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陪我一起成长的伤
(一)
昨天下午做完一天的实验终于结束了。回寝室后,有同学招呼我去打篮球,忽然想起有段时间没运动了。于是,跟着同学一块儿去了。

下午五点多的阳光,已经稀稀拉拉的被树叶切割的斑驳陆离,静静的落在篮球场上,落在球场上学生们汗津津的脸上,闪闪发光。我们也选了一个没人的篮板,刚开始只是热热身,自由抢篮。过了二十分钟,又过来了四位学弟,邀请我们一起分开打比赛。我一看这天色已暗,而且自己本身技术不怎么样,晚上更是目不能视,手也跟着就不能有效配合。想到这儿,我和同学一起推辞了,不过这几位学弟竟然铁了心要一起玩会儿。我们看这盛意实在难却,只得答应一起玩。
一起六个人分成两队,一边三人。我和同学小光以及另外一位学弟是一队。学弟看着装是很有民族特色味道,据我所知,应该是布依族服饰,青色襟翼衬衫,衣襟沿着领子,从下巴底下斜右手四十五度一尺,然后再竖直下去,襟衣下端刚刚与裤子重合两寸有余,形成了一个一百三十五度的钝角,扣子采用的老式盘扣,上下总共五个,依次排列,工整极了。再配上他清秀的面孔,别有风采。

不过球赛一开始,学弟浑身的能量超乎我的想象。他借助身体灵活的优势挑战对面的几位球员,运球,走位,过人,突破,上篮,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完全与他的清秀的外表不相符,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呢。我和小光倒也乐得清闲,只需要守在篮下抢个篮板,然后传给我们的中锋最佳球员就行,一点也不用担心。照这样的形式,不出几分钟,我们就可以取得碾压式胜利了。想到此处,身心的警惕性也就大大降低了。
最后一个绝杀球来了。对面球员防守过于严密,而学弟也有意展示球技,在三分线上就出其不意的出手投球。我还在篮下等着抢篮,没想到学弟最后一个球准的一塌糊涂,一投即中。这时我还没看清,篮球已经稳稳的砸下来了,它没有留意我对它伸出已久的双手,而是玩了一个错位,直接落在了我的脑袋上。更确切的说,是砸在了我的左眼镜框上,“啪”的一声,眼镜跟篮球同时落地,我捂着眼睛,眼里直冒金星。学弟看到这里,急忙跑过来,问我怎么样,有没有事?我嘴里只得含糊其辞,没事没事。但是左眼脸颊刚被砸过的麻木劲儿一过,转瞬而来的是火辣辣的疼。其他几人帮我捡起了眼镜,不过眼镜腿和架子早已分家,我忽略了脸上的疼,开始心疼我的眼镜了,这只眼镜离上一个眼镜只相隔两个月时间。更可气的是,上一个眼镜同样是被篮球砸断的。我心想,这篮球以后是打不起了,不但劳命,还伤财!心里一狠,从此戒了篮球吧。
我和同学只好借口回去了。回寝室照了照镜子,左眼鬓颊果然被蹭伤了,并且还浮肿了,手摸上去硬硬的一块,在加上被蹭的伤口,像一枚嵌在皮肤里凸起的硬币。老王看到了,问我这是怎么了?我答到,球技不佳,被虐了一顿。室友明白了,他球技比我好多了,球场上受伤在所难免。他说要不要去消毒一下,以免留下疤痕。我不乏豪迈的说,男人嘛,哪能没有个伤疤呢。有了伤疤才更帅啊!老王调侃道,脸上挂彩了,还跟自己得了奖牌似的。我想想,好像确实是这个意思。
其实从小到大,我的身上大小伤口一直不断,往往是旧伤未愈,新伤又添。我妈总说,我就是爱闹腾,弄得自己满身是伤的。我也曾对我妈说,男孩子嘛,不调皮闹腾怎么长的大?我妈也就不再多说,只是嘱咐我以后注意着点。我爸对于我的这些不起眼的伤一般都不在意,见得多了要嘟囔一句,“才好!让你小伙子每天不小心。”哎,果然是亲爹。
