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书名:《活着》 作者:余华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次:2004-1
作家生出想要写一本作品的心情,不是有预谋的,而是特定的环境中产生的一种特定的情绪。余华说,他之所以要写活着,是受了一首歌的影响。歌名叫做《老黑奴》,里面的黑奴是一个如福贵一般的平凡的人,在多次经历的死别之后,依然坦然的面对人生。他想要讲述的故事是人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是这个故事的经历者,我不想把福贵称作是主人公,这样子显得这个故事是强加在福贵身上的。事实上,经历者才是对福贵的一种尊重。余华回答国外读者一个关于活着和幸存的问题时有提到,之所以叫做活着,是因为以第一人称在讲述这个故事,没有第三方的任何情感,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福贵自己的感受;如果用第三人称讲述,那么就可以称之为幸存,因为在那讲述里面有了其他的感情,包括别人的同情。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六次死亡,从父母到子女,一个四世同堂的家,到最后就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只有一头叫福贵的老牛陪着他,尽管他自己也笑称,那头老牛就是自己。
在没看这部作品之前,我从很多人的口中了解到了这部好的作品。我同事说这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尽管它很轻。我在网络上也看过不少关于它的评价,《活着》是目前为止我看过哭得最厉害的书。我没有觉得它很厚重,亦没有看出我的眼泪。看完之后,我很平静。我觉得活着是贴近生活的。福贵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
小的时候总是听爷爷奶奶讲述关于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奶奶说,小的时候家里很穷,八九岁的样子就已经是家里的一把手,可以照顾妹妹了。奶奶是十八岁嫁给爷爷的,爷爷家里原来是地主,有自己的土地,尽管不多,但是足够养活弟兄五个了。福贵是当地有名的地主的儿子,在他爷爷那辈的时候还有200亩地,到了他爸爸这辈就只剩100亩地了,到了福贵这里,就一亩地都不剩了。福贵的父亲说,家里出了两个败家子,败光了所有的家产。上天是公平的,你总是要失去一些东西,然后你才能得到一些东西,比如理解,比如守护。败光了家产的福贵终于知道自己的责任了,他不再赌钱了,他成了整个家的顶梁柱。福贵的父亲是第一个去世的,福贵在失去家产之后紧接着失去了父亲,他尝到了生活的困苦和现实的艰难。奶奶说十年内战的时候城闹得厉害,城里面的青壮年都被拉出去充军了,好在那时候住在农村,爷爷才逃过一劫。福贵去城里面给母亲找大夫,结果莫名其妙被拉去冲了军,这一走就是三年,等再回来的时候,母亲已经去世多年了。奶奶说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最难熬,那个时候真的没有可以吃的东西,一开始是吃野菜,等到野菜也没有的时候就开始吃白泥,那时候的白泥并不叫白泥,叫做观音泥,人们都说观音菩萨为了解救穷苦的人们留在人间的。福贵也度过了那么一段岁月,本来指着秋收的水稻,结果自然灾害的到来,让近在眼前的庄稼颗粒无收,在那些日子里,家珍白天就去山上挖野菜,实在没得吃的时候,就只能饮水充饥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的日子里,儿子给县长夫人输血死了,女儿难产大出血死了,老婆得了病死了,女婿在工地上出了事死了,孙子生了病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自己一个人了。故事里说的几十年很长,往往是一个人的一生,用一生的时间去消化死亡这个事情,一遍又一遍。
是什么支撑这福贵走过一个又一个春夏呢?是信念,是相信会更好的信念。“这两只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了”。福贵败光所有家产的时候,父亲跟他说了这么一句话,父亲说祖辈积攒下来的产业也是这样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现在已经到了最差的境地了,以后不会更差,只会越来越好。后来的岁月里,福贵买了羊,后来也买了牛,有了信念,生活就有了奔头。
人的一生有很多的生离和死别,生离容易,终会再见面的,死别就不一样了,死别是真的消失了。人对死别是有阴影的,当福贵的儿子和女儿都在医院去世之后,女婿在病危的时候被送到医院,福贵的第一反应是赶紧离开医院,因为医院对他来说就意味着死别。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至少一次的死别,因为大多数人不会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面,所以他们对死别的感受停留在痛苦的层面。死别对福贵不同。农村人都有一种信仰,希望自己死的时候可以有一个送终的人。一开始,福贵是痛苦的,后来经历了多次之后,福贵已经能坦然面对生活了,对他来说,活到最后也是一种恩赐。他送走了自己的所有亲人,让他们都有一个善终,最后自己也能坦然的面对死亡,死了之后同村的某个人也会把他埋葬。我从福贵身上看到的不是悲惨,而是对生命的一种妥协,一种敬畏。
人在百年之后终究是要归于尘土的,福贵已经看透了人生,可以坦然的面对生活的幸与不幸,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大概是奶奶给我讲的那些故事影响了我心态,又或者是余华的活着影响了我的态度。福贵的活着已经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活着,也成为了我的活着,也影响了我关于活着的定义。人的体验和欲望还有想象和理解,会取消所有不同的界限,会让一个人从他人的经历里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是在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