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剑南春”2

来点荤的
初中的自己比较滥情,其实也不能这样说,正是因为当时懵懂,才会谁与我距离近,就对哪个男生有些好感,但本人拒绝早恋,一切以父母期望为重。那时的小春是个大眼萌萌哒的小嫩肉,看似乖巧可人,实则非也,果然闷骚之气质当从娃娃抓起。我们在初中最近的一次关系就是前后桌了。看这娃子内向乖巧,一定要在意念里收进我的后宫,于是乎,嘻嘻嘻(此处省略一万字)申明一下,我是一个生活在压力下的求学者,但本性乖张,爱想象。所以,学习乏累之际,打个盹儿,我可能跟着某个美男子喝酒赏月呢。再说小春同志,本来对他挺有好感,后来生物老师组织了一场课外捉虫大赛,就是在学习昆虫的时候,老师为了让我们亲近自然,把我们扔到田地里,捉蛐蛐、蚱蜢。这完全符合我女汉子的口味啊,我那个飞啊、跑啊、抓啊、笑啊、果不负众望满载而归!此等丰功伟绩,也被班中男生叹服。就在这个晚自习,亲爱的生物晚自习,我的小春春为了怒刷存在感,把一只蚱蜢的头砍下扔到了我的桌上,纵使我驰骋草丛多年,见惯昆虫百态,仍是经不得突然出现在桌子上的头颅,虎躯一震,条件反射下登地而起,与此同时,我的声音打破了晚自习的静谧,声起未落,生物老师黑着脸悠悠然出现在教室门口,那双小小的小小的眼睛如猎豹般锁在我的身上,吓得我虎躯又一震,速降至我的座位,满脸通红,亦羞亦气(哎呀,想必那时的我是极好看的)脚下乱踢前桌的凳子。后来调桌后我移情别寄,他也迎来新欢,我因昆虫之事由爱生恨,自此,记住这位小哥。哦,记住他,还有一件事,初中毕业不给我写同学录!还把同学录任意丢在桌兜里就跑路了,哼哼,我也记恨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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