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想好了分手的样子
最近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很是触动我心:明明是你先撩我,最后离不开的却是我。
多傻!
恋爱中的女子,大多是患得患失的,一方面是女生天性,而更多的是相爱的男生没有给足安全感!
我恋爱了,在这个冬季,对方是十年好友!
很多人不理解不赞成。“十年好友都能下得去手”,“兔子不吃窝边草”,“如饥似渴”。质疑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
我内心也是惶恐的,我在热恋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分手的样子。分手原因我都想好了,大概是我受不了他的冷漠他受不了我的热情。怎么说?
他四年级转学和我一个班级,一同转来的还有他的表哥。那是我正是风光无限的时候,成绩好,老师领导宠,在学校人气高,播音主持跳舞样样少不了我。我觉得我像是学校里的小明星,十里八乡都在夸我。而他默默无闻,以至于十年来对他的印象也仅仅是有这么个人,和他是前前前男友的表弟。
今年同学会,小学同学会,是十年未见的初恋发起的,而我为了见初恋一面,又是班长,所以主持了这场人数可怜的同学聚会。他刚好在群里回应,我们也像同学一样聊天打趣。初恋的光芒太强烈,我全程都在处心积虑的醉倒在初恋怀里,然后趁机扑倒初恋,水到渠成。但我尚存一丝理智,知道和初恋并无可能,所以忍痛将初恋推向他人,而自己醉得一塌糊涂。照顾我的,始终是他,他扶着我,抱着我,让我靠着,脱衣服给我怕我受寒,头疼给我按摩,晚上怕我回家挨骂还提出带我回家或者开房。后来执意送我回家未果,担心我回家进不了门,担心得问我要不要来接我,进门了也不放心,让我拍照片确定我在家了才放心。事后什么也不说,只是一笑带过。我才注意到这个男孩,细心低调温暖。后来我请他吃饭,为醉酒占他便宜道歉,也为感谢他照顾我。我那时的心思大概是路人皆知,请初恋吃饭的时候精心收拾打扮,认真挑选餐馆,在初恋面前紧张得好像我是一个淑女。而他,我们仅是随便吃了路边摊,大部分还是我吃的,事后还讹了他一杯奶茶。我心里平静,没有一丝波澜,还计划着怎么顺其自然的和初恋重拾往日美好时光。
情人节那天,他去考驾照。我精心打扮出门过节,跟闺蜜。吃过晚饭,暗恋我多时的学长提出请客吃宵夜,我知道学长心意,但又不能明着拒绝,这种烂桃花当然不能拿初恋当挡箭牌,所以给他发了求助短信。后来学长确实来了,但没吃宵夜,在一间小酒吧玩。初恋说情人节走在街上好落寞,我赶紧抓住这个机会,成功约到初恋,虽然人多,但好歹有和初恋相处的机会。学长是外地人,不识路,但我没去接,让他自己地图。初恋也是外地人,不识路,我外套没穿就欢欢喜喜的跑下去,在寒风中等了十几分钟才等到他。后来他也来了,因为我的求助短信,以为我又是醉酒,怕我闹事,赶紧跑来找我。也是我下去接的,我虽然心里不是十分情愿,怕初恋误会,但他对我有恩,又是为我而来,所以我还是外套没穿就跑下去接他。情人节那天很尴尬,暗恋我的学长,我暗恋的初恋,对我不清不楚的十年好友。我心思全在初恋身上,眼里全无他人,初恋要走了。他还是对我好,看我游戏老输和我换位置。那天玩到很晚,我和初恋打车回家,开心得“差点把我喜欢初恋”写在脸上。晚上聊天,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喜欢我。我说那你为什么要我闺蜜的联系方式,他说,因为看得出你不喜欢我啊。原来那时,我对初恋的心,已经路人皆知了。
2月17日,真不是一个好日子,闺蜜走了,初恋也走了,他也走了。前一天晚上,给闺蜜送行,我们几个小姐妹喝了点酒,不胜酒力的我果然又醉了,大晚上的,我想着初恋明天就走了,难过得不能自己,但我仍然尚存一丝理智,我和初恋是不可能的。但我内心又不甘心,胡乱中给他发消息要去找他,他一开始哄着说不来了,太晚了,我一吵闹,他就妥协了。我像匹脱缰的野马,几个人都拦不住我,就这样跑到了他家。
他带我回家,我酒醉中的那丝理智告诉我不能脱鞋,他也依我,我害怕他就陪着我睡,我想喝水,他半夜爬起来给我倒水,给我揉太阳穴。轻轻抱着我睡。意乱情迷之中我吻了他,摸了他,还扒光了他的衣服,但他没碰我,即使我酒醉不醒,扒光他的衣服,还不停的吻他摸他。第二天我依然穿戴整齐,包括鞋子。天亮时我羞愧难当,一个人悄悄的从他家跑了出去。
第二天他走了。
后来的故事便是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大概恋爱本来就是不公平的,谁爱得多一点,谁就吃亏一点,但又能怎样做到,两人爱得刚好相等。而女生,本来就是弱势群体。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女生是没有爱情的,谁对她好,她就会爱谁。
是不是所有异地恋都会有一个悲伤的结局呢?这样说来,有点可笑了,干嘛用问号。我一开始就知道了,他说结婚还有好几年,反正现在也没有女朋友,我们可以试试。我还要念好几年的书,家里也不会同意我跟他在一起。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我们早就知道,不过是因为两个寂寞的人凑合陪伴彼此空白的生活而已。怎么敢去奢求天长地久。可是在谈恋爱的日子,我还是奢望有一点恋人的样子,明显这是奢望了。他或许木纳或许不在乎,我本想说服自己这本是我们恋爱的样子,我们也尝试着像恋人一样的去相处,最后却不得不认清这份感情的畸形。我想,分手是迟早的事,只是早晚的事,只是看我什么时候终于忍受不了,而那时,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我。他一直都很依我,在一起时会依我,分开时,应该也会依我。我一定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去忘掉那些身体的接触。
陈先生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人生不过如此,终其一生,所追寻的不过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但下一句,我却不敢赞同: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怎敢无恐?谁能将拥有的东西永远珍藏,被偏爱的才是永远活在恐惧里的,因为患得患失,因为今日甜蜜明日绝望。所以会显得更凄惨。
我再也不可能去喜欢一个认识十年的人,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可以用来相知相识相爱相忘。
下次见面,也要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