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逻辑哲学论》8
《逻辑哲学论》中的这种拓扑空间构造特征,江怡老师将其称为“逻辑空间”。这个逻辑空间是命题的活动空间。它在本质上是命题与命题之间的一种相互关联。从积极意义上说,它规定了命题可以活动的空间;在否定意义上,它限制了其他命题作用于这个命题的自由。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工作是在构造一个命题之所以成立的根据。
拓扑学的拓扑性质是指概念与概念之间的极限关系与连续性质形成了概念之间的拓扑空间。大概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极限关系,二是连续性质,三是邻域关系。
极限关系极限关系是指每一个概念在不同的层次所处的一个具体位置。它的核心是极限点。极限点就是以某点的非邻域的那些点,对此邻域关系的一种限制。因此,极限点类似于边界,当我们谈极限点的时候,我们在谈某点的可适用范围:我们在什么样的层次上,什么样的范围内可以使用某一个概念。因而,一个概念的构成是由极限点来完成的。即:由各个概念之间的极限关系构成的。
在谈到任何一个点的存在之时,都是通过这一点与其他点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要界定一个点的范围,就取决于其他点的范围。这样,由极限点界定的点的关系就构成了一个拓扑空间。一个点的性质就在这样的空间中获得理解。
在平面中,点是由坐标来确定的,两个点之间的距离的函数关系构成一个平面空间,也就是说距离是最重要的。而在拓扑空间中,点与点之间的距离不再是最重要的,本来距离很远的两个点,可能在多维空间的翻转过程中接近甚至重合。在这个意义上,两千多年前古希腊提供的哲学概念,为我们所理解和接受,并不是因为我们今天赋予了它们新的含义,而是我们在某些点上与其相重合的结果。因此,在考虑概念变化的过程中,对于哲学来说,我们不是通过时间来把握,而是通过空间来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