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欧洲美学思想奠基人
美学思想
在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思想中,和谐的概念是建立在有机整体的概念上的:各部分的安排见出大小比例和秩序,形成融贯的整体,才能见出和谐。后来许多美学家(例如康德以及实验美学派的费希纳)把和谐,对称,比例之类因素看成单纯的形式因素,好像与内容无关,在这一点上亚里士多德就比他们高明的多,他把这些因素看成与内在逻辑和有机整体联系在一起的,即由内容决定的。
“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或是任何由各部分组成的整体,如果要显得美,就不仅要在各部分的安排上见出一种次序,而且还需有一定的体积大小,因为美就在于体积大小和次序。一个太小的动物不能美,因为小到无须转睛去看时,就无法把它看清楚;一个太大的东西不能美,因为一眼看不到边,就看不出它的统一和完整。同理,戏剧的情节也应有一定的长度,最好是可以让记忆力把它作为整体来掌握。”——《诗学》第七章
悲剧论
“在最完美的悲剧里,情节结构不应该是简单直截的而应该是复杂曲折的;并且它所摹仿的行动必须是能引起哀怜和恐惧的——这是悲剧摹仿的特征。因此,有三种情节结构应该避免。一,不应让一个好人由福转到祸;二,也不应该让一个坏人由祸转到福。因为第一种结构不能引起哀怜和恐惧,只能引起反感;第二种结构是最不合悲剧性质的,悲剧应具的条件它丝毫没有,它既不能满足我们的道德感,又不能引起哀怜和恐惧;三,悲剧的情节结构也不应该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从福落到祸,因为这虽然能满足我们的道德感,却不能引起哀怜和恐惧——不应遭殃而遭殃,才能引起哀怜;遭殃的人和我们自己类似,才能引起恐惧;所以这三种情节既不是可哀怜的,也不是可恐惧的。四,剩下的就只有这样一种中等人:在道德品质和正义上并不是好到极点,但是他的遭殃并不是由于罪恶,而是由于某种过失或弱点。”——《诗学》第十三章
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的理论:一个是悲剧主角的“过失”说,一个是哀怜和恐惧的“净化”说。先谈“过失”说,悲剧的情节一般是好人由福转祸,结局一般是悲剧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一方面他要求祸不完全自由取,他说,“不应遭殃而遭殃,才能引起哀怜”,另一方面他又要求祸有几分由自取,他说悲剧主角的遭殃并不由于罪恶而是由于某种过失或弱点,所以“在道德品质和正义上并不是好到极点”,也就是说“和我们自己类似”,才能引起我们怕因小错而得大祸的恐惧。次谈“净化”说,在亚里士多德《诗经》里提到的是悲剧净化哀怜和恐惧两种情绪,在《政治学》里提到的是宗教的音乐净化过度的热情。亚里士多德的这种“净化”说正是针对师傅柏拉图对诗人的控诉。柏拉图说,情绪以及附带的快感都是人性中“卑劣的部分”,本应该压抑下去而试却“滋养”它们,所以不应留在理想国里。亚里士多德替诗人申辩说:诗对情绪起净化作用,有利于听众的心理健康,也就有益于社会,净化所产生的快感是“无害”的。
喜剧论
“喜剧的摹仿对象是比一般人较差的人物。所谓‘较差’,并非指一般意义的‘坏’,而是指具有丑的一种形式,即可笑性。可笑的东西是一种对旁人无伤,不致引起痛感的丑陋或乖讹。例如喜剧面具虽是又怪又丑,但不致引起痛感。”——《诗学》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