从我记事到现在为止,受过不少的伤,但是能留下疤痕的还真没几个。不过总有几个伤疤固执的留在原地,成了身体各部位的标记,也成了记忆的源头。看到这些伤口,我就回想到过去那些一去不返的时光。
(二)
时间回溯到六年前。我那时16岁,正好高一。当时正在学校公寓里住宿,吃衣住行都是和同学一起。说起这四位兄弟也是缘分。在初中时便是一个班的,关系好的不得了,考高中时恰好又是同一个高中,经过几位家长的商议之后,决定把我们四人安排在同一个宿舍。
这是我第一次住校生活,也是第一次离开家,心里难免有点兴奋,外加小小的刺激,真好,总算脱离老爸老妈的监控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从此我的生活将被满满的“自由”填充。兄弟几个吃喝拉撒睡都几乎同一个频道,学习成了可有可无的事了。我又拿起了早就被家人封禁的武侠小说,再次与各位久违的大侠重入江湖。每一天表面上风平浪静,但是内心里风风火火的,总以为自己是位从容优雅多情善感的浪子,就像《多情浪子无情剑》中的李寻欢。
就这样过了有几个月,终于沉迷于武侠世界里无法自拔。有一次下午放学,兄弟们一起吃完饭回来,大家又一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起来了,我开始打开还没看完的小说继续奋斗。过了半多小时,兄弟们说要走了,还有半小时就上晚自习了。我突然豪气干云的对他们说,“兄弟们先撤,待我为大家断后。随后便到。”他们也不推辞,就心安理得的撤了,走时不忘提醒我时间。我满口答应,好。
他们走了之后,我更沉浸于其中了。不知不觉房间暗了下来,北方的天儿在秋冬之际黑的比较早,然而那时候已经快7点了。我都没注意看窗外,眼睛一直停留在书页上。猛然一抬头才发现,窗外已经没有了光亮。而自己还能看的见书上的字,看来真的和大侠一样练就了夜视能力了。夜里出奇的安静,我这才想起了快要上课了,看了看时间,已经还有五分钟就7点。于是卷起书就往外跑,当然也不忘锁门。我住在五楼,当时楼道里黑漆漆的,安静的只能听到我的脚步与楼梯台阶的撞击声,由于跑得快,所以发出“咚咚咚”的声音。一手抓着栏杆,一手抓着书。因为楼道里没有开灯,只能凭着感觉走,渐渐的走出了规律。一步三个台阶,一个楼梯十二格,第一二步各三阶,第三步直接往下跳,竖直向下跨越六阶,双脚稳稳落地,“咚咚——咚”,脚步声很有节奏的响开了。就这样五层楼不到一分钟就下去了,这个下楼秘法我至今引以为豪。
一楼的灯是开着的,因为楼管阿姨就住一楼,到现在整座公寓里就阿姨的宿舍是亮的。远远看去,更像是从黑暗里冲破出来的一座灯塔,稳稳的屹立着。
我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往外边冲,脚下的地板被我的鞋子摩擦出了刺耳的尖叫声。感觉自己就像使着段公子的独门绝技“凌波微步”,心里更是得意不少。出了公寓门,剩下最后四个台阶了,跳下去便是一马平川的水泥路了,我不禁一喜。一步六阶都跳过了,四阶更是不在话下。其实当时也根本没想太多,顺着路就往下跳,也不知道是脚下打滑,还是左脚挡住了右脚,反正结果是我直直的趴在了水泥道上。手先着的地,书甩出了一米多,随后膝盖几乎是同步着地,并且顺着惯性往前平移了半尺,随即而来的是火辣辣的钻心的痛,先是从手掌心,紧接着是膝盖,还有腿,胳膊肘,以至于全身各处。
