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腐败
非典型腐败 小时候,村子里如果有年轻人考上了公务员,且他还未婚单身,就会有做媒的陆续给他推荐一系列妙龄女人。这时,就会有人赞叹不已,“终于知道我家孩为什么三十了还是没结婚对象,原来是考不上公务员呐!” 时至今日,在大学呆了两年之后,对学校里各类专业的就业方向大致有了一定的判断。总之,有四大类——直接进入社会就业;考研深造;考公务员;留家失业。最后一种就不必多说了,也没什么可说的。第一种呢,就目前社会形势来看,是相当难以生存和发展的。原因很简单,人太多了!人满为患,竞争压力就陆续增长。况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突破,机器人这种令人恶心不已的玩意逐渐取代人类生产力,我们就连刷完洗盘子这种混口饭吃的粗陋工作都快要找不到了。所以有人选择了考研。考研虽然被高调地赞美为去高校深造,其实不过是为了一张更为优良的文凭,而这张文凭,可以载你到更好的公司和企业就职。不过,它只能为你的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但是问题仍然存在——人太多了!是的,最近十年以来,考研的人逐年攀升,近乎函数曲线一般蜂拥而入。同样的,人满为患。人满为患的结果,就是不只连大学生都不值钱了,研究生也渐渐地沦为社会的毒瘤之所在。曾经,一个大学生如果在校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就能够留校就职教学;然而今天的一个普通专科学院,都不要大学生;就连我当年所在的高中,教我课的那位数学老师,还是山东大学的数学研究生。那么大学生呢?只能去物业管理部吧。 最后一种就是考公务员了。 我小时候,大人们都说考公务员就等于拿了个铁饭碗,一辈子不愁吃不愁喝。但是也有问题,就是工资不会太高,从政发不了大财。如果想发大财呢,那就去经商,可同时风险过大。一本万利总是好的,但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同样所在多有。老百姓毕竟是老百姓,忧患意识自古便留存心间。他们宁愿丢掉发大财的机会,去保住每天的衣食住行的开销,避免功亏一篑的挫败,因为他们没有东山再起的勇气和能力。不过呢,众口铄金,老百姓的影响力还是太大了,渐渐的人人都想考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毕竟,饿不死!想出人头地的仍然在少数罢了。 然而即便如此,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从政。就算经商者,也千方百计地与官员们搞好关系,拉拢人情。这个原因,或者说,从政者所拥有的独特因素,就是权力。而权力,就能够导致非典型腐败的出现,并且永远不会磨灭。 易中天在《非典型腐败》一书中这样写道,“非典型腐败的产生和发展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整个国家已经成为一个权力至上和权力蔓延的社会;第二,权力的可以赎买和必须赎买已成为全民的共识;第三,对于不造成典型腐败的权利赎买,人们已习以为常,不认为是腐败犯法行为。” 中国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政治制度恰好满足了这三个条件。而古代,恰恰是非典型腐败最为严重的时期。首先是集权。秦始皇创立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帝国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权利社会。权力如同倒立的金字塔型,皇帝拥有权利最多,宰相其次,三公九卿或者三省六部(朝代不同有所更变)等等依次递减,到了最底部,拥有最少的权力的是谁呢?正好是人数最大的平民和奴隶。想想看吧,一个人拥有的权利是人数最大的阶级群众的几万倍甚至几亿倍,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国家,能不一次又一次的更替,最终被推翻吗? 但是就这种制度,却仍然维持了两千多年。从秦始皇创立的郡县制还算讲的过去,最高统治者到地方政府再到平民和奴隶一共只有四级,虽然皇帝会累点,最底层却不会遭受太大的剥削和压迫。后来汉武帝不堪重负,又自觉胸怀大志,自得意满地设了州,便有了州牧。这虽然降低了皇帝的工作量,也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官位去做,但这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无尽的蹂躏和摧残。