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ewell——写给陈奕迅 我的青春
——涡虫堆堆 不定期更新的日常

听一首歌实质上是听一场故事。曲始到曲终,一首能让人认真听完的歌曲肯定或多或少有在哪儿让人产生共鸣的地方。少女年纪的我会追星,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有自己的“老公团”“男朋团”们。
【老公和男朋友实在太多,列不完的】
【比如他们】

我喜欢青春的、放浪形骸的音乐,而那大多数只能充当意气风发时的BGM。每当静下来,又觉得耳边少了点什么东西的时候,我总会不自觉地放起音乐,这时的耳机里,多半是陈奕迅。
陈奕迅是野的歌手。这种野跟黑豹窦唯那样放倒话筒大声嘶吼的野不一样。Eason的野是温柔的那种,像工笔画里勾线的牡丹,一层一层的渲染、一笔一笔地缱绻。我不能算得上他的粉丝,我只听他的音乐。对我而言,他不是一个能让我捂脸尖叫兴奋到窒息的角色,他更像一个普通的邻家大叔,午饭后穿件白背心,抽条板凳,坐在门口跟我说起故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的那种。他的歌便是他要讲的故事,并不深奥难懂,却字字戳心。歌之深情,是野如奥运冠军孙杨,也能含着泪唱完整首《爱情转移》的。
我以为,一首好的歌,总会有一两句好的词让人浑身发痒,能唱出“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的陈奕迅,就不知道挠了多少人的痒痒。他的每一首歌对我而言,都教会了我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听他的第一首歌是《十年》,到今年也差不多是第十个年头。彼时我还是个系着红领巾胳膊上三道杠的小学生,同桌是个面颊黑黑头发乱乱的高个子男生。
我记得他皱皱的语文书封面是陈楚生,掉漆的铅笔盒里的画片上印着魏晨。那是那个年代我们所知道的,最新颖的事物了。
有那么一个课间,我哼起音乐书上新教的不知名儿歌,被他好好嘲笑了一番,说多大的人了,应该听《十年》那样的歌。
小学的男生,大多听些深沉的情歌,我向来嗤之以鼻,看不惯这些故作成熟的“大男孩”们的品味,因而下意识地有些排斥这首歌。
后来有一次,我因为落选了学校评的“阳光少年”而偷偷抹眼泪,又要面子又好强的小学生,自然看重这些东西。我的同桌呢,就跑过来手舞足蹈地安慰我,还给我唱了首歌。他沙沙的声音算不上好听,却一下子逗笑了我。那首歌也一直长在我心里。
初中的时候偶尔又听到别人唱,一问才知道就是小同桌说过的那首《十年》。Eason的声音低沉而深情,和我可爱的黑脸同桌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高一寒假再回小学就读的城市,意外地跟那个同桌有了联系,这个时候的他已经不是那个急着想要逗我开心的他了。社交软件里的他,头像仍是四十五度仰望天空阿宝色的悲伤,空间是挂满了非主流式伤感的火星文句子。跟他聊上几句,我发现自己似乎无法融入他字里行间所创造的世界,这可真是吓坏了我。慢慢地我也知道,无关爱情,我和我的小同桌,也像《十年》里唱的那样,早已回不到当年勾肩搭背你我都是好朋友的日子了。
十年之间,没有人会停滞不前,你铭记于心的,其实永远是那个让你感动的时刻,而并非那个人。吴小雨说:“在这个年纪爱你,只是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我爱的衬衫。”自以为永远会停留的过往,直到回首时才发觉,原来那么多那么多的人和事,都已经是人生中的过客了。
我们怀念过去,但无法回到过去,向前走无疑是对所有人最好的选择。
初中有两个玩得很好的朋友,彼此的家人都熟知对方。三年的时光我们几乎没有矛盾,甚至经常跑到彼此的家里留宿,这样的友情在高楼林立的时代实在是不多见。毕业的时候班里十来个同学一起去唱歌,我们仨抱着话筒唱Eason的《最佳损友》,唱到眼泪汪汪。
说来也怪,从小看到大的各类小说里毕业时各种对悲伤的淋漓尽致的描写,到了我们这一代,只剩下对未来的憧憬和放下担子后的轻松。
【毕业 最好的那一拨人】


生死之交当天不知罕有,到你变节了,至觉未够。
——陈奕迅 《最佳损友》
在那样一个喜悦的氛围里,我们的小小悲伤也自然地被冲淡。可我还是在心里默默说不能忘了她们俩,我不用再去交更好的朋友了。
暑假过完我们上了高中,三个人走上了三条不同的路,一个参加竞赛,一个选择艺考,一个努力高考,就连学校也分布在这个城市不同的角落。见面自然很少,学习任务一紧张,连联络都是稀罕事儿。为此我惆怅过一段时间,在新生活里遇到的一切事物,都会下意识地同过去比较,也不愿接受新的朋友,我一度十分孤独。
有个词叫“中二”,很好地形容了那时候的我,我的“中二”直到高一下期才开始慢慢褪色,小小的自我膨胀的年纪,以为分离真是件天大的事儿了。
高中开始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开始打开心扉,结果遇到了更多的人,接触到了更多形形色色的东西,才发觉,那些不愿背叛过去而装出来的唯旧不可,那些看得比天跌落还严重的别离惆怅,都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贴上的标签,用强硬的笔触给自己涂上几抹颜色罢了。
再听陈奕迅的《最佳损友》,便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初中时的仨闺蜜,现在 仍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是想见时一通电话就能约到,见面时就能撸串涮羊肉而不必先客套一番的好朋友。同样,我们也都有了各自新的朋友,有了对方并不知晓的新生活。
我想,一首《最佳损友》告诉我的无非就是这样,不必沉醉在已过去的美好,每一天都应当是新的一天,接受现在并不意味着背叛过去,就是这样。
【我们仨】


我要在你平庸无奇的回忆里,做一个闪闪发光的神经病
——马良《坦白书》
2015年的时候陈奕迅来这里开演唱会,临近中考,可我仍然偷偷跑去听。他在台上唱《浮夸》,唱《可以了》,唱《富士山下》,我在台下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尖叫、挥手、热泪盈眶。
那个时候,我认识到,尽管少女心是老得很快的,但此时此刻,我仍然是那个会对美景、对感情、对明天、对新鲜的他人有期盼和幻想的人。
你、朋友、生活、趣事,我得相信人定胜天,想要的东西都要伸手去够一够,巧取豪夺爱与理想。
偷偷去听演唱会的那天,陈奕迅在台上说,“能够感动大家,就是我的生活。”
现实如山,而我心中仍旧有某一块地方,因他的音乐而柔软,浪漫如云。这是他陪我度过的漫长岁月,这是我的青春。
演唱会的那天

想换一个好一点的排版 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