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爱
不知哪位前人说过,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明觉得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因人的命运很多时候要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局限。然而,如果说每个人都是自己思想的主宰者,这句话再正确不过。每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要思想些什么,在思考成熟的时候再决定自己要做点什么。在自由思想的世界里,每个有灵魂的思想者都是他自己的国王。
明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洗漱之后,就是顺着朝阳路路旁的花带一直走向他心爱的图书馆,这已经成了他生活里的一部分。明在一家酒楼里打工,这个酒店是这个市里的一家私营酒店。在这个市里,除了市第一招待所即XX宾馆外,就是一个五星级的华夏大酒店。他们这个酒店是个不入流的酒店,或者说在这个市里并不很出名,因它没有太过悠久的历史,很多前任的领导者都不熟悉的它,也就是说,它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不过酒楼的生意非常好,如果以经营状况来排名次的话,它排名在市里占前三。因人们都知道XX市有一个世纪大酒店,一旦XX宾馆和华夏大酒店客满之后,世纪大酒店便是市民们唯一的选择。无论在档次或规模上,它都不至于使人失掉任何颜面,它是人们举办各种宴席的理想的场所。
明在世纪大酒店做领班,他的工作和职员们的作息时间几乎是一样的,每天上午九点上班,一直要到晚上十二点钟才下班,每天差不多要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下午两点过后,当客人比较少的时候,或许会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再就是晚上客人少的时候,他们可以提前到十点钟下班。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他们至少要工作十二个小时。
明的工资并不高,每个月仅仅维持在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之上,无论他怎样节约,每个月的钱都显得有些入不敷出,他每个月都为钱发愁,有时候开销稍微大一点,他就不得不提前借支下个月的薪酬。他不知道为什么许多小说里的主人公从来就不缺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为生活忧愁过似的,他们除了爱恨情仇便什么也没有了。
明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他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教师,那样就可以一边教书育人,一边圆自己的作家梦。可是,他不是命运的宠儿,他没能为人师表。但他认为他的家庭教养还不错,他的品质虽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对于大多数庸碌之辈,以及那些看似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们来说,还足于成为众多数人的表率。他希望能够用他的笔来尽到教化的责任,既然上天赋予了他高尚的灵魂和思想情操,那他就要成为一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还记得鲁迅笔下的那些看客,他觉得无论做什么都没有比开启人的智慧这件工作更值得人类去做。
可是他不能专心地坐下来写作,因为他还要工作,写作只能是他业余的爱好,因为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一个作家,他投出的稿件从来就没有发表过。没有可靠经济的来源,除了要先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外,他没有别的出路。为了生活,无论他对于这个工作是否喜欢,他都必须坚持下去,否则他就没有办法生存。人们常说,一个人要想做成一件事业,最好去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这样才能在他喜欢的事业上做出一番成就。可明眼睁睁地看着他喜欢做的工作就在眼前,他确不能去做,他只能违心地去做一份他并不喜欢的工作。这有什么办法呢,因他喜欢的工作一直得不到编辑的认可,更不用说要得到读者们的认可了。因此缘故,明生活的并不快乐,因他现在所过的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明不像有些人那样拥有一个富有的家庭,或者父亲是高干,也就是说他没有经济的基础。他一直觉得做一个作家是要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尤其是这个作家刚刚起步的时候,否则他根本没有办法聚中精力来写好自己的作品。一个作家真正能静下心来写作的时候,也许就是他的作品能得到读者真正认可的时候,或者他小有名气,可以靠自己的写作来养活自己的时候。历史上一些伟大的作家,有很多都是有一定的家庭基础的,要不就是有一份相当不错的主编或教授之类的工作。像明这样的家庭条件,根本不适合走写作这条路,但明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偏偏选择了这条路,而且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以致于再也没有了回首的机会。
明的身材一般,虽说不上魁梧,确也十分伟岸,他爱穿着他那套笔挺的西装,皮鞋总是擦得锃亮,加上英俊的面庞,显得格外有神采。如果他穿上军装,一定会被上司挑选为一名合格的国旗手,只因他身体不够好,使他不能够成为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合格军人。可是,在这样一副骄人的仪表下,确常常呈现着一张多愁善感的脸,这使他看起来有几分严肃,从而使得那些喜欢而不了解他的姑娘从来不敢主动追求他。明为什么会感觉到那么忧郁呢,这不仅仅源于他的理想无法实现及为生活所困,还源于他父亲的去世,而且还是以那样的一种方式去世。
明的父亲是一位村支书,从抗美援朝的战场上下来之后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因为他识字不多,当地政府无法给他分配一份更适合他的工作,他的能力显然能够承担更重要的工作。不过,因为他优良的品格和良好的出身,不久便被村民们推举为新的村支书,以前的那位老支书也在自己年纪较大的时候,将这个村的最高权力交给了他。这时候,他突然有了一个新的工作机会,上级要调他到一个比较偏远的城市去工作,他也动了心,觉得就是偏避一些,至少比一辈子呆在农村强。但是老支书拚命挽留他,觉得本村里离不开他这样一名优秀的支书,甚至在上级已经开出了调令的情况下交上了几乎所有村民都签了名的请愿书,就是非要申请他留下来做他们的村支书。上级考虑到众意难违,只得取消了对他的调令。他也唯有认命,将自己的一生奉献在了这个乡村。幸不辱使命,他带领全村人们过上了虽不富足但却幸福的生活,整个村子里的人见了他没有一个不尊称他为“老书记”的。可就是这样一位人人爱戴的老支书,突然选择了“悬梁自尽”这条让人心碎的路,这也正是让明心灵极度痛苦的原因。
明的父亲生前一直不支持明走写作这条路,他觉得写写画画不是正经人家孩子应该走的路,都是些邪魔外道,一个正正经经的农家孩子就应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将庄稼拾弄好。明也喜欢农村的生活,做梦都想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可是他自幼身体孱弱,别人做得很轻松的体力活,他确做得非常吃力。再者,他不想再像他父亲一样,将自己的一生埋没在一个乡村里。他觉得一个人,尤其在他年经的时候,应该出去闯一闯,要想法设法去实现他心中的理想和抱负,至少也要尽最大努力为这个社会多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俗话说养儿防老,明的老父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子女们都留在他的身边,一家人无论是苦是甜,始终生活在一起,过着儿孙绕膝的生活。他现在老了,看到孩子们一个一个翅膀硬了,接着便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了。现在,连最后一个孩子也要离他而去的时候,他完全绝望了,再加上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落下了一身的病,浑身不是这疼就是那疼的,他不想成为儿女们的负担,就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让他死不瞑目的是,他没能够尽自己的余生,带上村民们一起走向富裕的小康生活。
原来,老支书至死都没有交出前任交给他的象征权力的那枚大印,也就是说,他一直到死,都还是村里的老书记,虽然他的权力早已经被边缘化。原来,新上任的后生仔并不是他选拔的接班人,他选拔的第一个接班人还在生产队里的时候被雷劈死了,那个接班人不是因为心肠不好才被雷劈死的,他是全村民都公认的大好人,是书记的不二人选。人们说正是因为他太优秀,才被老天爷提前要走了。第二任也因为新上任的年轻支书而被边缘化了,使老支书不能够顺利地移交他的权力。这个新上任的村支书是空降到他们这个村的,他也是一名复员军人,因善为人处世之道,再加上上面有人,一上来就爬到了老支书的地位之上。他曾经数次向老支书索要村支书的大印,老支书总是找出种种理由推诿。老支书之所以不愿意交出手中的大印,是因为这个新来的后生仔并不是村民选出的村支书,更不是他物色的接班人。而且村民们都知道这个后生仔的背景,知道他不是一个合格的书记,私下里对他腹议的人不少。老支书也认为他是那种“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后生仔,这些年的风风雨雨使他认识到,一个没有经过培养历练的后生仔,怎么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接班人?他不想前脚走就被村民们在后面戳脊梁骨。
但是,后来他还是禁不住上面领导三令五申的要求,虽说并没有交出手里的大印,却授权新支书刻了一枚新的大印。后来,果不出所料,这个新上任支书像个败家子一样花掉了村里的所有积蓄,那可是他带领乡亲们辛辛苦苦地积攒了四十多年的所有的公有财产啊!可是,这个败家子非但没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戒,确依然稳稳地坐在他的位置上。在他在位的这些年里,非但没能为村里做出什么有益的事情,结果弄得村里越来越穷,最后连条像样的公路也修不起了。村民们恨透了他,可是又敢怒不敢言,私下里只是指责老支书不该将村印转给新支书,更不该放任村产被这个不争气的后生仔败坏光贬败坏尽。老支书唯有哑巴吃黄连,苦水只能倒在自己的肚子里,为了不至于激起民愤,他对谁也没讲过村支书的大印还在自己手里,村里的财产并不是用他手上的印信支取的,可是很显然,他的那枚磨得光光滑滑、油油腻腻的大印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效力。老支书自觉上对不起党,下对不住村民,于是唯有选择了悬梁自尽这条路。这条路他思考了几年,他觉得这才是最适合自己的选择。他没有留下遗书,也没有留下任何的只言片语,对于村民们来说,他走得是那么的突然。
父亲的去世使明心理上背上了极大的思想包袱,他觉得是因为自己没能听父亲的话才使他走向了绝路。中学毕业后,在尝试了所有路都无法走通的情况下,他曾立下誓言,一定要在农村好好大干一番,并以此作为留在父母身边的理由,从而尽到自己作为子女的一份孝心。那时,和他一起毕业的许多同学都到外面打工去了,他却留在村里迟迟不肯出去。虽然同学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写信来让他出去,他总是以“父母在,不远游”的理由推脱。再到后来,村子里的新楼房一幢接一幢地矗立了起来,可明一家仍然居住在那三间他父亲解放前分到的破瓦房里,而经过几年的实践,明也终于认识到自己在农村终究难有作为,如果再这样继续坚持下去,后半生的贫困和潦倒将会不言而喻。况且,他的理想并不是要做一个农民,况且他也不是个合格的农民,在很多方面,他不能比乡亲们做得更好,那么他还有必要再这样欺骗自己吗?
