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爱美丽》读后感
川川的《少女爱美丽》我读了八遍。
因为这五个字,直击心灵。和川川一样,我小时候也爱画画,最初的梦想是当一个画家,父亲带着我参加了几乎所有关于绘画的少儿艺术班,从水粉画、中国画到素描我都试过,我临摹所有看到的美好事物——包括记忆中那本绿色封面的安徒生童话绘本。
我曾经爱画穿着华丽礼服的美女,现在想来觉得画面有点太美不忍直视——我画的美女,都自带浓浓的玛丽苏色彩:她们大多有着七彩反光的瞳孔,睫毛像羽毛扇一样会飞,头发弯弯曲曲卷着那时在我看来无比洋气的大波浪,身穿装饰着泡泡袖和巨型蝴蝶结的公主裙,脚踩高跟鞋,腰肢纤细妙曼,手里总是捧着一朵鲜艳的玫瑰花,头顶还总是有飞翔的鸟儿对着她唱歌。
无论是川川笔下的V领、细腰身、大裙摆,上身黑色、裙子起花,还是我笔下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公主裙、泡泡袖,都是住在我们各自内心的美人。我才意识到,大概每个少女都会在年幼时拿起画笔,画出自己内心深处最理想的美丽公主的形象。
从小被教育外表不是最重要的,美是内在的,可是这没有用,美貌依然是这个世界的第一通行证。
《美女与野兽》里,女巫依然没能教会王子爱上一个丑女;《巴黎圣母院》里,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也曾绝望疾呼:“人就只应该外表好看啊!”
初中时,暗恋过的男生喜欢班里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子,而我却留着男孩头,横冲直撞,像个假小子,这段经历注定了我不可能成为傻白甜。
而事实上,我在23岁以前全身都带着甩不掉的婴儿肥,面如满月,眼似绿豆,眉毛淡淡,像个不怎么好看的小娃娃。喜欢的男生类型无一不是目光深邃,白白净净,甚至带点阴柔的气质,而这种男生通常不爱我。
人家说“女大十八变”,可是我直到23岁脸上的轮廓才长开,就在一夜之间,仿佛像被解开魔咒的小蛤蟆,脸上的五官一下子舒展开来,向着精致秀气的方向奔去,身上的赘肉也突然少了好多斤。
和川川不同的是,我对时尚从来不感冒,严格来说,我从来没有捕捉潮流的兴趣。初中时,我曾经穿着妈妈年轻时候穿过的衣服上学,被同学问是从哪个朝代穿越过来的,也曾穿着路边摊五元一件的连衣长裙去学校被当成学生家长。直到现在,比起逛橱窗,我仍然更爱去郊游,去欣赏野外美景,而我眼中美丽的事物,往往带着历史的厚重感,这也是为何我总是穿着比一般人成熟老气的原因,我甚至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Max Mara广告模特身上的驼色大衣,深信穿在自己身上也一定别有一番风味。
不久前我的品味仍停留在繁琐华丽的复古风格,甚至一度沉迷于宫廷贵妇风的洛可可路线,但我又不可能穿成那样去通勤——所以现在我的衣品仍然七零八落,而每天早上最头疼的事情依然是穿衣打扮。
说起我的审美有多抽象,我大学时曾经心水过一幅图,图里是一个身穿大红色长裙的西班牙女郎,五官立体,眼神柔和,坐在欧洲中世纪遗留下来的石板街边的台阶上,那身姿简直风华绝代。我曾经在中学时期,就幻想自己身着这样一袭长裙,手中握着盛满美酒的高脚杯,站在高高的城堡里,凌冽的风从窗口吹进来,吹着发丝和裙摆一起摇曳。
