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张爱玲笔下倾泻的月光
别来还无恙那年少轻狂却让岁月背叛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苍凉再也来不及遗忘
两个人闹哄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
聚少离多的纠缠迷惘是唯一的答案
谁能够想象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
离合中荡漾红尘里飞扬 回头已经赶不上
灯火阑珊的彼岸我以为你就是答案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功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这是张爱玲《半生缘》的开篇,初读时只隐约觉得这段恋爱的悲剧收场,然而读完整本再返回来重读这段话,才惊觉这短短几句,写尽了时光逝去沉淀下来的人生况味。年少轻狂的年纪最是向往轰轰烈烈,只是太年轻,快乐和伤心,都像在演戏,一碰就惊天动地的,才觉得青春是要有的,就是要人们往后数十年里,不断咂么回味,感慨百转千回。
初次相见是从过年开始的。“新年里面,也没有什么生意,一进门的一张桌子,却有一个少女朝外坐着,穿着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她是圆圆的脸,圆中见方——也不是方,只是有轮廓就是了…他只是笼统的觉得她很好。”
那是沈世钧第一次见到顾曼桢。
借住在莫逆好友许叔惠家中的世钧,第一次没有回南京家中过年,他们约去吃饭的时候,意外邂逅了叔惠的同事曼桢。一起吃饭是平平淡淡的,此后三人也经常一起吃饭聊天,如影随形。没有说的是,在那个谁也没想到的第一次见面里,往后倾心的情愫早已经埋下了。
前半部分的文字读来是平平淡淡的,日子循规蹈矩不断重复,他俩也如世间千千万万的恋人一般,不过是你来我往搀扶着作伴,一起吃吃饭,一起走走路,一起看场电影,世钧会去曼桢家里找她。这平静的湖面在旁观者看来泛不起一丝波澜,然而在他们眼里,在所有相爱人的眼里,那样的每时每刻,是不必解释给别人听的甜蜜瞬间了。
后来才明白,那真的是他们最快乐最铭心刻骨的记忆。后来,曼桢被在姐姐曼璐的授意安排下被姐夫祝鸿才强暴了,岁月似乎也在那会儿像安上了车轮般匆匆往前。亲人的生离死别,战争的摧残,生活里柴米油盐的琐碎,他们终于在岁月里失了联系,断了音信。若说曼璐与祝鸿才的所为真真割断了他们的纽带,也只算是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或许他们的与生俱来的性格、家庭的不同遭遇、思想的分歧还有不曾被发现的感情上细碎的裂痕,都是其他一根根的稻草,真正摧毁感情的,往往都是悄无声息的琐事消磨和闲言碎语。
十多年后,世钧终究娶了他不爱的表妹翠芝,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曼桢嫁给了强暴她的姐夫祝鸿才,曼璐病死后,他俩共同抚养他们的儿子荣宝,连许叔惠,也远赴美国深造,一去十年之隔。再相遇时,俩人拘谨或假装洒脱,彼此却真实强烈的感受到了时间的力量。正如开篇那句: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最经典的部分在于结尾时,曼桢与世钧的重逢。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十四年里遭受的委屈、强忍的思念、支离破碎的青春岁月、近在咫尺的爱人,一切的一切都在眼前在心里闪过时,曼桢却只吐出这一句。然后我尽了自己最大程度的想象,想揣摩这个建构简单的单句里满含的克制、隐忍、心碎与自尊。
时隔十四年的错过,一朝解释清楚了覆盖在岁月里的所有困惑和不解,也最终成就了这段错过。那枚缠上了红毛线的戒指终究找不到了,正如十四年后的沈世钧无论怎样的粉身碎骨,也无法冲进岁月的洪流里,救回十四年前他深爱的恋人,只能在原地,任凭曼桢平淡道来的往事在耳边呼啸。
“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想起曼桢信中的真情流露,那是恋爱时最真分开后最无力的宣言,飘荡在他们无声却有力量的岁月里,回声却是一句:年华是无效信。
“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走出去,却是永别了,清清楚楚的,就跟死了一样。”
有时觉得来不及告别匆匆离开何尝不是一种慈悲,只是某一天醒来突然从生命里抽离,也许会慌张、会迷惘、会歇斯底里寻找、会绞尽脑汁回想,就像四处寻了曼桢的沈世钧。然而任时间慢慢抚平伤口,远离的人终是远离了,今后还能带着想象,想象那人也在某处过生活,想象某天重逢时的种种,于是那人就在这心窝里安了家。可是若是真的相见,那人就真真实实的在眼前,空白的日子里绘上的彩色任凭回忆的刻刀一点点划开,绝望中喘息的是缤纷的划痕。断了念想,就该永别了。
小小的餐馆熙攘喧闹,他们就这样一点一点吞没在生活里。
我总喜欢在小说读完后,再翻回到故事的开头,看看最初的那个地方,还依稀残存着怎样的片段,他们在不知道后来结局的时空里,怎样的活着。
经过了那么多年、那么多事,彼此隔着漫长的时间与过往,只能远远望一望,而我的时间维度里,还私心保留着一瞬的永恒。那只红手套,在安静泥泞的道路上独自找手套的世钧,寒风刺骨的天气,他握着手套时的如获至宝,他对那手套主人的点点思念,不经意的许多瞬间,都是心里无数次最刻意的演练。
而我最深刻的感悟,是了解了时间的力量。一种无缘由升腾起的“此去经年,恍若隔世”之感,时间有这样的力量。才觉得能够放过许多偏执计较的人事,原谅了时光隧道里同样张皇失措的别人和自己,像个笨拙的勇士,握手言和了过去,也依然能往前走下去。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苍凉再也来不及遗忘