在万分矛盾的心情下,他曾经数次下定了决心要离开家乡,可心里总是抛却不下他的父母亲。这时,幸好看到报纸上世纪大酒店招聘领班的事,他觉得这样较好,既可以离父母近一点,又有份工作糊口,而且,有了工作,他终于可以抽出一些时间用来完成自己的理想和事业了。然而,明想得太过天真了,他没想到酒楼的工作并不像有些单位那样,实行的是每天八个小时的工作制,他一天大多数时间都被工作占据了,根本没时间可以静下心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且,他的收入也不高,一个月下来,他的收入勉强够维持自己的生活,根本顾不上家里的老人。而他父母仍在家里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辛勤地耕耘。明的父亲此时已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再也没有能力做那么繁重的体力活,况且他又落下了一身的病。在极端绝望的情况下,他便选择了轻生。
明没想到自己的大错铸成了父亲离他而去,想到父亲毅然又坚决地赴死的那种矛盾心情,他心里就像刀绞一般的难受。他曾经当着他的父亲说,他的将来不用他们操心,包括起房盖屋娶媳妇,他自己有一双勤劳的手,他相信有能力靠自己辛勤劳动养活自己。可是他哪里知道他父亲的心理呢,他父亲深知久病床前没孝子这个道理,况且他已落下了一身病。这时村里有个老人在地里干活时突然死去了,他逢人便说:这样多好,一倒下去就过去了,自己没痛苦,也不给孩子们增添负担。他是担心哪天自己会瘫在床上,那样岂不是连累了孩子们。老支书走了,却在明的心上留下了永远的痛,自从父亲去世之后,他的世界就像变了一片天地似的,天色总好像阴沉沉的,而他自己心里也从来没有觉得真正快活过。虽然,父亲活着并不能给他帮什么忙,但是父亲永远是他的主心骨,父亲走了,他的主心骨也没有了。他觉得整个天就像塌下来了一般,他再也找不回当初的自己,如果不是自己出来工作,有自己及时的开导,父亲应该不会走上这条绝路,父亲的离开,是他心上永远抹不去的伤痛。
明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不由得心潮起伏,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敬爱的父亲,他的心情总是那么忧郁,他的神态总是那么苦闷。可是,有谁能够知道一个青年忧郁外表下隐藏着这颗痛苦的心呢,他们只觉得这孩子沉默寡言,不爱说话。明已经习惯了这样,既然他无法让自己真正开心起来,他觉得忧郁似乎也是一种不坏的心境,至少比自己什么都不去想要好。人长着一颗脑袋,就是为了思想,否则,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通向图书馆的路两旁生长着两排茂盛的梧桐树,梧桐树的枝叶伸展开来,像一柄柄整齐地撑开在道路旁的华盖,它们遮满了整个人行道。人行道靠近公路的一侧修了两条绿色的花带,一辆辆汽车在花带间来往不停地穿梭着。人行道上不时有三三两两的行人走过,每个人都显得匆匆忙忙的,仿佛有什么急事等着他们去办理似的。偶尔有一两个人骑着自行车从匆忙的人群里一闪而过。人行道旁两边商铺前的屋檐下,一些工人一边吃着盒饭,一边向自己工作的单位走去。整个清晨,都沉浸在一种清新的气息里,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
明到图书馆换了本书,然后沿着来时的路向回走去,走到世纪大酒店的时候已然是九点了。两个身着制服的保安身体笔挺地站立在酒店门口的两侧,进到门内是两个身材高挑衣着大红唐装的小姐。他们看到明走进来,职业性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阿明,早上好!”明也朝她们微笑着点了点头。明每天上班工作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酒店职员们上班时的衣着仪表和值班情况,接着再检查每个雅室的摆放及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最后再检查歌舞厅。通盘检查过以后,差不多就有客人来了,一般情况下客人都由迎宾及雅室里的服务员接待,他的主要职责是应付那些要求比较高或故意刁难的客人。明这时转到了二楼的雅室,看到每个服务员都衣着整洁地站在各自雅室的门口,各雅室的卫生及摆放也令人十分满意。他到总经理室看了看,见总经理还没来,便打算再到厨房里去看看。
世纪大酒店的厨房位于一楼,要从酒楼后面进去,还要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条走廊白天没有开灯,远看过去就像一条深深的没有尽头的隧道。明每天走这条甬道,闭上眼睛就知道走几步可以到达厨房。他习惯一边走路,一边默头想着心事。很多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就像一个人夜晚老做梦,而醒来之后大抵不知道梦里的情形一样。
“阿明哥,你不是说好了要请我去看电影的吗,怎么这么久了还没请我?”一个温润甜美的女孩子的声音说道,语气里带着种玩笑的意味,明一听声音就知道那是玲。他抬头看了玲一眼,玲穿着酒店里统一的蓝制服,一张小巧的脸像未及绽放的花蕾,她脸上长着几块癣,就像花蕾边沿被风吹干的褶皱。她个儿不高,约一米五六的样儿,人显得也有些消瘦,像是长期营养不良似的,年纪看起来约有十六七岁。像她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应该还在高中读书吧,不过玲不愿意读书,她想早点出来打工挣钱。玲是明哥哥的一个朋友介绍进来的,她模样儿不是十分漂亮,而且自幼出身在山里,也不怎么爱打扮自己,在城里人的眼里,显得有些土气。虽然现在穿上了工作服,可是仍然脱不了她身上固有的泥土气息。明觉得应该让她在厨房里先熟悉熟悉,待她对酒店有所了解后再提她上去做服务员。
玲在城里无依无靠,除了明外没有一个亲人,自然而然地就将明当作了自己惟一的亲人,每逢见面便以哥相称,亲热的就像亲兄妹一般。玲平时话语不多,除了做好自己应做的事情外,也很少同人搭讪,但见了明后话就特别多,也显得特别亲切。虽然她来酒店工作还不到两个月,可是她对于明的感情明显超出了一般人的情谊,从她那双让人着迷的大眼睛里,明早就读懂了她的心事。可是,在明的心里,她还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他一直将她当作朋友的亲人那般关照。
玲的身世非常可怜,家里两个哥哥,大哥刚结婚一年多,二哥还没结婚,可是她父母年纪大了,已经没能力再为老二盖房子了,眼看老二老大不小了,因为家里穷,至今亲事还没着落。老二不爱读书,也不会什么手艺,除了种庄稼和在外面跟人胡混,也是一事无成。明听朋友说玲自幼有病,根子里带来的,天生就有,具体是什么病,朋友没说,因她是女孩子,明也不便打听,据说这也是玲不愿上学的原因。她觉得她的病怕是治不好了,再者也没有钱治,不知哪天就死了,读再多的书也没有用,再也不能因为她要读书而影响二哥连嫂子也娶不到,那她就成了这家里的罪人。明也正是听到朋友这样讲,他非常感动于玲的品质,才答应让她来这里上班的。
明看着玲一双期盼的眼神,觉得她不像是在开玩笑,说:“你在家里不也常看电影吗?”玲笑着说:“哪有,一年里难有一次。”明说:“我在家里时,记得村子里人家要办喜事,是经常要放电影的,尤其到了秋季,是一年里电影特别多的时候。”玲说:“哪有,现在不像以前,家里都有了电视,很多人都不爱看电影了,村里电影也就放得少了。可我还是喜欢看电影,觉得电影里的意思特别深,不像电视剧,瘦长瘦长的,放起来没个完似的。”明犹豫了一下,说:“那改日吧。”玲嘟着小嘴,明显有些不乐意了,说:“又是改日,改日是个什么日子,你要说个准确的时间,我也好有些准备。”明想了想,说:“那就下周吧,这个星期我没有空,我要回去看看我那老母亲。”玲说:“那就下周,说好了。”说着,她将右手伸出来,用小拇指勾着明的左手小拇指,说:“拉勾生效,一百年,不失效。”明被逗笑了,故意逗她说:“好啊,一百年,明明十天不到,你将一天当做一百年啦!”说着,他用手刮了刮她的小鼻子。玲一扭头,冲在他的前面朝前走着,她边走边说:“就是,在人家心里,十天就是等于一百年。”明装着没听懂,到厨房里匆匆巡视了一番,便回二楼去了。
晚上六点钟左右,因为要开舞会,也是酒店里最忙的时候,这时明要忙着给几个雅室的客人安排舞伴。留下来跳舞的客人,大多没有舞伴,世纪大酒店没有专门的舞伴,所谓的舞伴也就是酒店里的服务员。晚上客人吃过饭后,常常会被咨客带到舞厅包厢内小坐,这时各雅室的服务员正忙着收拾碗碟,打扫卫生,等到一切拾掇利落之后,再到宿舍里换上一袭长裙,到包厢内一坐,转眼便成了伴舞的小姐。也有外面来的专门伴舞的小姐,大多是这个城市里的待业青年,有的喜欢跳舞,趁晚上出来寻些乐子。还有些女学生,大多有伴舞的小姐带或者有和她熟的,听说伴舞比较挣钱,来挣些外快的。当然,也有些流落在外的**,专门来舞厅里物色有钱的猎物的。她们和酒店里没有协约,就像赶场子似的,今天在这个酒店,明天在那个酒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有个一定,所以不是那么容易安排。
有时晚上生意特别好,一时安排不过来,明就只好将厨房里的服务员也安排到二楼来伴舞。在厨房帮忙的几个服务员,不是年龄大,便是面相不太好的,也有的比较老实,不愿意出来做舞娘,当然明不会强人所难。不过,厨房里的工作既辛苦,工资又低,而她们如果愿意伴舞,收入便特别丰厚,因为做伴舞的小姐,酒店里会另有提成抽给她们。玲开始并不喜欢跳舞,她说不喜欢和那些喝醉酒的臭男人们跳舞。明劝她:那些人只是掏钱买醉,你就权当是逢场做戏,况且你也要挣钱,生意好的话,一个月下来,也有个三二百元钱,将来遇上个什么事,需要用钱时,也胜似处处求爹告娘央人强。玲也知道明是找不到人拉人救急,所以遇到客人多的时候,也勉强会上来应酬,但从她的神情里看得出来,她并不喜欢这样的场合。
这天晚上的客人又特别多,明将玲她们几个厨房里的服务员全叫了上来,仍有客人因没有舞伴,在舞厅外面大吵大闹。明想到所有酒店的服务员,几乎都安排了,唯有8雅的燕子还在招待客人吃饭,没有安排。想到这里,他就来到8雅门口。进门之前,他先敲了敲门,燕子打开了门,只见雅室内餐桌前坐着三五个人客人,他们个个吃得脑满肠肥,坐在那里边聊边抽烟,雅室内显得乌烟瘴气的。见明进来,他们都吃惊地看着他。明一边鞠着躬,一边用手轻轻扇着面前的烟雾,说:“各位朋友,欢迎你们来到我们世纪大酒店,请问在座各位有要参加舞会的吗,我们晚上八点的舞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其中一个理着光头的胖子,笑着问旁边那个穿黑色T恤衫的人:“怎么样,要不要跳两曲,听说这里的小妞舞跳的还不错,而且也有几个长的还算正点。”那个黑T恤拿烟在烟灰缸沿上磕了磕,眯着双色迷迷的眼睛看着燕子说:“这个小妞还不错,喂,小姐,你愿不愿意陪我跳支舞?”燕子听他这么说,不由红了脸,说:“先生,不好意思,您也看到了,我还要收拾碗碟,没时间陪您跳舞了。”那个黑T恤就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咧着被烟熏得满嘴黄牙的嘴说:“你不陪我,我就不跳了,待哪天你有空了,再陪哥儿们跳舞好不好?”燕子见客人要走,自然高兴,说:“那自然,你要想我陪你跳舞,下次来的时候,就不要到我雅室用餐,我不用招待客人了,自然有时间陪你跳舞了。”那个光头胖子过来拍了拍燕子的肩膀,呵呵笑着说:“小姑娘,你可真会说话,走,带我们埋单去。”
燕子便头前带路领着几个人去前台埋单去了,明站在门口送他们,给他们每个敬烟,嘴里殷勤地说:“欢迎各位下次再来。”那几位客人也都客气地敷衍着他走向前台去了。明见他们走远,走近8雅内,找了一个沙发,仰面八叉地躺了下来。从上班到现在,他一直不停地在忙来忙去,没有一分钟好好休息过,现在躺在沙发上,觉得格外惬意,不一会儿似乎便有了睡意。
“你看看,你一进来就往那躺,整个人就跟个没骨头的蚯蚓似的。”燕子说着话,已从外面飘了进来。明眯着眼看了她一眼,说:“累啊,能躺会儿就躺会吧。”燕子嘟嘟囔嚷地说:“恨死了,这些客人,吃了饭总在那儿说个没玩,也不知哪儿来的那么多话说,害得人家连碗筷也收拾不成。”明站了起来,说:“小点声,不要让客人听到了影响不好。”燕子关了门,用手点着明的额头,笑着说:“放心吧,客人已经走远了,我亲自看到他们下楼的。”说着话,就来收拾碗碟。明说:“你等会再收拾吧,包厢那里还有客人没有舞伴,你先陪他跳几支舞。”燕子佯装生气地嗔笑着说:“我就知道你来了没好事,来了就让人家跳舞,我今晚累了,不跳了,我要收拾完后回去睡觉了。”明赶忙过来搂着她的肩膀,说:“我的小姑奶奶,你就帮帮忙吧,我好说歹说,那个客人才不闹了,你这不是让我得罪客人不是。”燕子靠着明宽大的胸膛,撒娇地说:“可是人家还没换衣服呢,再个说,等换了衣服,待会舞会散了,又要换了衣服来收拾房间,多麻烦。”明拍了拍她的后背,说:“不用换衣服,我和那客人说好了,客人听说是8雅里小燕子,他说和你跳过舞,知道你舞跳得好,人又漂亮,不介意。而且你也不用收拾雅室,你先让我在你这里歇会儿,待会儿我帮你收拾。”燕子听她这样说,方才高兴地笑了起来,说:“明哥真好。”说完,她挣脱明的拥抱,来到桌前拿起一双没用过的筷子,坐在桌前,胡乱地吃了几口客人剩下的饭菜,原来,忙到现在,她连晚饭还没来得及吃。
燕子吃过饭后,到舞厅陪客人跳舞去了。明休息了一会,就帮燕子收拾雅室。这一套明早已轻车熟路,因他刚进来时,也是做服务生的,他是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地做到领班这个位置。燕子是明的女朋友,不过也是最近才确定朋友关系。他这已经不知是第几次帮燕子收拾雅室了,记得第一次帮燕子收拾雅室,也是因为燕子忙,赌气不愿意陪客人跳舞,明答应给她帮忙,她才肯配合他的,谁知这一帮忙不打紧,倒成了习惯。燕子在酒楼工作的时间和明差不多,仅比他晚进来三个月,可以说是他的小师妹吧。