此刻的我,也没心思完全计较生理上的痛,而是快速爬起来,捡起书,再次向教室冲去,尽管此时的速度已经大打折扣,脚步也不大灵便,但是依然比平时的速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我到教室门口时,铃声刚过,不过老师还没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我坐到了座位上。这时才检查起伤口来,手掌一片油皮蹭没了,微微的渗出了血,看来只是轻伤。再抬起腿来,一看膝盖,不禁傻眼了。两个鸡蛋大的洞口明晃晃的张着,凉凉的风吹进洞里,伤口处又传来阵痛。我轻轻的卷起了裤脚,尽量不使裤子触碰到伤口。伤口处触目惊心,用一个词形容很合适,“血肉模糊”,用手按了一下,疼得我直咧嘴。骨头是好的,只是皮外伤,这才放心了。至于疼痛就让它继续吧,疼才能让我保持清醒。我第二天到那个摔倒的地方看了下,一道十多厘米的黑色的印记,在白色的水泥路上很是扎眼,我想,这就是昨晚裤子和膝盖留下的徽章了。
由于膝盖有伤,睡觉时便只能平躺,决不能趴着。但我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趴着看书,尤其是武侠小说,看到尽兴处还不自觉的翘起双腿,这个习惯保留至今。那段时间看书很是不爽,只能坐起身来,上身和腿成九十度直角,要不就是一百二十度微靠。
这个伤口拖了二十多天才渐渐痊愈,本来快好的时候我便忍痛撕掉最上层的结痂,于是血又渗了出来,新的伤口产生。每次都这样,于是伤口处便留下了比其他地方更细嫩,也更加明显的疤痕。我知道,这个疤痕将可能伴随我很长一段时间,或者说它根本没有离开的意思。我也不介意。你离开,我当然不挽留,你存在,我也不刻意抹除。
直到如今,它依然留在膝盖,久久不肯离去。
(三)
我看了看手背,一弯白色的月牙儿已经陪伴我十多年了。从右手无名指的指节一寸处,一直斜弯至与中指的间隙。又像是在无名指和中指间的手背上架起的一座桥梁。
这又回到刚上小学的时候了,不过我应该已经上三年级了,我哥比我高一级,四年级。我哥俩经常为了一个小东西争吵,争得面红而赤,争吵不行就动手,所以我俩的手上、脖子上,甚至脸上,都经常留着对方的指甲印。
比如我妈做饭时,切胡萝卜,切西红柿,切黄瓜总要留一半给我们俩。然后再把这一半从中间切开来,我们俩各得其中的四分之一,这才心满意足了。倘若谁手里的胡萝卜,黄瓜稍微长一点,谁的西红柿里的汁儿多一点,便立刻又开始争起来了,一言不合就动手,这句话对于我兄弟俩绝不夸张。所以我妈手中的刀是不偏不倚的从中间切开的,一点都不多也不少,刚刚好,从另一层面讲,我妈的这份技艺还是我哥俩给训练出来的呢。
再比如,我妈忙的时候交给我俩的家务活。扫个地,扫个院子,削土豆皮,剥洋葱之类的小事大都是我们俩干的。到现在我回去我妈也派我这些零活儿,仿佛又回到以前。如果单单叫我扫地,我哥什么都不做的话,我当然是不乐意的。所以我妈派任务的时候,总是成双出现,我扫地的时候我哥也不闲着,扫扫院子,我削土豆皮时我哥必定要去剥洋葱的。这样果然公平多了,如若不然,我俩也会抱怨我妈,说我妈偏心眼儿。我妈这时总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我把你俩小土匪哪一个能亏的下!”我其实不是太懂老妈这句话的,不过我妈每次说这句话,再加上她生气而又无奈的神情,我总不忍再说偏心之类的话。
说到手背,我的这个月牙儿就是和我哥的争执而起的。当时小学里用的最多的是铅笔,要用小刀削的那种,自动铅笔当然有,但老师不许用,圆珠笔,碳素笔都统统没收,只许铅笔和钢笔。钢笔太贵买不起,而且钢笔头容易坏,所以大多学生只用一块钱的墨水笔,使用起来方便极了。墨水笔在正式作业上写,而铅笔许多时候用在家庭作业本上。
