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和低能
之前和伞妹争论究竟是低能可怕还是平庸可怕,我是觉得低能更可怕的。当时仅仅觉得低能会影响生活,会让人无法生存而平庸并不会。 昨天中午粗浅的了解了顾城人生的最后十年后,对这个问题又产生了更深刻的思考。 顾城在诗歌方面的极高成就是无法否定,同时他杀妻后自杀的事实也是无法否定的。顾城患有偏执病,犯病时会产生一些过激行为。 他人生的最后十几年移居到新西兰的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小岛上,岛上经济并不发达,甚至没有肯德基和麦当劳。可这恰恰符合了顾城所追求的远离世俗的精神世界的标准。 顾城的性格中天生就具有一些自私、大男子主义的色彩,这导致了他拒绝学习英文,并且将儿子木耳当作是对其生活的侵占,将木耳送给一个毛利人,甚至不允许妻子去探望。 不可否认,顾城的诗歌受到了广大文艺青年的喜爱,其中「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寻找光明」尤其被人喜爱。从艺术创作上讲,他是成功的是极具天赋的,可从生活的角度上讲他又是失败的甚至是低能的,他给他的家人带去了无尽痛苦,他的儿子木耳十分避讳谈起自己的父母,我认为这实在不能算是成功。 天才和疯子永远只差一步。
20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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