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恋童癖,我所知道的十件事
我们不妖魔化恋童癖,但我们也不会纵容恋童癖。
1 恋童癖是一种疾病,而非性取向问题
目前,业界比较权威的ICD-10(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由WHO制定的国际统一疾病分类方法)以及DSM-IV-TR(由美国精神病学会制定的《精神疾病的诊断和统计手册》,第四版),都将“恋童癖”归类为一种病理状态,即“一种对儿童——通常为发育前或青春早期的男孩或女孩——的病理性偏好”。
注意这里的“病理性”一词,“病理性”,意味着这属于疾病,所以恋童癖跟同性恋有本质性的区别,同性恋是性取向,而恋童癖,医学上一般认为是一种“性欲倒转”或“倒错”,美国心理学家协会(APA)则称之为“性兴趣”,与性取向做了明显的区分。
有些人会觉得,很多男性恋童癖都会对小男生下手,是不是说明他们本身也是同性恋。这其实是错误的联想,两者之间并不具备因果关系。
简而言之,同性恋是正常的,而恋童癖是不正常的,这是病,得治。
2 恋童癖里,男性居多
当然,男性居多不代表这一群体中没有女性,只是各项调查研究的结果里,男性恋童癖占多数,其中又以中年男性为重灾区。对恋童癖的一个认知是,恋童癖多在人30岁以后发生,患者一般倾向于喜欢10到14岁的儿童。具体原因不明。
3 性功能异常
上面第一条提到,恋童癖属于“性欲倒错”,患有“恋童癖”的人,一部分是无法正常建立与成年异性个体的情感联系的,甚至在面对成年异性时,具有明显的勃起障碍。
医学研究上现在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检测方法,是在实验对象面前播放不同年龄段异性或者同性个体的裸体图片,通过实验对象佩戴的阴茎体积描述器或者激素水平监测仪器,来判断他们对不同图片的勃起反应,进而由这些反应,来初步判断该对象是否恋童癖患者。
换句话说,学界认为,一部分恋童癖,只有面对儿童(或儿童色情相关的内容),才会产生性冲动。成年的异性乃至同性,他们没有任何兴趣。
但——只是“一部分”。
4 恋童癖不一定是单身
这里涉及到对恋童癖的划分(可大概分为三种类型),下面会详细说,所以只简单提一句:已婚人士,包括育有子女的已婚人士,也完全可能是恋童癖。
这就是为什么经常会有女生求助,发现自己老公、男朋友或父亲的电脑上,有很多不可描述的涉及儿童色情的东西。她们习惯问的话是:他都恋爱/结婚了,性能力也很正常,怎么会看这种东西?
很多人都想当然地以为,既然这个人都结婚了,都有孩子了,性兴趣应该就是正常的吧?
就像他们以为,只要跟异性结婚并且发生过性行为的人,一定不会是同性恋一样。
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恋童癖,都有家庭、有孩子,表面看上去很普通人无异。
更有甚者,有的恋童癖会逐渐对自己的孩子产生性兴趣,前两天微博账号“曝猛”就爆料了一个QQ群,里面的人会对自己女儿下手。而全球的各类案例中,囚禁、强暴、猥亵自己亲生子女的,也不在少数。
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5 恋童癖不一定会导致猥亵儿童的行为,猥亵儿童的,也不一定是恋童
法律上把“猥亵儿童罪”定义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这就是说,“猥亵”只描述了行为,并不能描述成因和心态。猥亵儿童的,并不全是恋童癖,某些情况下只是犯罪分子挑选了反抗能力较弱的对象下手,或者在当时的环境下,没有其他可选择的对象。
曾经有一项针对儿童性侵罪犯的研究,研究方采用了多种方法来判断这些犯人是否恋童癖,传统的阴茎体积监测法只能指出其中的55%,而心理测试和专家测试也只指出了其中的70%~80%,剩下的犯人,很有可能不是恋童癖患者。