例如,皇帝发布诏令,要求每村都要缴纳粮税五十两,不得有任何延误和纰漏,否则满门抄斩。假设全国有十万个村,一共就是五百万两。这里要注意,那时候往上级交税并不是交钱,而是交粮食。粮食是会变质的,如果时间一长,优质的粮食分量就会大减折扣,如果不能如数交如国库,后果不堪设想。不过好在最高领导只是要求如数上交,并没有问如何敛财,也没有设置敛财的规矩和法律,这样一来,这群惟利是图的官们便开始打起了自己的算盘。诏令一下,二级领导班子接到命令后往下派令——每村缴纳六十两粮税。三级领导班子接到命令后往下派令——每村缴纳八十两粮税。以此类推,如果皇帝到普通百姓之间的官位等次越多,那么到达村民的诏令所要求缴纳的粮税就会越多。然而这种行为却被全国所有官员所认同和遵守,这就是权力的存在而必然产生的恶果,且无法根治,因为国家就是权力所创造的。到了清朝,官员的等级就高达“九品十八级”,这样老百姓要给牧民之官交的粮税就可能有五百两了。不过,难道就没有什么监管制度来约束官员们的品行吗?有。在秦代就设立了这种官员,叫御史,但是直到汉代才成为监察官员。此后,中华帝国的监察官员,在中央的叫御史,地方的叫刺史,观察使或者监司等等。监察官员的身份和职权很特殊。他们权限大,管理范围广,很多时候都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独立性强。要知道,只要他们嘴巴一动,抬手一挥,你就算官再大,也能给你弄回老家甚至株连九族。这种令人胆寒的权力没有一个官员不畏惧,而这样的监察部门似乎是老百姓的救星。但结果怎么样呢?一个从中央派下来的刺史,不用花一分钱,就能享受当时除了皇帝以外最高的待遇。为什么?当然是地方官的一条龙服务。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你都这么享受一番了再把人家告上去未免太不地道,人情味还是要有的嘛。最后,官官相护的结果是老百姓又要为这群刺史的开销多缴纳税款了,以至于老百姓喊出了,“不要再派人来我们这里了!我们连饭都吃不起了!”这样类似的呼喊。是的,老百姓和官员的关系就像是狼与羊。吴思在《潜规则》里这样写道,“狼和羊,一个长着利齿,而且不吃素。另一个吃素,偏巧还长了一身好肉。”羊是永远斗不过狼的,如果某样不反抗,或许还能多活几天,一时轮不上被吃;敢于反抗者,必将血肉模糊,立刻丧命,绝少成功的希望。唯一合算的选择,就是忍气吞声,渴求少吸自己一点血罢了。 这就是“官本位”格局下的古代中国制度。什么是官本位?就是权力本位和伦理本位的集中表现。自古以来中华文明讲究伦理治国,即儿子服从老子,妻子服从丈夫,下级服从上级,全国人民服从皇帝。所以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就成了定律。如果臣不忠,君可以免其职,甚至诛其九族;子不孝,父亲可以打可以骂。但是如果君不仁呢?父不慈呢?没人去管,也没人能管。实际上正如儿子不能反抗老子,民众也不能反抗官员,因为他们是衣食父母。在这样一个制度下,老百姓就是冤大头,而冤大头就是贪官污吏的温床。在冤大头们低眉顺眼的培育下,贪官污吏的风险很小,麻烦很少,收益却特别高,因此想挤进来的人也特别多,队伍迅速壮大。他们为什么这么嚣张?当然是上文提到的‘权力’。有了权力,就可以进行买卖和交换,做很多做不到的事情。于是,有条件的就攫取权力,没条件的就赎买权利,既无法攫取又无法赎买的就只好任人宰割和鱼肉。权力不可能不成为人们的向往。有权力的是官员。皇帝的权力虽然最大,但和老百姓隔得太远,感受不到。最能让老百姓感受到权力厉害的,还是各级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即所谓的“牧民之官”。老百姓深刻的感受到,一个当官的要加害自己有无穷无尽的办法,有时简直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官员的权力是上级授予的,上级的权力又是上上级授予的,一直到皇帝。但是皇帝没办法看管底层官员的行为是否得当,他只在乎自己下达的命令是否完成和江山社稷能否在自己手中继续辉煌下去。这样,老百姓能做的,就是设法赎买官员们手中的权力,而这又等于谁当官谁发财。这样的“潜规则”,是能够为帝国所容忍的。所以,当官,也不可能不成为人们的向往。这大概是当今社会那么多人想要考公务员的原因之一吧。同样的,“大小当个官,强过递支烟”当如是讲。 有人不禁痛心疾首道,“这些人就没有一点职业道德吗?他们这样做良心不会痛吗?”我说,会,但是没有办法。前面讲了,做公务员是不可能发财致富的,他们的工资很低。如今物价飞涨,他们的工资却仍旧几乎在原地踏步,以至于只能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地过日子。历史上克扣官员工资最多的当属明朝。明朝的县太爷每月实际领到的薪俸,大约相当一千一百三十元人民币。