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离我还有多远
第一次发现爱情,是在初二的一个下午。阳光洒在前排姑娘的头发上,突然她回头冲我做了一个鬼脸,那一瞬间,原来和女孩子说话还会脸红! 从此就再也没有其他了,上课,下课,早自习,晚自习,睡觉,吃饭,脑袋里都是那头长发!原来尿尿也能尿出如此优美的曲线! 后来自然而然狗血剧,长发高中远赴他乡读书,中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最后一次表白,变成了原装退回! 第二次发现爱情,是在高一,永远是在这个发情的季节。别人都搞对象了,那我也来一个,拉个小手,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压马路爬山,很爽! 或许是小城的纯真,也或是第一次发育的惶恐不安。在一次课后的踢毽子活动中,因为她的紫色衣服外加凸点,从此我就彻底的爱上了紫色,一直到大学毕业。那就选她吧! 再后来,因为强咸猪手失败,就和她分道扬镳。后来有次来大学找我玩,因为当晚地震的缘故,在我们宿舍住了一晚。大二有次给她讲我恋爱了,结果她哭着给我打电话说当时你们一个宿舍8人我住了一晚上,你还挨着我睡了一晚上,你个傻逼,到现在她以是4岁孩子的妈妈了。 第三次爱情,才是我的初恋。之所有有第二次,那是因为“好好学习”这句拒绝发生的。 高一某个晚自习,坐在教室右边最后一排的垃圾堆旁边,我看着前面一个大高个发呆,170,差点赶上我的175,虽然站一起老被鄙视! 06年,在我们小县城才刚刚兴起MP3,那个年代还是靠步步高的打着学习英语的旗号买的录音机。一盒任贤齐的磁带,我整整听了6个夏天,现在还保存如好。 那个年代,比的是学习,比的是帅哥美女,还有一个是比的谁的歌本超的歌词多,因为那时的歌词都是来自于磁带自带的一张小纸,一首歌袭来,那都是歌词本在互相传抄。 那个无聊嘈杂灯光灰黄的晚自习,同桌和她调了下位置,她给我低声唱了一首《宁夏》,然后初恋的感觉一发不可收拾的深烙在心中。这首歌,让我在以后的夏天里,只要脑海里回响这首歌,任何烦心、高温、嘈杂,都会被自动屏蔽在丝丝的凉风加安静中。 复读,远在他乡,因为这首歌,终于走到了一起,不过还是隔着一台电脑。每周固定时间带着耳机唱歌、聊天,成为全网吧最傻逼的那个人,隔壁社会哥说你再唱歌给你女朋友,小心老子弄死你。没办法,换个网吧继续。
大一,因为她,走到了大太原。柳絮飘飘的林荫大道,我们相互依偎在一起,虽然我的大鼻孔吸进去了一大堆该死的难受,可是那种幸福,让我飞到了天边。
被朋友骂了多次,人家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要在大年初一的情人节分手?我回复:我们就像两只刺猬,靠的近了疼,离得远了痛。两只小刺猬不停的互相避免着刺,可还是遍体鳞伤。于是在那个夜晚,分手后做朋友吧,好,祝你幸福。
苗子的相遇很是让我的舍友津津乐道。大一作为班长,每天屁颠去开会,怕本子丢了,于是上面会留电话姓名班级系。晚饭一个人食堂饿的吃着滚烫的饺子。你本子落操场了,过来取下。那碗饺子,是我这辈子吃的最快的一次。乌黑的操场站着一个女孩把本子递给了我,谢谢,我就准备走开。哎呀,苗子,你这是言情剧里的故事吧?唐老鸭的声音第一次传到我的耳朵里。
后来在唐老鸭不懈的努力下,我和苗子走到了一起,当然是很完美的一周。哪年的光棍节,大家聚餐,我第一次染上了酒后抽烟的习惯,虽然我现在控制不抽,可是那种强烈的欲望还是在酒后随时冲击我的心脏。戒指说,今天光棍节,你对象没来?对,人家说今天光棍节,她要做一天光棍,去你妈的光棍节,我们就分手了。戒指哈哈大笑,不忘过来敬我一杯。
苗子喜欢追唐老鸭的大高个,可是唐老鸭每次都是笑眯眯的拒绝了大高个。应该是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唐老鸭跑来我旁边写作业。唐老鸭说第一次认识我是在大一的班级年会上,我突然想起了被老乡拉去他们班过年会。那一头飘逸的长发,被唐老鸭一眼相中。
唐老鸭每天都来,没事就在我年前晃悠,有次唐老鸭说,苗子喝醉了,说要不咱俩换换,你把大高个给我,我把他给你。唐老鸭边说边笑,我能听到她在电话那头笑的前仰后合,不过还是很心痛的说了一句,我也做不到。
那天夏虫乱鸣的晚上,我第一次牵了唐老鸭的手,很暖很软。唐老鸭拼命的把我拉着往角落里躲,边跑边说不能让我大哥看到,他非得骂死我不可。第二天,唐老鸭说大高个威胁她要跳楼,条件是和我分手。那当然,我可不能毁了一条人命。阳光午后扭着头,每次都会在耳边响起唐老鸭哈哈的声音。
那年冬天,我在院子里堆了一个雪人,上面用树枝摆了一个我爱你,戒指的造型,发到了空间里。 晚上11点,凸点打过来电话,哭了整整一个小时,而我则吧电话放到一边看书,直到她挂电话为止。第二天装作睡着了。宿舍群里炸了锅,有一个说戒指喜欢她,另外一个声称要把戒指追到手,结果,被我捞到了。我每天考虑的问题都是,开学了如何和我的哥们儿相处,当然,别扭了几天,就不用这么难受了。因为开学一个月,就分手了。那枚银戒指,被我扔到了垃圾桶里,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戴的戒指💍。
大学的生活除了处理班里的事情,就是图书馆、喝酒、跑步、撩妹子。一条短信进入我的视野:给你一个追我的机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