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十记
一、始发地 常坐车,常看到各种车的内里上“始发地—目的地”的卡片字样,贴在各种车的前挡风玻璃上,一趟一趟送各种人去各种地方,在幼小的年纪里,卡片上的地方,就意味着远方,意味着翻过山坡的那一方,意味着脱离掉故乡的羁绊,能走向远方,走向繁华的都市。 都市是我们这辈人很多人的梦想,能去看看,去亲身参与到都市某一方面中去,是很另人向往的,小时侯关于都市认知除了黑白电视有限的信息之外,都是从大人的口中去认识所谓的大城市,上海如何,北京如何,深圳如何,像堂吉坷德大战羊群一样,显得滑稽而可笑,出外的人,从外面带来的信息,远比电视上的精彩和可信,而当时放个DVD光盘,一群围在一个狭小拥挤的屋子里,也是那么的正常,这所有一切的的起点就是脚下的那片土地,那个生于斯,长于斯日夜可碰触的地方。 从家乡出发,家乡的土地就是始发地,抬脚迈步的那一刻,已经奔向目的地而去。家乡走在那里?帕慕克说:“我们一生当中至少都有一次反思,带领我们检视自己出生的环境。” 不管是阎连科的《我与父辈》、梁鸿的《中国在梁庄》《出梁庄记》、刘亮程的《在新疆》《一个人的村庄》、还是莫言等著的《何止故乡》都在试图捕捉飞速发展时代下的特定的关于村庄的记忆,村庄在何处?而村庄又即将走向那里?每个人心中关于村庄的记忆,关于儿时成长的经历,都是一段不可磨灭的情感维系。不管是老北京的胡同里,还是天津卫的海河边,亦或是华北的平原大地上,在关于村庄的各种写作纬度里,都是独一无二的。 关于故乡阿来写到“故乡——村庄、镇子、胡同、大院,所有这些存在或者说记忆到底是应该作为一种客观对象还是主观的意象,已经不是一个如何写作的问题,而早就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用句套话说来,不是存在决定一切,而是态度决定一切。 ”确如此言,沈从文的《边城》是他回不去故乡的一种悼念,翠翠的纯洁之于爱情的憧憬与向往,寄托了太多沈从文回不去的故乡的一种精神依靠,剥离掉上世纪军阀肆虐的表层湘西大地,实质上还是带着淡淡的忧伤。 梁鸿在《中国在梁庄》的序言中写到“或许,我所做的只是一个文学者的纪实,只是替故乡,替我故乡的亲人立一个小传。因为,很快,我所熟悉的这一切,都将消亡。同时,故乡只是对于成人或时代而言,而对于正在成长的儿童来说,我所谓的现在,我所谓的丧失,正是他们的故乡。 ” 请注意,梁鸿用到了故乡这个名词,故乡比之家乡更多的是内涵是,回不到曾经那个认识的熟悉的地方,当然,也代表着一种失去和回味,和文人式的悲伤。而下面我也将用故乡这个字眼,去描述、回味、反思,我所经过的故乡场景。而这一切也都是我所想要回味和记住的故土。 故乡是一个带引号的名字,像是一个钉子,订在中国的某个角落里,围绕着这个小小的地名,不断衍生出各种情感的延展,并由此铺展开关于人情、事故、土地之上的种种生存资料。 我的故乡位于豫西南山区,秦岭的末梢,南阳盆地的边缘,以山区为主,海拔几百米的山坡绵延不断,而村庄似夏日的花朵,每片山坡下点缀下几朵。幼时,村庄的周围还有牛群、羊群,某位放牧人持鞭子赶着它们,总有几头牛的脖子里拴着铃铛,嗒嗒的响着,上午赶着出去,下午赶着回来,而乡村的日子,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这几年回去,再没见过牛群,嗒嗒的铜铃声,随着放牧人的老去,也退出了乡村的大舞台,而村庄的周围开始荒芜了起来。没了牛羊的存在,乡村周围的田地闲置起来,全部种上了小叶杨树,夏季蝉声一片,树林里杂草丛生,艾蒿能盖过头顶,偶尔乡村的野狗会穿梭其中。 人在成长,乡村也在改变着,每年有限的几次回去,小字辈儿像葫芦娃似的,肉嘟嘟的可爱异常,多数不认识,究根细问,方能辫清,“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出来”,或许就是这样。 