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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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华丽的男人抱着吉他,在台上说:“今天我有一句话想跟一个人说。她虽然没有联系过我,但我觉得她应该来了,高磊鑫。我有个承诺,到今天上海场才做。全是汗,这是我演出最紧张的一次。”
然后,他弹唱了一曲宋冬野的《安河桥》。
我知道 那些夏天 就像你一样回不来,
我也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
我知道 这个世界 每天都有太多遗憾,
所以你好 再见。
高磊鑫是他的前妻,2012年,他们结婚,2015年9月,他们离婚。在演唱会上为她弹琴唱歌,是他们十年前的约定,这一刻,才兑现。
缘起如斯,于是他在《安河桥》的末尾加了这么四句:
“是否说过要同去北方看雪景,
一晃如今已是十年前的约定,
我答应过会在演唱会上为你弹琴,
就让我的歌陪着你远行,一路让你听……”
她确实来到了现场,有粉丝拍到了她的身影,带着鸭舌帽和黑色口罩,默默的听完了这首歌。
以上的信息,来自于各种相关的报道,实际上,我并不熟悉谁是薛之谦,也从没看过他的演唱会。
记得大概十年前,大学时,我下铺的室友失恋了,单曲循环过《认真的雪》;以及大概五年前,我扫过一眼他的微博,觉得超级有趣,而那时他的粉丝好像还不到5000人。以上,就是我对这个人仅有的全部印象了。
我老了,早就过了追星的年纪了,我们是同龄人,他大我一岁。
但我还是决定写点什么,因为这件事触动了我:
我喜欢《安河桥》,是看着宋胖子起来的;
我理解男人落魄时的承诺;
我有过极其相似的经历。
我们那个年代的人,喜欢的是另一套东西,比如当年36岁的冯小刚伙同31岁的姜文,拍出的《北京人在纽约》,把彼时10岁的我迷的如痴如醉,以至于后来买了正版的VCD光盘做收藏。
这部剧中有这么一个段落,深深的刻在我的头脑中二十年:大提琴家王启明来到纽约,经历了现实的考验,生活的打击,背离理想,妻离子散,最终下海经商淘金成功之后,他包下一个歌剧院,雇了一个乐团,来进行一场大提琴协奏音乐会,他做主奏,她的情人王姬是下面唯一的观众。
演出落幕,乐团的人拿到Cash稀稀落落的离场,王姬捧了一束鲜花上来,说“亲爱的你太棒了,真的很精彩”。而王启明只是凝望着大提琴,说了这么一段话:
“到美国这些年来,我吃了不少苦,无论是大年三十骑车子送外卖也好,还是给你刷盘子也好,哪怕再苦再难,我这个心里,总有这么一想法:不怕,咱是什么啊,咱他妈是艺术家。”
后来的很多年,我一想起这段剧情就会眼底发酸,并在很多低谷和困境的时候,用这句话鼓励自己:“不怕,咱是什么啊,咱他妈是艺术家。”
薛之谦出道12年了,属于大器晚成,前期非常不顺,我不知道他在低谷时,会不会也是这样用音乐来支撑自己,又是怎样鼓起勇气对心爱的女人说出那些承诺。
男人落魄时的承诺,最是让人辛酸。我们是高傲的狮子,再苦再难也不会说软话,咬碎钢牙,遍体鳞伤也要拖着血迹前行。我们会像骑士般,把心爱的女人紧紧揽在怀里,会在心里逞英雄的想:“我的女人,我要给她全世界最好的生活。”
然而人生起伏,又岂能尽如人意,落魄时,痛苦,失落,迷茫,尴尬,愧疚,愤怒……所有的一切呼啸而来时,我们最在意的,还是她的日渐冷漠——我想在心里说:
“你别走好么,再等等我,很快我就会崛起了,我给你买别墅,跑车,买试不完的漂亮衣服和许多大牌包包……”
“再陪陪我好么,我们只是一时困顿,你看,我还有才华啊,你知道我的才华有多强,我肯定能行的,相信我好么,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但这些话,即使在心中翻腾了一千遍一万遍,也永远,永远,永远不会说出口。
哪怕肝肠寸断,也只会化为一句倔强而孩子气的誓言:“我将来会成为大明星,有千千万万的粉丝,我会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歌给你听。”
老薛啊,递你一根烟,你说是不是如此呢。
这些年,由于我到处多管闲事,用自己的思想体系把一些人带出了困境,开始有人叫我大哥,叫我老师,叫我师父。我是个隐士,是个修行人,是个写手,是个心理咨询师,是个感情专家,是个满世界乱转的自由人……但在这些林林总总之前,我是个标准的舞台生物,是个将近20年的陈年萨克斯手。
