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权益保护
查看话题 >语词 | 当我们在讨论“直男癌”时,我们在讨论什么?
一篇本应在寒假完工的杂感,到了妇女节才想起来。没有深入系统学习社会性别与语言学理论,若是胡诌的民科姿势有误恳请批评指正;感受仅仅基于生活经验没有实证的社会学调查,也欢迎提供更多数据与生活细节;逻辑思维是本人的弱项,如有明显的逻辑错误与矛盾请务必狠狠pia到评论区。感谢您的阅读。
'直男癌'真的是个无法定义的流氓词汇吗?
我们现在在讨论同一个‘直男癌’吗?
‘直男癌’这个词就真的没毛病吗?
我看个电影凭什么就得考虑它有没有直男癌啊?
嗯那就尝试讨论一下这几个问题……
今年三月八日是“反三七过三八”一周年,也是自己开始关注社会性别问题之后的第二个妇女节。也许是因为自己无意识中关注范围的扩大,也许是因为周边更多人也开始尝试了解此类议题,这一年多以来,我在不同的交流场域看到了越来越广泛而丰富的讨论。其中有严谨的实证性学术作品,也有日常生活中即兴的趣味思索;有基于时事热点的多面剖析,也有对于以往命题的重新诠释;……尽管不是所有的想法我都能够完全理解或是认同,然而还是能够从如此的讨论中收获更多公共交流的愉悦感——这显然是在此之前从未获得的感受。社会性别作为一个公共议题,永远需要发自内心的不同方向的声音。如此才能唤起更多层次的反思,保障更多人在思想上选择与创造的权利。
社会性别的讨论在网络环境中最为热烈,也由此催生出一系列语词。它们遵循着网络社会大众心理的逻辑轨道先后生发成长,逐渐织成了社会性别讨论的谱系。其中,“直男癌”显然是讨论中使用频度最高的词汇(也是滥用情况颇多的词汇)。重新审视直男癌的定义与使用语境,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语词本身以及整个社会性别议题的舆论现状。

按照沈奕斐老师在社会性别课程与相关讲座中的理论,直男癌意味着在男女关系中坚持单一化的相处模式,认为男女在根本上仅存在被服务与服务的关系,男性拥有天生的优越地位。生活中最直白的例子比比皆是,“女生穿好看的衣服不就是给男生看的吗?”“女人结了婚就该待在家里好好带孩子啦!”“女生学数学真的是学不过男生的嘞……”
然而实际上我们也在更多的语境中看到“直男癌”一词的运用。
比如,当某位男性不懂得女生口红色号被评价“直男癌”,当某位男性表示“我还挺喜欢《夏洛特烦恼》”的时候也会被评价“直男癌”,当某为男性一说出“我觉得婚外关系没什么好指责的”便判定“直男癌”。从这些例子中,我们看到了更为广阔的“直男癌”定义王国。直男癌不仅仅在男女关系中坚持男性至上,还滥情花心,还品味差劲不了解化妆技巧……如此种种,都让直男癌的标准列表越来越长,让越来越多的男生摸不着头脑:“我怎么就又直男癌了?”。
沈老师说过(大意),当一个社会学的定义标准过多过泛,它反而渐渐失去了本应有的约束与包蕴的功能。“直男癌”的标准少而不精,这个语词便无法成立;而标准过多就会越来越走向标签化,然后侵犯到“直男”等其他语词的统摄范围。假如回溯“直男癌”一词的变迁,最终依然会落脚于最简单原始的男女关系态度(系统自动跳过这个我暂时无法有效论证的部分)。就上述问题而言,男性压根没有义务要懂得女性的口红色号,一个喜爱《夏洛特烦恼》的男生所欣赏的可能并不是直男癌的部分,一个不指责婚外关系的男性可能只是支持开放式婚姻……某种程度上来说,诚然,直男癌是一个背负深重性别刻板印象的群体,我们甚至无法否认,上述特征在直男癌群体中有着极高的比例。然而当我们将生活经验过度地铺垫、架设于直男癌这一定义之上,我们反而有可能形成新的关于“直男癌”的刻板印象——而这样的刻板印象造成更多误判。

诚然,如此的误判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在使用这一语词时过分随意,另一方面,和语词本身也有脱不开的联系。
我们不妨先把社会性别议题中的常用词汇进行简单分类。“妇女”、“女生”、“女性”、“直男”这一类词汇,本身并不含有价值判断;而“女神”、“大男子主义”与“直男癌”等,毫无疑问自从诞生以来就暗含了鲜明的价值取向(此处指在当前时代中最常用的意义,比如“女神”不考虑其神话传说人物义项)。前一类词的含义大都已在历史的沉淀中变得相对稳定,对此我们目前一般的态度是,还原其单纯属性,剔除其被社会权力扭曲与建构的部分,即褪去价值判断色彩——比如“女生”与“妇女”的意义从年龄属性词转向暗指女性性吸引力的褒贬词汇;而对于后一类词,由于社会价值判断的复杂进展,我们或许更需要灵活地把握其随时代变化的意义范围。
