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日志
采访时间:2010年3月16日晚10点
采访地点:玛德兰娜酒吧
采访对象:王富娜(美籍华人,诗人,文化传播人)
海天一色的台东童年
1.1958高雄出生的王富娜,因为没有通过汉族小学的考试,被父母送去为高山族孩子开办的山地小学读书。与三个姐姐所读的镇上小学不同,她的学校必要经过美丽开阔的田野,走很远的路才到。为此,她每天很早便被母亲叫醒。
她喜欢这样与众不同的安排。高山族孩子,晶莹的眼睛,嘹亮的歌声,矫捷的行动,是她对台湾少数民族最早也最深刻的印象。他们生活清贫,但简单快乐。
2.与大山大海比邻的王富娜自小对自然有种特殊的情感。母亲安排她去山上的教堂跟神父学习钢琴。不过那个时候,音乐对其的吸引,没有台东海边的日出,那样强烈。瑞士神父是个睿智和蔼的人,他带王富娜一同去宣教,带她去看日出。这让王富娜内心种下了良善的,愿意与自然,与所谓弱势,异类亲近的种子。
3.性格开朗勇敢的王富娜从小学时便频繁参加各种演讲和作文比赛。7岁时,她突然对这种在老师和大人决定指挥下的表演心生厌倦,便用一次“没有表情,不加动作”的演讲,表示反抗。因为这次比赛垫底,她从此不再被安排这样的活动。
她说,这样的叛逆来自于她内心本能自然的反抗。她喜欢自然的,真实的,不加修饰的,发自内心的东西。
寂寞叛逆的台北少年
1.1970年,12岁。因为父亲工作调动,全家搬到台北,她在台北女中,开始了自己中学生涯。
那时起,接触到诗歌。最爱泰戈尔,徐志摩,柏拉图和歌德。
歌德的诗,曾让她彻夜难眠。与周围爱浪漫,醇美,伤感的女生不同,王富娜对粗犷,硬朗的诗风更为偏爱。
18岁那年,柏拉图的《会饮》让她对诗的可能性叹为观止。
2.尝试自己写诗。天生的诗意,让她成为同学眼中的少年诗人,常被推举为用诗歌给老师写贺卡的那个人。
3.虽然爱文学,但是数学,物理更为优秀的她,却心存读书报国的理想。革命者的最早代表,孙悟空和民主革命家,孙中山,是她崇拜的偶像。
面临高考的她,内心一直有所抵触。自称并不爱学习的她,却在父母的担忧中,顺利考进台大外语系,主修德语和法语。
4.大学,继续自己读诗,写诗的生活。有点遗世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甚至当时台湾重大的文化,文学事件,都未曾对其产生什么影响或印象。
身在天涯的留学生活
1.1980年,随丈夫第一次赴美。美丽但狭小的夏威夷并不是王富娜的理想地。只有夏威夷的东亚图书馆,成为她异乡生活的真正乐土。
那里,她第一次读到在台湾长久被禁的鲁迅。诧异于中文可以实现这样简洁有力的表达。重新读到的中文作品,让她开始思考中文之潜力所在。
这次留学生活只持续了一年,她便又回到台湾。做中学老师,悉心教养两个孩子。
忙碌工作,和生活之余,坚持写诗,作为生活和思考的档案。
2.1987年,再次赴美,并最终移居美国。
在加州大学,一直学习文科的她,选修大气物理,用六年时间,完成学士及硕士课程,顺利毕业。
对于这个“弃文从理”的选择,她解释说:意识到,作为一个现代人,只有真正投入科学,才能在其领域,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学业之外,她接触到一些美国女诗人,参加诗会时,尝试用英文翻译并朗读自己的中文诗作。
毕业,顺利进入阿拉斯加州政府,成为一位城建研究员,开始公务员的生涯。
3.位于美国西北太平洋沿岸的阿拉斯加,是第49个加入美利坚合众国的州,也是美国最大的州、世界最大的飞地地区。据说,“阿拉斯加”之名,在阿留申语中的意思,就是“很大的陆地”。
这块神奇,广阔的陆地成为王富娜的第二故乡。那里有勇敢热情的印第安人和智慧善良的爱斯基摩人。
(一般认为阿拉斯加人来自亚洲中国北部,从白令海峡过来,发展为不同部落的印第安人。爱斯基摩人祖先来自中国北方,大约是在一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
4.比起公路交通,阿拉斯加的空中交通更为繁忙。因为特殊的地理因素,很多时候,修路的成本远高于开辟空中航线。
