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醒
引子 我三十岁之前,只服一个人的气。 “我见诸君皆傻逼,料诸君见我,应如是。” 那时我还不知道辛弃疾,自然不知道原词如何,但我当时只觉得:这个把粉蓝条内裤穿在外面的人,不仅能在开学第一天就迟到,还用如此有文采的方式作自我介绍一定不简单。 “我当然不简单。” 冯季穿着深蓝条的囚服,在铁栏杆里,朝我直翻白眼。 “我外穿内裤是因为我高兴。” (一) 冯季小时候就读了很多书,什么都读,知晓天文地理,日月河川,算不上无所不知,但在小孩子里算是天才了,然而他家既不是书香门第,也不是贵胄乡绅。 他家是捡破烂的。 再艰难困苦的环境,他都能读书,然而并不是读书给了他快乐,而是艰苦的环境迫使他读书。 而且捡破烂有时是个很赚钱的差事。 他家什么都收,铁,木,塑料,泡沫,和纸。 纸里面很大一部分都是书,他爸每次都一脸嫌弃的把书直接丢他。 他后来说,他爸讨厌收旧书,因为这样卖的人喜欢把书浸湿,无形之间他爸就要多付一点钱。他不讨厌旧书,但他讨厌这种打秤的方式,因为这样他就不能完完整整的读完一本书,大部分润湿的书里字段全都模糊在一起了,难以辨认。 全校师生在入学时就知道他读了很多书,因为他打断了校长的讲话,而且方式简单粗暴。 “......你们是中国的新一代,不知道抗日的艰苦,毛主席有一句诗叫: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写的好啊!” 全场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校长油光可鉴的头发下油光可鉴的脸上挤出一坨笑容,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借鉴了:‘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是李贺写的” 冯季仰着头,一口气就说完了这句话。 然后他就把头低下来,继续看书了,全然不顾校长被憋得通红的脸。 他当时看的那本书叫《鼠疫》 在二年级前,对他来说,最简单的课就是语文,因为所有的作业和考试只有写作文。二年级后他似乎就弃语文如敝屣了,“要求文章理解”,光是这几个在大纲里白纸黑字的楷体大字,就终结了他对自己语文及格的期望。 他想的总和别人不一样。 他觉得天是蓝的,是因为你看它是蓝的,而不一定是因为它是蓝的。 他觉得地是黄的,是应为你看它是黄的,而不一定是因为它是黄的。 他觉得他长得不帅,是因为我目光短浅,无法领略他的魅力,而不一定是因为他长的不帅。 “希腊三杰的理念思想,不过是吃饱了撑的。”半天他才说出一句话反驳我,他的食指和中指习惯性的夹紧,多年吸烟的习惯使然罢了。 顺便说一句,他的其他学科全都被他直接放弃了,对他而言,那些属于那种累不懂,而累听,而累不懂的类型。 但他顺利的上了高中,我说过的,捡破烂有时是个很赚钱的差事,他恰巧碰上了有时候。 (二) 冯季应该有一段爱情,像是书里写的那样“给生者不朽的爱情”。 他当时的确快成功了。 应该是说已经成功了。 那个姑娘是他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班的,本该八辈子也打不了一个照面的,所以那次也许那是第九个轮回了。 那天放晚自习,他抱着本书就往寝室走,一边走一边看。 他既没有被妹子撞到,也没有被别人撞到。 他就随便一抬头,他就看见了那个姑娘。 “有时候,人喜欢把事情归咎给偶然,哪有那么多偶然,所有偶然都是命中注定。”他似乎也想起那些事。 她穿着灰色袖子的藏蓝色棒球衫,牛仔裤,黑白帆布鞋。 浅棕色的头发,琥珀色的眸子。 对了,她还是象牙色的。 “我的当时就知道:完了,完了,要死在这个女人手里了。”说起她,他似乎激动了一些。 他也真好意思,直接就走上前了,眼睛也不眨一下,直愣愣的拄在那个女孩前面。 一字一顿的说:“我喜欢你。” 连我都觉得很尴尬,但他没这么觉得,虽然那个女孩子跟我想的一样。 所以那个女孩一边点头,一边就走了。 脸上是一种古怪的笑容。 他的第一次表白就这么失败了。 回去后,他彻夜难眠,没有翻来覆去,就是躺着,不动,但不是因为沮丧。 “我永恒的灵魂注着她,纵然白昼若焚,黑夜如寂。”他说。 虽然如此,他半夜睁着眼睛,空洞洞的看天花板还是怪瘆人的一幅画面。 所以后半夜他直接爬起来,抄起手电和纸笔,窝在被窝里,一篇一篇的写诗。 关于太阳,关于月亮,关于那个女孩子。 之后就是情诗的狂轰滥炸,一天一短,三天一长。 他每天爬到5楼,从除了那个女孩不认识,到除了那个女孩都能搭上话。 有人提议他再去告白一次,大家伙一起起个哄,说不定就成了。 他拒绝了。 因为他不敢再见她。 “第一次就花光了我所有的勇气,再没有力气去看她。”他话多了起来。 