而“直男癌”一词的本身恰好由无价值判断的“直男”与含价值判断“癌”两部分构成。然而,好比很多人会把“比较文学”理解为“比较的文学”一样,汉语的语言习惯很容易导致这个词汇的偏正式理解,即“直男的癌”。
如此的理解对广大直男群体中的部分个体诚然是灾难性的。
一方面,“直男癌”作为当前网络舆论中的高火力词汇,仿佛一旦触发便框定了所有时间的内部逻辑。似乎只要归咎于“直男”中的“直男癌”人士,便找到了问题的症结——而所有站在“直男癌”这一阴影之外的人便直接获得了免责的金牌。更可怕的是,“直男”也演化为了一个贬义词,嫌弃“直男”成为了一种标榜自身社会性别立场与寻求新的集体认同的政治正确。而之前加诸“直男癌”的义项也被顺理成章地移植到了“直男”概念中。
另一方面,即使是较为审慎而准确地使用“直男癌”一词的人,也难免对并非“直男癌”的直男造成误伤。这一点依然由“直男癌”一词本身决定。也许稍加注意就会发现,我们的身边的确存在一部分其实并不“直男癌”的直男同胞。然而他们对“直男癌”一词抱有颇为敏感的态度(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指责直男群体“玻璃心”毫无意义,某种程度上社会满足更加精细化的基本需求也是一种政治正确,笔者在此也没有排列需求满足的先后顺序)。而这种态度的传染某种程度上正在撕裂女权主义者与一个本应同样处于性别平等阵营的群体的关系——相信我们都认同性别平等需要更为广泛的社会群体支持,而不是可以孤胆英雄大漠苍穹一条路走到黑撞倒南墙便是。
第一个问题是直男癌定义缩小导致。我们不妨重新回到直男癌的最基本定义——男女被服务与服务的关系中来。必须注意,这一定义从来没有指明性别与性取向。女生就不会有直男癌吗?LGBTQ群体就不会有直男癌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不少“公主女权”与“强人女权”的骨骼依然是传统男权社会的思维逻辑,更不必说对“女权”都还未接触的那一部分女性群众;男同性恋者中,同样存在标榜阳刚“男性”形象歧视女性之人,甚至也存在将歧视女性作为选择同性取向的原因之人。
显然,直男癌一词是有着“源远流长”的社会背景,即在历史上的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根深蒂固的男权社会思维。直男癌只不过是一个完整的社会控制体系中一个代表性的符号,即“传统男权社会的思维模式”的代名词。它指向了一种在历史与当前社会的集体意识中麻木生存的便捷逻辑——而生长于这片土地的人几乎无人能够天然地免除其影响。因此“直男癌”这一语词用于形容直男以外的任何符合条件的人便是一种有据可循的现象。社会性别问题从未没有离我们远去,而“直男癌”这一历史留下的烙印从来不是我们可以轻松摆脱的——即使是已经深入学习女权主义、性别平等理论的人也不得不时刻警惕。化用梁圈圈老师的广播,“癌”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而你是否跳出既成的社会秩序奉送给你的思维模式并重新审视与选择才是个体自主权的体现。
第二个问题则更为棘手。“直男癌”一词即使有了一个相对确定的边界,其锋刃依然会划过无辜的角落。或者换个角度,当我们已经用严谨的态度评价一位女性或是LGBTQ人士“直男癌”时,是否也有可能产生难以名状的生硬感?假如有,那某种程度上已经说明,“直男癌”这个词存在不够精确的问题,甚至无法适应当前社会性别议题越来越被广泛讨论的现状。

面对这样的窘境,理论上(至少)有两条途径。第一,寄希望于“直男癌”一词使用中的相关群体,接受这样的定义,消除心理上的障碍。第二,寻找一个含义相对广泛而又贴切的词汇来代替“直男癌”。
对于第一条途径笔者的想法是,这种感受作为一种微妙的心理状态是要做到消除几乎不可能,干预人的心理逻辑可能会越过群己权界,更何况“直男癌”一词中“直男”群体的一部分本来就是受害者——那么我们是否有权力要求这一部分人“自觉”地调整其心理来适应广大社会对语词使用的要求?
