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表达应不应该有界限
个人表达有哪些种:诗歌音乐美术文学政治,几乎所有事情都有个人表达 评判标准:过度个人表达对他人有危害对社会有危害 举例说明:曾经有一首歌原版的《黑色的星期天》主要由钢琴伴奏。据说,听完的人,没一个能笑的出来。很多人患上精神分裂,抑郁症等等……因此,如果现在你们听到《黑色的星期天》,并非它的魔力不再,而是已经不再是原版了。 世界三大禁曲,忏悔曲让教徒听了纷纷自杀逃离苦难的尘世。。 音乐的力量十分强大,这是作者个人情感的一种表达。但是这种表达对艺术几度升华,对生命却是一种践踏。这里面涉及到了道德的问题。我的看法是,人们有权决定自己的生命。但如果音乐是利用这种极端的情绪化蛊惑人心,让人们还未来得及思考的情况下就草草结束了生命,这便是迷惑了人们的心智并且剥夺了人们的生命权。这一层面,个人表达应该有边界。 音乐有其特殊性,同样的“丧”和“悲”用在文学上,就没有那么蛊惑人心的诡谲感。比如《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人间失格》,《罪与罚》,等等充斥着绝望、人生无意义等有毒的文学,让人看了对生命和生活丧失希望的丧文学。文字作为日神精神,没有音乐带给人那么直观的感性冲击。不会引起大规模自杀实践,反倒给了人们反思当下,自省的时间和机会。 利用通过吸毒,饮酒,性瘾等实现其个人表达。道德问题,难以界定,毕竟吸毒是不犯法。。的吗?这样的道德标准,是否可以成为约束个人表达的界限呢?我觉得有待争议。 波点女王,草间弥生,密集恐惧症。 草间弥生患有精神疾病,其作品的显著特征就是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波点,成就艺术特色的同时,也给一些接受程度低的观赏者带来了心理上和生理上的不适。像这一种的自我表达,是否应该被限制,取决于观看者的接受程度。观看者有自己选择的权利,每个人可以设置自己内心接受的尺度和界限,但是社会仍然应该包容这样独特艺术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