燕子文化不高,初中没毕业就出来了工作了,不是因为家庭条件,是她自己不愿意读书。她开始追明的时候,明并没有看上她,不是因为她不漂亮,相反,燕子出人意表地美艳,是世纪大酒楼的一朵奇葩。不知何故,那些客人来过几次之后,就都喜欢到她的雅座里用餐,这并不仅仅因为她模样儿俊俏,也因为她做事干净利落,嘴甜爱笑会说话的缘故。明经常不开心,不知何故,和燕子在一起,听着她叽叽喳喳像聒噪的小鸟似的言语之后,他的心里似乎也变得快活了起来。燕子的家庭背景和明差不多,燕子的母亲也像明的母亲一样说话时喜欢啰哩啰唆的,爱干净,喜欢收拾捡晾家务,两个人谈到家庭的时候,觉得总有说不完的话。
明收拾好了雅室,便到舞厅里查看那些包厢里的情况。这不是酒店里的规定,是明个人的习惯,来酒店跳舞的人成分比较复杂,晚上跳舞的时候也是特别容易出事的时候,他必须时刻提防着意外情况的发生。像往常一样,明开始一个一个地检查那些包厢。
记得有一次他检查包厢的时候,发现一个包厢的门怎么也打不开,正常情况下包厢的门是随时都可以打开的,这是为了方便服务小姐及时提供饮料及小吃之类的服务。而他知道这个包厢是有人的,他心里感觉到不妙,便用手去敲门,敲了八九下都没有反映,他毅然用随身带的钥匙打开了包厢的门。这时,他看到了不堪入目的一幕,只见这个包厢的客人将他们酒店的服务小姐抱在了大腿上,并且解开了她上衣的两个钮扣,将手伸在里面抚摸她的胸脯。明没有说话,只是装着没有看到他们似的,直接走到茶几那里装着要拿什么东西,那客人似乎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这个时候还会有人进来,他有一分钟多钟就那样抱着服务小姐坐在那里,像是痴了一般,后来醒过神来,提了皮包便狼狈地跑了出去。
明问那个服务是怎么回事,要不要为她报警。那个务员已经系好了衣扣,羞红了脸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敢说。经明再三询问,才知道那客人给了她几百元钱,才敢那样肆意妄为。原来这个服务员新来不久,还不知道酒店里的规矩,酒店里的规矩是除了陪客人跳舞之外,不能随便收客人的小费,更不能为客人提供跳舞之外的任何服务。如果明再晚来一步,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那将是一个桃色事件,甚至会影响到酒店一向良好的声誉。
自那以后,明不论有多忙,有多累,都会坚持经常巡视包厢。也是从那时开始,酒店的姑娘们便送了他一个绰号,叫做“护花使者”。
明转完了包厢,见一切正常,就来到音响室内小坐。音响室设在舞台旁边,那里有专门的乐队伴奏。明喜欢听乐队伴奏时的乐曲声,更喜欢看乐队精彩的表演。乐队工作人员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闪现的不同的身姿,让他非常着迷。他甚至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乐队里的一员,他尤其喜欢架子鼓,看到打架子鼓的那矫健的身姿,就像一个舞蹈演员,他常常着迷地将他幻想成了自己。明常常在音响室一坐就是半个钟,那些乐队的师傅们已经习惯他坐在那里,他们总是一边弹奏乐曲一边冲他温和地微笑着,仿佛他本身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似的。
转眼到了十一点五十分,乐队弹完最后一首舞曲,客人们也走得差不多了,待最后一个包厢的客人离开后,明就去前台查看今天的营业收入。前台负责收银的服务员是小张,她穿着蓝色的酒店制服,歪戴着帽子,加上圆润白胖的脸庞,给人几分妩媚俏皮的感觉。明偎在吧台上,问:“小张,今天收入怎样。”小张笑了笑,她一笑时就会露出一对小酒窝和两颗小虎牙,说:“今晚客人特别多,收入也不错,大约有四万多元吧,我还没来得及认真核算呢。”明吐了吐舌头,作了个鬼脸说:“这么多,这样高收入的时候可是不多。”想了想,他又问:“赊帐的多不。”小张说:“有一万多是现金,其他全部是赊帐的。”明说:“赊帐的要处理好,对那些信誉不佳的单位千万不要赊帐,避免到时帐难收。”小张甜甜地笑了笑,说:“没事的,赊帐的都是政府机关、银行、国税、电厂、公路局、电视台、和一些知名企业等那些老关系户,我省得的。”明这才放了心。
明知道支撑这个酒店生意的主要还是要靠**的企业,这个城市刚刚开放不久,那些私营企业不是谈大生意往往舍不得到这样的场合消费,即使来了,也只是吃顿饭,很少留下来跳舞,每晚消费很少超过千元,不像某些单位,动辙千儿八百,离谱的时候上万都有。明曾经也有个梦想,就是希望做个公务员,从而能更好地为这个社会服务。可是,自从他进了这个酒店之后,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消费数字,看到一些单位用公款吃喝,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他困惑了。他不知道一个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一个人活着原该追求上流社会的生活,在他认为上流的社会生活就是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各方面都足于成为社会楷模的生活,可这就是他朝思幕想的上层社会的生活吗?难道一个人所要追求的社会上层的生活就是可以凌架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地做普通人们不敢做也不能做的事情吗?明不懂,也想不明白,每当这个时候,他常常会不由自主地陷入迷失之中。
一天晚上,明下班时已十二点多了,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向宿舍走去。刚走到宿舍大门口,便看到玲站在门廊柱子旁等着他。她显然经过了一番细心的收拾,上身穿着件白色的衬衫,下身着一条黑色短裙,腿上箍着紧身肉色长袜,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在夜晚的灯光下,更加衬托出她苗条的身姿,同日里相比,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明不由看得痴了,他不敢相信那就是玲,因为他很少见玲这样用心打扮过自己。
玲看到明走过来,高兴地迎过来挽着他的手臂,说:“明哥,你怎么才下来,人家早就下班了呢,每次都是你在最后面。”明无奈地笑了笑,说:“没有办法,谁让我是领班呢。”玲甩着他的手说:“你说过的,今晚要带我去看电影哦。”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天正是周日,难怪玲会在这里等他。明再也不好推脱,只好和玲一起朝电影院走去。
电影院在市中心,此时已没有公交车,明只好和玲步行过去。虽然已经深夜,路上的行人仍然很多,尤其是卖零食和各色小商品的,几乎占满了两旁的街道,处处都显得闹嚷嚷的。玲今晚显得分外高兴,她总是不停地向明问这问那,明就像一个大哥哥那样,耐心地回答每一个她关心的问题。
后来话题不知怎么就转到了燕子身上,玲就问他:“明哥,你觉得燕子姐对你怎样?”明说:“很好,她处处都很关心我,有时候几乎忘记了她自己。”玲突然细声细语地说:“明哥,我说句不该说的话,你可不许见怪,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好。要说燕子姐吧,人也不错,心肠也好,人挺热心的,就是太爱打扮。你看她平时穿的衣服,买的化妆品,都是高档商品,跟她做个朋友还可以,如果你要娶她成家过日子,到时候你怕养不起她,她太会花钱了。”
明吃惊地看了玲一眼,不曾想她小小年纪,居然会省得这许多事,这也是明心里常常忧虑的。他知道自己条件不好,家里还有老母亲要养活,而且直到现在,他连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有,更主要的,他的收入很微薄。照目前的收入,他每年至多能积攒一万多元钱,按目前的房价,他可能要用十几年时间才能买一套百多平的房子。这是他的心病,这些年来,虽然在感情上,也不乏追求他的女孩子,可他一直不敢答应,因为他连办一次婚礼的钱都拿不出。有时和同事聊天,明曾经无意中聊到这个话题,对于将来,他相当的忧愁,当时玲也在场。明心想一定是玲留了心,也就没怎么在意。
玲见明盯着她看,不由红了脸,她低着头,说:“明哥,其实将来的生活完全不用发愁的,只要勤劳,靠一双手,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对了,我还没同你讲过呢,我在家时向我妈妈学会了裁缝,我会做衣服。我想好了,我们现在要好好攒钱,等攒够了钱,我们先不买房子,用我们的钱开一个裁缝店,要不了几年,我们的生活就会好起来,而且房子也会有的。”明听了她的话,开始认真地审视着她,只见她此时飞红了脸,双手不停地绞着小腹前的衣褶。明这才明白,原来他这个小妹,居然对他动起了心思。当他想到这里,心里不禁犹豫起来,因他一直将玲当作小妹妹对待,从没对她有过非份之想。但是,看着玲认真的神态,他又不忍心伤害她,只是蠕动了下嘴唇,什么话也没能说出口。他现在终于弄清楚了,为什么玲三番五次地缠着他要看电影,电影院里也是情侣们时常光顾的地方啊。
幸好这时已经到了电影院,明买了票,两人进了放映厅,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玲刚坐下来,便不老实地向明胸前依偎过来,像一只怕冷而不停地依偎向大鸟怀抱的小鸟似的。看到玲痴情并天真的模样,明心里十分矛盾,他不知该怎么拒绝她,他设身处地为她着想,知道一个女孩子能够勇敢地向自己所爱的人亲口表达出心里的感情,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他不忍伤害她,甚至担心拒绝她后,她会做出什么傻事儿来。玲就这样依偎着明,使得明心绪烦乱,这天晚上电影里究竟放映了什么,他也无心欣赏。平时看电影,两部影片,仿佛眨眼间就完了,可是这天晚上,明感觉到时间特别漫长。
明甚至不知道电影是什么时间结束的,电影散场后,玲一直拉着他的手,引着他向前走,就好像一个小姑娘,拉着一个眼睛看不到路的盲人那样。不久,他们便回到了酒楼,玲说她不困,又说在电影院里坐的太久,有点闷,她还不想回宿舍,就又拉着明朝酒楼的楼顶上走去。
世纪大酒店这幢楼有七层高,在这个市里,已经算是比较高的楼房了,楼顶上建着座露天花园,是供客人用餐后散心的地方。露天花园里种植着各色各样的花草,还修建了一条长廊,长廊的顶上爬满了不知名的藤蔓植物,一片片宽阔的枝叶伸展出来挂在廊檐那里,像天然的帷幕。长廊里安置着许多长椅,甚至还放了两张竹床,那是供客人酒醉后休息的地方。天气热的时候,因宿舍没装空调,明也常和同事们一起到楼顶上乘凉,有时就在天台上露宿。天台是明最喜欢的地方,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也常常独自一个人上来,站在那里仰望夜空中满天的繁星,这使他觉得仿佛又回到了乡下。
玲拉着明来到长廊上,就在一个竹床上坐下,明也很自然地坐在她的旁边。此时已经是十月天气,时间已然是凌晨一两点钟光景,阳台上一个人也没有,好像这个世界就是他们二人的似的。玲揉着自己的胸脯,笑着说:“明哥,电影院里好闷啊,我感觉快要出不来气了,以后再也不要去看电影了,真的,一点也没有我们以前在乡下时看的露天电影好,空气又清新,环境也美。”明看着她,没有言语,在月光的映衬下,他觉得玲这天晚上好美,他甚至对她有了些异样的感觉。
玲突然倒向明的怀里,闭着眼睛说:“明哥,我多么想就这样依在你怀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啊。”在电影院里时,玲也一直依偎着明,因那里人多,她不敢太造次,现在只有她们两人,也就没有什么忌讳了。况且,她早就下定了决心,今生要和明生活在一起。原来,早在她来这里上班之前,她就陆陆续续地听到关于明的故事,她觉得明的将来一定会很有出息,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可是她对他心仪已久了。自从见了明,和明在一起工作后,她更加认为明是她心仪中的王子,无论他将来是否有成就,她今生再也不想错过他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她太爱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
玲躺在明的怀里,她的体温渐渐地传递到明的身体里,明开始不自然地感觉到一种原始的冲动,他的心跳开始加速,不由得便有些紧张起来,他像做贼心虚地看了看四周,不由自主地推开了玲,说:“快起来,你怎么像没骨头似的,快起来好好地坐着,你这样躺着让我很不舒服。”玲娇嗔地说:“哎呀,人家困嘛,你就让人家好好躺一会儿么。”明说:“不行,你这样在外面会着凉的,你要困的话就回宿舍去睡。”玲不情愿地从明怀里抬起身子来,眼睛并没有睁开,顺势又倒向床上去了,她嘴里轻轻嘟囔着:“人家不愿意回去睡,人家就想在这里睡,这里空气清新嘛。”明拿她无可奈何,见她那样踡卧着睡,一定会很不舒服,便站起来,脱去了她的鞋子,将她整个地放倒在竹床上面。
月光矇矇如薄雾一样笼罩在玲的脸畔,她长长的睫毛,小巧的鼻翼,起伏的胸脯,白晰的长腿,这一切都使玲看起来像白雪公主那样美艳,使人几疑来到了童话世界里一般。明不禁被玲美丽苗条的身体倾倒了,他真想俯下身来吻吻她长长的眼睫毛。就在他产生这样想法的时候,体内的血液开始像沸腾了的蒸汽似地向上涌,又像翻涌着的麦浪似的,一浪高过一浪,明觉得快要管不住自己了。他真想马上离开这里,可是又不忍心抛下玲一个人在这里不管。
