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鱼读书会第二期 读书笔记
繁衍
——围绕人的生物个体的复制而展开的社会制度构建
书单:费孝通《生育制度》、《性文化史》、《人类性生活史》、文献《人与社会再生产:从生育制度到实践理论》(王铭铭)
拟讨论点:性爱的意义是什么?婚姻制度的衍变,婚姻的目的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生孩子,生育是否损己利人?生理性生育和社会性抚育导致形成的一系列社会制度是保障还是束缚(性道德、财产、法律)?婚姻和生育是否与个人自我的完整和自由相矛盾?在目前社会事业发达,集体责任的加强,私有财产的消蚀,很可能会改变抚育的有效方式,那个时候还需要婚姻制度吗?婚姻制度会不会消亡?
一、成书背景
(1)这是一本关于家庭社会学的著作,曾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费孝通根据抗日战争时期自己在大学授课时的讲义整理、编写而成。书中主要论述了家庭所担负的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但本书所论述的不止是生育,凡是与种族延续有关的一套活动体系都讨论到了。
(2)《生育制度》一书把马林诺夫斯基的个人主义功能论与布朗的社会结构功能论进行结合,作为本书的视角,主要还是偏向于结构功能主义,简言之,就是所有的问题都是以在系统中的功能来研究为什么存在。文化功能论强调将社会作为一个社会文化的整体进行分析,各种社会制度都有满足社会成员需要的意义。费先生受到了文化功能论及其研究方法的影响和指导,更加强调文化可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3)首先从书名开始理解。潘光旦(研究优生学,费老的老师)在长序里面称它为《家庭制度》更为合适,如果从优生学角度来说,一个完整的家庭庇佑下的生育更符合优生学的逻辑。而费老在第一句话解释说:“男女们互相结成夫妻,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一套活动我称之为生育制度。”其实费老从一大套的制度里面,更为直接地阐述制度的目的——生育。最后,一个社会学家王铭铭说,《生育制度》的理论核心不在“家”,而是在人与社会同构的关系的探讨。因为中西方在说起“家”这个词汇的时候,指的并不是同样的意思。这个太复杂,有兴趣的可以看文献资料。
二、摘抄笔记+短评
从社会角度出发,生育制度的目的是种族绵延
在我看来,是在把人们结成社会,使每个人不但是个生物的个体,而且是一个社会的分子;每个个人的生存不能单独解决,他得依靠社会的完整。社会完整是个人健全生活的条件,而社会的完整必须人口的稳定,稳定人口有赖于社会分子的新陈代谢,因之引起种族绵延的结果。供给新的社会分子是生育制度的任务。
“个人生活所依靠的不是任何别的个人,而是各个人间相互配合别人行为的分工体系。”
在空间上为了保持结构的完整,每个位置是确定的,所以人数也基本是确定的,这是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合理人口容量;在时间上为了保持结构的长久,每个位置不能空缺,所以必须有人替补,这是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新城代谢结构;在效率上为了保证结构的高效运行,需要每个位置各司其职,熟练运转,所以需要抚育教养下一代文化规则和生存技术等等,这是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抚育孩子。
从个人角度出发,生育是否损己利人?
彻底为自己利益打算的,就得设法避免生殖。我想厌恶生殖的苦修和禁欲主义多少是在想解脱这种自我牺牲的根源。维持得住自我的完整和自由的该是一种无性生活。梁漱溟先生曾说:“一个人的生命究竟是完全无所不足的。高明的宗教,其所以持禁欲态度之真根据,即在此。他是有见于生命的完全无所不足而发挥之,在别人谓之禁欲,在他则不看是如此。他之所以反对男女之事,乃是反对自己忘记自己的完全,失掉自己的完全。人在生理上虽然好像是不完全,其实不然。每一个男性在心理上生理上都有女性,每一个女性在心理上生理上亦有男性,之事都偏一点——都有一点偏胜。”梁漱溟先生把生命的完整寄托在个体,使他想在排出性别,归元于无性,以达到完全无所缺的境界。他的企图里同时也消除了时间的因素。若是个体的完整能够超出时间的巨流,此种打算自可成立。但是常暂的问题一发生,生物免不了死亡,个体的完整只是暂时的,死亡也成了这种完整的威胁了,求得了还得还回去。
男人、女人从出生那天起,就开始被人们教导如何做一个男人如何做一个女人。作为性别角色,我们都有特定的气质特定的社会角色,比如男人需要有担当,女人需要温柔。做一个人,我们由于性别角色,不管是从心理生理上已经变得不完整。所以排出性别,归于无性,以达到完整无缺的境界。
由于我们是人,有性交,有生殖,有义务,有责任…这便与人,与婚姻制度,与文化,与整个红尘,产生千丝万缕理不断的关系,而关系则产生无穷无尽的烦恼。个人与社会的对立,灵与肉的对立,男与女的对立……要应付和解决,必然会有付出有自我牺牲,有强迫有不情愿。
排出时间的因素,我想这是在消除种族延续的顾虑,对人生有限的顾虑。人生有限难免会着急有所求,我想这是最大的不自由。
人类的情感变化,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培养出不同的结果或模式
