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之城》用力爱过的人,不该计较。

刚刚好和爱乐之城。 据说,这是一部看完了,情侣会吵架的电影,偏偏,放在情人节放映,偏偏,人们就喜欢去看,然后看完就吵架。

1:男主篇 男主Seb,喜欢Jazz, 一直想开一间自己的Jazz bar。爵士乐(Jazz),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源于美国,诞生于南部港口城市新奥尔良,音乐根基来自布鲁斯(Blues)和拉格泰姆(Ragtime)。爵士乐讲究即兴,以具有摇摆特点的Shuffle节奏为基础,是非洲黑人文化和欧洲白人文化的结合。 为了生计,他在餐厅里弹琴,老板要他弹Jingle Bell(圣诞歌),他想弹一下自己喜欢的Jazz,可是老板不让。Seb 建议不如弹一首你的,再弹一首我的?老板不让。不如弹2首你的,弹一首我的Jazz?老板不让。为了小费,为了生计,他妥协了。

最后只有按老板说的弹了三首节日歌,在以为没有人发现底下他弹起了他喜欢的Jazz,在弹完了以后,果然没有人发现他,除了他老板。Seb 就这样愉快的给fired (开除)了,原来听见他弹的不止他老板,还有一个餐厅的听众。

Seb 说,Jazz 的诞生本来是用来交流的,因为以前的new orland,在大家都来自四面八方,语言 都不同,彼此只好通过音乐来沟通。不同的乐器之间有冲突,也有妥协,比如键盘手很有想法要表现自己,saxphone的又带点小情绪想表达,因此每次的·Jazz 演奏都是全新的。(其实这里也隐喻了人生,梦想和现实有冲突,也有妥协,每个人的路都是全新的。)

男主角有个倾向,就是妥协,他本来可以做的,但他选择不去做,比如开酒吧,比如坚持自己的梦想去做Jazz ,好像面对人生,他只有妥协一途。 “镜子里的人说假话,违心的样子你决定了吗,装聋或者作哑 ,要不我先说话” 命运的转接点在这里。 一天男主听见了女主和她家里聊电话,大意就是她家里介意他没有稳定的收入。这激起了男主那个想变得成功的欲望,他想为了他和女主的未来,撑起一头家。

男主再次做出了妥协,放弃了做喜欢的Jazz,他加入了乐团,做年轻人爱听流行曲。Seb以为,这样做以后,得到稳定的收入,就可以满足女主的需求了。在乐队里,主唱同学批评seb不合时宜,劝不要再做那些给老人听的音乐了,Jazz 是属于未来的,Seb 口口声声说要拯救Jazz,可是都没有人愿意听,还谈什么拯救?

然而并不。 在一次拍宣传照的时候,摄影师Seb说,你装作你在弹琴一样,摆一下pose;啊,对了,你不是键盘手吗?不如弹一下来听听?Seb 沉默了,他不知道该谈自己真心喜欢的Jazz,还是弹大家喜欢他弹的流行乐。或者说,他已经忘记了自己当年的那个初心,根本无曲可弹了。

Seb 终于觉悟了。 他想告诉女主,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成功的可能。 “如果分手太复杂,流浪的歌手会放下吉他,故事要美,必须藏着真话。” 2:女主篇 女主是一个演员,因为她家里小时候就接触演艺这一行,而她家应该是比较富裕的,因为是在图书馆前面的大屋。

在餐厅里,偶遇男主,她感觉男主在弹琴时候非常有热情,并喜欢上男主。 面试的不如意,给导演忽视,都是男主告诉她,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做你自己就好。 慢慢的女主在男主的感染下,开始了自己的创作,导演自己的独角戏。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追梦的男主,她们以后的bar 叫Seb’s,仿佛一切都很美好。