就在这时,玲突然坐了起来,她拉着明的双手将他一下子拉倒在她的身上,此时此刻,她一直紧闭着双眼,嘴里像梦呓般地说:“明哥,你就这样抱着我好吗,我有这样的愿望已经很久了,我做梦都希望你能抱着我睡觉,真的,无论你想做什么,你为我做出了什么,即使你将来不会娶我做妻子,我也不会怪你的。”明就这样被动地压在了玲着身体上,两个人的身体整个儿地黏连在了一起,明感觉到了玲的呼吸,听到了两个人急遽的心跳声,还有一团像烈火似的不可名状东西开始炙烤着他们,这种烈焰燃烧着他们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像是有一团煹火在围绕着他们身体烘烤似的。
明最后的防线被彻底击溃,他甚至觉得自己也是爱玲的,他双手捧着玲的脸,开始吻她的眉毛、眼睛,寻着她鼻翼的气息,将嘴缓缓地移到她的唇上。接着,他感觉他的嘴唇很快便被玲的小嘴紧紧地吮住,就像有引力的粘钩被光滑的墙壁吸住那样,他觉得玲的舌头像是会旋转似的,它由明的齿间伸延进去,紧紧地缠住了他的舌头,将他的舌头用力地向她的嘴内拉。玲拚命地吮吸着明的舌头,就像婴儿吮吸着奶嘴那样,紧紧地吮吸着不放。明几乎被她吮吸得透不过气儿来,也不由自主地像她一样迎了上去,接着也将她的舌苔紧紧缠绕,像绿藤缠绕着古树一般。同时,他也觉得他的身体开始有了一种新的变化,一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陌生的炽热从他体内的某个地方升起,像太阳升起在地平线上了,随着高度的不断增加,显得愈来愈炽热,使他像吃醉了酒似的,几乎不能够再把握自己。他觉得他似乎要做些什么,否则他的生命就会因为失去什么便要结束似的。这样想着,便开始无意识地解玲上衣的纽扣。他一边解着,一边紧张地看着玲,玲一直闭着眼睛,她的胸脯一起一伏的,像是睡熟了一般,丝毫没有拒绝他的意思。明放快了速度,不久,玲的衣扣就被他笨拙地全部解开了,接着露出了她洁白的肌肤。明情不自禁地去吻那像皑皑雪峰一样的肌肤,玲也用胳膊有力地抱着明着头,将他向自己的身上拉,她喘着粗气说:“明哥,来吧,来吧,快抱紧我,我就需要你这样永远地抱紧我。”明将她紧紧地抱了起来,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快要融化了。
就在这时,一阵凉风突然吹了过来,拂动了明身上的衣服和头发,吹在长廊上的枝叶沙沙地响,明突然清醒了过来,他赶紧离开了玲的身体。心想:我这是在做什么,我这是要占有玲的身子吗?可是,她并不是我要追求的姑娘啊,而且我也一定不会娶她做自己的妻子,那么,我又有什么权利占有她的一切,这样不是毁了玲的一生吗。原来,自从这天晚上玲向明表达了她的感情,明一直在极力痛苦地思考着,他在思考自己有没有可能和玲将来生活在一起。是的,玲身上有某些东西,是他所喜欢的,玲有文化,有气质,是他所欣赏的。但是很明显,玲和他并不般配,因为玲长的并不是特别漂亮,当然,这只是相对于他自己来说的。因为,明和玲走在一起,没有人会觉得他们两个会是情侣。如果明将玲带到家里,第一条,他的母亲一定也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的。再者,玲和他认识的时间还不长,他还没有完全了解她,就像他还没完全了解燕子一样。在他看来,玲除了善解人意,总是关心他之外,平时很少言语,和酒店里其他人的关系处理得也不是很好。好像除了他,任何人她都不关心似的。更主要的,明觉得自己只是喜欢玲身上的某种气息,但他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这也许是因为他们平时交往太少的缘故吧。每次和玲在一起,都是玲在和他说话,他觉得自己几乎插不上话去,而同燕子在一起,他倒觉得两个人似乎有探讨不完的话题。
另外一方面,明也不想这么早便结婚,即使和燕子在一起,他也只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女朋友,至于结婚,他觉得那离他们还相当遥远。他家里没有钱,甚至连幢像样的房子也没有,更主要的,他的理想还没有实现,他还没有一个稳定的事业来支撑将来的家庭,而靠酒店里这份微薄的收入,显然是不够的。他之所以在这个酒店里工作,是因为他首先要找到一份收入,来养活他自己,这样他才能静下心来,利用业余的时间做他想做的事。他最切近的理想,就是想当一名作家,他觉得这是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得了的。可是,无数的退稿,极大地打击了他的自信心,他开始认识到写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或是他哪方面没有达到大家的要求。这也正是他常常手不释卷地看书,常常去图书馆,并报考了函授大学充电的原因。
当想到这里的时候,明的一颗心终于冷静了下来。他觉得自己不能伤害玲,即使玲不计较他这样做,可是玲最终的愿望还是希望和他永远生活在一起,自己如果为了私欲和她有了一夜的情爱,然后又狠心将她抛弃,那对于玲的伤害将是殘忍的,他也会为铸成这样的大错而更加不能原谅自己。还记得亚瑟.叔本华说过一句话: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他觉得一个人只要追求物欲的生活,就难免痛苦和无聊,只有追求崇高的精神生活,才能彻底地从无聊与痛苦之间解脱,他不能让自己陷入那万劫不复的痛苦和无聊的生活中去。
心念及此,明挺起了身体,他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欲望,并帮玲将衣服整理好,将她的纽扣一粒粒地系上。玲也停止了挣扎,她只是闭着眼睛,胸脯仍然不停地起伏着,几颗如露水般晶莹的泪珠顺着她的脸颊滚滚而下。
明不去图书馆时,就坐在办公室里看书或写作。有时实在没有灵感时,就写写日记随感之类的札记。他的办公室就在楼梯右侧那里,服务员们一进门就能看到他坐在那里伏案写作。她们已经习惯了一上班就看到她们的领班坐在办公室里,也就是说,只要没去图书馆,明总是第一个来到酒楼的。
这天早上,明像往常一样坐在桌前写随笔,这时楼梯上传来嗒嗒的脚步声,接着一个人的声音紧跟着传了上来:“明哥,我一猜就知道你是第一个来这里,你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到的,我要是总经理的话,一定每个月都给你发奖金。”不见其人,先闻其声,从她亲切快活的话语里,明一听就知道是燕子。
说话时燕子已来到明的面前,朝他笑着看着他。明看了看时间,说:“才八点多钟,你怎么来这么早?”燕子笑着说:“习惯了,反正也没别的事,不如早点过来收拾雅室。”明这才记起,他每天早上其实总是第一个看到燕子来上班的。燕子探着身子,想要看明在写什么,她说:“明哥,你是在写小说么,能让我看看吗?”明不由自主地将笔记本掩了起来,说:“不是,我在写笔记。”
燕子笑着“哦”了一声,说:“前些天我又遇到了报社里的沈主编,我同他谈了你的事,希望他能帮你找到一份报社里的工作,他说没什么问题,只要你有文凭,他就可以帮你安排,我和他说你正在读函校。他说,函授学校不行,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才可以。”
沈主编是市报社副刊的主编,明也认识他,他经常带客人到燕子的雅室里用餐,有时也跳舞,也是明士风流。明很少向客户谈到自己,更不屑于同那些道貌岸然的人相处。此刻,他不高兴地皱了皱眉头,说:“你同他谈这些干什么,我学习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知识,并没有想到要考什么公务员。”
燕子笑着说:“其实并不是我主动介绍你的,你不是有一本《论责任》的书放在我那里吗,他看到了那本书,很是惊讶,问是谁的,他说能够看这本书的人文化修养一定不错,我就向他谈起了你。他还说让你有时间写一篇介绍我们酒店的文章,文章里要多介绍介绍我们的总经理,他说如果写得好,无疑也是帮我们酒店打了一次活广告,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宣传效果。”明不开心地说:“你以后少和这个人来往,我听人说这个人风流成性。”燕子瞟了明一眼,说:“怎么,吃醋了,不过,我觉得他在我那里时还好,挺斯文的,像个有教养的人,很少见他开什么粗俗的玩笑,讲话也插文雅的。”见明仍然不能释怀,燕子笑着说:“不和你说了,我还要去收拾雅室呢。”说着,一阵风儿似的去了。
明开始陷入到深思之中,他也曾有过这种想法,想要找一份编辑的工作,他知道很多作家,他们的工作就是报社或杂志社的编辑,可是他觉得今生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他没想到燕子会向沈主编推荐自己,他知道市报社的副刊办的还不错,那是隶属于群工部的,去图书馆时也经常看。但他不喜欢做命题作文,更不喜欢写应景和商业的文章,他只想按自己的思路来写些东西。他知道沈主编让他写那篇文章的目的,这样他就可以从酒店里拉到一笔赞助费,文章一旦和商业扯上关系,那文字也就丧失去了它本应有的灵气。
明的心里有时也很矛盾,他觉得在酒店里由于每天工作时间太长,他根本没有心思静下心来写文章,一天中他只有早上一会儿的时间是最清醒的,他也只能用这段时间勉强来得及写一篇短文。一心没有两用,除了要做好酒店里的工作外,他已经没有心力再做好其它事情。在酒店里一天下来后,他常常只觉得又乏又累,尤其到了晚上,他觉得连看书的兴致也没有了。
很多时候,他觉得他快要放弃自己的理想了,他想向大多人那样随波逐流地过完一生算了。可是,无形中总有一种责任感,驱使着他,使他不得不从事这件工作。他曾经和朋友讨论过他要写一本关于他亲身经历的小说,形式好像是个人的传记。他朋友劝他说:你写自己的传记有谁会看呢,要知道传记是为伟人和名人写的。明说:我觉得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从一个人所经历的时代情景同样可以看到社会会和时代的进步,明的朋友很不以为然。但这并没能阻止明,他已经开始收集这方面的素材,他觉得有种使命使他必须要写出这样一本书来。退一步说,如果不能写书,他又能做些什么呢,要知道他最擅长就是写字啊,人生存在的价值,就是要拿自己优异的技艺来服务人类,这也正是他非要出来拚搏一番的原因,否则,他不如就在乡村里平凡地度过一生算了。
一个人的一生就像一张弓,青年的时候要铆住劲拉满这张弓,而他的青春,抱负和理想就像那即将射出去的箭,而一旦这些箭成功地射出去后,他青春的抱负也就成了永恒,而他人生的这张弓又会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弓是常态,能够射中靶心的箭才是永恒。每个人都有责任将自己有限的人生转变为永恒,这才是人生意义及价值所在。这又好比一颗树,一个人的青年时代就好像那努力地向外伸展的枝叶,它要将它青春时期汲取的营养一点一滴地奉献给抚育它的这棵大树,直到他耗尽了青春,像枯黄的落叶飘落在大树下面,化作了沃土,成为大树肥沃的养料,而新的树的枝叶又将重复这样的一生,它们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这棵树,无数枝叶无限循环的人生,渐渐地长成了这样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而人类的社会,就是这样一棵古木参天的大树呵。
明的一生,也将像那树的枝叶,他要将他那有限的青春献给这棵大树,直到他老了,才能像枯黄的树叶那样落叶归根。明一直困惑,在人生路上,他是否选择错了路,如果不选择这样一条路,他的生活会不会更好,会不会生活得更幸福。但是,冥冥中似乎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如果不做这件事,他做任何事,都不会觉得快乐,那么,他为什么不遵从自己心灵的安排呢。
这样早上,明由于燕子的那番话,突然间想到了太多事情,他只觉得头晕脑胀,再也不要想那些事情。可是他的思想从来没有要停止的意思,总是不停地思虑着一些问题,除了工作的时候,他才会暂时忘掉他考虑的那些问题。这时,明见时候不早了,便又开始了每天千篇一律的巡视酒店的工作。
在厨房的走廊里,明迎面遇到了玲。这段时间,他故意疏远着玲,对她含情脉脉的目光总是视若不见,就好像他们之间不曾有过那么一个让人觉得既温馨又浪漫的夜晚似的。这次他再也无法回避了,走廊里除了他们两人外此时再也没有一个外人,明也觉得对玲的伤害太深了,他觉得内疚,想要补偿自己的过失。他想,即使不爱玲,也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不爱她,使她的心灵不至于因失去他的爱而受到伤害。这样想着,他向玲迎了过去。玲自然也看到了他,她眼里充满了幽怨,已经很少见到她有开心地笑过了,人也比先前消瘦了许多。
当玲来到明身边的时候,明突然故意做了一个十分夸张的动作,他伸出双手,像要拥抱她似的,然后他将他的嘴,伸向玲,他前倾着身子,想要吻向她的脸畔。玲可能没想到明会这么大胆,居然敢在人来人往的走廊里向她做出这样的表示,她不由自主地伸起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庞,然后躲着不让明靠近,并用一双清澈的眼睛从指缝里偷看着明,同时也像一只快活的小鸟似的,吃吃地笑了起来。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
一天,明巡视酒店的时候,发现玲没来上班,她好像并没有向他请假,他问厨房里的服务员,大家都说不知道。到了第二天,仍然没有看到玲的身影,明这才感觉出了事。他派人到玲的宿舍去查看,发现玲的行李已经不在了,原来她已经不辞而别了。明万分焦急,玲在这个城市里无依无靠,她走的时候连工资也没有支取,她出去后又将怎么生活呢。明动员酒店里的员工利用下班时间去找玲,几天过去后也没有消息。明知道玲为什么要离开他,他觉得一定是因为自己没有听从她的劝告,仍然和燕子在一起。明也知道,玲看到他和燕子在一起,心里一定像万箭攒心般的痛苦,可是,他没有办法,毕竟,他不能欺骗自己,他的心告诉他,他不爱玲,虽然他也喜欢她,关心她,可是更多时候,他只是把她当作了小妹妹。
