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情怀似昔时
安得情怀似昔时
所思在远道。行之愈远,思之愈切。
在豆瓣看到这样一句话:“那日去书店闲逛,想起少女时的梦想:希望嫁给一个同样爱书的男人,一起把家里书房做起满墙的书架,然后我们两人各自的书都放在一起。”看到这里我就偷偷笑了。我少女时候的梦想是以后嫁一个书生。等我嫁过去了以后,他家的书就都是我的了。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虽然智慧的人临终时懂得黑暗有理,
因为他们的话没有进发出闪电,他们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善良的人,当最后一浪过去,高呼他们脆弱的善行
可能曾会多么光辉地在绿色的海湾里舞蹈,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狂暴的人抓住并歌唱过翱翔的太阳,
懂得,但为时太晚,他们使太阳在途中悲伤,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严肃的人,接近死亡,用炫目的视觉看出
失明的眼睛可以像流星一样闪耀欢欣,
怒斥,恕斥光明的消逝。
——————————狄兰·托马斯
家里地方太狭小,只一隅的角落都不曾为我而留。
奶奶早就嫌弃我的那些东西了,曾放言要一把火烧掉。本我也是个邋遢之人,不爱整理,总觉得东西被整得一丝不苟的缺少人情味儿。这个周末,阳光很温柔。我开始做起了整理的活儿。掀开那些布满灰尘的书页,看着细小的尘埃在阳光下舞蹈,我仿佛开启了无数个通往过去的虫洞。
我的宝贝们,无疑是那些书了。翻翻这本是需要的,翻翻那本,才刚买没多久。一摞一摞的都舍不得丢弃,都载满了我的回忆啊!想起小的时候,我便是个喜静的孩子,我不爱和别的孩子打闹,不爱出门,沉默寡言。妈妈总说我是“房乌龟 ”,逼着我出去和小伙伴玩。三年级的时候,爸爸带我上街,看到书店,便走不动路,非要央着爸爸进去。买了小时候最吸引孩子的《格林童话》、《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小王子》。都是五彩的封面,特别好看,那时候捧着心爱的书,竟忘记这是一次难得的上街机会,没有要买吃的。那本《格林童话》后来给了我堂弟,我觉得刚读书的小孩子就是要读读童话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我反复的读过好几遍,今天又翻出来,里面竟然有一些用糖纸叠成的蝴蝶,五颜六色的格外好看。那是我小时候的杰作么?如今,我已经不记得怎么折的了。小时候爱吃糖,都会把糖纸留着,吃糖的时候也很有艺术,总是小心翼翼地不弄破糖纸,然后把糖纸压平整,一张一张的留着。今日便翻出来一叠用皮筋扎好的糖纸,颜色还是那么鲜艳,只是心情不再似当年了。
对于《小王子》这本书,我必须要重点说一下。三年级的时候买《小王子》读,那个还是注音版的,带着小孩子的心理读着只觉得有意思,很稀奇,并未往深里想。后来在同学们的传借过程中弄丢了。高中时候,学习压力很大,经常看些杂志,就会看到许多人对《小王子》的评价,觉得不解,因为我也看过呀,怎么没有他们说的那种感觉呢?我又得了本《小王子》,在写完函数和ABC之后,静心读了起来,好像确实有了那种味道。这本《小王子》的封面是个漂亮的外国小男孩,整体是金灿灿的黄色,后来,一直躺在我的书架里。上大学的时候,偶然间又得了本《小王子》,又读了它。今年十月还特意去看了《小王子》的3D电影,在成长的过程中,这本书一直伴随着我。我由孩童的稀奇眼光到现在的深思己身,在一路的成长中,有所思,有所悟。好的书籍真的需要去反复阅读的,你会发现,你的每一次阅读带给你的感受都不同。《小王子》既是写给小孩子看的书,也是写给大人看的书。家里还有本《围城》,这本书,我也反复读过好几遍,一开始读,觉得很无趣,那时候年纪小。后来读觉得很可笑,有时候放假在家没事干就把以前的书拿出来再看。渐渐觉得《围城》写得真好。“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对婚姻概括得很到位。