所以不能简单粗暴地把恋童癖和对儿童的性犯罪画上等号,有数据表明,每八个恋童癖患者中,只有一个会采取手段去实现自己的欲望,恋童癖不都会发展为猥亵、强奸等罪行,说到底,它只是一种精神疾病,可能听上去为大众不齿,但本身还不犯法。
6 恋童癖,可能是天生的
目前医学上仍然把恋童癖看作是后天导致的精神疾病,但近几年,学界越来越倾向于认为,恋童癖是“天生的”。成因有大脑白质说,也有染色体缺陷说、神经内分泌说,不过都没有定论。
其中大脑白质说认为,恋童癖患者大脑中的白质与常人不同,导致在向灰质传输信号时产生了差异,正常人看到儿童更多会产生保护欲,而恋童癖会产生性欲。
另外,近年的研究,对恋童癖患者的群体特征也有了一些可归类的信息,研究表明,恋童癖患者通常比正常人要矮、左撇子的比例较高、智商则平均比正常人低10~15个点,但这只是研究结果,不能作为判断恋童癖的直接依据。
7 恋童癖的三种类型
大致上,恋童癖可以粗略划分为三种:固定型、回归型、攻击型。
固定型恋童癖患者不喜欢同成年人建立联系,只与儿童交往,由这类恋童癖发展出的犯罪行为,往往表现出很大的理智性与谋划性,举例来说的话,他们会选择同儿童建立信任和亲密关系之后,才实施犯罪。
回归型恋童癖就是上面说的,完全可以正常恋爱、结婚、成家的类型,有的在婚姻中无法完成性行为,有的毫无障碍,但在遭受外界刺激或某些压力后,容易激发他们的恋童倾向。
攻击型恋童癖患者,则会对儿童产生攻击性行为,他们往往会采取折磨、施暴等变态方式,获取性快感。这一类也是儿童性犯罪高发群体,甚至在犯罪时很少对犯罪对象做甄别。
这些对恋童癖的划分很重要,它可以充分解释为什么成家的人群里照样有存储、传播儿童色情内容的人存在,也可以帮助家长对该类犯罪有所防范,尤其是对固定型恋童癖患者的防范。
8 恋童癖本身不犯罪,但可怕的是由此发展出来的儿童色情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和第三百六十四条都有明确规定,制作、传播、贩卖、存储色情淫秽内容都是赤裸裸的犯罪。而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儿童色情都是犯罪的雷区,是几乎全世界都在严格处理的对象,针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十分严厉。
美国最高法院曾经审理过多起儿童色情案件,最后都认定,儿童色情物品、或持有儿童色情物品,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自由言论范畴。
甚至国外合法的色情网站上,也不允许出现儿童色情的内容,上传者会被网站管理员直接举报至网络安全管理部门。
对儿童的性行为就更不用说了,联合国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曾经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儿童性活动、性剥削都不可容忍,这其中就包括“儿童自愿”的行为。
为什么自愿也不行?
因为法律上判定,儿童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他们缺乏对事物的基本判断能力,因而“自愿”这个说法并不成立。你看个正经的爱情动作片,你知道里面的男女主角是在演戏,按劳领薪,但所有的儿童色情内容,儿童是不知道个中含义的,可能拍摄者只是对他说“拍完叔叔给你买好吃的”,他就听了眼前这个人的话,至于拍的是什么、拍完会传播到什么地方、会有哪些人看到、将来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他根本不懂。
这就是为什么,恋童癖会引起大众的广泛恐慌,不是这个病本身有问题,也不是它不该存在,而是由此引发的儿童性犯罪、衍生出的儿童色情产业,第一严重违法,第二触痛了人们的神经。多数正常人都会结婚生子,不生子他们的亲戚、朋友也会有小孩,如果一个人知道,有这么一群人,看到他们的孩子会有性冲动,他们孩子的照片可能会在这些人的电脑中传播、供他们意淫,甚至有的可能会对他们的孩子下手,你猜这个人会怎么想?