一天,明的哥哥突然打来了电话,说是玲和她的一个同学一起去了深圳,明的一颗心这才终于放了下来。明也曾经有过要到深圳闯荡出一番事业的梦想,可是因为牵挂母亲,一直下不了这个决心,他也曾经和玲谈过这个愿望,没曾想玲居然勇敢地走在了他的前面,没曾想一向沉默寡言弱不经风的玲,内心深处居然有这份惊人的毅力。
自那以后,明再也没有得到玲的消息。可是明的心里,却再也忘不了她,虽然他依然和燕子在一起。
两年后,明终于再次有了玲的消息。原来明的哥哥因怕明伤心一直没有告诉他,现在看到他和燕子终于结婚了,才将这件事情告诉明。
玲和同学到了深圳之后,开始的时候一直找不到工作,后来在一位四川男孩子的热心帮助下,终于进了厂。玲为了报答他的恩情,后来就嫁给了他,而且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小宝贝,是个男孩。结婚后,他们一起回到了四川。不过,因为离家太远,玲一直没回过娘家。
玲的父母至今不能原谅明,他们觉得是明伤害了玲,才使她赌气远离家乡,至今也不愿意再回来。
明爱上了一份不属于他的事业,他明知道没希望,只是仍然不肯轻易放弃,就像玲爱上了一个并不喜欢她的男人,这种错误的爱也将痛苦地折磨着他们的余生,直到他们的躯体在这个世界上消失,精神似乎才能得到永生。
2014年10月3日
明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洗漱之后,就是顺着朝阳路路旁的花带一直走向他心爱的图书馆,这已经成了他生活里的一部分。明在一家酒楼里打工,这个酒店是这个市里的一家私营酒店。在这个市里,除了市第一招待所即XX宾馆外,就是一个五星级的华夏大酒店。他们这个酒店是个不入流的酒店,或者说在这个市里并不很出名,因它没有太过悠久的历史,很多前任的领导者都不熟悉的它,也就是说,它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不过酒楼的生意非常好,如果以经营状况来排名次的话,它排名在市里占前三。因人们都知道XX市有一个世纪大酒店,一旦XX宾馆和华夏大酒店客满之后,世纪大酒店便是市民们唯一的选择。无论在档次或规模上,它都不至于使人失掉任何颜面,它是人们举办各种宴席的理想的场所。
明在世纪大酒店做领班,他的工作和职员们的作息时间几乎是一样的,每天上午九点上班,一直要到晚上十二点钟才下班,每天差不多要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下午两点过后,当客人比较少的时候,或许会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再就是晚上客人少的时候,他们可以提前到十点钟下班。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他们至少要工作十二个小时。
明的工资并不高,每个月仅仅维持在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之上,无论他怎样节约,每个月的钱都显得有些入不敷出,他每个月都为钱发愁,有时候开销稍微大一点,他就不得不提前借支下个月的薪酬。他不知道为什么许多小说里的主人公从来就不缺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为生活忧愁过似的,他们除了爱恨情仇便什么也没有了。
明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他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教师,那样就可以一边教书育人,一边圆自己的作家梦。可是,他不是命运的宠儿,他没能为人师表。但他认为他的家庭教养还不错,他的品质虽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对于大多数庸碌之辈,以及那些看似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们来说,还足于成为众多数人的表率。他希望能够用他的笔来尽到教化的责任,既然上天赋予了他高尚的灵魂和思想情操,那他就要成为一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还记得鲁迅笔下的那些看客,他觉得无论做什么都没有比开启人的智慧这件工作更值得人类去做。
可是他不能专心地坐下来写作,因为他还要工作,写作只能是他业余的爱好,因为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一个作家,他投出的稿件从来就没有发表过。没有可靠经济的来源,除了要先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外,他没有别的出路。为了生活,无论他对于这个工作是否喜欢,他都必须坚持下去,否则他就没有办法生存。人们常说,一个人要想做成一件事业,最好去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这样才能在他喜欢的事业上做出一番成就。可明眼睁睁地看着他喜欢做的工作就在眼前,他确不能去做,他只能违心地去做一份他并不喜欢的工作。这有什么办法呢,因他喜欢的工作一直得不到编辑的认可,更不用说要得到读者们的认可了。因此缘故,明生活的并不快乐,因他现在所过的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明不像有些人那样拥有一个富有的家庭,或者父亲是高干,也就是说他没有经济的基础。他一直觉得做一个作家是要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尤其是这个作家刚刚起步的时候,否则他根本没有办法聚中精力来写好自己的作品。一个作家真正能静下心来写作的时候,也许就是他的作品能得到读者真正认可的时候,或者他小有名气,可以靠自己的写作来养活自己的时候。历史上一些伟大的作家,有很多都是有一定的家庭基础的,要不就是有一份相当不错的主编或教授之类的工作。像明这样的家庭条件,根本不适合走写作这条路,但明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偏偏选择了这条路,而且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以致于再也没有了回首的机会。
明的身材一般,虽说不上魁梧,确也十分伟岸,他爱穿着他那套笔挺的西装,皮鞋总是擦得锃亮,加上英俊的面庞,显得格外有神采。如果他穿上军装,一定会被上司挑选为一名合格的国旗手,只因他身体不够好,使他不能够成为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合格军人。可是,在这样一副骄人的仪表下,确常常呈现着一张多愁善感的脸,这使他看起来有几分严肃,从而使得那些喜欢而不了解他的姑娘从来不敢主动追求他。明为什么会感觉到那么忧郁呢,这不仅仅源于他的理想无法实现及为生活所困,还源于他父亲的去世,而且还是以那样的一种方式去世。
明的父亲是一位村支书,从抗美援朝的战场上下来之后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因为他识字不多,当地政府无法给他分配一份更适合他的工作,他的能力显然能够承担更重要的工作。不过,因为他优良的品格和良好的出身,不久便被村民们推举为新的村支书,以前的那位老支书也在自己年纪较大的时候,将这个村的最高权力交给了他。这时候,他突然有了一个新的工作机会,上级要调他到一个比较偏远的城市去工作,他也动了心,觉得就是偏避一些,至少比一辈子呆在农村强。但是老支书拚命挽留他,觉得本村里离不开他这样一名优秀的支书,甚至在上级已经开出了调令的情况下交上了几乎所有村民都签了名的请愿书,就是非要申请他留下来做他们的村支书。上级考虑到众意难违,只得取消了对他的调令。他也唯有认命,将自己的一生奉献在了这个乡村。幸不辱使命,他带领全村人们过上了虽不富足但却幸福的生活,整个村子里的人见了他没有一个不尊称他为“老书记”的。可就是这样一位人人爱戴的老支书,突然选择了“悬梁自尽”这条让人心碎的路,这也正是让明心灵极度痛苦的原因。
明的父亲生前一直不支持明走写作这条路,他觉得写写画画不是正经人家孩子应该走的路,都是些邪魔外道,一个正正经经的农家孩子就应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将庄稼拾弄好。明也喜欢农村的生活,做梦都想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可是他自幼身体孱弱,别人做得很轻松的体力活,他确做得非常吃力。再者,他不想再像他父亲一样,将自己的一生埋没在一个乡村里。他觉得一个人,尤其在他年经的时候,应该出去闯一闯,要想法设法去实现他心中的理想和抱负,至少也要尽最大努力为这个社会多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俗话说养儿防老,明的老父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子女们都留在他的身边,一家人无论是苦是甜,始终生活在一起,过着儿孙绕膝的生活。他现在老了,看到孩子们一个一个翅膀硬了,接着便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了。现在,连最后一个孩子也要离他而去的时候,他完全绝望了,再加上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落下了一身的病,浑身不是这疼就是那疼的,他不想成为儿女们的负担,就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让他死不瞑目的是,他没能够尽自己的余生,带上村民们一起走向富裕的小康生活。
原来,老支书至死都没有交出前任交给他的象征权力的那枚大印,也就是说,他一直到死,都还是村里的老书记,虽然他的权力早已经被边缘化。原来,新上任的后生仔并不是他选拔的接班人,他选拔的第一个接班人还在生产队里的时候被雷劈死了,那个接班人不是因为心肠不好才被雷劈死的,他是全村民都公认的大好人,是书记的不二人选。人们说正是因为他太优秀,才被老天爷提前要走了。第二任也因为新上任的年轻支书而被边缘化了,使老支书不能够顺利地移交他的权力。这个新上任的村支书是空降到他们这个村的,他也是一名复员军人,因善为人处世之道,再加上上面有人,一上来就爬到了老支书的地位之上。他曾经数次向老支书索要村支书的大印,老支书总是找出种种理由推诿。老支书之所以不愿意交出手中的大印,是因为这个新来的后生仔并不是村民选出的村支书,更不是他物色的接班人。而且村民们都知道这个后生仔的背景,知道他不是一个合格的书记,私下里对他腹议的人不少。老支书也认为他是那种“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后生仔,这些年的风风雨雨使他认识到,一个没有经过培养历练的后生仔,怎么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接班人?他不想前脚走就被村民们在后面戳脊梁骨。
但是,后来他还是禁不住上面领导三令五申的要求,虽说并没有交出手里的大印,却授权新支书刻了一枚新的大印。后来,果不出所料,这个新上任支书像个败家子一样花掉了村里的所有积蓄,那可是他带领乡亲们辛辛苦苦地积攒了四十多年的所有的公有财产啊!可是,这个败家子非但没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戒,确依然稳稳地坐在他的位置上。在他在位的这些年里,非但没能为村里做出什么有益的事情,结果弄得村里越来越穷,最后连条像样的公路也修不起了。村民们恨透了他,可是又敢怒不敢言,私下里只是指责老支书不该将村印转给新支书,更不该放任村产被这个不争气的后生仔败坏光贬败坏尽。老支书唯有哑巴吃黄连,苦水只能倒在自己的肚子里,为了不至于激起民愤,他对谁也没讲过村支书的大印还在自己手里,村里的财产并不是用他手上的印信支取的,可是很显然,他的那枚磨得光光滑滑、油油腻腻的大印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效力。老支书自觉上对不起党,下对不住村民,于是唯有选择了悬梁自尽这条路。这条路他思考了几年,他觉得这才是最适合自己的选择。他没有留下遗书,也没有留下任何的只言片语,对于村民们来说,他走得是那么的突然。
父亲的去世使明心理上背上了极大的思想包袱,他觉得是因为自己没能听父亲的话才使他走向了绝路。中学毕业后,在尝试了所有路都无法走通的情况下,他曾立下誓言,一定要在农村好好大干一番,并以此作为留在父母身边的理由,从而尽到自己作为子女的一份孝心。那时,和他一起毕业的许多同学都到外面打工去了,他却留在村里迟迟不肯出去。虽然同学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写信来让他出去,他总是以“父母在,不远游”的理由推脱。再到后来,村子里的新楼房一幢接一幢地矗立了起来,可明一家仍然居住在那三间他父亲解放前分到的破瓦房里,而经过几年的实践,明也终于认识到自己在农村终究难有作为,如果再这样继续坚持下去,后半生的贫困和潦倒将会不言而喻。况且,他的理想并不是要做一个农民,况且他也不是个合格的农民,在很多方面,他不能比乡亲们做得更好,那么他还有必要再这样欺骗自己吗?