有一天我哥放学回来,手里正把玩一把精致的小铅笔刀。粉红色的外壳,宽六毫米,大约只有拇指长,刀背是圆弧形的,没有一般小刀的那种棱角,摸起来很光滑,刀刃特别坚韧,比以往的小刀都要锋利许多,削木如泥。在阳光下很是耀眼,我看了喜欢极了。男孩子好像天生就对刀枪剑戟的东西特别感兴趣,以至于我后来大多数玩具都是刀枪之流。
不过我喜欢归喜欢,小刀是属于我哥的,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哪来的。于是我晚上趁我哥睡着的时候,便偷偷的拿出他的铅笔盒,开始翻找那把粉红外壳的小刀。上层找遍了没有,于是“啪”的一声,打开夹层,果然,小刀就安静的躺在铅笔盒里,在十五瓦昏黄的灯光下显得美不胜收。我一把拿起来,把刀刃抽出来玩起来,还时不时的用铅笔试试它的威力。果然是好刀,我的兴奋程度绝不亚于赵敏第一次见到屠龙刀时的心情。

正在这时,我哥被我的声音吵醒了,他一看我手里竟然拿着他的小刀,立马就劈手过来夺走了。我当时只是没注意,不经意间被他“偷袭”了,这才成功,我当然不甘心。虽然我哥比我大两岁,但是论武力值,我俩是半斤八两,谁也差不到哪儿去,抛去了“哥哥”这层身份,我绝不怵于他。想到此处,我理所当然的开始争夺起来,我哥看我抢了过来,手拿着刀闪避开来,小刀还未来得及入鞘,我的手又朝着小刀抢了过去,慌乱中我的手背不小心碰到了刀刃上,划开了一道口子,血液一下子冒了出来,我疼得抽回了手。我哥看我手流血了,慌乱中扔了小刀,拿起床上的作业本撕下了两张纸,按在了我的伤口处,止血。我没注意,等血止住才发现我哥撕的是我的作业本,恰好又是我第二天的作业。
但我的手又不能动,一动就伤口又冒血。我只得龇牙咧嘴得忍着疼,一手按住伤口。于是我哥替我完成了作业,还央求我不要把今晚的事告诉我爸妈,不然他又挨一顿胖揍,作为回报,那把红壳小刀归我了,而且以后几天的作业我哥帮我完成。我这才答应了替他“包庇罪行”。第二天伤口已经合在一起,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不过吃饭时拿起筷子来,那份痛又开始作祟。我强忍着没有告诉我爸妈,意外的,他们竟然也没发现。或许他们发现了也没声张,和我们一样保持了默契的沉默呢。往后的几日,我的右手得到休息,而哥哥则陷入了作业的深渊里。
那把粉红小刀现在已经不知身在何处,而它留下的伤痕却一直还在,静静的陪着我,我长大,它也长大。月牙儿的样子更加明显。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我和哥哥都离开了家,离开了爸妈,走向了各自不同的人生路。和他一起争论的机会也已经渐渐的成为奢望。我哥一年多没有回家,一直在外边。我去年过年回家,哥哥没有回来,敬爸妈酒的只有我一个人,老爸发红包也只能给我一个人,陪爸妈看春节晚会时同样是我一个人。这是第一次我哥过年不在家,我有点不习惯,总想起和他还有老爸一块儿过年打牌的时光,三个人凑一桌,第一次却出现了三缺一的局面。
前几日,我哥打来电话向我问好,我说一切都好,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比我懂事许多,嘱咐我多给家里人打电话问候。他和我几乎同时发现了一件事情,爸妈都是很孤独的,在上班之余唯一殷切期盼的便是我们俩的电话了。想到此处,又让我十分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