就这样,第一个学期过去了,第二个学期过去了,毕业考试也过去了。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爬上5楼去送信,上五楼的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个姑娘。 她就径直走过来,一把抓过他手里的信,顺手就丢在了地上。 然后,她就吻了下去。 “没什么,不过是橙子味的”他耸了耸鼻子。 那一刻似乎是最缓慢的。 出乎意料的,冯季一下子挣开了,他惶恐似的退后好几步,看看她,然后垂头,看看地,头也不回的往回疯跑,一口气跑回了家。 他把能找出来的信全都撕碎烧掉了,然后丢到了街角垃圾堆里,然后再也没有和那个女孩联系。 “我爱她,与她何涉?” (三) 他之所以被抓起来,是因为他在音乐会上撒尿,而且脱了裤子,而且当着所有人。 为什么他要那么做? “为什么,因为我高兴!为什么我不能这么做?我想做的一切我都应该去做啊,因为别人觉得这么不好吗!?别人的看法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我,我不是别人!。” 他站起来,一边踱步一边说: “我看书的目的,不过是各种各样的找说法,寻理由。文学也好,哲学也好,宗教也好,我全都想去信服,我要找到个东西,让我不再去问为什么。” “然而我看到的越多,我就越是矛盾。中世纪的诘难苏格拉底,现代的否定古典,我了解的现在否定我的过去,而我的未来就在不远的某处,灼灼的看着我!” “我们是愚蠢的!欺骗自己干什么,我们看到那些画面,绿色的草地,红色气球,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就会觉得温馨,为什么是美好的!为什么!完完全全地媚俗!昆德拉说的那句:媚俗让人接连产生两滴感动的泪滴,第一滴眼泪说:瞧这草坪上奔跑的孩子们,真美啊!第二滴眼泪说:看到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跟着全人类一起被感动,真美啊!只有第二滴眼泪才使媚俗成为媚俗。多数人是没有第一滴泪水的!他们是绵羊,没有牧羊杖就不知所云!” “看了几句诗,就以为成了诗人?写了几篇文章,就信心满满的想当作家?更别提那些怀揣着发财梦和政客理想的可怜虫吧?我们要的东西,不是我们想要的,不过是社会使我们想要的!我们以为这个世界现在的爱和美像海洋一样没有边际,但在我眼里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泡沫,它仅有的水分也在那些掌声和欢呼声中瑟瑟发抖,我们帮助别人不过是为了获取报酬,钱财也好,名声也好,或者是那些自称无私的人所得到的对自己的认同,就像犹太商人眼珠子里倒影出来的金币色彩。行为是无意义的,一旦有,那它就是功利的。我们自己感动自己!” 他双手舞动起来,打得桌子连连抖。 “这个世界是刻奇的!什么是时尚,那些颜料和布料都混杂不清的人想出来的就是?你看到西装,想起来,哦,真是庄肃的绅士,为什么!你从来没有想过,你是只是自以为的被那种文化感动了,穿紧身裤的人几个知道法国大革命,他们不过觉得这个时尚!倒扣鸭舌帽的人,几个读过《麦田里的守望者》,他们不过觉得这个时尚!那些那些........" 他似乎哽咽住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哭了。 脏而蓬乱的头发下面,那双眼睛还在灼视着我。 泪水流下来,混杂着脸上的污渍,顺着法令纹,刀刻一样的流下来。 “我受够的,我不知道你们的尊重!我不知道你们爱!我不知道你们的感动!为什么我不能指出来校长的错误,别人的错误要分场合讲,我喜爱的是坦诚,阶级的源泉难道不是不同吗?为什么那个女孩子如此的浅薄世俗,我爱的是她的那几个影子,我不爱那个完整的她,我爱她给我的痛苦,而不是沮丧!她应该拒绝我!为什么我就要尊重那些所有人尊重的东西,因为他直接或间接的给我帮助,如果帮助就一定要回报,那和交易有什么区别!” “我要让你们都清醒过来,我要嘲讽这一切,我要讥笑这一切啊!” “我看的那些书,全都是废话!” “知识有什么用!知识!那些书里的知识...............” 他好像还有很多话要说,眼睛圈圈盘上了血丝,脖颈边的青筋一根根暴了起来。 突然,他就像挨了一击重拳,那阵狂飙突进的热情从头顶上一路退,顺着他的脖颈,胸腔,脊梁,四肢,一直发散到虚空里去。 他整个人似乎都变的无力起来,好像一根羽毛的轻抚都能刮下他的层层血肉来,于是他窝到椅子里,整个人似乎都延展开来。 冯季沉默了。 尾声 我现在29岁,快30了。 最后顺便说一句,我也叫冯季。 我好像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