在万分矛盾的心情下,他曾经数次下定了决心要离开家乡,可心里总是抛却不下他的父母亲。这时,幸好看到报纸上世纪大酒店招聘领班的事,他觉得这样较好,既可以离父母近一点,又有份工作糊口,而且,有了工作,他终于可以抽出一些时间用来完成自己的理想和事业了。然而,明想得太过天真了,他没想到酒楼的工作并不像有些单位那样,实行的是每天八个小时的工作制,他一天大多数时间都被工作占据了,根本没时间可以静下心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且,他的收入也不高,一个月下来,他的收入勉强够维持自己的生活,根本顾不上家里的老人。而他父母仍在家里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辛勤地耕耘。明的父亲此时已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再也没有能力做那么繁重的体力活,况且他又落下了一身的病。在极端绝望的情况下,他便选择了轻生。
明没想到自己的大错铸成了父亲离他而去,想到父亲毅然又坚决地赴死的那种矛盾心情,他心里就像刀绞一般的难受。他曾经当着他的父亲说,他的将来不用他们操心,包括起房盖屋娶媳妇,他自己有一双勤劳的手,他相信有能力靠自己辛勤劳动养活自己。可是他哪里知道他父亲的心理呢,他父亲深知久病床前没孝子这个道理,况且他已落下了一身病。这时村里有个老人在地里干活时突然死去了,他逢人便说:这样多好,一倒下去就过去了,自己没痛苦,也不给孩子们增添负担。他是担心哪天自己会瘫在床上,那样岂不是连累了孩子们。老支书走了,却在明的心上留下了永远的痛,自从父亲去世之后,他的世界就像变了一片天地似的,天色总好像阴沉沉的,而他自己心里也从来没有觉得真正快活过。虽然,父亲活着并不能给他帮什么忙,但是父亲永远是他的主心骨,父亲走了,他的主心骨也没有了。他觉得整个天就像塌下来了一般,他再也找不回当初的自己,如果不是自己出来工作,有自己及时的开导,父亲应该不会走上这条绝路,父亲的离开,是他心上永远抹不去的伤痛。
明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不由得心潮起伏,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敬爱的父亲,他的心情总是那么忧郁,他的神态总是那么苦闷。可是,有谁能够知道一个青年忧郁外表下隐藏着这颗痛苦的心呢,他们只觉得这孩子沉默寡言,不爱说话。明已经习惯了这样,既然他无法让自己真正开心起来,他觉得忧郁似乎也是一种不坏的心境,至少比自己什么都不去想要好。人长着一颗脑袋,就是为了思想,否则,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通向图书馆的路两旁生长着两排茂盛的梧桐树,梧桐树的枝叶伸展开来,像一柄柄整齐地撑开在道路旁的华盖,它们遮满了整个人行道。人行道靠近公路的一侧修了两条绿色的花带,一辆辆汽车在花带间来往不停地穿梭着。人行道上不时有三三两两的行人走过,每个人都显得匆匆忙忙的,仿佛有什么急事等着他们去办理似的。偶尔有一两个人骑着自行车从匆忙的人群里一闪而过。人行道旁两边商铺前的屋檐下,一些工人一边吃着盒饭,一边向自己工作的单位走去。整个清晨,都沉浸在一种清新的气息里,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
明到图书馆换了本书,然后沿着来时的路向回走去,走到世纪大酒店的时候已然是九点了。两个身着制服的保安身体笔挺地站立在酒店门口的两侧,进到门内是两个身材高挑衣着大红唐装的小姐。他们看到明走进来,职业性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阿明,早上好!”明也朝她们微笑着点了点头。明每天上班工作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酒店职员们上班时的衣着仪表和值班情况,接着再检查每个雅室的摆放及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最后再检查歌舞厅。通盘检查过以后,差不多就有客人来了,一般情况下客人都由迎宾及雅室里的服务员接待,他的主要职责是应付那些要求比较高或故意刁难的客人。明这时转到了二楼的雅室,看到每个服务员都衣着整洁地站在各自雅室的门口,各雅室的卫生及摆放也令人十分满意。他到总经理室看了看,见总经理还没来,便打算再到厨房里去看看。
世纪大酒店的厨房位于一楼,要从酒楼后面进去,还要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条走廊白天没有开灯,远看过去就像一条深深的没有尽头的隧道。明每天走这条甬道,闭上眼睛就知道走几步可以到达厨房。他习惯一边走路,一边默头想着心事。很多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就像一个人夜晚老做梦,而醒来之后大抵不知道梦里的情形一样。
“阿明哥,你不是说好了要请我去看电影的吗,怎么这么久了还没请我?”一个温润甜美的女孩子的声音说道,语气里带着种玩笑的意味,明一听声音就知道那是玲。他抬头看了玲一眼,玲穿着酒店里统一的蓝制服,一张小巧的脸像未及绽放的花蕾,她脸上长着几块癣,就像花蕾边沿被风吹干的褶皱。她个儿不高,约一米五六的样儿,人显得也有些消瘦,像是长期营养不良似的,年纪看起来约有十六七岁。像她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应该还在高中读书吧,不过玲不愿意读书,她想早点出来打工挣钱。玲是明哥哥的一个朋友介绍进来的,她模样儿不是十分漂亮,而且自幼出身在山里,也不怎么爱打扮自己,在城里人的眼里,显得有些土气。虽然现在穿上了工作服,可是仍然脱不了她身上固有的泥土气息。明觉得应该让她在厨房里先熟悉熟悉,待她对酒店有所了解后再提她上去做服务员。
玲在城里无依无靠,除了明外没有一个亲人,自然而然地就将明当作了自己惟一的亲人,每逢见面便以哥相称,亲热的就像亲兄妹一般。玲平时话语不多,除了做好自己应做的事情外,也很少同人搭讪,但见了明后话就特别多,也显得特别亲切。虽然她来酒店工作还不到两个月,可是她对于明的感情明显超出了一般人的情谊,从她那双让人着迷的大眼睛里,明早就读懂了她的心事。可是,在明的心里,她还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他一直将她当作朋友的亲人那般关照。
玲的身世非常可怜,家里两个哥哥,大哥刚结婚一年多,二哥还没结婚,可是她父母年纪大了,已经没能力再为老二盖房子了,眼看老二老大不小了,因为家里穷,至今亲事还没着落。老二不爱读书,也不会什么手艺,除了种庄稼和在外面跟人胡混,也是一事无成。明听朋友说玲自幼有病,根子里带来的,天生就有,具体是什么病,朋友没说,因她是女孩子,明也不便打听,据说这也是玲不愿上学的原因。她觉得她的病怕是治不好了,再者也没有钱治,不知哪天就死了,读再多的书也没有用,再也不能因为她要读书而影响二哥连嫂子也娶不到,那她就成了这家里的罪人。明也正是听到朋友这样讲,他非常感动于玲的品质,才答应让她来这里上班的。
明看着玲一双期盼的眼神,觉得她不像是在开玩笑,说:“你在家里不也常看电影吗?”玲笑着说:“哪有,一年里难有一次。”明说:“我在家里时,记得村子里人家要办喜事,是经常要放电影的,尤其到了秋季,是一年里电影特别多的时候。”玲说:“哪有,现在不像以前,家里都有了电视,很多人都不爱看电影了,村里电影也就放得少了。可我还是喜欢看电影,觉得电影里的意思特别深,不像电视剧,瘦长瘦长的,放起来没个完似的。”明犹豫了一下,说:“那改日吧。”玲嘟着小嘴,明显有些不乐意了,说:“又是改日,改日是个什么日子,你要说个准确的时间,我也好有些准备。”明想了想,说:“那就下周吧,这个星期我没有空,我要回去看看我那老母亲。”玲说:“那就下周,说好了。”说着,她将右手伸出来,用小拇指勾着明的左手小拇指,说:“拉勾生效,一百年,不失效。”明被逗笑了,故意逗她说:“好啊,一百年,明明十天不到,你将一天当做一百年啦!”说着,他用手刮了刮她的小鼻子。玲一扭头,冲在他的前面朝前走着,她边走边说:“就是,在人家心里,十天就是等于一百年。”明装着没听懂,到厨房里匆匆巡视了一番,便回二楼去了。
晚上六点钟左右,因为要开舞会,也是酒店里最忙的时候,这时明要忙着给几个雅室的客人安排舞伴。留下来跳舞的客人,大多没有舞伴,世纪大酒店没有专门的舞伴,所谓的舞伴也就是酒店里的服务员。晚上客人吃过饭后,常常会被咨客带到舞厅包厢内小坐,这时各雅室的服务员正忙着收拾碗碟,打扫卫生,等到一切拾掇利落之后,再到宿舍里换上一袭长裙,到包厢内一坐,转眼便成了伴舞的小姐。也有外面来的专门伴舞的小姐,大多是这个城市里的待业青年,有的喜欢跳舞,趁晚上出来寻些乐子。还有些女学生,大多有伴舞的小姐带或者有和她熟的,听说伴舞比较挣钱,来挣些外快的。当然,也有些流落在外的**,专门来舞厅里物色有钱的猎物的。她们和酒店里没有协约,就像赶场子似的,今天在这个酒店,明天在那个酒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有个一定,所以不是那么容易安排。
有时晚上生意特别好,一时安排不过来,明就只好将厨房里的服务员也安排到二楼来伴舞。在厨房帮忙的几个服务员,不是年龄大,便是面相不太好的,也有的比较老实,不愿意出来做舞娘,当然明不会强人所难。不过,厨房里的工作既辛苦,工资又低,而她们如果愿意伴舞,收入便特别丰厚,因为做伴舞的小姐,酒店里会另有提成抽给她们。玲开始并不喜欢跳舞,她说不喜欢和那些喝醉酒的臭男人们跳舞。明劝她:那些人只是掏钱买醉,你就权当是逢场做戏,况且你也要挣钱,生意好的话,一个月下来,也有个三二百元钱,将来遇上个什么事,需要用钱时,也胜似处处求爹告娘央人强。玲也知道明是找不到人拉人救急,所以遇到客人多的时候,也勉强会上来应酬,但从她的神情里看得出来,她并不喜欢这样的场合。
这天晚上的客人又特别多,明将玲她们几个厨房里的服务员全叫了上来,仍有客人因没有舞伴,在舞厅外面大吵大闹。明想到所有酒店的服务员,几乎都安排了,唯有8雅的燕子还在招待客人吃饭,没有安排。想到这里,他就来到8雅门口。进门之前,他先敲了敲门,燕子打开了门,只见雅室内餐桌前坐着三五个人客人,他们个个吃得脑满肠肥,坐在那里边聊边抽烟,雅室内显得乌烟瘴气的。见明进来,他们都吃惊地看着他。明一边鞠着躬,一边用手轻轻扇着面前的烟雾,说:“各位朋友,欢迎你们来到我们世纪大酒店,请问在座各位有要参加舞会的吗,我们晚上八点的舞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其中一个理着光头的胖子,笑着问旁边那个穿黑色T恤衫的人:“怎么样,要不要跳两曲,听说这里的小妞舞跳的还不错,而且也有几个长的还算正点。”那个黑T恤拿烟在烟灰缸沿上磕了磕,眯着双色迷迷的眼睛看着燕子说:“这个小妞还不错,喂,小姐,你愿不愿意陪我跳支舞?”燕子听他这么说,不由红了脸,说:“先生,不好意思,您也看到了,我还要收拾碗碟,没时间陪您跳舞了。”那个黑T恤就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咧着被烟熏得满嘴黄牙的嘴说:“你不陪我,我就不跳了,待哪天你有空了,再陪哥儿们跳舞好不好?”燕子见客人要走,自然高兴,说:“那自然,你要想我陪你跳舞,下次来的时候,就不要到我雅室用餐,我不用招待客人了,自然有时间陪你跳舞了。”那个光头胖子过来拍了拍燕子的肩膀,呵呵笑着说:“小姑娘,你可真会说话,走,带我们埋单去。”
燕子便头前带路领着几个人去前台埋单去了,明站在门口送他们,给他们每个敬烟,嘴里殷勤地说:“欢迎各位下次再来。”那几位客人也都客气地敷衍着他走向前台去了。明见他们走远,走近8雅内,找了一个沙发,仰面八叉地躺了下来。从上班到现在,他一直不停地在忙来忙去,没有一分钟好好休息过,现在躺在沙发上,觉得格外惬意,不一会儿似乎便有了睡意。
“你看看,你一进来就往那躺,整个人就跟个没骨头的蚯蚓似的。”燕子说着话,已从外面飘了进来。明眯着眼看了她一眼,说:“累啊,能躺会儿就躺会吧。”燕子嘟嘟囔嚷地说:“恨死了,这些客人,吃了饭总在那儿说个没玩,也不知哪儿来的那么多话说,害得人家连碗筷也收拾不成。”明站了起来,说:“小点声,不要让客人听到了影响不好。”燕子关了门,用手点着明的额头,笑着说:“放心吧,客人已经走远了,我亲自看到他们下楼的。”说着话,就来收拾碗碟。明说:“你等会再收拾吧,包厢那里还有客人没有舞伴,你先陪他跳几支舞。”燕子佯装生气地嗔笑着说:“我就知道你来了没好事,来了就让人家跳舞,我今晚累了,不跳了,我要收拾完后回去睡觉了。”明赶忙过来搂着她的肩膀,说:“我的小姑奶奶,你就帮帮忙吧,我好说歹说,那个客人才不闹了,你这不是让我得罪客人不是。”燕子靠着明宽大的胸膛,撒娇地说:“可是人家还没换衣服呢,再个说,等换了衣服,待会舞会散了,又要换了衣服来收拾房间,多麻烦。”明拍了拍她的后背,说:“不用换衣服,我和那客人说好了,客人听说是8雅里小燕子,他说和你跳过舞,知道你舞跳得好,人又漂亮,不介意。而且你也不用收拾雅室,你先让我在你这里歇会儿,待会儿我帮你收拾。”燕子听她这样说,方才高兴地笑了起来,说:“明哥真好。”说完,她挣脱明的拥抱,来到桌前拿起一双没用过的筷子,坐在桌前,胡乱地吃了几口客人剩下的饭菜,原来,忙到现在,她连晚饭还没来得及吃。
燕子吃过饭后,到舞厅陪客人跳舞去了。明休息了一会,就帮燕子收拾雅室。这一套明早已轻车熟路,因他刚进来时,也是做服务生的,他是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地做到领班这个位置。燕子是明的女朋友,不过也是最近才确定朋友关系。他这已经不知是第几次帮燕子收拾雅室了,记得第一次帮燕子收拾雅室,也是因为燕子忙,赌气不愿意陪客人跳舞,明答应给她帮忙,她才肯配合他的,谁知这一帮忙不打紧,倒成了习惯。燕子在酒楼工作的时间和明差不多,仅比他晚进来三个月,可以说是他的小师妹吧。
燕子文化不高,初中没毕业就出来了工作了,不是因为家庭条件,是她自己不愿意读书。她开始追明的时候,明并没有看上她,不是因为她不漂亮,相反,燕子出人意表地美艳,是世纪大酒楼的一朵奇葩。不知何故,那些客人来过几次之后,就都喜欢到她的雅座里用餐,这并不仅仅因为她模样儿俊俏,也因为她做事干净利落,嘴甜爱笑会说话的缘故。明经常不开心,不知何故,和燕子在一起,听着她叽叽喳喳像聒噪的小鸟似的言语之后,他的心里似乎也变得快活了起来。燕子的家庭背景和明差不多,燕子的母亲也像明的母亲一样说话时喜欢啰哩啰唆的,爱干净,喜欢收拾捡晾家务,两个人谈到家庭的时候,觉得总有说不完的话。