而第二条途径似乎有更多可能性。比如,假如我们更多地使用“男权癌”而非“直男癌”,是否可能产生更恰切的效果?“男权癌”在字面上的批判指向不再是“直男”而是“男权”。首先,虽然“男权”本身也是不带价值判断的语词,但是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其强权含义具备相对广阔的认识基础;第二,“男权癌”相比“直男癌”有更多适用的语境,进而唤起的是更多个体及其社会群体在社会性别问题上对自身的反思,而不单单停留于对“直男”统治权力的批判。当然,对于“男权”一词都缺乏立足于历史条件的认识的人,这一词汇依然不适用。或者,还有别的语词更为适合。
马薇薇曾经在《奇葩说》中强调“女权的实现不应以牺牲男性权利为代价”。这句话笔者基本认同,却也认为有细微的不妥之处。实际上,社会性别问题归根结底依然是不同社会群体的权力话语关系问题。男性在历史上建立了性别话语的霸权,是过去(暂时撇开母系社会)与当前社会性别条件下的既得利益者。某种程度上,当前社会男性的“权利”早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平等“权利”。因此,在实现性别平等的过程之中,男性作为一个群体其既得利益不受损是根本不切实际的——“直男癌”一词的无辜伤害只是表现之一。许多人眼里女权主义所具备的“攻击性”也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妇女节新京报书评周刊推送中的一句:“不是艺术家不愿去理解,而是她们所在的国度与社会更需要对抗来改变。”个人认为,当女权主义真的完全失去了攻击性,或是以温和、迂回、诡辩甚至是献媚的方式来作为实现平权的主要途径,那么终究逃不开被男权社会收编的结局。以男性的立场来说,主动地思索平权与社会性别的多元化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历史赋予的特权——这或许是更为坦率的思考方式。

然而,即使能够豪情万丈地在上文宣扬性别的平等,在“直男癌”(或是“男权癌”)一词的运用中笔者依然心存顾虑。最大的困惑恐怕是对待文艺作品的态度。
个人认为这其实是一个在呼唤文艺创作自由的语境下才需要讨论的话题。假如我们站在一般的男女平等角度,文艺作品中的“男权癌”现象显然是需要批判思考的。然而换个角度,社会性别问题上文艺创作者的自由该如何界定,创作者是否有选择创作“男权癌”倾向作品的权利?
