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建群可要注意,群主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规定》明确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需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该规定将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
为什么群主成为负责人?
因为群主有监管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利的拥有者,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甚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成员在群里可以做什么?
1、群内理性互动:群主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2、举报违法违规信息:群成员有义务举报群内的违法违规信息。
3、发放小额红包:红包作为微信群友件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小额发放是可以的,但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若违反规定,成员可能承担哪些后果?
1、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平台方可依法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
2、平台方应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若违反管理规定,群主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2、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3、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微信群组如果被转卖,原先建群的群主有连带责任吗?
原群主在转让群时如明知被转让的群被用于非法目的的仍然转让的,应该承担转让后非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除此以外一般其在退群后不承担责任。
另据了解,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发现有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等。
《规定》明确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需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该规定将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
为什么群主成为负责人?
因为群主有监管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利的拥有者,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甚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成员在群里可以做什么?
1、群内理性互动:群主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2、举报违法违规信息:群成员有义务举报群内的违法违规信息。
3、发放小额红包:红包作为微信群友件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小额发放是可以的,但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若违反规定,成员可能承担哪些后果?
1、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平台方可依法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
2、平台方应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若违反管理规定,群主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2、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3、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微信群组如果被转卖,原先建群的群主有连带责任吗?
原群主在转让群时如明知被转让的群被用于非法目的的仍然转让的,应该承担转让后非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除此以外一般其在退群后不承担责任。
另据了解,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发现有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