明收拾好了雅室,便到舞厅里查看那些包厢里的情况。这不是酒店里的规定,是明个人的习惯,来酒店跳舞的人成分比较复杂,晚上跳舞的时候也是特别容易出事的时候,他必须时刻提防着意外情况的发生。像往常一样,明开始一个一个地检查那些包厢。
记得有一次他检查包厢的时候,发现一个包厢的门怎么也打不开,正常情况下包厢的门是随时都可以打开的,这是为了方便服务小姐及时提供饮料及小吃之类的服务。而他知道这个包厢是有人的,他心里感觉到不妙,便用手去敲门,敲了八九下都没有反映,他毅然用随身带的钥匙打开了包厢的门。这时,他看到了不堪入目的一幕,只见这个包厢的客人将他们酒店的服务小姐抱在了大腿上,并且解开了她上衣的两个钮扣,将手伸在里面抚摸她的胸脯。明没有说话,只是装着没有看到他们似的,直接走到茶几那里装着要拿什么东西,那客人似乎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这个时候还会有人进来,他有一分钟多钟就那样抱着服务小姐坐在那里,像是痴了一般,后来醒过神来,提了皮包便狼狈地跑了出去。
明问那个服务是怎么回事,要不要为她报警。那个务员已经系好了衣扣,羞红了脸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敢说。经明再三询问,才知道那客人给了她几百元钱,才敢那样肆意妄为。原来这个服务员新来不久,还不知道酒店里的规矩,酒店里的规矩是除了陪客人跳舞之外,不能随便收客人的小费,更不能为客人提供跳舞之外的任何服务。如果明再晚来一步,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那将是一个桃色事件,甚至会影响到酒店一向良好的声誉。
自那以后,明不论有多忙,有多累,都会坚持经常巡视包厢。也是从那时开始,酒店的姑娘们便送了他一个绰号,叫做“护花使者”。
明转完了包厢,见一切正常,就来到音响室内小坐。音响室设在舞台旁边,那里有专门的乐队伴奏。明喜欢听乐队伴奏时的乐曲声,更喜欢看乐队精彩的表演。乐队工作人员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闪现的不同的身姿,让他非常着迷。他甚至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乐队里的一员,他尤其喜欢架子鼓,看到打架子鼓的那矫健的身姿,就像一个舞蹈演员,他常常着迷地将他幻想成了自己。明常常在音响室一坐就是半个钟,那些乐队的师傅们已经习惯他坐在那里,他们总是一边弹奏乐曲一边冲他温和地微笑着,仿佛他本身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似的。
转眼到了十一点五十分,乐队弹完最后一首舞曲,客人们也走得差不多了,待最后一个包厢的客人离开后,明就去前台查看今天的营业收入。前台负责收银的服务员是小张,她穿着蓝色的酒店制服,歪戴着帽子,加上圆润白胖的脸庞,给人几分妩媚俏皮的感觉。明偎在吧台上,问:“小张,今天收入怎样。”小张笑了笑,她一笑时就会露出一对小酒窝和两颗小虎牙,说:“今晚客人特别多,收入也不错,大约有四万多元吧,我还没来得及认真核算呢。”明吐了吐舌头,作了个鬼脸说:“这么多,这样高收入的时候可是不多。”想了想,他又问:“赊帐的多不。”小张说:“有一万多是现金,其他全部是赊帐的。”明说:“赊帐的要处理好,对那些信誉不佳的单位千万不要赊帐,避免到时帐难收。”小张甜甜地笑了笑,说:“没事的,赊帐的都是政府机关、银行、国税、电厂、公路局、电视台、和一些知名企业等那些老关系户,我省得的。”明这才放了心。
明知道支撑这个酒店生意的主要还是要靠**的企业,这个城市刚刚开放不久,那些私营企业不是谈大生意往往舍不得到这样的场合消费,即使来了,也只是吃顿饭,很少留下来跳舞,每晚消费很少超过千元,不像某些单位,动辙千儿八百,离谱的时候上万都有。明曾经也有个梦想,就是希望做个公务员,从而能更好地为这个社会服务。可是,自从他进了这个酒店之后,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消费数字,看到一些单位用公款吃喝,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他困惑了。他不知道一个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一个人活着原该追求上流社会的生活,在他认为上流的社会生活就是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各方面都足于成为社会楷模的生活,可这就是他朝思幕想的上层社会的生活吗?难道一个人所要追求的社会上层的生活就是可以凌架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地做普通人们不敢做也不能做的事情吗?明不懂,也想不明白,每当这个时候,他常常会不由自主地陷入迷失之中。
一天晚上,明下班时已十二点多了,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向宿舍走去。刚走到宿舍大门口,便看到玲站在门廊柱子旁等着他。她显然经过了一番细心的收拾,上身穿着件白色的衬衫,下身着一条黑色短裙,腿上箍着紧身肉色长袜,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在夜晚的灯光下,更加衬托出她苗条的身姿,同日里相比,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明不由看得痴了,他不敢相信那就是玲,因为他很少见玲这样用心打扮过自己。
玲看到明走过来,高兴地迎过来挽着他的手臂,说:“明哥,你怎么才下来,人家早就下班了呢,每次都是你在最后面。”明无奈地笑了笑,说:“没有办法,谁让我是领班呢。”玲甩着他的手说:“你说过的,今晚要带我去看电影哦。”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天正是周日,难怪玲会在这里等他。明再也不好推脱,只好和玲一起朝电影院走去。
电影院在市中心,此时已没有公交车,明只好和玲步行过去。虽然已经深夜,路上的行人仍然很多,尤其是卖零食和各色小商品的,几乎占满了两旁的街道,处处都显得闹嚷嚷的。玲今晚显得分外高兴,她总是不停地向明问这问那,明就像一个大哥哥那样,耐心地回答每一个她关心的问题。
后来话题不知怎么就转到了燕子身上,玲就问他:“明哥,你觉得燕子姐对你怎样?”明说:“很好,她处处都很关心我,有时候几乎忘记了她自己。”玲突然细声细语地说:“明哥,我说句不该说的话,你可不许见怪,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好。要说燕子姐吧,人也不错,心肠也好,人挺热心的,就是太爱打扮。你看她平时穿的衣服,买的化妆品,都是高档商品,跟她做个朋友还可以,如果你要娶她成家过日子,到时候你怕养不起她,她太会花钱了。”
明吃惊地看了玲一眼,不曾想她小小年纪,居然会省得这许多事,这也是明心里常常忧虑的。他知道自己条件不好,家里还有老母亲要养活,而且直到现在,他连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有,更主要的,他的收入很微薄。照目前的收入,他每年至多能积攒一万多元钱,按目前的房价,他可能要用十几年时间才能买一套百多平的房子。这是他的心病,这些年来,虽然在感情上,也不乏追求他的女孩子,可他一直不敢答应,因为他连办一次婚礼的钱都拿不出。有时和同事聊天,明曾经无意中聊到这个话题,对于将来,他相当的忧愁,当时玲也在场。明心想一定是玲留了心,也就没怎么在意。
玲见明盯着她看,不由红了脸,她低着头,说:“明哥,其实将来的生活完全不用发愁的,只要勤劳,靠一双手,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对了,我还没同你讲过呢,我在家时向我妈妈学会了裁缝,我会做衣服。我想好了,我们现在要好好攒钱,等攒够了钱,我们先不买房子,用我们的钱开一个裁缝店,要不了几年,我们的生活就会好起来,而且房子也会有的。”明听了她的话,开始认真地审视着她,只见她此时飞红了脸,双手不停地绞着小腹前的衣褶。明这才明白,原来他这个小妹,居然对他动起了心思。当他想到这里,心里不禁犹豫起来,因他一直将玲当作小妹妹对待,从没对她有过非份之想。但是,看着玲认真的神态,他又不忍心伤害她,只是蠕动了下嘴唇,什么话也没能说出口。他现在终于弄清楚了,为什么玲三番五次地缠着他要看电影,电影院里也是情侣们时常光顾的地方啊。
幸好这时已经到了电影院,明买了票,两人进了放映厅,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玲刚坐下来,便不老实地向明胸前依偎过来,像一只怕冷而不停地依偎向大鸟怀抱的小鸟似的。看到玲痴情并天真的模样,明心里十分矛盾,他不知该怎么拒绝她,他设身处地为她着想,知道一个女孩子能够勇敢地向自己所爱的人亲口表达出心里的感情,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他不忍伤害她,甚至担心拒绝她后,她会做出什么傻事儿来。玲就这样依偎着明,使得明心绪烦乱,这天晚上电影里究竟放映了什么,他也无心欣赏。平时看电影,两部影片,仿佛眨眼间就完了,可是这天晚上,明感觉到时间特别漫长。
明甚至不知道电影是什么时间结束的,电影散场后,玲一直拉着他的手,引着他向前走,就好像一个小姑娘,拉着一个眼睛看不到路的盲人那样。不久,他们便回到了酒楼,玲说她不困,又说在电影院里坐的太久,有点闷,她还不想回宿舍,就又拉着明朝酒楼的楼顶上走去。
世纪大酒店这幢楼有七层高,在这个市里,已经算是比较高的楼房了,楼顶上建着座露天花园,是供客人用餐后散心的地方。露天花园里种植着各色各样的花草,还修建了一条长廊,长廊的顶上爬满了不知名的藤蔓植物,一片片宽阔的枝叶伸展出来挂在廊檐那里,像天然的帷幕。长廊里安置着许多长椅,甚至还放了两张竹床,那是供客人酒醉后休息的地方。天气热的时候,因宿舍没装空调,明也常和同事们一起到楼顶上乘凉,有时就在天台上露宿。天台是明最喜欢的地方,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也常常独自一个人上来,站在那里仰望夜空中满天的繁星,这使他觉得仿佛又回到了乡下。
玲拉着明来到长廊上,就在一个竹床上坐下,明也很自然地坐在她的旁边。此时已经是十月天气,时间已然是凌晨一两点钟光景,阳台上一个人也没有,好像这个世界就是他们二人的似的。玲揉着自己的胸脯,笑着说:“明哥,电影院里好闷啊,我感觉快要出不来气了,以后再也不要去看电影了,真的,一点也没有我们以前在乡下时看的露天电影好,空气又清新,环境也美。”明看着她,没有言语,在月光的映衬下,他觉得玲这天晚上好美,他甚至对她有了些异样的感觉。
玲突然倒向明的怀里,闭着眼睛说:“明哥,我多么想就这样依在你怀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啊。”在电影院里时,玲也一直依偎着明,因那里人多,她不敢太造次,现在只有她们两人,也就没有什么忌讳了。况且,她早就下定了决心,今生要和明生活在一起。原来,早在她来这里上班之前,她就陆陆续续地听到关于明的故事,她觉得明的将来一定会很有出息,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可是她对他心仪已久了。自从见了明,和明在一起工作后,她更加认为明是她心仪中的王子,无论他将来是否有成就,她今生再也不想错过他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她太爱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
玲躺在明的怀里,她的体温渐渐地传递到明的身体里,明开始不自然地感觉到一种原始的冲动,他的心跳开始加速,不由得便有些紧张起来,他像做贼心虚地看了看四周,不由自主地推开了玲,说:“快起来,你怎么像没骨头似的,快起来好好地坐着,你这样躺着让我很不舒服。”玲娇嗔地说:“哎呀,人家困嘛,你就让人家好好躺一会儿么。”明说:“不行,你这样在外面会着凉的,你要困的话就回宿舍去睡。”玲不情愿地从明怀里抬起身子来,眼睛并没有睁开,顺势又倒向床上去了,她嘴里轻轻嘟囔着:“人家不愿意回去睡,人家就想在这里睡,这里空气清新嘛。”明拿她无可奈何,见她那样踡卧着睡,一定会很不舒服,便站起来,脱去了她的鞋子,将她整个地放倒在竹床上面。
月光矇矇如薄雾一样笼罩在玲的脸畔,她长长的睫毛,小巧的鼻翼,起伏的胸脯,白晰的长腿,这一切都使玲看起来像白雪公主那样美艳,使人几疑来到了童话世界里一般。明不禁被玲美丽苗条的身体倾倒了,他真想俯下身来吻吻她长长的眼睫毛。就在他产生这样想法的时候,体内的血液开始像沸腾了的蒸汽似地向上涌,又像翻涌着的麦浪似的,一浪高过一浪,明觉得快要管不住自己了。他真想马上离开这里,可是又不忍心抛下玲一个人在这里不管。
就在这时,玲突然坐了起来,她拉着明的双手将他一下子拉倒在她的身上,此时此刻,她一直紧闭着双眼,嘴里像梦呓般地说:“明哥,你就这样抱着我好吗,我有这样的愿望已经很久了,我做梦都希望你能抱着我睡觉,真的,无论你想做什么,你为我做出了什么,即使你将来不会娶我做妻子,我也不会怪你的。”明就这样被动地压在了玲着身体上,两个人的身体整个儿地黏连在了一起,明感觉到了玲的呼吸,听到了两个人急遽的心跳声,还有一团像烈火似的不可名状东西开始炙烤着他们,这种烈焰燃烧着他们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像是有一团煹火在围绕着他们身体烘烤似的。
