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未知都是待拆封的礼物——2016年读书总结
两年以前,我读书就像逛园子,左冲右突,来者不拒。既然抱着“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的态度,于书海徜徉泛若不系之舟,固然自在,但浅尝辄止终不能至远,雨露均沾总难以情深,在小径分叉的花园站久了,就难免想看看小径的另一头有什么。书无涯而生有涯,唯有断然取舍,择出一条路来,一意孤行地走下去。
从14到16年,集中读外国文学,三年时间浸淫其中,未曾旁骛,不敢说小有所成,只算好歹推开一点点门缝。走得越远,不是越接近尽头,而是通向更大的未知。不抱功利之心去读,所有的未知就都是待拆封的礼物,想想都让人兴奋。纵然少年不再,幸而为时不晚,不如继续一路行来一路读,只求流年不虚度,任它书海本无边。
2016年共读书115种,以外国文学为主。以下是个人年度十佳,排名不分先后。
身为职业小说家 村上春树
已经67岁的村上桑——已经不再是村上君了——依然保持着他一贯的写作节奏,平均五年一长,三年一中,两年一短,一年一杂,以常人难以企及的勤奋程度,持续书写并出版着新作。
《身为职业小说家》并非村上的自传,且不说村上有没有写自传的打算,即便他要写,现在也为时尚早。要知道,村上除了是职业小说家,还是个职业的跑者,67岁的他,在前不久刚刚参加了火奴鲁鲁的马拉松比赛,虽然相较生涯最佳成绩3小时27分已经滑落到令人黯然的六个半小时,但仍能跑完全程42公里,仅此一项,恐怕在作家圈就难有敌手了。
《身为职业小说家》是村上对自己三十多年写作生涯的一次总回顾,相当于一本《当我谈写作时我在谈些什么》。除去开头部分的老生常谈,后半部分开诚布公,袒露私货,极有阅读价值。书中首次正面谈及“文学奖”,让人暗暗心疼又有点想笑,村上还将自己对长篇和短篇的创作体验,小说的人物设定,具体操作中的写作手法,甚至对读者的态度,等等,都以相当的直白向世人剖露。这是许多功成名就的作家迟早会写的一本书,已过耳顺之年的村上,终于放下自己大半生的谦逊和低调,大大方方,甚至不无高傲地,畅谈了一番自己三十五年来不间断的努力和取得的可观成就,拿这两点来说,无论和当今世上任何一位作家相比,村上春树都的的确确无愧于“职业小说家”的称号。
大师 科尔姆•托宾
托宾无疑是今年阅读的一大收获。
随着阅读的深入,当你不再满足于被单纯的故事所吸引,转而寻求文字的雕琢和文学性本身,托宾会像个摆渡人一样早已在岸边等候多时。他将带你开启一段全新的旅程,深入雾气氤氲的纯文学湖心和心灵的幽暗之地。
《大师》是一次双向之旅,不仅因为它是一部潜入文学大师亨利詹姆斯的精神传记,还可看作是一次窥探作者的隐秘邀请。这趟曲径通幽的情节流转,像一场引人入胜的水上幻影秀,只要肯花时间,投以足够耐心和细心的凝视,或许就可以穿越湖面上影影绰绰的亨利詹姆斯,抵达科尔姆•托宾的内心世界。
呈现人物的同时展现自己,任何小说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木偶戏。托宾写人手法高超,擅长灵魂附体。他与他笔下的亨利詹姆斯一样,都是人类心灵的猎手,摄人心魄于隐秘无形,女性般的敏感,细若游丝的拿捏,洞穿人性又不动声色的心理速写,这些本领,托宾从亨利詹姆斯手中继承了下来,书里书外的两人互为镜像,在《大师》中相映成趣,如同电影中的人物走入放置了多面镜子的房间,让观众一时虚实莫辨。
东晋门阀政治 田余庆
术业有专攻。对于通识级别以上的史学专著,没有史学功底的读者,往往很难得门而入,然而总有一些史学著作,既对学科外的读者敞开方便之门,同时又不失高水准的专业展示。譬如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譬如孔飞力的《叫魂》,又譬如这一本。
