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喜欢现在这样啊
初中的时候,当时对我影响很大的那个人总喜欢在放学后跟我说“陪我走一走”,之后我就爱上了走路。因为方向感还不错,加上城市交通四通八达,我不会迷路,总有回家的办法。除了夏天,走两步就一身汗,春秋冬都是走路的好时光。有时候边走边听歌,一边想心事,或者脑海里臆测迎面而来的那个人发生过的故事。我就这样在独自漫步中成长着,现在即使远离家乡,回想起那段时光,实在是美得实在是超越了我的文字驾驭能力。回忆里总是美的,就好像永远都没有过烦恼,我就是这么美着美着就长大了。
我践行了我昨天的承诺,虽然其中有那么一刻对自己说,在家学也是很惬意的嘛,何必背这么多东西去图书馆?我今天换了个小书包,拿了一个喜欢的帆布袋子,装了笔记本电脑,减肥晚餐:一个苹果,两勺麦片和一杯酸奶,据说这样铁定能瘦,早上出门的时候天色不好看,就带了把伞,再加上一热水壶的可可,iPad,就跟sleepover一样。上完第一节课后,去做了会,因为原本第二节的体育课取消了,不太习惯,搞错时间,早早去了第三节课的教学楼。浓妆姐软磨硬泡叫我放学后和她去吃东西,我宁死不屈,最终结果是第三节课也取消了。早知道我第一节一下课就去图书馆了嘛。
来学校第二年才发现这个天堂般的图书馆,大概是全校最安静的地方了。刚发现那会几乎天天都来,坚持了一两周后就失去了兴致,后来去打工就再也没时间上图书馆了。上学期住校,宿舍离图书馆也就6、7分钟的步行,我居然还坚持不了,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搬出校外后,感觉到家校有别,时间每天的时间被上下学的路程分割成了三块,做事效率更高了。学期初我每天放了学就回家,因为少了中午那顿,肚子特别饿,就赶回去吃饭。最开始家里有7个人,我总是以最快的速度做完一顿简餐,快快吃完就躲回房间;后来变成三个人,都是爱做饭的,每天抢着用厨房还伤和气,也是快点做完一顿就让下一个;再后来,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摸清彼此的作息时间,错峰烧饭,都用不着见面的,大概也是从这时起,我暴饮暴食的罪行就开始了。要是不做一点时间安排上的改变,我根本不知道我该如何控制自己的饮食。所以,今天,我出来图书馆野餐啦!
决定在图书馆学习之后,我第一个想到还是吃的问题,要是饿了学习效率会降低啊,肚子咕咕叫会影响到邻座啊。昨天我发现早上吃两个小零食,和早上吃三片面包,一碗麦片粥,一个馒头,五个饺子,半个红薯的感觉是一样的,根本不会饿着,我就放心了。但我还是操心着健康问题,蔬菜呢?水果呢?蛋白质?微量元素?于是今天早晨,我洗了四棵小青菜,切成末,和意大利面一起炒着吃,就像每天下午放学对待晚饭一样,做了一顿主食。好在早上时间金贵,我不会吃完一顿主食,再去搞一顿副主食,完美的早餐,我很高兴。
刚进图书馆的时候我问门口的前台哪里有微波炉,还真有,我脑子里有盘算了起来,以后说不定可以热粥吃啦。不是说要放下对食物的执念吗!好啦,我回国之前就认真减肥不受食物诱惑了。
现在来说说我今天效率有多高吧。因为有ipad,我从来都没有在上课的时候背过电脑。但是自从上周发现了适合自己的读书方法,我就再也离不开它了,我以前所认为的“读书占用学习时间”这个顾虑也完全打消了!捧着kindle看书,当然占用时间了!kindle让我觉得就像妈妈口中的闲书,属于马桶读物,或是公交读物,然而用电脑读书,完全是另一种状态,感觉自己是个在做research、写报告的学者,对于书中的不懂的内容,直接打开个窗查一查,然后在这个小小的知识点上越走越深入,很有成就感。还有即时性,一本刚下载好的书直接点开来看,比“让我先把kindle还没读完的书读完(大概还要take个一周),然后接数据线传进去,再等到等公车的时候拿出来看”不知道要新鲜多少多少倍!往往趁着兴头高涨的时候,读得更有滋味。电脑就是这个用处,我不喜欢用电脑做笔记,但是今天一天却没有离开过它,我来给她取个名字吧,我觉得她应该是个女孩子,因为我贴了很多好看的贴纸,而且她很细心,我就叫她......苹果电脑。妈的一点也不好笑。让我再思考几天吧。
我除了读完一个剧本以外,上手先做了地理作业,然后写了一篇两页的paper,而且还是变听歌边写的,就是那个与我脑电波完美契合的歌单,你都察觉不到它的存在,可是享受极了,然后传媒作业。反正,能想到的作业一口气写了,还有空像现在这样写字,翻完了一本之前零碎读了一些的小书。效率高得让我觉得很虚幻,给个参照时间,现在是晚上7点10分,平时这个时间,我在,我刚看完电影拌饭。我觉得用图书馆的时光来看电影,确实有些奢侈了,和旁边奋笔疾书的法学院学生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体现了不思进取之风。所以我准备到家以后,睡觉前看。
真想大叫一声,好喜欢现在这样啊!周日在史迪奇妹家,我们没出门,她躺在床上不知道干嘛,我焦头烂额地复习考试,她忽然来了一句,我最喜欢这样的周末。她这句话在那一天说了三遍,在不同的语境下,在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在我忙里抽闲跟她开两句玩笑的时候,在微波炉转完咖喱饭冒着热气的时候。我想,没有人不热爱生活吧,总有那么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