我们不妨先从欣赏者与创作者两个角度来讨论:
第一,欣赏者如何看待文艺作品所展现的人生。曾经与同学讨论《太空旅客》时提到,带有直男癌倾向的电影作品呈现的不过是生活的一种可能性,那我们批判电影的意义又在哪里?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天真的问题,因为文艺作品里的直男癌倾向永远不可能是“一种生活”那样单纯的存在。它和直男癌这一语词一样有其深厚的社会文化现实基础。我们需要时刻牢记的是,特权不仅仅可以存在于表象,更可以隐身于事物内部,构成其支柱性的内在逻辑。所谓”Privilege is invisible.”阐述的正是如此的道理。不妨提几个问题:对于当前情况下大多数欣赏者来说,欣赏文艺作品是为了探究其丰富(或是不丰富)的内在还是一般只为了消遣?他们会更倾向于进行自主独立思考并多面地审视文艺作品还是愿意完全跟随作品本身的逻辑?恐怕难以想象。
第二,创作者自身如何看待ta的作品。伍迪·艾伦在谈到自己的创作观时说:“一切如实是我安排情节的唯一原则”。那么当我们面对一个男权癌色彩较为浓重的社会,文艺作品如实而不带批判地反映之,恐怕是无可非议的,因为我们无权要求文艺作品必须对此传递批判的态度。然而,面对同样的社会显然也有不同的创作意图。当今社会,利用男权癌的恶趣味进行作品创作或是炒作制造爆点的事例数见不鲜,成功之例不在少数——今年某部贺岁档影片的宣传模式更是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通过一种挑逗、挑衅甚至是故作坦然的方式来达成一种极其幼稚的戏谑。面对这种情况,我只能放弃在一般情况下秉持的“作品诞生作者已死”、“不以价值判断绑架美学判断”的态度,以拒绝观看此类影片并抨击这种炒作现象本身来表达我的立场(△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人家还是不仅赚了十个亿还收获大众好评)。
从以上第二点的举例中笔者悬置了一种个人期待的理想的状态,即“作品诞生作者已死”、“不以价值判断绑架美学判断”。尤其是第二条,恰恰是许多伟大的艺术创作者在潜意识中秉持的基本态度。在他们的作品中“美”某种程度上是第一——甚至是唯一的。或许你也能察觉,“美”在文艺作品中是一种可以超越价值判断束缚的存在。在阅读塔可夫斯基关于“女性”的创作谈之前,我也许永远不会意识到他深重且吊诡的男权癌倾向(文章可见“迷影课”公众号【独家翻译】塔可夫斯基:象征主义的仇敌),因为在欣赏他的作品时大多数人获得的是关于“美”的直觉,而不是生硬的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然而当前我所看到的大多数显现出“男权癌”倾向的文艺作品,恐怕无一能达到让我抛却价值判断而获得“美”的直观。这一方面是创作者本身创作态度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长期以来男权癌作品大量积累在美感上越来越逼近瓶颈所致(而展现人的更多可能性的作品则开拓了越来越广袤的创作空间)。这时再结合第一条原则我们或许能够抽象出一种理想的审美状态:我们不必顾虑创作者的态度而只需对作品进行独立自主的解读与判断,而作品本身也并不会框定我们对生活的认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抛却价值判断的藩篱,我们可以从中寻求更为纯粹的“美”的感受。
诚然,以上讨论是对这一极为复杂的美学问题的武断简化,这种状态目前也终究只是一种幻想。现在我依然需要强硬地用自己的价值判断来衡量许多作品以此来尽量维护自身审美相对独立地位,依然无法面对作品中的男权癌倾向而不以为意,依然无法忍受别有用心的创作者发行者用男权癌的恶趣味来爱抚消费者的G点。

波伏瓦希望《第二性》“有朝一日会过时”,《第二性》成为历史,“第二性”的处境才有所改观(见“上海译文” 只要《第二性》还没变成历史,这10张女权主义海报就将永存!)。对“男权癌”的反抗同理,对“女权”的支持同理,甚至研究社会性别也是如此——最终我们不再需要“性别”来作为人本身的外在束缚。当前社会性别所探讨的诸多问题正是为了除去人的枷锁。我们用单一的可能性来判断人,切分ta的当下,揣度ta的过去,限定ta的未来;同样也用过分单一的思维来判断事物,拒绝更多元的视角,忽略更细微的可能,排斥更具纵深的态度。
这或许才是我们排斥“直男癌”或是“男权癌”的真正原因,它限制了太多的可能性,而我们永远应该保有追求更充分的思考与更丰富的选择的权利。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