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现相上见它的真实性 (胜义)
如果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是不同的他体,那就成了杂染相和清净相同时并存,这样在现前清净胜义的圣位也应当有杂染相。实际上这两种相不能同时成立,现杂染相时就不现清净胜义相,现清净胜义相时就不现杂染相。所以两种相不是胜义中的他体。
总之,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不能说是一体,也不能说是他体。这是很吃紧的地方。如果认为心前的现相和胜义谛是他体,就会离开现相另外去找胜义谛。而认为心前的现相就是胜义谛相,就会认为自己已经见了胜义谛相、已经得了涅槃,而不再寻求胜义谛相,这就堕在狂妄当中。事实上,我们众生处在种种虚妄相的系缚中,必须勤修止观才能解脱。另一方面,也不是离开现相去找胜义谛,而是要在现相上见它的真实性。
比如遮生就是否认生,也就是无生。像这样的无生、无住等单单无遮的空只是进入大空性的一道门。因为它只是一道门,而不是到了殿堂里面,所以只能算假胜义,不是真胜义。再看“仅仅无遮之空”和“离四边大空性”这两句,前者只是分别心缘取的遮实有的总相,后者是无分别智现证的胜义自相,所以前者是假,后者是真。或者,前者只是遮遣实有的这一分,而后者是一切边都不住的法性,所以前者是假,后者是真。“诸法胜义中无有”是一种施设,以它可以引起执取它的妙慧,这个妙慧的体性是心所法,所以用“仅仅”这个词来显示它充其量只是分别心,而不是离四边的无分别智。
抉择究竟时也不承许单空是究竟胜义。也就是由观待的道理会明白,没有此岸,也就没有彼岸;没有一个人的生,也就没有他的死。诸如此类的法都只是观待另一个法而有,而不是自性实有。这样以观待的道理衡量,无生是观待生而有的,生没有的话,无生也没有;彼岸是观待此岸而立的,此岸没有的话,彼岸也随着消失。像这样就知道没有生、也没有无生的离戏法性。
虽然胜义中是根本没有生,但否认不了世俗中有缘起生,不论是轮回法还是涅槃法,在因缘聚合时就会像真实有那样显现。比如在胜义中确实没有苦和乐,但在缘起显现上却否认不了众生心前有苦和乐的显现。每个人都有苦乐的亲身感受,这是否认不了的。
所以,以观察名言的正量成立诸法在世俗中持有他自己的相,比如水持有湿的相,火持有热的相。胜义中虽然没有火的炽热的相,但世俗中手一触到火就热得烫手,所以由名言的根识现量成立火有热相。又比如,“由烟推断有火”是以比量成立有火;以自证识领受有苦和乐,以根识证知有色、声、香、味等,是以现量直接成立有这些显现。像这样,由名言的现量和比量能够成立诸法持有它的自相。
“而胜义中”是又转过来说,就是然而在胜义中,像这一类的显现法又是毫无成立的。比如由眼识现量成立眼前有一座楼房,但是以离一多因等进行观察,分析成微尘时,这座楼房就不见了,再进一步微尘也分析为空,彻底不见,这就说明楼房的显现在胜义中没有。诸如此类,世俗中有的现相、胜义中无有,因此自续派就对所遮遣的法加上胜义的简别说:“在胜义中无有,世俗中是无欺有的”(比如遮遣生时,加胜义简别说:胜义中没有生,世俗中是有生的相;遮遣住时说:胜义中没有住,世俗中是有住的相。)这样加简别就是“不坏二谛各自之处”。世俗方面的缘起显现,有生、住、灭等;胜义方面无生、无住、无灭等,二谛各作安立,叫做“不坏二谛各自之处”。这里的“各自之处”不是说在原本的事物上有东山和西山那样别别分开的两个,而是分别心前有执取的两个谛,意思是说,分别心可以一方面取“世俗中有现相”,另一方面取“胜义中无”,分别心所取的境可以是各自分开的两个,这叫“各自之处”。
总之,胜义谛相和心前的现相,不能说是一体,也不能说是他体。这是很吃紧的地方。如果认为心前的现相和胜义谛是他体,就会离开现相另外去找胜义谛。而认为心前的现相就是胜义谛相,就会认为自己已经见了胜义谛相、已经得了涅槃,而不再寻求胜义谛相,这就堕在狂妄当中。事实上,我们众生处在种种虚妄相的系缚中,必须勤修止观才能解脱。另一方面,也不是离开现相去找胜义谛,而是要在现相上见它的真实性。
比如遮生就是否认生,也就是无生。像这样的无生、无住等单单无遮的空只是进入大空性的一道门。因为它只是一道门,而不是到了殿堂里面,所以只能算假胜义,不是真胜义。再看“仅仅无遮之空”和“离四边大空性”这两句,前者只是分别心缘取的遮实有的总相,后者是无分别智现证的胜义自相,所以前者是假,后者是真。或者,前者只是遮遣实有的这一分,而后者是一切边都不住的法性,所以前者是假,后者是真。“诸法胜义中无有”是一种施设,以它可以引起执取它的妙慧,这个妙慧的体性是心所法,所以用“仅仅”这个词来显示它充其量只是分别心,而不是离四边的无分别智。
抉择究竟时也不承许单空是究竟胜义。也就是由观待的道理会明白,没有此岸,也就没有彼岸;没有一个人的生,也就没有他的死。诸如此类的法都只是观待另一个法而有,而不是自性实有。这样以观待的道理衡量,无生是观待生而有的,生没有的话,无生也没有;彼岸是观待此岸而立的,此岸没有的话,彼岸也随着消失。像这样就知道没有生、也没有无生的离戏法性。
虽然胜义中是根本没有生,但否认不了世俗中有缘起生,不论是轮回法还是涅槃法,在因缘聚合时就会像真实有那样显现。比如在胜义中确实没有苦和乐,但在缘起显现上却否认不了众生心前有苦和乐的显现。每个人都有苦乐的亲身感受,这是否认不了的。
所以,以观察名言的正量成立诸法在世俗中持有他自己的相,比如水持有湿的相,火持有热的相。胜义中虽然没有火的炽热的相,但世俗中手一触到火就热得烫手,所以由名言的根识现量成立火有热相。又比如,“由烟推断有火”是以比量成立有火;以自证识领受有苦和乐,以根识证知有色、声、香、味等,是以现量直接成立有这些显现。像这样,由名言的现量和比量能够成立诸法持有它的自相。
“而胜义中”是又转过来说,就是然而在胜义中,像这一类的显现法又是毫无成立的。比如由眼识现量成立眼前有一座楼房,但是以离一多因等进行观察,分析成微尘时,这座楼房就不见了,再进一步微尘也分析为空,彻底不见,这就说明楼房的显现在胜义中没有。诸如此类,世俗中有的现相、胜义中无有,因此自续派就对所遮遣的法加上胜义的简别说:“在胜义中无有,世俗中是无欺有的”(比如遮遣生时,加胜义简别说:胜义中没有生,世俗中是有生的相;遮遣住时说:胜义中没有住,世俗中是有住的相。)这样加简别就是“不坏二谛各自之处”。世俗方面的缘起显现,有生、住、灭等;胜义方面无生、无住、无灭等,二谛各作安立,叫做“不坏二谛各自之处”。这里的“各自之处”不是说在原本的事物上有东山和西山那样别别分开的两个,而是分别心前有执取的两个谛,意思是说,分别心可以一方面取“世俗中有现相”,另一方面取“胜义中无”,分别心所取的境可以是各自分开的两个,这叫“各自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