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鞋
这一天很难得的大家都有空,于是约了个地方打球。地方不远也不近,大概在方庄那边,曾经有一两年我老去洋桥附近的一个馆跟朋友打球,所以那边稍微还认识一点。本来兴冲冲套了件外套就下了楼,结果发现雨不小,又上去拿了把雨伞,权衡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挑战自己了还是坐公共汽车去吧。换了一双看起来最坚固的好久以前复刻的基德大眼睛,蹚水出发。
因为这几年不是很经常去南边,也很少走二三环的辅路,我对街道旁边建筑的印象还是早些年的记忆,比如这一站旁边有个卖酱猪手的商店,这条小路中学旁边有个饺子馆之类,这次再拂开窗子上的水汽往外看,很多熟悉的景物早已变换,但是新店也没有特别显得有新气象,大部分病恹恹的横在那里,没什么人进出,装修也没有很整洁,好几家都变成了那种老板跑路倒计时甩卖一双八十两双一百的那种店铺,一派衰颓凋敝的气象跟这阴森森的雨天很配。
车子七拐八拐的,仗着个儿大拼命挤着其他车,我欣慰的发现车上配的安全员已经开始把手伸出车外比大拇指示意左转车道的车让行了,这个活儿以前都是售票员干,后来售票员大量减员,再后来安全员全面上岗。虽然比了大拇指但被大公共这么强硬并线的车子一般也都不会让,这次也不例外,一辆面包车拼命加速想要超过去,然而公共汽车司机已经把车头完全封住了他前进的路了,他只好再减速,公共汽车开过路口的时候正好黄灯,后面的停止线前排第一名的小面包司机非常愤怒的念念有词,我则为省了几分钟而暗自窃喜。
总算到了站,我举起伞来下车发现两眼一抹黑,到了一个叫做方庄簋街的地方,虽然听起来大名鼎鼎但是我实在是辨不清方向,于是给一个住附近的朋友打电话问了下,他告诉我大致方向,我就左顾右盼的往那个方向走。由于是在城市里而且没有太阳,我看荒野求生学到的技能基本用不上了。什么观察树干节疤多树皮厚的就是东边,把一根针在头上搓一搓放在树叶上把树叶放在水坑里指南,或者判断距离用手指和目的地成夹角什么的都不太现实。于是我用了绝招:鼻子底下有嘴。被路边收停车费的大爷告知要穿过立交桥,我过去一看,简直是个瀑布,大量水流顺着台阶哗啦啦倾泻,于是我抱着坐水滑梯的觉悟扎着马步一步步脚下生莲的踏下了地道,淌着水又走了几百米,又攀爬了一个瀑布,据说用防水材料做的衣服已经快湿透了。好消息是,离目的地也很近了,我问了一个大姐和另一个大姐,她们提供了我明确地信息就是还得走十分钟,我就擦擦眼镜,进了公园继续寻觅,转过几个弯,最终还是找到了地方,就晚了五分钟。
在中间场地找到了几个熟人,其中一个把篮球快当成事业的打得很好的朋友在跑步热身,我就陪他跑了几圈,因为除了打球之外人生交集很少,我们的话题主要是吐槽一个因故未能参加的朋友。后来人差不多了,其中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在附近呆着蹭球玩的青年,而且此人还挺不客气,每次拿球也都不传,总是自己攻,而且虽然动作不太正规但居然命中率还不低,防守他的是一个颐养天年无欲无求的朋友,身体接触很少,我过去协防了几次,可惜被打成了二加一,于是很不高兴的只顾防自己的人了。
防守端乏力带来的就是进攻端的急躁,一个已经马上四十的能跑能跳的老哥开启了火力全开模式,这些年我们赢球全靠他跳投准,结果在一次进攻中火力全开的老哥一个下落就摔倒了,我们以为他崴脚了,一起围上来帮他脱鞋,结果他骂骂咧咧的说是落地位置不好,脚指甲盖掀起来了,那种感觉也挺疼的,然后老哥愤怒的大骂:这是老子刚买的新款詹姆斯啊!那鞋看起来脚尖的保护是不太好,说罢我看看自己那个部分非常牢固的球鞋,暗暗得意。
逐渐的又来了几个人,包括我住在附近的朋友,这个朋友以前打球很好但是身体比较瘦弱,跟我们这种注重身体对抗的风格不太搭,所以摔了几跤,幸好没什么事,然而我在一次变向运球之后觉得脚下虚飘飘的,还没等反应过来,防守人已经上来了,就直接跳投。球倒是进了,但是落地觉得自己瘸了。于是我低头一看,好嘛!右脚的宽大篮球鞋变成细瘦的足球拐子了。这双篮球鞋的构造是那种做出来一个鞋然后用胶再粘上鞋底,鞋底包裹住鞋的主体那样。结果巨大的鞋底被甩在一边,只剩下孤零零的鞋身。大概是好几年了胶不行了,虽然没穿多少次,鞋底的花纹都好好的,再加上今天泡了水,于是我带着朋友们笑呵呵的宽慰愤恨的下了场,我的住在附近的朋友也是手臂上被挠了个非常深大概十几厘米长的血口子不想玩了也下来坐着聊天。一边聊他发现我也被挠了个血道子,就把两条胳膊受伤的照片拍下来发给他媳妇。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毕竟全须全尾的来,受了伤回去。
回去路上蹭了一个颐养天年的朋友的车,先送了住附近的朋友,之后问问他的最新情况,他很喜欢炒股,同时操作七八个账户,所以在熊市心情总是不会太愉快,我们一两个月会出来吃个饭什么的,所以彼此新话题不多,他的人生是有很多严格的时间节点,隔几年就会说过一阵就熬出头了,熬出头之后又会出现新的目标,非常自强。到我家附近之后,他想来瓶冰可乐解乏,我由于运动量实在没够身体还不疲乏就没喝,在他车附近呆着等他,结果就有一个人直接到他车那里拉车门,拉了一下没拉开,我就喝问了一下。结果发现这个人的车跟朋友的车一样,停在后面。大概是真的认错了,朋友喝完可乐美滋滋的回来,也不知道车差点被人开走,于是互相道别,我撑着伞,一脚高一脚低,手里还拎着一枚鞋底,踽踽的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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