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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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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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花姐一共分开了三次,都是在二月。
花姐说,事不过三。你要是再敢离开我半步,看我不打死你!
我不甘示弱,不劳您老人家动手,我自行了断!
1
我是抱着“拆散一对算一对”的必死决心去参加同学聚会的。会上看到花姐,十年重见,依旧明媚秀色照清眸。我顿拍大腿,妈呀,当初咋就没下手呢!
在我死皮赖脸的强烈要求下,花姐坐在了我旁边。
花姐,我还记得你小时候穿着红白相间的毛衣坐在我后面安静的写作业的样子!
是不是滴哟~
必然是啊,松锅对你印象一直很深刻的好吧!
那感情好啊,今儿必须干一个!
没问题,我舍命陪妹子!
老板,上可乐!
……
结局是这样的:
花姐和我端着热乎乎的姜汁可乐猛灌一口,却几乎是同时“哇”的一声喷了出来——太烫了。当时我想,就我这智商,算是完了。
后来陆续约了花姐几次,花姐还是很赏脸的欣然赴约。花姐跟我讲过去十年发生的所有事情,讲现在的生活工作,无论花姐讲什么,都会带着微笑。脸上的小酒窝藏在她白里透红的脸蛋下,若隐若现。
送花姐回去的路上,我们在半黑的路上不紧不慢的瞎聊着。
我问花姐,你真的没男朋友?
骗你作甚。
你看我怎么样?
不怎样!
何解?
太熟,不好下手!更何况——异地伤不起!
我想这回算是彻底没戏了。
2013年2月6日,小学同学十年聚会
2
二月离开江城,也离开了花姐。
三月的微风四月的阳光照得人心里暖暖的,我坐在海边小渔村的草地上,看蘑菇云往江城方向飘去,风也往江城的方向吹去,太阳打江城的头顶路过,连想念也情不自禁飘往江城。既然如此,何不也顺带将祝福和思念送往江城呢!
我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
可惜中国某政将我沉甸甸的信件给扣下了,不过也有可能是弄丢了,不得而知。个天杀的挨千刀的!!
愚人节的时候,我送给花姐一束白玫瑰。“不管是竭力盛放,还是静默颓败,都是如此甘愿和珍重。”
花姐说,她从来没有正儿八经收到过花。后来,我也没有正儿八经送过花了。
花姐还说,花很香,谢谢!
对于后来我的来信,花姐却只是淡淡的回应,“收到了”。
我想,可能是我寄出的方式不对,不然花姐为什么会对内容只字不提呢!
“我的心,是七层塔檐上悬挂的风铃,此起彼落,敲叩着一个人的名字,这是寂静的脉搏,日夜不停歇。”
花姐从西安回来,给我带的礼物是狗头枣和两只娃娃笔,刚好是一对。我胸中涌起一股欣喜,花姐这是在暗示我什么吗?
骑着自行车载着花姐在梧桐路下慢悠悠的游荡,我告诉自己,只要花姐敢把脑袋靠在我背上,我就敢停下车搂她在怀里。不过很遗憾的是,花姐一路哼着小曲也并没有营造出特别浪漫的情调,我也就作罢。事后想想,自己当时也太胆小了,要是现在,哼~我非得骑个三天三夜,看她困不困!
第一次回江城,是在一片夜色朦胧中遇见花姐。微醉的我也哼着小曲,“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转身的时候,看到花姐已经走到了我身后。我毫无犹豫的张开双臂,花姐几个小碎步一把冲了过来。这一次我是真真切切的给了花姐一个熊抱。
想着机会不容易,不如好好倾诉心肠,更何况刚好赶上天时地利。很遗憾,在两杯啤酒下肚后,我……我倒下了!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跟花姐算是完了。老天爷不帮我就算了,也不至于让我每一次都这么悲哀吧!
不过隐隐记得,花姐在扶我的时候,我紧紧抓住她的手,愣是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3
开春二月,我再次离开江城。
离开之前,总是要告别一下的,我约了花姐一起吃饭。吃的炒锅,味道不错。出来时下着小雨,跟花姐共享一把伞。我不断调整自己的步伐,酝酿的该怎样比较自然的把手搭在她肩上而不至于被她拒绝。
“我手机呢?”花姐突然停下来找起手机来。
我感紧停止自己邪恶的想法,帮她一起找手机。
等等,我自己手机呢?
——我擦!被偷了!
这一次的约会,我得到的机会是和花姐一起打伞,近距离相处数十分钟。代价是两部手机!
我想花姐肯定会恨死我的。每一次我的出现都没什么好事,看来老天爷不仅仅不愿意帮忙,而且是故意为难我,肯定是嫉妒我太优秀了!
带着深深的愧意和羞涩的钱包,我滚回了海边小渔村。
如果在追求花姐的道路上,必须亲尝苦液、淬炼气魄,必须历尽曲折,那么我愿意坦然的接受刀与刃,我不要保有羞辱的洁肤。而当我终于受到严重的伤痛,能够医治我的,肯定是花姐。
我若行走,你便是彼岸。
情人节前夕,花姐说要给我个惊喜。我愣了,这是个什么节奏?
于是在情人节,花姐把自己带到了我面前。
天空又不争气的下起了小雨,我抹了一把眼泪鼻涕和雨水的混合液体,突然觉得,我好想花姐。
是的,尽管花姐就站在我面前,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念。
花姐,缘分是需要等的。但是我不喜欢等。
那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你!——你知道吗,我一直在关注你,用你知道或者不知道的方式。那些天天能见到你的人,真让我羡慕嫉妒恨。
我说,花姐,当我女朋友吧!
花姐没有说话,笑了笑,给我撑起伞说饿了。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上,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我也不例外,时间是旁观者,见证了所有的过程和结果,但这些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
4
又是一年二月,我说,花姐,我走了……
花姐没有回答。
或许她回答了,我没有听到,抑或是装作没听到。因为我看到她的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我装作没看见,也低下了头。
在心里默许,从此以后,我们只有死别,再无生离。我没敢说出口。总觉得一千次许诺比不上一次行动,如果可以,我更愿意给花姐买面包而不是告诉她,说我会给她买玫瑰。
我们都曾以为爱就像清晨,原来最难挨过的竟是黄昏。
书上这样写,“我很难形容这三年中的心情,有时候想轻轻抱一下,有时候想随便靠一靠,但终都一一忍了。心似乎一直被一汪不旺却不灭的小火仔仔细细的煎着。”我就想到你额头前的头发长得最好;左脸比右脸还好看一些;眼睛很大,黑色眼眶很配你的脸型;偶尔搭在你身上很温暖,像是碰到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当我再次回到江城的时候,花姐对我说了那句话。
“事不过三,你要是再敢离开我半步,看我不打死你!”
我不甘示弱,不劳您老人家动手,我自行了断!
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幸福,才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我没有告诉花姐,远行,是为了发现近在咫尺的东西,虽然我翻山越岭,却发现最美的风景就是当我偷偷看她的时候,她也在看我。
“上天会善待那些勇敢的,坚强的,多情的人。”
这句话我一直深信,你若问我,“要为了一个人放弃人生的一万种可能,你愿意吗?”
我会说,“我愿意!”
因为书上还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现在的我,更加深刻的爱着……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幸福!)
品读之后,
愿享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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