乡村的剧烈变动和人事更迭,如刺,如针,一次次的刺痛每位游走在外面的异乡人,乡村的大字辈的长辈们,在记忆里个个精神如娇阳,及至耄耋,还开怀异常,可这两年每次回去都会少一两个,而每年正月初二上坟时的鞭炮声,似是对他们最好的怀念。 一代代在乡村刨食的人们,一代代的更迭在乡村的周围,流传在乡村人们的口中,而村庄的记忆就是一个个坟茔的增多,不管现在飞的多远,飞的多高,将来的根一定会凋零在出发的地方,寒来暑往,秋储冬藏,村庄的故事不会消失,只会凋零在人们记忆的海洋中。 二、土地流浪者 土地是每位乡村人赖以活命的根基所在,有了土地,就有了安身立命之所。而历朝历代氏族豪绅的兼并浪潮,使多数的农民成为流浪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以上者的姿态压迫者底层或许,饿了肚皮的农民,自然不能坐以待毙,农民起义频繁,风云骤起,但到了建国后,依据人口的阶层来划分土地,相当程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从历史的进程来看,是一创举,把人民禁锢在了自己所生养的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离现在最近的一次分地运动是在八七、八八年左右,随着改革开放。土地的亩数基本禁锢在当时每家人口基数的状态。在1990年,中国第一次出现了“农民工”这一新鲜词汇。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新一波的浪潮从东南沿海开始向内地铺开,催生出新一波不同以往的土地流浪者。 在我小的时候,还记得当时的大哥大是多么的时髦,新潮的俊男靓女们,唱卡拉OK,身穿喇叭裤,戴蛤蟆镜,三五成群的游荡在电影院的周围,,这些场景现在还能从姜文《阳光灿烂的日子》,贾樟柯《任逍遥》《站台》上面看到往昔时代的样子。当时的结婚三件套是电视机、缝纫机、和自行车。而陪嫁的也是米、面、鸡蛋、被子这类的生活必须品,而粮票是走过那个时代的共同记忆。 而今改革开放才三十多年,土地对于人们的禁锢,早已烟消云散,作为乡村的人们,在这个世纪出就开始了脱离土地的流浪生活。 农村的土地从2003年开始正式免交税,并且有了农业补贴,每亩一百多,在2010年左右,村里的荒地开始增多,土地里不管是玉米还是小麦,以每亩八百斤来算,一斤一块,两季,麦收和秋收。按普通人家中有五亩地,一年收入也就八千块,除去人工、肥料,大概也就剩四到五千块,够不上家庭开支。所以荒地显得平常。 平时出去打零工,泥瓦匠,小工一天一百五,大工最少两百。农闲时出去可以干两个月。但工钱不是随时能拿到,一般拿但工资到年底腊月。综合来看,一年中收入大概一万二左右。 如果出去打工,在沿海工厂,以上海松江电子厂为例,一月保底工资1450加上加班工资,一个月在2500左右,一年收入30000。当然工厂的招工门槛是18-45岁之间。对于大龄的农村壮年来说是一门槛。 算了大致的经济账,和村里的实际情况,年轻的青年除了考上大学的走上学这条路的,基本都去打工了,以沿海居多。而农村的壮年劳动力则基本还在种着自家的自留地,有的农闲时则兼干零工,农村世世代代以土地为主要过活的方式,现在基本已经远去。 土地在农村并不是唯一的生存资料,而是以自家种植自家食用为主,丰收了再在粮食市场卖掉,贴补家用。 没了土地的禁锢,没了各种不合时宜的政策,能灵活的走动在大地上,是这代人最为幸福的事情之一,作为现代公民的权利诉求,能去追逐梦想,去争取自身的权益,合理的去实现个人目标,同样也是这代人的幸福之所在。当然实现这一切所必须经过的知识储备,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所能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