那时,王富娜的工作便是乘坐小飞机,频繁的往来于阿拉斯加的各个地方。舷窗外,经年不变的冰川旷野是她最熟悉,也最爱的风景。
5.因为工作关系,与爱斯基摩人有了密切接触。这个生活在冰天雪地里的族群,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样困苦忧闷。因为需求简单,他们容易满足,快乐也来得自然而然。他们不喝酒,古老纯朴的生活方式经年传承。纯白世界里,他们真实,不虚浮的生活,在王富娜眼中,就是一种诗意的美。
6.王富娜在爱斯基摩族群中的生活,类似于某种意义上的扶贫助困。美国政府希望替这些生活在恶劣自然条件下的族群,提供更好的居住,医疗,教育,娱乐服务。
7.这样的帮助在王富娜看来有点一厢情愿。老一辈的爱斯基摩人并不乐受。他们希望保有自己的生活权利。他们有雪橇,不需要笔直的公路,和公路带来的大批观光客。他们不需要霓虹闪耀的娱乐,虽然,不可抵御的城市文明已经让爱斯基摩的年轻一代学会了喝酒,甚至酗酒。一位爱斯基摩老人真诚的对王富娜说:如果真想帮助我们,就修一座灯塔给我们吧,给那些早就不会在雪夜里辨别方向的年轻人,让灯塔为他们指路,不至于让他们冻死在雪野里。
8.自然中,雄奇与秀丽的搭配。文化上,强势与弱势的碰撞。生活里,现代与传统的对决。所有这些矛盾激烈的存在,都成为一种可以被其诗化的灵感。
这是她诗作为最丰富的时期。
9.在美国,写诗多年,却不曾想要发表。姐姐帮其搬家时,丢掉了她的一只旧书包,那里面放着她多年的事稿。此事让她伤心不已,但随后便释然:诗的价值并不在被看,被发表,它们为作者存在过,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以后,还会写更好的出来。
踏上大陆
1.2004年9月,此时在美国交通中心国际部工作的王富娜,因为工作关系,有机会从华盛顿来到北京。太久的异国生活,让她几乎生疏了国语,由此决定,应该重回母语。
2.2005年,父亲的去世对其影响重大。她随后辞去在美国的工作,开始了一个人的文化传播活动。辞去工作的第二天,她就飞到了成都,走访四川各地,了解藏文化,羌文化,以及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状态。
3.这些渐渐被现代文明入侵的偏远之地,都在大张旗鼓的搞旅游经济。带来经济收入的同时,当地的宁静和纯净,亦被打破。
这种易被忽视的流失,让王富娜坚定了传播少数族群文化的想法。
4.2008年,在成都与宁夏艺术家张璟的相识,让她第一次踏上黄土高原。开阔的平原,单一的色调,硬朗的线条,这种荒凉中,生出的力量,让她印象深刻。
5.与宁夏艺术家的邂逅,让她有了把这里的文化推介出去的想法。
张璟曾有一幅巴鸟作品。蓝色的巴鸟成为她们友谊的桥梁。
王富娜的钱包里,至今放着08年,张璟在成都写给她的那张关于巴鸟的小纸条。
6.这次来到宁夏的王富娜去了影视城。皮影艺人吼出的秦腔和逆风而行的人们,给她触动。
生活里的她
1.好母亲。可以为了孩子辞去一份别人艳羡的好工作。
2.优秀的职业女性。对工作一丝不苟,敬业钻研。
3.诗人。心怀单纯的目的,坚持写诗。她说要为孩子们留下自己的诗,让他们日后渐渐懂得,母亲是怎样的人。有过怎样的生活和思考。
4.流浪者。台湾,美国,大陆,以及其他地方。一切有生命力的东西,都让她觉得,值得为之停留,书写。
5.享受生活的人。喜欢爵士乐。写诗的时候总有音乐相伴。
空中飞人的生活让她有一个习惯:上机前,总会带一本诗集。一次飞行,就认识一个诗人,就是一次文字中的美丽飞行。
她说:语言被用到极致处,便是诗。
印象:
算来这女人五十已过,看起来却只有四十上下的模样,也许是酒吧昏暗灯光所致。面容不精致,更算不上漂亮,中文说的不大顺畅,时常要停下来想恰切的形容。
采访前,对她全无了解。更没有读到她的任何诗作。其实,倒是她的经历更吸引我。
诗从凡俗的生活里来,凡俗生活里,亦看得到诗灵光乍现的形迹。
这次采访,我只是做提问,记录,整理的工作。最终的成稿,将由晚报的唐老师自己完成。
留下这些被数字标记的句子,是疑惑于,一个人的五十年,真的可以被这样顺畅的记录下来么?