以前买书,不怎么挑剔,也不懂,经常看封面。觉得封面好看,这本书知名度高也许就会买了。上了大学以后,对书籍挑剔了很多,会看版本,看出版社,看字体,看装订。大学时候,常和志同道合的好友去逛书店或去旧书店淘书。我很得意的是大三的时候在某位学长手里用五块钱买到了大半新的几米的一本画册《走向春天的下午》,那本书去书店买恐怕要三四十。我还和同学有过换书行为。那次我买到了《燕园草木》这本书,我好友也喜欢这本,她用《芒果街的小屋》和《游园惊梦》两本书和我交换。我想了下,觉得很划算,就交换成功了。其实对我们来说都没有损失。首先我们自己手里的书各自都看过了,都想看对方手里的书;其次,我们是好朋友,这样使我们很快乐,再次,她正在搬家,许多东西不方便带了,想找个妥善点的主人。何乐而不为呢?上大学后术业有专攻了,不再读那么多杂书了,买的书大多都是和我学的专业相关的。我偏又是学文学的,所以对于书,喜爱自不在话下。上大学期间,很多书都从图书馆借来看,有些觉得好,还是买了。但俗话说得好:“买书不如借书。” 书是借来的,会有种动力催着你赶紧看完,如果是自己买的,没人催,不知道要看到猴年马月了。这确实是真理!我们班的孩子借给我一本书看,我因着是借来的缘故,所以每晚回家都会催着自己看,不几天,那本书就被我看完了。每当看完一本书之后,我的心情都会很畅快,有意犹未尽之感。真的看进去了,每本书都会有每本书动人的地方,就像看电视剧,如果你对某部电视剧从第一集就开始看起,你就会有一直想看下去的欲望。
毕业以后的心境和大学时候略有不同。看得书也少了。自从毕业后,再也没有完整的去读过一本古诗词,心不够静,工作的事也分了太多的心神。但毕业后自己有了工作,就有了收入。毕业后虽书读得少了,但买书的热情却比以前更大,买了一些很久以前一直想买的书,也算圆梦了。长大了,很多事情需要考虑,再也不能那么任性了,不过还是要骄傲地活着,不是么?
在这个物质丰富精神匮乏的时代,能够留存的还剩下什么?一个人默默走在风中,听风居住的街道。
2016年的第一场雪静静的消融了。 在这里,我附上一首我很喜欢的女诗人,茨维塔耶娃的诗,《脉管里注满了阳光》——
脉管里注满了阳光——而不是血液——
在一只深棕色的手臂中。
我独自一人,对自己的灵魂,
满怀着巨大的爱情。
我等待着螽斯,从一数到一百,
折断一根草茎,噬咬着……
如此强烈、如此普通地感受生命的短暂,
多么地奇异,——我的生命。
所思在远道。行之愈远,思之愈切。
在豆瓣看到这样一句话:“那日去书店闲逛,想起少女时的梦想:希望嫁给一个同样爱书的男人,一起把家里书房做起满墙的书架,然后我们两人各自的书都放在一起。”看到这里我就偷偷笑了。我少女时候的梦想是以后嫁一个书生。等我嫁过去了以后,他家的书就都是我的了。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虽然智慧的人临终时懂得黑暗有理,
因为他们的话没有进发出闪电,他们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善良的人,当最后一浪过去,高呼他们脆弱的善行
可能曾会多么光辉地在绿色的海湾里舞蹈,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狂暴的人抓住并歌唱过翱翔的太阳,
懂得,但为时太晚,他们使太阳在途中悲伤,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严肃的人,接近死亡,用炫目的视觉看出
失明的眼睛可以像流星一样闪耀欢欣,
怒斥,恕斥光明的消逝。
——————————狄兰·托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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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地方太狭小,只一隅的角落都不曾为我而留。
奶奶早就嫌弃我的那些东西了,曾放言要一把火烧掉。本我也是个邋遢之人,不爱整理,总觉得东西被整得一丝不苟的缺少人情味儿。这个周末,阳光很温柔。我开始做起了整理的活儿。掀开那些布满灰尘的书页,看着细小的尘埃在阳光下舞蹈,我仿佛开启了无数个通往过去的虫洞。