大学毕业后,我从北京来到香港深造,有机会去到魂牵梦绕的欧洲,在雪后布拉格的城堡区,我被满眼的城堡美到震撼,在昏黄的街灯下,踩着青色的石板街,我郁结了多年的童话情结终于烟消云散;在时尚之都巴黎,当大家都在老佛爷血拼名牌手袋时,我在灰蒙蒙的埃菲尔铁塔下,眺望着灰不溜秋的塞纳河,拍了一张灰头土脸的照片;然后去巴黎圣母院门前看金发宝宝喂鸽子;而巴黎之行最难忘的,还是凡尔赛宫金碧辉煌的壁画和气势磅礴的雕塑。
工作后得到去纽约出差的机会,深秋时节在这个欲望都市的深夜里,大步流星地穿越了十个街区,站在帝国大厦的楼顶俯瞰这世界,我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年少时的那个幻境。——是的,唯一不同的是,少了美酒和红裙。但这令人怦然心动的情境,实现的瞬间又如何呢?生活还是要继续,未来还有许多美貌与金钱无法解决的难题,而这两样东西几乎是世界上守护成本最高的。
北京、香港、巴黎、纽约……人间繁华,却承载不了一颗动荡的心。现在的我已不再幻想那种“高处不胜寒”的意境,只是不断思考如何才能更加贴近生活。少女梦醒,唯一的后遗症是,在橱窗里看见清一色的长裙,我仍然忍不住驻足多看几眼。
小时候憧憬未来,长大后要周游世界,去邂逅浪漫到极致的爱情,然而随着年岁渐长,这愿望却变成了回归故乡,一嗅春夏之交雨后泥土的芬芳,追忆青葱岁月无忧无虑的情怀,再拥有一段平平淡淡却细水长流的爱情。
几年前有个网红情感专家曾说过一句话:“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遍世间繁华;如果她心已沧桑,就带她坐旋转木马”。
最近重温《平凡之路》,此刻心情,也正如那首歌里唱着:“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少女总要长大,慢慢成为妻子和母亲,曾经梦境里的红裙,也如同落红一样,化作了春泥,去浇灌未来的鲜花似锦。年年岁岁,愿你拥有少女这般容颜,和一颗日益坚定的心。
因为这五个字,直击心灵。和川川一样,我小时候也爱画画,最初的梦想是当一个画家,父亲带着我参加了几乎所有关于绘画的少儿艺术班,从水粉画、中国画到素描我都试过,我临摹所有看到的美好事物——包括记忆中那本绿色封面的安徒生童话绘本。
我曾经爱画穿着华丽礼服的美女,现在想来觉得画面有点太美不忍直视——我画的美女,都自带浓浓的玛丽苏色彩:她们大多有着七彩反光的瞳孔,睫毛像羽毛扇一样会飞,头发弯弯曲曲卷着那时在我看来无比洋气的大波浪,身穿装饰着泡泡袖和巨型蝴蝶结的公主裙,脚踩高跟鞋,腰肢纤细妙曼,手里总是捧着一朵鲜艳的玫瑰花,头顶还总是有飞翔的鸟儿对着她唱歌。
无论是川川笔下的V领、细腰身、大裙摆,上身黑色、裙子起花,还是我笔下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公主裙、泡泡袖,都是住在我们各自内心的美人。我才意识到,大概每个少女都会在年幼时拿起画笔,画出自己内心深处最理想的美丽公主的形象。
从小被教育外表不是最重要的,美是内在的,可是这没有用,美貌依然是这个世界的第一通行证。
《美女与野兽》里,女巫依然没能教会王子爱上一个丑女;《巴黎圣母院》里,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也曾绝望疾呼:“人就只应该外表好看啊!”