两个人闹哄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
聚少离多的纠缠迷惘是唯一的答案
谁能够想象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
离合中荡漾红尘里飞扬 回头已经赶不上
灯火阑珊的彼岸我以为你就是答案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功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这是张爱玲《半生缘》的开篇,初读时只隐约觉得这段恋爱的悲剧收场,然而读完整本再返回来重读这段话,才惊觉这短短几句,写尽了时光逝去沉淀下来的人生况味。年少轻狂的年纪最是向往轰轰烈烈,只是太年轻,快乐和伤心,都像在演戏,一碰就惊天动地的,才觉得青春是要有的,就是要人们往后数十年里,不断咂么回味,感慨百转千回。
初次相见是从过年开始的。“新年里面,也没有什么生意,一进门的一张桌子,却有一个少女朝外坐着,穿着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她是圆圆的脸,圆中见方——也不是方,只是有轮廓就是了…他只是笼统的觉得她很好。”
那是沈世钧第一次见到顾曼桢。
借住在莫逆好友许叔惠家中的世钧,第一次没有回南京家中过年,他们约去吃饭的时候,意外邂逅了叔惠的同事曼桢。一起吃饭是平平淡淡的,此后三人也经常一起吃饭聊天,如影随形。没有说的是,在那个谁也没想到的第一次见面里,往后倾心的情愫早已经埋下了。
前半部分的文字读来是平平淡淡的,日子循规蹈矩不断重复,他俩也如世间千千万万的恋人一般,不过是你来我往搀扶着作伴,一起吃吃饭,一起走走路,一起看场电影,世钧会去曼桢家里找她。这平静的湖面在旁观者看来泛不起一丝波澜,然而在他们眼里,在所有相爱人的眼里,那样的每时每刻,是不必解释给别人听的甜蜜瞬间了。
后来才明白,那真的是他们最快乐最铭心刻骨的记忆。后来,曼桢被在姐姐曼璐的授意安排下被姐夫祝鸿才强暴了,岁月似乎也在那会儿像安上了车轮般匆匆往前。亲人的生离死别,战争的摧残,生活里柴米油盐的琐碎,他们终于在岁月里失了联系,断了音信。若说曼璐与祝鸿才的所为真真割断了他们的纽带,也只算是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或许他们的与生俱来的性格、家庭的不同遭遇、思想的分歧还有不曾被发现的感情上细碎的裂痕,都是其他一根根的稻草,真正摧毁感情的,往往都是悄无声息的琐事消磨和闲言碎语。
十多年后,世钧终究娶了他不爱的表妹翠芝,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曼桢嫁给了强暴她的姐夫祝鸿才,曼璐病死后,他俩共同抚养他们的儿子荣宝,连许叔惠,也远赴美国深造,一去十年之隔。再相遇时,俩人拘谨或假装洒脱,彼此却真实强烈的感受到了时间的力量。正如开篇那句: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最经典的部分在于结尾时,曼桢与世钧的重逢。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十四年里遭受的委屈、强忍的思念、支离破碎的青春岁月、近在咫尺的爱人,一切的一切都在眼前在心里闪过时,曼桢却只吐出这一句。然后我尽了自己最大程度的想象,想揣摩这个建构简单的单句里满含的克制、隐忍、心碎与自尊。
时隔十四年的错过,一朝解释清楚了覆盖在岁月里的所有困惑和不解,也最终成就了这段错过。那枚缠上了红毛线的戒指终究找不到了,正如十四年后的沈世钧无论怎样的粉身碎骨,也无法冲进岁月的洪流里,救回十四年前他深爱的恋人,只能在原地,任凭曼桢平淡道来的往事在耳边呼啸。
“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想起曼桢信中的真情流露,那是恋爱时最真分开后最无力的宣言,飘荡在他们无声却有力量的岁月里,回声却是一句:年华是无效信。
“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走出去,却是永别了,清清楚楚的,就跟死了一样。”
有时觉得来不及告别匆匆离开何尝不是一种慈悲,只是某一天醒来突然从生命里抽离,也许会慌张、会迷惘、会歇斯底里寻找、会绞尽脑汁回想,就像四处寻了曼桢的沈世钧。然而任时间慢慢抚平伤口,远离的人终是远离了,今后还能带着想象,想象那人也在某处过生活,想象某天重逢时的种种,于是那人就在这心窝里安了家。可是若是真的相见,那人就真真实实的在眼前,空白的日子里绘上的彩色任凭回忆的刻刀一点点划开,绝望中喘息的是缤纷的划痕。断了念想,就该永别了。
小小的餐馆熙攘喧闹,他们就这样一点一点吞没在生活里。
我总喜欢在小说读完后,再翻回到故事的开头,看看最初的那个地方,还依稀残存着怎样的片段,他们在不知道后来结局的时空里,怎样的活着。
经过了那么多年、那么多事,彼此隔着漫长的时间与过往,只能远远望一望,而我的时间维度里,还私心保留着一瞬的永恒。那只红手套,在安静泥泞的道路上独自找手套的世钧,寒风刺骨的天气,他握着手套时的如获至宝,他对那手套主人的点点思念,不经意的许多瞬间,都是心里无数次最刻意的演练。
而我最深刻的感悟,是了解了时间的力量。一种无缘由升腾起的“此去经年,恍若隔世”之感,时间有这样的力量。才觉得能够放过许多偏执计较的人事,原谅了时光隧道里同样张皇失措的别人和自己,像个笨拙的勇士,握手言和了过去,也依然能往前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