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
我的楼上,住着一对老夫妻。每天下班,总听到他们弹钢琴。虽然我对古典音乐不甚了解,但我知道那是肖邦,李斯特,偶尔地,还有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老爷爷矍铄,瘦高瘦高,年轻的时候搞艺术,年纪大了也停不了手,拿流行乐玩玩,来陈奕迅的,真是好久不见。
每天清晨上班,喧嚣,做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拿着只有过去一半的薪水,还要和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争来争去,苦恼。回家躺下,看着书,这就响起了楼上的琴声。记得高中最好的一位朋友和我说过,他希望生命如诗。他现在在美帝呆了八年,也不甚开心,想要回来。还有一位优秀的朋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如今也做着不喜欢的工作。我问他为何坚持?他说,要赚钱。
那个时候我们一个寝室,文科班的三个男生,没有金钱的烦恼。冯爱写歌,喜欢班里最漂亮的姑娘。金爱踢球,喜欢班里最可爱的姑娘。而我,是最闷骚的,喜欢外校的姑娘。我们虽然所好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姑娘都不喜欢我们。所以,我们牵强为伴。
我们都喜欢音乐,但都不同,冯喜欢流行乐,喜欢周杰伦。金喜欢唱情歌,迷恋梁静茹。我喜欢摇滚乐,我最闷骚。但好在我们有一个共同点,我们都喜欢陈奕迅,尤其是那首好久不见。
回到那个夏天,我们踢好球,浑身大汗,洗完澡,躺在床上。隔壁的卢也来找我们玩,兔子也来了,小六也来了,寝室塞得满满的。卢弹吉他,是那首好久不见,我们唱起来,我坐在上铺唱起来,闭上了眼。夏天很炎热,我睁开眼,往下看,都是我的兄弟。。。
青春就这样,一闭一睁就过去了,时时都有时时的烦恼,当年我们烦恼高考和爱情,如今我们烦恼工作和赚钱。有时候,都快忘记了自己是谁,为什么而活。像金这样为家人而活?还是像冯这样为理想坚持?
好久不见的曲子弹到这边就断了,我都长大了,有了新的铠甲,和新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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