初中时,暗恋过的男生喜欢班里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子,而我却留着男孩头,横冲直撞,像个假小子,这段经历注定了我不可能成为傻白甜。
而事实上,我在23岁以前全身都带着甩不掉的婴儿肥,面如满月,眼似绿豆,眉毛淡淡,像个不怎么好看的小娃娃。喜欢的男生类型无一不是目光深邃,白白净净,甚至带点阴柔的气质,而这种男生通常不爱我。
人家说“女大十八变”,可是我直到23岁脸上的轮廓才长开,就在一夜之间,仿佛像被解开魔咒的小蛤蟆,脸上的五官一下子舒展开来,向着精致秀气的方向奔去,身上的赘肉也突然少了好多斤。
和川川不同的是,我对时尚从来不感冒,严格来说,我从来没有捕捉潮流的兴趣。初中时,我曾经穿着妈妈年轻时候穿过的衣服上学,被同学问是从哪个朝代穿越过来的,也曾穿着路边摊五元一件的连衣长裙去学校被当成学生家长。直到现在,比起逛橱窗,我仍然更爱去郊游,去欣赏野外美景,而我眼中美丽的事物,往往带着历史的厚重感,这也是为何我总是穿着比一般人成熟老气的原因,我甚至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Max Mara广告模特身上的驼色大衣,深信穿在自己身上也一定别有一番风味。
不久前我的品味仍停留在繁琐华丽的复古风格,甚至一度沉迷于宫廷贵妇风的洛可可路线,但我又不可能穿成那样去通勤——所以现在我的衣品仍然七零八落,而每天早上最头疼的事情依然是穿衣打扮。
说起我的审美有多抽象,我大学时曾经心水过一幅图,图里是一个身穿大红色长裙的西班牙女郎,五官立体,眼神柔和,坐在欧洲中世纪遗留下来的石板街边的台阶上,那身姿简直风华绝代。我曾经在中学时期,就幻想自己身着这样一袭长裙,手中握着盛满美酒的高脚杯,站在高高的城堡里,凌冽的风从窗口吹进来,吹着发丝和裙摆一起摇曳。
大学毕业后,我从北京来到香港深造,有机会去到魂牵梦绕的欧洲,在雪后布拉格的城堡区,我被满眼的城堡美到震撼,在昏黄的街灯下,踩着青色的石板街,我郁结了多年的童话情结终于烟消云散;在时尚之都巴黎,当大家都在老佛爷血拼名牌手袋时,我在灰蒙蒙的埃菲尔铁塔下,眺望着灰不溜秋的塞纳河,拍了一张灰头土脸的照片;然后去巴黎圣母院门前看金发宝宝喂鸽子;而巴黎之行最难忘的,还是凡尔赛宫金碧辉煌的壁画和气势磅礴的雕塑。
工作后得到去纽约出差的机会,深秋时节在这个欲望都市的深夜里,大步流星地穿越了十个街区,站在帝国大厦的楼顶俯瞰这世界,我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年少时的那个幻境。——是的,唯一不同的是,少了美酒和红裙。但这令人怦然心动的情境,实现的瞬间又如何呢?生活还是要继续,未来还有许多美貌与金钱无法解决的难题,而这两样东西几乎是世界上守护成本最高的。
北京、香港、巴黎、纽约……人间繁华,却承载不了一颗动荡的心。现在的我已不再幻想那种“高处不胜寒”的意境,只是不断思考如何才能更加贴近生活。少女梦醒,唯一的后遗症是,在橱窗里看见清一色的长裙,我仍然忍不住驻足多看几眼。
小时候憧憬未来,长大后要周游世界,去邂逅浪漫到极致的爱情,然而随着年岁渐长,这愿望却变成了回归故乡,一嗅春夏之交雨后泥土的芬芳,追忆青葱岁月无忧无虑的情怀,再拥有一段平平淡淡却细水长流的爱情。
几年前有个网红情感专家曾说过一句话:“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遍世间繁华;如果她心已沧桑,就带她坐旋转木马”。
最近重温《平凡之路》,此刻心情,也正如那首歌里唱着:“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少女总要长大,慢慢成为妻子和母亲,曾经梦境里的红裙,也如同落红一样,化作了春泥,去浇灌未来的鲜花似锦。年年岁岁,愿你拥有少女这般容颜,和一颗日益坚定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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