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类型摘录二
5. 但是科学的理想和目的并不在于对事实进行最精确的可能性描述-科学在这方面不能与照相机或留声机式记录仪媲美-而是在于法则的建立,这些法则不过是对多样而相互关联的过程做简略地表现罢了。P1
6. 不过,我们可以从此事例中之道,内倾型思维与外倾型思维是无法进行比较的,因为就它们的决定因素而言,两种思维形式实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说,内倾型思维是理性的,而外倾型思维却是程序式的。P20
7. 原始人的迷信使我们惊诧不已,这只是因为我们极成功地消除了心理意象的非感官性;换句话说,我们已经学会了抽象地思考,当然,还总是带有上面所提及的局限性。P26
8. 因为在这里,问题的争议所在仍然是抽象观点与个体思维和情感之间的类型对立,前者将决定性的价值系于精神过程本身,后者则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以对课题的感觉为取向。P33
9. 除了前面提到的那些有利于这一假设的论点外,我们还应该看到一个非常显著的事实:尽管康德已经很明显地最终推翻了本体论论证,但是在此之后仍有不少后康德主义哲学家又走回了老路。P39
10. 个体的整个心理,至少就其主要方面而言,会随着最高的善所在的问题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一种全然建立在诸如权力或性欲之类基本本能上的心理学理论,当运用于具有不同取向的个体身上时,都只不过能解释一些次要的特征。P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