明最后的防线被彻底击溃,他甚至觉得自己也是爱玲的,他双手捧着玲的脸,开始吻她的眉毛、眼睛,寻着她鼻翼的气息,将嘴缓缓地移到她的唇上。接着,他感觉他的嘴唇很快便被玲的小嘴紧紧地吮住,就像有引力的粘钩被光滑的墙壁吸住那样,他觉得玲的舌头像是会旋转似的,它由明的齿间伸延进去,紧紧地缠住了他的舌头,将他的舌头用力地向她的嘴内拉。玲拚命地吮吸着明的舌头,就像婴儿吮吸着奶嘴那样,紧紧地吮吸着不放。明几乎被她吮吸得透不过气儿来,也不由自主地像她一样迎了上去,接着也将她的舌苔紧紧缠绕,像绿藤缠绕着古树一般。同时,他也觉得他的身体开始有了一种新的变化,一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陌生的炽热从他体内的某个地方升起,像太阳升起在地平线上了,随着高度的不断增加,显得愈来愈炽热,使他像吃醉了酒似的,几乎不能够再把握自己。他觉得他似乎要做些什么,否则他的生命就会因为失去什么便要结束似的。这样想着,便开始无意识地解玲上衣的纽扣。他一边解着,一边紧张地看着玲,玲一直闭着眼睛,她的胸脯一起一伏的,像是睡熟了一般,丝毫没有拒绝他的意思。明放快了速度,不久,玲的衣扣就被他笨拙地全部解开了,接着露出了她洁白的肌肤。明情不自禁地去吻那像皑皑雪峰一样的肌肤,玲也用胳膊有力地抱着明着头,将他向自己的身上拉,她喘着粗气说:“明哥,来吧,来吧,快抱紧我,我就需要你这样永远地抱紧我。”明将她紧紧地抱了起来,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快要融化了。
就在这时,一阵凉风突然吹了过来,拂动了明身上的衣服和头发,吹在长廊上的枝叶沙沙地响,明突然清醒了过来,他赶紧离开了玲的身体。心想:我这是在做什么,我这是要占有玲的身子吗?可是,她并不是我要追求的姑娘啊,而且我也一定不会娶她做自己的妻子,那么,我又有什么权利占有她的一切,这样不是毁了玲的一生吗。原来,自从这天晚上玲向明表达了她的感情,明一直在极力痛苦地思考着,他在思考自己有没有可能和玲将来生活在一起。是的,玲身上有某些东西,是他所喜欢的,玲有文化,有气质,是他所欣赏的。但是很明显,玲和他并不般配,因为玲长的并不是特别漂亮,当然,这只是相对于他自己来说的。因为,明和玲走在一起,没有人会觉得他们两个会是情侣。如果明将玲带到家里,第一条,他的母亲一定也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的。再者,玲和他认识的时间还不长,他还没有完全了解她,就像他还没完全了解燕子一样。在他看来,玲除了善解人意,总是关心他之外,平时很少言语,和酒店里其他人的关系处理得也不是很好。好像除了他,任何人她都不关心似的。更主要的,明觉得自己只是喜欢玲身上的某种气息,但他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这也许是因为他们平时交往太少的缘故吧。每次和玲在一起,都是玲在和他说话,他觉得自己几乎插不上话去,而同燕子在一起,他倒觉得两个人似乎有探讨不完的话题。
另外一方面,明也不想这么早便结婚,即使和燕子在一起,他也只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女朋友,至于结婚,他觉得那离他们还相当遥远。他家里没有钱,甚至连幢像样的房子也没有,更主要的,他的理想还没有实现,他还没有一个稳定的事业来支撑将来的家庭,而靠酒店里这份微薄的收入,显然是不够的。他之所以在这个酒店里工作,是因为他首先要找到一份收入,来养活他自己,这样他才能静下心来,利用业余的时间做他想做的事。他最切近的理想,就是想当一名作家,他觉得这是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得了的。可是,无数的退稿,极大地打击了他的自信心,他开始认识到写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或是他哪方面没有达到大家的要求。这也正是他常常手不释卷地看书,常常去图书馆,并报考了函授大学充电的原因。
当想到这里的时候,明的一颗心终于冷静了下来。他觉得自己不能伤害玲,即使玲不计较他这样做,可是玲最终的愿望还是希望和他永远生活在一起,自己如果为了私欲和她有了一夜的情爱,然后又狠心将她抛弃,那对于玲的伤害将是殘忍的,他也会为铸成这样的大错而更加不能原谅自己。还记得亚瑟.叔本华说过一句话: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他觉得一个人只要追求物欲的生活,就难免痛苦和无聊,只有追求崇高的精神生活,才能彻底地从无聊与痛苦之间解脱,他不能让自己陷入那万劫不复的痛苦和无聊的生活中去。
心念及此,明挺起了身体,他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欲望,并帮玲将衣服整理好,将她的纽扣一粒粒地系上。玲也停止了挣扎,她只是闭着眼睛,胸脯仍然不停地起伏着,几颗如露水般晶莹的泪珠顺着她的脸颊滚滚而下。
明不去图书馆时,就坐在办公室里看书或写作。有时实在没有灵感时,就写写日记随感之类的札记。他的办公室就在楼梯右侧那里,服务员们一进门就能看到他坐在那里伏案写作。她们已经习惯了一上班就看到她们的领班坐在办公室里,也就是说,只要没去图书馆,明总是第一个来到酒楼的。
这天早上,明像往常一样坐在桌前写随笔,这时楼梯上传来嗒嗒的脚步声,接着一个人的声音紧跟着传了上来:“明哥,我一猜就知道你是第一个来这里,你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到的,我要是总经理的话,一定每个月都给你发奖金。”不见其人,先闻其声,从她亲切快活的话语里,明一听就知道是燕子。
说话时燕子已来到明的面前,朝他笑着看着他。明看了看时间,说:“才八点多钟,你怎么来这么早?”燕子笑着说:“习惯了,反正也没别的事,不如早点过来收拾雅室。”明这才记起,他每天早上其实总是第一个看到燕子来上班的。燕子探着身子,想要看明在写什么,她说:“明哥,你是在写小说么,能让我看看吗?”明不由自主地将笔记本掩了起来,说:“不是,我在写笔记。”
燕子笑着“哦”了一声,说:“前些天我又遇到了报社里的沈主编,我同他谈了你的事,希望他能帮你找到一份报社里的工作,他说没什么问题,只要你有文凭,他就可以帮你安排,我和他说你正在读函校。他说,函授学校不行,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才可以。”
沈主编是市报社副刊的主编,明也认识他,他经常带客人到燕子的雅室里用餐,有时也跳舞,也是明士风流。明很少向客户谈到自己,更不屑于同那些道貌岸然的人相处。此刻,他不高兴地皱了皱眉头,说:“你同他谈这些干什么,我学习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知识,并没有想到要考什么公务员。”
燕子笑着说:“其实并不是我主动介绍你的,你不是有一本《论责任》的书放在我那里吗,他看到了那本书,很是惊讶,问是谁的,他说能够看这本书的人文化修养一定不错,我就向他谈起了你。他还说让你有时间写一篇介绍我们酒店的文章,文章里要多介绍介绍我们的总经理,他说如果写得好,无疑也是帮我们酒店打了一次活广告,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宣传效果。”明不开心地说:“你以后少和这个人来往,我听人说这个人风流成性。”燕子瞟了明一眼,说:“怎么,吃醋了,不过,我觉得他在我那里时还好,挺斯文的,像个有教养的人,很少见他开什么粗俗的玩笑,讲话也插文雅的。”见明仍然不能释怀,燕子笑着说:“不和你说了,我还要去收拾雅室呢。”说着,一阵风儿似的去了。
明开始陷入到深思之中,他也曾有过这种想法,想要找一份编辑的工作,他知道很多作家,他们的工作就是报社或杂志社的编辑,可是他觉得今生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他没想到燕子会向沈主编推荐自己,他知道市报社的副刊办的还不错,那是隶属于群工部的,去图书馆时也经常看。但他不喜欢做命题作文,更不喜欢写应景和商业的文章,他只想按自己的思路来写些东西。他知道沈主编让他写那篇文章的目的,这样他就可以从酒店里拉到一笔赞助费,文章一旦和商业扯上关系,那文字也就丧失去了它本应有的灵气。
明的心里有时也很矛盾,他觉得在酒店里由于每天工作时间太长,他根本没有心思静下心来写文章,一天中他只有早上一会儿的时间是最清醒的,他也只能用这段时间勉强来得及写一篇短文。一心没有两用,除了要做好酒店里的工作外,他已经没有心力再做好其它事情。在酒店里一天下来后,他常常只觉得又乏又累,尤其到了晚上,他觉得连看书的兴致也没有了。
很多时候,他觉得他快要放弃自己的理想了,他想向大多人那样随波逐流地过完一生算了。可是,无形中总有一种责任感,驱使着他,使他不得不从事这件工作。他曾经和朋友讨论过他要写一本关于他亲身经历的小说,形式好像是个人的传记。他朋友劝他说:你写自己的传记有谁会看呢,要知道传记是为伟人和名人写的。明说:我觉得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从一个人所经历的时代情景同样可以看到社会会和时代的进步,明的朋友很不以为然。但这并没能阻止明,他已经开始收集这方面的素材,他觉得有种使命使他必须要写出这样一本书来。退一步说,如果不能写书,他又能做些什么呢,要知道他最擅长就是写字啊,人生存在的价值,就是要拿自己优异的技艺来服务人类,这也正是他非要出来拚搏一番的原因,否则,他不如就在乡村里平凡地度过一生算了。
一个人的一生就像一张弓,青年的时候要铆住劲拉满这张弓,而他的青春,抱负和理想就像那即将射出去的箭,而一旦这些箭成功地射出去后,他青春的抱负也就成了永恒,而他人生的这张弓又会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弓是常态,能够射中靶心的箭才是永恒。每个人都有责任将自己有限的人生转变为永恒,这才是人生意义及价值所在。这又好比一颗树,一个人的青年时代就好像那努力地向外伸展的枝叶,它要将它青春时期汲取的营养一点一滴地奉献给抚育它的这棵大树,直到他耗尽了青春,像枯黄的落叶飘落在大树下面,化作了沃土,成为大树肥沃的养料,而新的树的枝叶又将重复这样的一生,它们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这棵树,无数枝叶无限循环的人生,渐渐地长成了这样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而人类的社会,就是这样一棵古木参天的大树呵。
明的一生,也将像那树的枝叶,他要将他那有限的青春献给这棵大树,直到他老了,才能像枯黄的树叶那样落叶归根。明一直困惑,在人生路上,他是否选择错了路,如果不选择这样一条路,他的生活会不会更好,会不会生活得更幸福。但是,冥冥中似乎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如果不做这件事,他做任何事,都不会觉得快乐,那么,他为什么不遵从自己心灵的安排呢。
这样早上,明由于燕子的那番话,突然间想到了太多事情,他只觉得头晕脑胀,再也不要想那些事情。可是他的思想从来没有要停止的意思,总是不停地思虑着一些问题,除了工作的时候,他才会暂时忘掉他考虑的那些问题。这时,明见时候不早了,便又开始了每天千篇一律的巡视酒店的工作。
在厨房的走廊里,明迎面遇到了玲。这段时间,他故意疏远着玲,对她含情脉脉的目光总是视若不见,就好像他们之间不曾有过那么一个让人觉得既温馨又浪漫的夜晚似的。这次他再也无法回避了,走廊里除了他们两人外此时再也没有一个外人,明也觉得对玲的伤害太深了,他觉得内疚,想要补偿自己的过失。他想,即使不爱玲,也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不爱她,使她的心灵不至于因失去他的爱而受到伤害。这样想着,他向玲迎了过去。玲自然也看到了他,她眼里充满了幽怨,已经很少见到她有开心地笑过了,人也比先前消瘦了许多。
当玲来到明身边的时候,明突然故意做了一个十分夸张的动作,他伸出双手,像要拥抱她似的,然后他将他的嘴,伸向玲,他前倾着身子,想要吻向她的脸畔。玲可能没想到明会这么大胆,居然敢在人来人往的走廊里向她做出这样的表示,她不由自主地伸起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庞,然后躲着不让明靠近,并用一双清澈的眼睛从指缝里偷看着明,同时也像一只快活的小鸟似的,吃吃地笑了起来。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
一天,明巡视酒店的时候,发现玲没来上班,她好像并没有向他请假,他问厨房里的服务员,大家都说不知道。到了第二天,仍然没有看到玲的身影,明这才感觉出了事。他派人到玲的宿舍去查看,发现玲的行李已经不在了,原来她已经不辞而别了。明万分焦急,玲在这个城市里无依无靠,她走的时候连工资也没有支取,她出去后又将怎么生活呢。明动员酒店里的员工利用下班时间去找玲,几天过去后也没有消息。明知道玲为什么要离开他,他觉得一定是因为自己没有听从她的劝告,仍然和燕子在一起。明也知道,玲看到他和燕子在一起,心里一定像万箭攒心般的痛苦,可是,他没有办法,毕竟,他不能欺骗自己,他的心告诉他,他不爱玲,虽然他也喜欢她,关心她,可是更多时候,他只是把她当作了小妹妹。
一天,明的哥哥突然打来了电话,说是玲和她的一个同学一起去了深圳,明的一颗心这才终于放了下来。明也曾经有过要到深圳闯荡出一番事业的梦想,可是因为牵挂母亲,一直下不了这个决心,他也曾经和玲谈过这个愿望,没曾想玲居然勇敢地走在了他的前面,没曾想一向沉默寡言弱不经风的玲,内心深处居然有这份惊人的毅力。
自那以后,明再也没有得到玲的消息。可是明的心里,却再也忘不了她,虽然他依然和燕子在一起。
两年后,明终于再次有了玲的消息。原来明的哥哥因怕明伤心一直没有告诉他,现在看到他和燕子终于结婚了,才将这件事情告诉明。
玲和同学到了深圳之后,开始的时候一直找不到工作,后来在一位四川男孩子的热心帮助下,终于进了厂。玲为了报答他的恩情,后来就嫁给了他,而且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小宝贝,是个男孩。结婚后,他们一起回到了四川。不过,因为离家太远,玲一直没回过娘家。
玲的父母至今不能原谅明,他们觉得是明伤害了玲,才使她赌气远离家乡,至今也不愿意再回来。
明爱上了一份不属于他的事业,他明知道没希望,只是仍然不肯轻易放弃,就像玲爱上了一个并不喜欢她的男人,这种错误的爱也将痛苦地折磨着他们的余生,直到他们的躯体在这个世界上消失,精神似乎才能得到永生。
201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