“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
由于作者是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出发分析生育制度,所以这句话应该可以这么理解。友情是社会中各机构交流和合作产生的情感;爱情是婚姻的前奏,是两性互补组成社会基本结构时相互融洽的程度;亲情是熟悉生活中产生的依赖,也可以说是变相的对自己的爱。
旧时的一种观念认为婚姻必有其不可避免的痛苦,现在这观念已经不时髦了。旧式婚姻因为承认夫妻的关系是痛苦的,所以要设法克服,所以肯下功夫。现代婚姻开头是一见倾心,接着是如胶似漆,一到结婚,碰着真正现实的试验,发现了婚姻的痛苦,心理既无准备,感情又好像受到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力求和洽上用工夫了。这是新不如旧的地方。
夫妇之间是否相处,决定于两方面:他们以往的历史里是否具有互相能了解的底子,和他们既已共同生活是否有相互融合的意愿。前者需要靠社会的安排,后者则要两者的爱好。若是把恋爱训作两性无条件的吸引,把一切社会安排置之不顾的一往情深,这是一种艺术,而不是社会事业。婚姻也必然是这种恋爱的坟墓。
旧式婚姻的目的性就是要经营生育抚育的事业,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双方必须付出全部的时间与精力才能把家经营好,不仅淡化了夫妻双方的情感需求,而且一味讲求情感需求也无助于抚育,属于奢谈。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就是旧式婚姻所认为的必有其不可避免的痛苦。但回到现代婚姻,生育抚育的压力没那么大,所以更追求彼此的精神契合度。甜蜜的恋爱关系是无法体会紧密合作的婚姻制度的困难,从上一代父母的婚姻关系来看,目前大多数的孩子也不可能从父母身上如何去经营伴侣关系,不可能学会爱一个人,或许学会如何做父母也无从学会。这是两代人婚姻观念的巨大反差所造成的矛盾。
双系抚育:亲子间的永恒矛盾
“社会习惯的养成时常要改变孩子本性的行为,于是就有了慈母和严父,来完成抚育作用的两部分:满足孩子的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
父亲代表的是社会,代表的是整个家庭的生产力,而母亲承担更多的是对子女的教育,代表的是家庭柔软的部分。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上一代父母由于分工明确,交流甚少。男性的情感发泄主要是对外,而母亲的情感发泄的对象往往是孩子。所以也说明了为什么中国的婆媳关系对比其他国家是如此的特殊。毕竟媳妇的加入,让母亲情感发泄的对象被夺走了。
“社会生活的真正开始是在人类发明了共同象征的时候。语言是最重要的象征体系。我们在相同的象征中约制我们的反应,使我们能从这些象征推己及人,用自己的感觉来推测别人的感觉。”
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在本质上是无法互相理解和沟通的,所以说“感同身受”这个词其实是不可能发生的。《红楼梦》中就说“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父母的“痴心”体现在将理想安装在孩子身上和对孩子无私的付出,而孩子的“不孝顺”在于没有过相同经验所以无法理解父母的心理和表达爱的方式(比如为了孩子更好的社会化的严加管教),从而表现出的厌恶和本能地反抗。文中提过,双系抚育是为了孩子的社会化的完整,但是社会规则和文化很大部分是压制人追求快乐的天性和束缚人的欲望的,所以父母的“我这么做是为了你好”在孩子看来是不可理喻和令自己痛苦的。亲子间永恒的矛盾就在这个基础上。
单系继承:重男轻女的根源,家庭最大矛盾体
生育制度的两部分,抚育和继承,既包含这种矛盾,双方都会因之蒙受不利。因为继替是单系偏重(偏男),所以孩子在抚育上多少会因为性别而受到差别的待遇。在我们这种父系社会中,女孩被认为讨债鬼,不但在教育上受不到她们兄弟同等的注意,甚至在出生时也有即被溺死,或者在很小的时候被抛弃或者被出卖。女子在社会地位上的低落,无疑是导源于这种歧视。
这种歧视无疑指的是就单系继承。一个家庭的财产只能随单系继承,也证明了为何延续香火会被看得如此重要,其根本原因是后继有男才能把自家家业家产传承下去。女儿只会把家族财产转移到别的家庭。
未来,还需要婚姻制度吗?
男女分工原则正在逐渐削弱,社会抚育结构的扩张(如学校,社团等)使得抚育渐渐失去双系性。在目前社会事业发达,集体责任的加强,私有财产的消蚀,很可能会改变抚育的有效方式,那个时候婚姻是否需要也成了问题,至少它的性质会发生极大的变化。
比如,现在同性恋的接受程度较以往已经大大增加了,原因是婚姻是由事业配合和感情融洽组成的,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现在,人们没有以前那么注重男女分工和婚姻的事业配合,双系不再那么重要,社会给予的压力也减小了,于是感情就占了主导地位,精神上的契合有时是不分性别的。放作是现在的异性恋而言,是同样的道理。如果男女分工和双系抚育的工作可以交给社会,那么他们之间必然没有了共同的抚育目标。如果回到了亲子的黄金三角关系,这个牢固的三角关系已经没有了中心点,可以说土崩瓦解了。今后,更讲求的是夫妻双方的两点一线的情感精神牢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