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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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一个人的朝圣》正值失恋,这本书和家人、朋友发来的“鸡汤帖”一起湮没在一个寒冷的夏天。那是一次不愉快的分手,在哭着听完他历数我的各种缺点后,甚至卑微地乞求了最后一个见面。之后我们再也没见。我把自己埋进工作、埋进自责、埋进一件黑色外套里瑟瑟发抖。
也许是不想被夏天抛弃,我抽起一本绿色封皮的书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书中没有“如沐春风”,也没有“豪言壮语”,无数真实的细节让我跟随哈罗德的衬衫、领带、防水外套、帆船鞋开启了由南往北横穿英格兰的一千公里的旅程。书中的起点就像身后渐行渐远的城市,它祥和、宁静、孤独,离开时我对自己说只是暂,而这本“意外”的书,就像故事中一个个刚好出现的人和一件件恰巧发生的事,让我渐渐地感受到了温度。我从外套里走出来,走出熟悉的城市、熟悉的国度,走到尼泊尔,徒步完成了ABC环线。在那里我没请向导、没雇挑夫、没有必须的装备和知识,就这样一个人、一直走、一次朝圣。
我是基督徒,但因为莫名的原因来到了佛教国度,每天都想回去,但每天都想向前走。路上,壮美的风景,经过、离开又相遇的人,用各种口音的英语讲述的故事,交织着回忆,一点点想起,又渐渐模糊。7天,森林、草甸、田园、雪山、一个背包、一双球鞋和平均每天60块人民币,就这样走完了。到达终点,我们没有想象中的狂欢,只是拥抱后告别,即使在加德满都或其他城市再遇见,依旧拥抱再告别。徒步中,我每天累得不想看书,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明白,所谓“朝圣”不是宗教,无关信仰,只是在途中与生命和解。放手别人,原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