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样的车速才算是“安全车速”?
在不少论述道路交通事故的文章中或事故责任的划分中,经常可以看到或听到“未保持安全车速”的说法,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车速是“安全车速”呢?是低速、中速,还是不超过法规规定的车速?其实,只凭不超过法规规定的车速这一点,很难判断一个车速是不是安全车速。通过“危险结构”、“三点两段定律”,以下情况下的车速可以认为是“安全车速”的必备条件。
(1)驾车时没有饮酒、疲劳驾驶、驾驶机件不合要求的车辆及驾车时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等引发事故的第一大类危险行为。
(2)没有对方时,不超过法规规定的车速或略低于法规规定的车速,如果在规定车速内行驶自己有紧张感则应进一步降低车速,如图1所示。

图1 没有标中心线的公路车速不超过40km/h
(3)有对方时,在“预防原则”主导下,在“安全区”尽快将“危险结构”外的正常行驶速度,调整为预防措施,如图2所示。

图2 将“危险结构”外的车速调整为预防措施
(4)“非安全区”延续“安全区”采取的预防措施,直至安全通过“危险点”范围,如图3所示。

图3 “非安全区”延续预防措施直至安全通过“危险点”范围
(5)同车道行驶,后车(所驾车)如当时车速是70km/h,与前车保持的距离要在50米以上即“安全区”。高速公路上行驶,如当时车速超过100km/h,与前车保持的距离要在100米以上即“安全区”,如图4、图5所示。

图4 70km/h与前车保持的距离

图5 高速公路超过100km/h与前车保持的距离
做到以上五点才可以称之为“安全车速”,缺一不可,否则就是“未保持安全车速”。
要强调的是:如果时速70km/h时与前车距离小于50米,时速超过100km/h车距小于100米,那么所驾车就已经进入了“非安全区”,就会始终处在危险中,就会始终处在对所驾车不可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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