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行乐的一点我自己的小事
他们说听音乐会上瘾。
他们,是指“广泛的科学研究和普查”。
我不知道他们在别人那里是否也说中了,但在我这里,情况确实如此。
他们还说,你青年时期听什么歌,成年之后就会一直徘徊在那种风格里,甚至会一直听那几个青年时代歌手的歌。不管乐坛如何推陈出新,对你来说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再一次,他们又说对了。我确实是这种情况。
这样做的潜在原因,大概是每个人都对青年时代——对我来说,青年时代是指13岁到19岁这个期间。或者更纯粹一点,可以是村上春树小说中男主角的年龄:19岁至22岁——都有一种难以忘却的怀念。那段时光总是一种类似神话般纯净的时光,独立于任何当下的存在而存在。



我听的第一张专辑是布兰妮·斯皮尔斯的baby,one more time,在电视上看的第一场演唱会也是布兰妮的。那是她在2000年的夏威夷海滩演唱会。好像还是凤凰卫视播放的。
虽说是千禧年的演唱会,但我是五年之后才看到。但我第一次看到就觉得特别梦幻。演唱会从天亮的黄昏开到傍晚,荧幕里的观众们就只是站在台下,轻轻摇晃着肩膀,听着千禧年时刚满18岁的布兰妮蹦蹦跳跳地唱歌。在所有的演唱会曲目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下面:
好几年没听了,直到今天写这篇文字,才又把这首歌拿出来听了几次。而我也再次确认了:以前听很喜欢,现在的感受也是一样的。
这首曲子依旧能唤起我的回忆。我依然能准确忆起当年电视荧幕里海滩边上淡淡粉色的舞台,还有那些个假期里独自在家不断播放演唱会记录的充满幻想的时刻。
2007年,艾薇儿出了The Best Damn Thing这张专辑,我买了之后听了很久。同时,也买了贾斯汀·汀布莱克的2003年伦敦演唱会记录。
伦敦演唱会是21岁的贾斯汀单飞后的首个巡演。(我一直以为巡演时期是2006年,结果后来一查才知道是时间搞错了)
因为是单飞又只出了一张专辑,可能是曲目不够用,所以演唱会所选的歌曲还有一些合唱团时期的歌曲,比如:NSYNC时期的《女朋友》和《远走高飞》。
我个人非常喜欢伦敦演唱会,因为就当时我自己的观察,贾斯汀是我见过最性感的演唱者了,至少比后街的尼克·卡特要帅多了。
在演唱会上他一出场就是全身雪白,发型是板寸(他是个卷毛,所以经常换发型,板寸是当时唯一最好打理的能让卷发消失得无隐无踪的发型),跳舞跳的不错,而且他走的是当时我还不怎么熟悉的音乐调子:有点爵士,有点R&B。我很喜欢。
还得提一下:贾斯汀也比比伯帅多了。真的。



因为整个学生时代一直在订阅一本叫做《HIT 轻音乐》的音乐月刊,知道了相当多的欧美音乐知识,多到现在我几乎没再阅读任何全面的音乐长篇报道,当年遗留的老本都还有好几座金山吃不完,对我影响力之大,简直无法想象。
《HIT 轻音乐》主要受众是16岁到25岁的年轻人。
为了提高销售额,杂志介绍的歌手几乎都是一些从迪士尼出道的青年流行歌手,深度始终不够,报道也过于八卦、重复和唠叨。
对音乐行业挖掘的覆盖面也不够,总是停留在那几个大家都知道的,能提振销售额的流行歌手,像是布兰妮、贾斯汀、当年的艾伦·卡特等等。
后期,也就是2010年到2014年,加入了小众实力歌手的长篇特写,严肃的音乐人物报道和音乐历史探究,深度够了,但销售量很快就下滑了。
在偶像青春歌手中,杂志反复报道的就有希拉里·达夫和现在演艺事业完全荒废了的林赛·罗汉,还有顺带提了一下特别年轻的瑞恩·高斯林。


这本杂志,坚持订阅了十年。
新的月份开始了,便心急火燎地等待着,杂志拿到手后又心急火燎地盼着另一个新月份到来,这样的苦役贯穿我整个的学生生涯。
现在想想,用十年不间断地守候一本音乐杂志,是不是太过疯狂了?
不过,就在2014年杂志因为内容太过小众,几乎无人问津,停刊了。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突然感到这逝去的十年似乎有了某种价值,变得珍贵起来。
本打算一直订阅下去的,可现实不允许,它给我的时间只是十年。不多不少,只有十年。刚开始订阅这本杂志时我不知道只能有十年,而现在杂志像是一个坐标,标记了那十年里我所有的年少轻狂。
我一直觉得,那十年是属于这本杂志的。
现在我似乎总是不由自主地会向新认识的人介绍说:“我以前喜欢过一本音乐杂志,叫做轻音乐,它2014年停刊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要是不加解释,他们就会以为是介绍古典音乐、没歌词的轻音乐之类的杂志,与我也没有共同回忆。可能在潜意识里,我还是盼着有那么一天,当我说出它的名字轻音乐时,有个人会突然热泪盈眶地知道我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