直到男主去了乐队,她是知道Seb 不喜欢在乐队的,哪不是Seb 做音乐的初衷,两人开始聚少离多。男主问,以后就跟着他,到处巡游好了,女主不想,还是希望男主可以安定下来,哪怕是几个月,起码有个时间表,可以看的见未来。男主反问,难道这不是你想要我变成的人吗?有稳定收入,换来的就是牺牲了陪伴家人的时间。她当时还不懂。

到底是应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还是做大众喜欢的事情? 独角戏的失败,让女主进一步怀疑,是否追不到的梦,换个梦不就得了。

男主坚持让她继续去追梦,并拿到了电影女主角面试的机会。男主告诉她,这一次,要全力以付,不要为任何人,任何事情牵挂。那么我们的关系呢?我们的关系,就是没关系了,你只管去完梦。 男主选择了放手,他不想成为女主在追求梦想时候的负担。

“我们的爱情,到这刚刚好, 再不争也不吵 ,不必再煎熬 你可以不用 ,记得我的好 我们的流浪,到这刚刚好 趁我们还没到 ,天涯海角 我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 3:面试 这一次,没有剧本,没有前置。 女主可以做自己,演出自己想演的,不用担心不合乎别人的心意。她以jazz 的一曲,表达了在别人眼里她看似愚蠢的梦想,希望可能有自由的天空来创造,(sky with no ceiling),她心中的火焰flame,在旁人看来都有点疯狂,对的,每个人都应该有那莫一点点疯狂,才显得与众不同。这个世界会因为这些不同的色彩,而更美丽。

转眼又是五年后。 女主已经成为了,知名的演员,有了自己的家庭。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们在家附近,来到了一间酒吧。

这酒吧就叫Seb‘s(Seb的酒吧)。 在里面,看见了Seb,他终于做起了自己喜欢的音乐,可是酒吧的老板还是另有其人。明显,小众的酒吧并不能让seb 致富。Seb 弹起了当年他们相遇时候的一曲,仿佛时光又会到了从前。如果当时Seb不坚持要女主去追梦,可能他们现在已经是一家人,过着平凡幸福的日子。

可是不。男主知道,放弃梦想的后悔,他选择了离开女主,因为这离开,正是他爱她。 我给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感情的污点,留给时间慢慢漂白,把爱收进胸前,左边口袋。

女主选择离开,不在听下去了,不在怀缅过去,在门口,哪回头的一眼,告诉彼此,我终于成为了,你眼中的那个我。男主成为了女主眼中希望他成为的那个人,有自己的小酒吧,做着自己喜欢的 音乐。女主则成为了名星,完成了自己的梦想,也拥有了美好的家庭。

或许,这就是他们对彼此,最好的礼物,让大家变成更好的自己;纵使他们最后并没能走到一起。 “天空有些暗了,暗的刚刚好,我难过的样子,就没人看到,你别太在意我身上的记号。” 4:结语

男主和女主,本来就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家庭背景,生活习惯,爱好等等。似乎,硬是把他们拉在一起,对彼此都不公平。恋爱就像人生的课,它让我们变成更好的自己。

而过去的那个他/她,其实一直活在我们的生命里,因为经过那段时光以后,我们改变了,变得有你也有他,比如女主因为男主而喜欢上Jazz,因为受到男主的鼓舞而敢于表达真实的自己。

谢谢你,让我成为今天的我;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

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但是我会带着你的梦想活下去。 为什么明知道,没有结局,还是要这样做,这不是傻吗? 我想起在American Idol 的一个亚洲人,他唱着She Bang,She Bang,大家都在嘲笑他,评委看见他,已经笑的不行了;都在问,为什么你唱的这么差,你TMD还要来参加比赛,丢人呐? 他回答说:I have already do my best,I have no regret at all。(我已经为了梦想尽力了,所以我以后就不会再感到后悔了。)

“我们的爱情 ,到这刚刚好, 剩不多也不少 ,还能忘掉; 我应该可以 ,把自己照顾好,
我们的距离 ,到这刚刚好, 不够我们拥抱 ,就挽回不了,
用力爱过的人 ,不该计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