我的宝贝们,无疑是那些书了。翻翻这本是需要的,翻翻那本,才刚买没多久。一摞一摞的都舍不得丢弃,都载满了我的回忆啊!想起小的时候,我便是个喜静的孩子,我不爱和别的孩子打闹,不爱出门,沉默寡言。妈妈总说我是“房乌龟 ”,逼着我出去和小伙伴玩。三年级的时候,爸爸带我上街,看到书店,便走不动路,非要央着爸爸进去。买了小时候最吸引孩子的《格林童话》、《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小王子》。都是五彩的封面,特别好看,那时候捧着心爱的书,竟忘记这是一次难得的上街机会,没有要买吃的。那本《格林童话》后来给了我堂弟,我觉得刚读书的小孩子就是要读读童话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我反复的读过好几遍,今天又翻出来,里面竟然有一些用糖纸叠成的蝴蝶,五颜六色的格外好看。那是我小时候的杰作么?如今,我已经不记得怎么折的了。小时候爱吃糖,都会把糖纸留着,吃糖的时候也很有艺术,总是小心翼翼地不弄破糖纸,然后把糖纸压平整,一张一张的留着。今日便翻出来一叠用皮筋扎好的糖纸,颜色还是那么鲜艳,只是心情不再似当年了。
对于《小王子》这本书,我必须要重点说一下。三年级的时候买《小王子》读,那个还是注音版的,带着小孩子的心理读着只觉得有意思,很稀奇,并未往深里想。后来在同学们的传借过程中弄丢了。高中时候,学习压力很大,经常看些杂志,就会看到许多人对《小王子》的评价,觉得不解,因为我也看过呀,怎么没有他们说的那种感觉呢?我又得了本《小王子》,在写完函数和ABC之后,静心读了起来,好像确实有了那种味道。这本《小王子》的封面是个漂亮的外国小男孩,整体是金灿灿的黄色,后来,一直躺在我的书架里。上大学的时候,偶然间又得了本《小王子》,又读了它。今年十月还特意去看了《小王子》的3D电影,在成长的过程中,这本书一直伴随着我。我由孩童的稀奇眼光到现在的深思己身,在一路的成长中,有所思,有所悟。好的书籍真的需要去反复阅读的,你会发现,你的每一次阅读带给你的感受都不同。《小王子》既是写给小孩子看的书,也是写给大人看的书。家里还有本《围城》,这本书,我也反复读过好几遍,一开始读,觉得很无趣,那时候年纪小。后来读觉得很可笑,有时候放假在家没事干就把以前的书拿出来再看。渐渐觉得《围城》写得真好。“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对婚姻概括得很到位。
以前买书,不怎么挑剔,也不懂,经常看封面。觉得封面好看,这本书知名度高也许就会买了。上了大学以后,对书籍挑剔了很多,会看版本,看出版社,看字体,看装订。大学时候,常和志同道合的好友去逛书店或去旧书店淘书。我很得意的是大三的时候在某位学长手里用五块钱买到了大半新的几米的一本画册《走向春天的下午》,那本书去书店买恐怕要三四十。我还和同学有过换书行为。那次我买到了《燕园草木》这本书,我好友也喜欢这本,她用《芒果街的小屋》和《游园惊梦》两本书和我交换。我想了下,觉得很划算,就交换成功了。其实对我们来说都没有损失。首先我们自己手里的书各自都看过了,都想看对方手里的书;其次,我们是好朋友,这样使我们很快乐,再次,她正在搬家,许多东西不方便带了,想找个妥善点的主人。何乐而不为呢?上大学后术业有专攻了,不再读那么多杂书了,买的书大多都是和我学的专业相关的。我偏又是学文学的,所以对于书,喜爱自不在话下。上大学期间,很多书都从图书馆借来看,有些觉得好,还是买了。但俗话说得好:“买书不如借书。” 书是借来的,会有种动力催着你赶紧看完,如果是自己买的,没人催,不知道要看到猴年马月了。这确实是真理!我们班的孩子借给我一本书看,我因着是借来的缘故,所以每晚回家都会催着自己看,不几天,那本书就被我看完了。每当看完一本书之后,我的心情都会很畅快,有意犹未尽之感。真的看进去了,每本书都会有每本书动人的地方,就像看电视剧,如果你对某部电视剧从第一集就开始看起,你就会有一直想看下去的欲望。
毕业以后的心境和大学时候略有不同。看得书也少了。自从毕业后,再也没有完整的去读过一本古诗词,心不够静,工作的事也分了太多的心神。但毕业后自己有了工作,就有了收入。毕业后虽书读得少了,但买书的热情却比以前更大,买了一些很久以前一直想买的书,也算圆梦了。长大了,很多事情需要考虑,再也不能那么任性了,不过还是要骄傲地活着,不是么?
在这个物质丰富精神匮乏的时代,能够留存的还剩下什么?一个人默默走在风中,听风居住的街道。
2016年的第一场雪静静的消融了。 在这里,我附上一首我很喜欢的女诗人,茨维塔耶娃的诗,《脉管里注满了阳光》——
脉管里注满了阳光——而不是血液——
在一只深棕色的手臂中。
我独自一人,对自己的灵魂,
满怀着巨大的爱情。
我等待着螽斯,从一数到一百,
折断一根草茎,噬咬着……
如此强烈、如此普通地感受生命的短暂,
多么地奇异,——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