从10岁开始,我拜在当地最好的老师门下,学习萨克斯,初中高中一路特长生特招,紧接着各种演出,比赛,酒吧,西餐厅,大酒店,婚礼,开业,广播,电视……全部加起来大概演过200来场,主要集中在中学阶段,而那时也正是恋爱的季节。
我对楼顶的天台有不可磨灭的情结,每到一处,总会想方设法找到那个通往天台的铁门,弄开它,一步踏出去,豁然开朗,天风骤起。
屋顶很高,可以俯视一切,也可以望断远方;
屋顶很静,通常不会有任何人打扰我独处;
屋顶很畅快,有清爽的风,有更暖的阳光,也更接近天空。
我们高中的主楼有十层,那天,当我照例逃了下午的自习,背着萨克斯去到屋顶上,人还没到,却先听到了音乐声,我停在了长廊的拐角前,没有走过去,驻足聆听。
浅吟清唱,琴声曼妙,那是一个乐队,他们在反复排练一首简单而忧伤的曲子。那旋律我之前没听过,但听了几遍已了然于心,于是便拿出萨克斯,一边加入他们的合奏,一边缓缓走上天台:
我看到,屋顶上,几个乐手随性的座靠在围栏边,一个键盘,一个鼓手,一把吉他,他们的主奏,是一个小提琴手,短发,高挑,一件蓝色丝绒披肩,她很美。
这世间,难有更梦幻的相遇了,于是,我们不得不相爱。
后来她跟我说,那首曲子是他们自己写的,叫《雨巷》,十八年过去了,我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每个音符。
但那时的我们,只懂得相爱,不懂得相处,经得起狂风暴雨,却抵不过细水长流,我看到那站在雨巷中的姑娘,撑着纸伞,渐行渐远,身影模糊,直至,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声。分手时,她送了我一本圣经,说她家里是虔诚的基督徒,圣经是最珍贵的礼物,我打开书,中间夹了一张纸,手写着席慕蓉的《送别》。
那天中午,我拖着灰暗的心,又去了十楼的屋顶上,吹了一首《爱情故事》,整个操场都回荡着那个旋律,我知道她在,她听得见。
那时的我,是要用多久才能忘掉一个人呢。
几天后,我跟着我的老师,去当地最大的露天舞台演出,那之前我们准备了很久,定下来是一首Kenny G的曲子,黄昏,我身着黑色燕尾服,缓缓走上舞台,那灯光有些刺眼,台下大概能有三千人,黑压压的一片,他们站在那里,我看不清任何人的面孔。我向身后的伴奏乐队打了个指响,说我要临时换曲子,降E调,降E的《Love Story》,我自己先起,你们第二段进……乐队几个人错愕,但在台上,也只能听我的,于是,我就如此任性的,换了在十层屋顶上的曲目。
你能理解那种感觉么,站在台上,面对着那么多人,他们都很安静,听着你的旋律,但你心中却是浸透了悲伤,空空荡荡,因为她听不见,你知道她不在场,但却执拗的想让她听见,你想让音乐传的远一些,再远一些,飘到她所在的角落去,抚动她的发梢。他们鼓掌,欢呼,跟着你哼唱,你能感动几千人,却盼不来她嘴角上扬的一丝微笑。
那么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感觉自己心在滴血,怎么擦也擦不尽。
我默然谢幕,走下台,台下观众嘈杂,我却什么都听不见;因为换曲子,老师暴跳如雷,抬手甩了我一个耳光,我也没有任何感觉。
我这是怎么了?大概,我只是想听小提琴的声音罢。
逃出回忆,写这篇文章以前,我们的策划一直在劝我,写这种调性风格完全跟定位不符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就算招来一些粉丝,也都是冲着追星或者情感故事来的,跟我们的读者画像完全不符,留不住的。
我说,我写这篇文并非是为了有用,而只是我想写,而已。
而就在三周之后,我将用八周的内容写感情主题,说尽人间爱恨情仇,我会揭开魅力和诗意的本质,教人们摆清感情中的是非得失,学会遗忘也学会引领,以及阐述爱的最深刻本质……但所有这一切,并非是要铸就一个娴熟的情人,而是你要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勇敢的,赤诚的去爱。
离别并不可耻,悲伤也并不可怕,痛快的哭,痛快的笑,去勇敢前行,去兑现承诺,随千鸟展翼,随百花绽放,在盎然的生命中,通透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