我们说给别人听的,和我们听到的,是否能够一拍即合,组合成一个真实完整的人生。
采访地点:玛德兰娜酒吧
采访对象:王富娜(美籍华人,诗人,文化传播人)
海天一色的台东童年
1.1958高雄出生的王富娜,因为没有通过汉族小学的考试,被父母送去为高山族孩子开办的山地小学读书。与三个姐姐所读的镇上小学不同,她的学校必要经过美丽开阔的田野,走很远的路才到。为此,她每天很早便被母亲叫醒。
她喜欢这样与众不同的安排。高山族孩子,晶莹的眼睛,嘹亮的歌声,矫捷的行动,是她对台湾少数民族最早也最深刻的印象。他们生活清贫,但简单快乐。
2.与大山大海比邻的王富娜自小对自然有种特殊的情感。母亲安排她去山上的教堂跟神父学习钢琴。不过那个时候,音乐对其的吸引,没有台东海边的日出,那样强烈。瑞士神父是个睿智和蔼的人,他带王富娜一同去宣教,带她去看日出。这让王富娜内心种下了良善的,愿意与自然,与所谓弱势,异类亲近的种子。
3.性格开朗勇敢的王富娜从小学时便频繁参加各种演讲和作文比赛。7岁时,她突然对这种在老师和大人决定指挥下的表演心生厌倦,便用一次“没有表情,不加动作”的演讲,表示反抗。因为这次比赛垫底,她从此不再被安排这样的活动。
她说,这样的叛逆来自于她内心本能自然的反抗。她喜欢自然的,真实的,不加修饰的,发自内心的东西。
寂寞叛逆的台北少年
1.1970年,12岁。因为父亲工作调动,全家搬到台北,她在台北女中,开始了自己中学生涯。
那时起,接触到诗歌。最爱泰戈尔,徐志摩,柏拉图和歌德。
歌德的诗,曾让她彻夜难眠。与周围爱浪漫,醇美,伤感的女生不同,王富娜对粗犷,硬朗的诗风更为偏爱。
18岁那年,柏拉图的《会饮》让她对诗的可能性叹为观止。
2.尝试自己写诗。天生的诗意,让她成为同学眼中的少年诗人,常被推举为用诗歌给老师写贺卡的那个人。
3.虽然爱文学,但是数学,物理更为优秀的她,却心存读书报国的理想。革命者的最早代表,孙悟空和民主革命家,孙中山,是她崇拜的偶像。
面临高考的她,内心一直有所抵触。自称并不爱学习的她,却在父母的担忧中,顺利考进台大外语系,主修德语和法语。
4.大学,继续自己读诗,写诗的生活。有点遗世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甚至当时台湾重大的文化,文学事件,都未曾对其产生什么影响或印象。
身在天涯的留学生活
1.1980年,随丈夫第一次赴美。美丽但狭小的夏威夷并不是王富娜的理想地。只有夏威夷的东亚图书馆,成为她异乡生活的真正乐土。
那里,她第一次读到在台湾长久被禁的鲁迅。诧异于中文可以实现这样简洁有力的表达。重新读到的中文作品,让她开始思考中文之潜力所在。
这次留学生活只持续了一年,她便又回到台湾。做中学老师,悉心教养两个孩子。
忙碌工作,和生活之余,坚持写诗,作为生活和思考的档案。
2.1987年,再次赴美,并最终移居美国。
在加州大学,一直学习文科的她,选修大气物理,用六年时间,完成学士及硕士课程,顺利毕业。
对于这个“弃文从理”的选择,她解释说:意识到,作为一个现代人,只有真正投入科学,才能在其领域,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学业之外,她接触到一些美国女诗人,参加诗会时,尝试用英文翻译并朗读自己的中文诗作。
毕业,顺利进入阿拉斯加州政府,成为一位城建研究员,开始公务员的生涯。
3.位于美国西北太平洋沿岸的阿拉斯加,是第49个加入美利坚合众国的州,也是美国最大的州、世界最大的飞地地区。据说,“阿拉斯加”之名,在阿留申语中的意思,就是“很大的陆地”。
这块神奇,广阔的陆地成为王富娜的第二故乡。那里有勇敢热情的印第安人和智慧善良的爱斯基摩人。
(一般认为阿拉斯加人来自亚洲中国北部,从白令海峡过来,发展为不同部落的印第安人。爱斯基摩人祖先来自中国北方,大约是在一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
4.比起公路交通,阿拉斯加的空中交通更为繁忙。因为特殊的地理因素,很多时候,修路的成本远高于开辟空中航线。
那时,王富娜的工作便是乘坐小飞机,频繁的往来于阿拉斯加的各个地方。舷窗外,经年不变的冰川旷野是她最熟悉,也最爱的风景。
