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
第一次看傲慢与偏见应该是在高中,敖倩倩非常喜欢的小说,她强力推荐并让我借阅。照例一口气读完,合上书却不以为然,还书时被追问怎么样,不想扫书主人的兴,敷衍说还挺好看的。心里却好奇所谓名著的评选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长大后看别人写的文章,但凡提到简·奥斯汀都赞不绝口。小时读书的印象浮起,好奇心也被吊起,疑心是自己的品味问题。便一直想着找机会重读。刚开始抱着提高英语的念头读的英文原版,实在高估了自己的英文能力,读到第十节终于缴械,重新找了中文版,是孙致礼先生翻译的版本。
读英文版时注意到小说中对话占的篇幅实在不少,而且颇有妙趣。读回中文版这样的感觉似乎少了很多,大概是因为中文版不需要我费劲吧啦查字典吧,所以也相应少了仔细品味的机会。另外书中颇多金句,例如一开头的“有钱的单身汉必得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还有夏洛特对伊丽莎白关于婚姻的论述“婚姻幸福完全是个机遇问题。双方的脾气即使彼此非常熟悉,或者非常相似,也不会给双方增添丝毫的幸福。他们的脾气总是越来越不对劲儿,后来就引起了烦恼。你既然要和一个人过一辈子,最好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简直看得我想拍手叫好。
但是除了对话和金句带来的趣味。我对整个故事本身都有一种不耐烦的感觉。这和奥斯汀没有关系,只是全书这种“嫁人为重”的主题实在不大对我胃口。作为女主的伊丽莎白也不讨我喜欢(除了她跋涉三英里前去探望姐姐的举措)。我不明白为什么伊莱扎的唐突举动就是活泼,而她的两个小妹妹(在莉迪亚和威克姆私奔前)却要被斥责为“放荡”。除了简和贝内特先生,对于其他血亲,她似乎并没有几分真情,这跟他们自身的愚蠢总让她陷入羞窘有关吧。但是既然她对别人的目光满不在乎,为何却又这么容易窘迫呢?
莉迪亚私奔后,她的第一反应不是担心小妹,而是责怪,责怪她不检点的行为让其他几个姐妹都失去了嫁入好人家的机会;夏洛特同意嫁给柯林斯后,她并不体谅夏洛特的难处,只觉得这个决定太过愚蠢,因为这样的“愚蠢”怀疑自己从前对其的看法,甚至差点疏远夏洛特。后者尤其让我气愤,因为朋友总是你自己选择的。
不过全书中她的有一段话倒让我印象深刻。宾利小姐和达西先生谈及她们中关于怎样的女士才当得起“accomplished”这样的形容时,伊莱扎直言他们的标准定得过于苛刻,这样的人或许一个都没有。想想现在,一个“现代女性”既要“经济独立事业成功”,又要“活得精致漂亮”;出门能赚钱,进门能带娃,同时还要保持身材拒绝赘肉,出门必得妆容妥贴衣衫得体,哪怕只是倒个垃圾。对女性的苛刻要求真是 从古至今不论中西都是存在的。希望女同胞们也能学得伊丽莎白,看到这些条条框框的不合理处,然后潇洒地跳出它们,获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