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妻妾成群,也没有现在这样那样的惠民政策,这样微薄的薪酬自己吃还勉强,同时养活家里老小,简直天方夜谭。有人问朝廷为什么不多给工资,这不是逼官为道吗?没错,这就是把你逼上梁山,逼你不得不做一个贪官。薪俸低的很大一个原因是国家财政赤字。就算到了盆满钵满的时代,比如汉武帝时期,皇帝也会大兴土木,或四方征战;如果是个昏君,那么钱花得更快,总之他是不会想把钱多发给朝廷命官和地方官的,因为皇帝知道他们的“潜规则”,对此从来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别弄的天怒人怨就不会在意。那么把工薪升上去会不会就没有这种情况发生了?不会。只要权利存在,权利的赎买和交换也必定存在,而国家恰恰是由权力构成的。 除了官场,监狱和班房(临时拘留所)是权力赎买密集的大本营,也是贪官污吏的镇山之宝之一。晚清谴责小说家李伯元在《活地狱》中把权力带给人们的摧残写的栩栩如生。里面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黄升的人,无辜被牵连入狱,衙役的快班头子把它关在班房里,故意用链子把他锁在尿缸旁边,那根链子一头套在脖子上,一头绕在栅栏上。直到掌灯时分,头子出来与黄升讲价钱了。“你想舒服,很容易。里面屋子,有高铺,有桌子,要吃什么,有什么。但是,进屋先花五十吊(约人民币六十元),解链子花三十吊,打地下铺话二十吊,高铺花三十吊,其余吃饭喝水都有价钱,长包也好,吃一顿算一顿也好。”可这黄升偏偏没钱,头子一怒把它送入一道栅栏门,里面的犯人又让他掏钱孝敬,黄升拿不出来,众人便一拥而上,将他打了个半死,又罚站一夜。不只是监狱里的权力赎买,就连处决死刑犯也跟这有所牵连。吴思在《潜规则》里这样写道:行刑者会在绞刑犯临刑时与他商量,或者与之亲戚商量,“顺我,一上来就让你断气,否则就绞你三次,再加上别的手段,才让你死。”对凌迟处死的犯人说,“顺我,就先刺心,否则把你胳膊腿都卸光,心还不死。”这样,一般能从富裕者那里敲出数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从贫穷者那里也能把衣服行李敲干净,完全敲不出来的,就按照事先威胁的办法痛加折磨。对此很多人肯定不解,不就是想要点东西,又没有什么仇,实在没什么东西也别那么折磨人家,这不是积德行善的好事吗?其实不是,在他们看来,这叫“立法”,目的是警告旁人和后人,不这样做,别人会心存侥幸,他们对“刑狱潜规则”是一丝不苟的,如果不这样,他们是吃不好穿不暖的。 这类非典型腐败,不会那么骇人听闻,也不会有很大的危害。再者,国家不可能对此有所限制,如果连请客吃饭,节令送礼也要禁止,那就太不近人情。官场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规矩未必都是“潜规则”,也有“显规则”,就像我们常说的见了镇长或者副镇长该称呼“**镇”,见了医院的院长要叫“**院”,吃饭的时候在哪坐,如何坐,在哪站,如何站,什么时候站等等。进入官场第一部,就是学习这些规矩,否则就会遭人耻笑,甚至会被领导看不顺眼把你晾在一边,不闻不问。在官场,最怕的不是被领导批评,而是怕不受领导待见,如果处在这种境地,那么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有升官的可能,除非顶头上司调走或者犯法降职。易中天说,腐败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权力能够进行赎买;非典型腐败能够盛行,是因为赎买权力已经成为习惯;权力的赎买之所以成了习惯,是因为社会生活中到处都是权力关系。 然而即便这种关系有时让人恶心,但是中国人却是最油头的一群家伙。别人搞腐败,他痛恨;自己搞,或者自己家里人搞,就不痛恨了。很多人义愤填膺,往往是因为没有自己的份。公款吃喝,大家都嫉恶如仇,但是如果邀请你一起去,就欣然前往,反正肯定不会载在自己头上。而且,中国人一般反对典型腐败,不反对非典型腐败,甚至还积极参加。比如给医生送红包,病人就希望能多拿点钱让医生能够在手术的时候付出全部精力,不要有任何的差错,就算医生不要,病人或者其家属也会硬塞,因为那关系到他们的生命安全,在生命面前一点小钱不算什么。不只是给医生送红包,给上司送红包甚至都有个专门的说法,比如“炭敬、冰敬、门敬”等等,很有人情味道。在这方面中国人大都无师自通,遇到有权力的人就赶紧巴结,不是请客吃饭就是拉帮结伙,不是红包礼品就是灯红酒绿,如果后来遇到事情而且这个人恰好帮得上忙,一个电话就能搞定。这等好事谁不愿做,谁又愿意拒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