关于“法律”以及“法律失效”的讨论
首先,认识到“人是动物”这一事实,“动物的结构”限制了“人的属性”,所以我常说“人是没有底线的,因为动物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是不会也不需要‘底线’的”,其次“法律”是在“人的结构”上产生的“功能”(想象力很重要,当然还有其它,“结构”产生的“功能”是“一个整体”)的“创造物”,而这个“创造物”是可以被人“再造的”。
“法律”用来构建社会群体这一“共同想象和认识”及行为准则,法律不管用,那社群就瓦解成“你”,“我”,“他”,行为也不会受法律约束,因为“人如不在意识的想象里构建法律的模样,那法律实际并不存在,剩下的执法机构只是‘无法的暴力机构’。”而“作为动物的人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可以不用遵守任何‘人造法律’。”
“法律”为什么“不管用”了,因为“不守法”人将“更有可能适应环境,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机会,更高社会地位和话语权的可能。”其次“若法律在人的‘想象里’瓦解,尤其是‘法律工作者和执政者的想象里’瓦解,那么法律只会对‘部分人’管用,实则是‘法律失效’。”
“守法”的“生存成本太高”,因为“不守法的人”提升了“不守法”这一行为的“生存发展竞争力”,从而抬高了“守法的生存成本”。
最重要的是“人做为适应环境的动物”“在‘法律的正义’和‘签个字点个头就能立马获得的大笔现金,即带来的各种满足自我的资本和子女更好发展条件’前,在这两者间,作为一个‘需要满足自己的适应环境的理性的动物’,你会选择哪边了”
法律只是个工具,第一,“某些人”对这工具使用得“更娴熟,花样多”;第二,这工具有“漏洞”,“某些人”善于利用这些“漏洞”为自己牟利或规避灰色风险;第三,对“某些人”来说“钱能解决的事都不是事”。而这三群“某些人”可能在较近的“圈子里”,可以“合作”或就是“一档子人”。最后“如果做什么事对自己综合判断是没什么好处的,那人是不会去做的”。“这会助长‘玩法律’的生存优势”“强者愈强,弱者被吃干尽”“你觉得普通大众和拥有资产,人脉,优质法律资源的‘某些人’相比,谁‘玩法律’更高明”。
再加一条“就算是普通大众,也不会一直‘吃亏下去’,总会挺而走险为自己谋求生存发展的机会。届时‘想象里有法律的人会越来越少’,而且会越活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