5.因为工作关系,与爱斯基摩人有了密切接触。这个生活在冰天雪地里的族群,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样困苦忧闷。因为需求简单,他们容易满足,快乐也来得自然而然。他们不喝酒,古老纯朴的生活方式经年传承。纯白世界里,他们真实,不虚浮的生活,在王富娜眼中,就是一种诗意的美。
6.王富娜在爱斯基摩族群中的生活,类似于某种意义上的扶贫助困。美国政府希望替这些生活在恶劣自然条件下的族群,提供更好的居住,医疗,教育,娱乐服务。
7.这样的帮助在王富娜看来有点一厢情愿。老一辈的爱斯基摩人并不乐受。他们希望保有自己的生活权利。他们有雪橇,不需要笔直的公路,和公路带来的大批观光客。他们不需要霓虹闪耀的娱乐,虽然,不可抵御的城市文明已经让爱斯基摩的年轻一代学会了喝酒,甚至酗酒。一位爱斯基摩老人真诚的对王富娜说:如果真想帮助我们,就修一座灯塔给我们吧,给那些早就不会在雪夜里辨别方向的年轻人,让灯塔为他们指路,不至于让他们冻死在雪野里。
8.自然中,雄奇与秀丽的搭配。文化上,强势与弱势的碰撞。生活里,现代与传统的对决。所有这些矛盾激烈的存在,都成为一种可以被其诗化的灵感。
这是她诗作为最丰富的时期。
9.在美国,写诗多年,却不曾想要发表。姐姐帮其搬家时,丢掉了她的一只旧书包,那里面放着她多年的事稿。此事让她伤心不已,但随后便释然:诗的价值并不在被看,被发表,它们为作者存在过,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以后,还会写更好的出来。
踏上大陆
1.2004年9月,此时在美国交通中心国际部工作的王富娜,因为工作关系,有机会从华盛顿来到北京。太久的异国生活,让她几乎生疏了国语,由此决定,应该重回母语。
2.2005年,父亲的去世对其影响重大。她随后辞去在美国的工作,开始了一个人的文化传播活动。辞去工作的第二天,她就飞到了成都,走访四川各地,了解藏文化,羌文化,以及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状态。
3.这些渐渐被现代文明入侵的偏远之地,都在大张旗鼓的搞旅游经济。带来经济收入的同时,当地的宁静和纯净,亦被打破。
这种易被忽视的流失,让王富娜坚定了传播少数族群文化的想法。
4.2008年,在成都与宁夏艺术家张璟的相识,让她第一次踏上黄土高原。开阔的平原,单一的色调,硬朗的线条,这种荒凉中,生出的力量,让她印象深刻。
5.与宁夏艺术家的邂逅,让她有了把这里的文化推介出去的想法。
张璟曾有一幅巴鸟作品。蓝色的巴鸟成为她们友谊的桥梁。
王富娜的钱包里,至今放着08年,张璟在成都写给她的那张关于巴鸟的小纸条。
6.这次来到宁夏的王富娜去了影视城。皮影艺人吼出的秦腔和逆风而行的人们,给她触动。
生活里的她
1.好母亲。可以为了孩子辞去一份别人艳羡的好工作。
2.优秀的职业女性。对工作一丝不苟,敬业钻研。
3.诗人。心怀单纯的目的,坚持写诗。她说要为孩子们留下自己的诗,让他们日后渐渐懂得,母亲是怎样的人。有过怎样的生活和思考。
4.流浪者。台湾,美国,大陆,以及其他地方。一切有生命力的东西,都让她觉得,值得为之停留,书写。
5.享受生活的人。喜欢爵士乐。写诗的时候总有音乐相伴。
空中飞人的生活让她有一个习惯:上机前,总会带一本诗集。一次飞行,就认识一个诗人,就是一次文字中的美丽飞行。
她说:语言被用到极致处,便是诗。
印象:
算来这女人五十已过,看起来却只有四十上下的模样,也许是酒吧昏暗灯光所致。面容不精致,更算不上漂亮,中文说的不大顺畅,时常要停下来想恰切的形容。
采访前,对她全无了解。更没有读到她的任何诗作。其实,倒是她的经历更吸引我。
诗从凡俗的生活里来,凡俗生活里,亦看得到诗灵光乍现的形迹。
这次采访,我只是做提问,记录,整理的工作。最终的成稿,将由晚报的唐老师自己完成。
留下这些被数字标记的句子,是疑惑于,一个人的五十年,真的可以被这样顺畅的记录下来么?
我们说给别人听的,和我们听到的,是否能够一拍即合,组合成一个真实完整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