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访谈 Vol.2 | 左手写自己的故事,右手写别人的生活

她有个写一手好诗的爸爸。
她有个对时尚见解独到的妈妈。
她的成长轨迹让人羡慕。
她的小说才华让人嫉妒。
以前她采访过两岸三地许多狠角色。
今天她接受我们狠狠的采访。
她就是为VICE写专栏的程程,豆瓣上的人气作者,许多读者眼里的小张爱玲。

这些年,从武汉到北京,从北京到香港,她获得了更广的视角观察人间万象生活百态,从散文写到小说,也许将来还会有剧本,就像她潜心研究的张爱玲前辈那样,出手就是点穴。
她显然是聪明的写作者,知道小说的大道窄门在世相中,她靠近热腾腾的生活,在一旁,冷冷地观察感知这一切。因此,白天她是广告公司职员,做PPT做到恨不得把键盘抠下来;周末和晚上她是小说世界的故事好手,从红尘万丈写到孤峰绝顶;同时她还是个专栏作家,采访过形形色色的狠角色;现在她又将做回学生:回港大研修文学。

有天赋的人还能以勤奋的姿势内修外炼不骄不躁,这些人不酷谁酷?ROOKIE COMBO联名新锐品牌发起#寻找酷女孩#活动后,我们跟她打了招呼。几天后,她交来100分的“作业”。事实上,这些采访许多内容是她趁下楼买盒饭间隙与在加完班回家地铁上完成。
感谢程程,在最忙的时候对我们掏心掏肺。

酷访谈 / ROOKIE TALK
1. 你认为怎样才算酷?
在大家认为地球一定是方的时,而你却坚信地球是圆的,你就是酷;在大家认为女人必须留长发、穿裙子、笑不露齿等,而你非得剃光头、穿着男装秀性感时,你就是酷。
将一些在你看来并不合理的规矩推翻,并能掀起一股新的浪潮——哪怕你看上去呆若木鸡呢,只要你态度独特,思想前卫,能启发他人,那你就是酷。
2. 你做过哪些比较酷的事情?
不同时期的我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定义不同,总体来说,分两个阶段。
青春期认为比较酷的事情:我的初中要求女生必须剪短发,刘海不可过眉毛,两边的头发不许长过耳朵,后脑的发梢不能戳到脖颈——否则,你就是不良少女。当我被迫剪去10年不变的马尾辫后,我体内有些想法开始改变。我在想,怎么才能在以貌取人、扼杀个性的校规底下表达自我?
刚好我那时很喜欢跳街舞,迷恋嬉哈风,于是我定了最大号的校服,将校服裤腿剪碎,在校服上涂鸦、写诗。我还会故意蓄长头发,如果主任来检查发型,我就别到耳后蒙混过关。但也有玩儿岔的时候,例如有天刚刚剪了那时最流行的沙宣头,就被主任拎去了德育处,两个德育主任抄起剪子,左右开工,把我脸颊两边的头发乱剪一气,成了不对称的阴阳头——这件事我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十分荒唐,但我并没因此一蹶不振,反而将不满的情绪写出来。那时校规要求每个书桌上必须盖上一层绿色的桌布,我觉得既不方便、也不好看,就把桌布当我的笔记本,一有空就在上面写故事,虽然时常被批评,但很多同学喜欢读。后来我写的故事在北京得了奖,当我穿着不合校规的校服,顶着不合校规的发型上主席台领奖时,我觉得自己赢了。
青春期后认为比较酷的事情:在身边同学都在申请美国大学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去香港生活。在大家都在香港读研的时候,我跑去打工。在大家觉得第一份工一定要做满一年时,我一年内身兼几职,接了两个专栏,发表了几篇小说,得了一个文学奖。在大家研究生毕业开始找工作时,我攒够了生活费,决定辞掉上市广告公司的全职,去香港大学读研。

3. 你身边最酷的人是谁?
其实很多,但第一刻想起我的大学老师E女士。她年过60,身材高挑,蓄银色寸头,戴圆形金丝边眼镜,抹大红色口红,每日着不同色系的麻质及地长裙,脚踏平底布鞋或草鞋。尽管她在欧洲生活多年,但她坚持吃斋,信佛,练习瑜伽,假期飞回英国与女儿团聚,混血的女儿长得有点像Danielle Graham。
在教英国文学前,她让我们最好去借一本英文生物学来读,中学程度就行,她说如果我们连那都读明白,英国文学便轻松易得——她说她当年就是那么干的。
4. 你最近在听什么酷音乐?
Cigarettes After Sex
这是一只在德州成立的乐队,主唱声音雌雄莫辩,歌词充满诗意。
最喜欢他们的《Nothing’s Gonna Hurt You Baby》
歌词选段:
Nothing's gonna hurt you baby
Nothing's gonna take you from my side
When we dance in my living room
To that silly '90s R&B
When we have a drink or three
Always ends in a hazy shower scene
嗯,浪漫也很酷。
5. 你认为最酷的时装品牌是什么?
我对时装其实不太了解,但第一印象想到的是香港的initial。
6. 你有没有坚持在做的一件酷事情?
坚持一个人在香港生活了6年算吗?
引用张爱玲的这句:
开电车的人开电车。在大太阳底下,电车轨道像两条光莹莹的,水里钻出来的曲折,抽长了,又缩短了;抽长了,又缩短了,就这么样往前移——柔滑的,老长老长的曲折,没有完,没有完……开电车的人眼睛盯住了这两条蠕蠕的车轨,然而他不发疯。
嗯,我就是开电车的那个人,我酷不酷?
好吧,我在自嘲。
一定要自恋的话,我会说,我在香港坚持写小说,哪怕每次说出来都会被香港同事问:“哈?写小说?写来干嘛?稿费多吗?香港有刊登小说的杂志??香港还有人读小说???”

7. 有什么很酷的愿望还没有实现?
剪圆寸。
8. 怎样才能把白衬衣穿得很酷?
我见过穿白衬衣跳locking的人,嗯,这很酷。
9. 下一步要完成的酷计划是什么?
辞职,去港大进修,做一年纯粹的文学研究&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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