另外,对于儿童性犯罪,我国规定的年龄限制是14周岁及以下,其中台湾和香港是16岁及以下。
所以,那些搞什么“小学生援交”的,都是违法,应该判刑。
此外必须指出的是,很多软色情、性暗示的东西,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此类内容,都是在打擦边球,钻现行法律的空子,很难管理(比如某大V那个“正太”网站)。
9 恋童癖的治疗
目前还没有有效的长期治疗方案,现有的都只能算是短期治疗,包括认知行为疗法(CBT,一种心理疗法,在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中较常使用),药物疗法(用药物抑制雄性激素的水平,俗称“化学阉割”)等等。认知行为疗法是被认为最有效的,可以确实地减少接触性罪犯再犯,而对于未构成犯罪的恋童癖疾病治疗,仍多数以常规的精神病治疗方法为主。
10 防治
坦白说,学界越来越接受恋童癖是“天生的”这个概念,等于是承认,这个病是会一直存在的,不可能从社会中杜绝,而且靠现有的治疗方法,恋童癖并无法治愈,只能减少或防止恋童的行为表达,从而削减儿童性犯罪的发生。
对于恋童癖患者而言,从孩童时期开始,正确的性教育至关重要。而对于儿童保护而言,家长和学校都必须意识到,小孩子对性犯罪缺乏了解,不具有自我防范意识,因而要给他们做充分的预防教育,比如“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能让别人碰”,比如再亲的亲戚、叔叔也不能随便掀他的衣服,再比如,在外遭遇了自己觉得不合适的事情,一定要跟家长说。
至于那种给别人分享自己孩子丁丁之类的举动——还是算了吧。
很多人小时候都遇到过“让我看看你发育得怎样”、“过来给我亲一下”、“给你看个好东西,别跟你爸妈说”的叔叔、邻居、老师……那个时候并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长大了回想起来,才意识到,那其实都是猥亵。
如果那个时候,孩子可以懂得一些常识,家长可以明白一些法律,很多这类人,早就进监狱了。
最后多说两句。
一部分恋童癖患者会辩称,他们对儿童并无恶意,只是单纯的喜爱,对于那些软色情的东西,他们觉得,就是无聊了看看,也不是很露骨,这样也不行吗?
法律上讲,也许不犯法,但道德上讲,不行。
因为你并不知道,这些软色情的图片、视频,是在什么情况下拍的,那些穿着短裤摆出各种带有性暗示意味姿势的孩子,是不是受迫、或者完全不知道他在做什么,背后是不是隐藏着一整条儿童色情的非法产业链。
这些东西的来源,是些细思恐极的事情,具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应该去规避,而不是传播。
对儿童的保护,向来是只嫌少、不嫌多,而且恋童癖作为精神疾病,合理的做法应当是积极寻求治疗,不是把它发扬光大,更不是偷换概念、胡搅蛮缠。
至于某大V,他是不是恋童癖,我不能断言,但我不觉得一个性兴趣正常的人,会去贩卖“原味日本男童白袜”这种东西,会去关注、分享、收集那些性暗示意味非常浓重的儿童软色情内容。
是,现有法律是管不了那么多,但不是所有不违法的,都是合理的。
我们不妖魔化恋童癖,但我们也不会纵容恋童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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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作过程中,参考了维基百科、百度百科、A+医学百科、《中国性科学百科全书》等内容,同时参考了徐小康《恋童癖的前世今生》一文。文章纯属个人兴趣,不保证权威性,不保证绝对准确。
不常写这类科普向文章,可能会有纰漏或者不完备的地方,欢迎了解更多内容的朋友补充。
同时感谢豆友“沉默如海”对许豪杰一事的详尽调查与介绍,没有她的努力,我不会关注到这个话题,更不会有研究这方面知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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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个有意思的。这篇文昨天先在公众号发了,结果深更半夜,就有个许豪杰的粉丝跳出来,说我诽谤,说那些事情并不是许豪杰干的。
我:正太这个网站的法人是他,你说是谁干的?
然后他就开始说那些图都是洗的图,意思大家都在诋毁许豪杰。
我:你自己去工信部域名信息系统查吧,另外许豪杰自己都承认卖原味白袜的事儿了,你给他洗什么呢?
他急了,说许豪杰什么时候承认了?!
我说你自己去他微博看。
然后截止到现在,他都再没有回复我。
怎么说呢,我挺为许豪杰感到痛心的,这些粉丝天天给他洗地,好像多喜欢他一样,结果连他的微博都不看。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