田余庆教授以丰富而引人入胜的史料,对魏晋南北朝独特的门阀政治进行了分析和探索,其考证之精细,观点之独到,论据之详实,论证之缜密,读来好看过瘾,脉络清晰,又极富说服力。纵然门外汉如我,竟也既能读懂,又激发起对魏晋南北朝众多历史细节的兴趣。
布里格手记 里尔克
诗歌界的里尔克,犹如金星北斗,独特而闪耀。《布里格手记》是里尔克唯一一部可以勉强称之为小说的作品。作者在书中化身名为布里格的年轻主人公,将自己浪迹巴黎时的所闻所见,散落于思想中的吉光片羽,汇成几十篇碎片式的随笔,或短或长,不拘一格,微弱飘忽的情节,细若游丝的连接,纵使以小说的文体呈现,仍有一个诗人的灵魂贯穿其间。那些几乎发着光的句子和片段俯拾皆是,让全书的深沉阴郁,犹如暗夜之海,被不时浮游而过的闪着磷光的水母所点亮,令人惊叹于极致的文字之美所能带来的心灵震颤。
小说机杼 詹姆斯•伍德
机杼者,可引申为关键、要领、构思布局,这一书名翻译甚妙,也极为切题。这本薄薄的小书,就像一把打开小说黑匣子的秘钥,将小说这一复杂多变体的共同机杼拆解揉碎,将其零件一一定义解析,读来颇有攥住命门而掌控全身之感。作者的分析鞭辟入里,见解独到,常令人茅塞顿开,更为可贵的是,作为文学理论,本书却毫不枯燥,甚至妙趣横生,对文学史上的名家名作,也毫不隐藏个人偏见,尽情褒讽,洒脱酣畅。
本书适合重度的外国文学爱好者,对致力写作的朋友也极有帮助。但读本书有一定的门槛,需有相当的外国小说阅读量,尤其对20世纪的欧美作家要比较熟悉,否则就很难跟上书中频繁出现的示例和举证,同时也会丧失掉,在书中读到自己熟悉的作家时,那种会心一笑的愉悦感。
这本《小说机杼》可能是我读过的“最好看”的一本文学理论,它有趣又有用,像一把滑溜顺手的小斧子,帮你轻巧利索地劈开文体和理论的冰块。当获得一件顺手的工具时,你会忍不住跃跃欲试,在下一次阅读或写作时,都会多一种方法和乐趣。
螺丝在拧紧 亨利•詹姆斯
亨利•詹姆斯这个名字经常会出现在一些名作家的评论和访谈之中,虽然他并没有推崇他的作家们那么有名,至少在目前的中国是这样。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可能因为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太过“美式”,不具备容易代入的普世性;另一方面,他的小说不算好读,因为它们大多不以故事取胜,而是以大段大段的社会细节和心理描绘支撑着独特的亨氏迷宫。
一个成熟的读者,当不满足于单纯的故事所带来的刺激,而会进一步探究如何构建故事的手法和过程。这种从寻求“what”到“how”的转变,也标志着消遣阅读到严肃阅读的进阶。而在“如何构建一个故事”这一领域,亨利•詹姆斯可谓个中高手。
《螺丝在拧紧》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炫技之作。亨利詹姆斯在这部中篇当中,将惊悚、悬疑、结构、心理等各种元素玩得天花乱坠,令人如坠云雾又欲罢不能。百分之八十的人在读完后可能都会陷入困惑——“怎么回事?究竟发生了什么?”先不用急着下“故弄玄虚”的断语,如果肯带着疑问再读一遍,你会发现谜底可能就隐藏在前文的无数细节之中——也有可能产生更多的困惑,因为这本就是个可以多重解读的故事。
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并且接受亨利詹姆斯的咬文嚼字,才能顺利进入他精心布局的心理迷宫,本书篇幅的紧凑使得构思更加密不透风,叙述却充满陷阱,随着节奏一步步“拧紧”,读者的心也被一点点揪起,无需看书后的解析,即便是不明所以的结局,也足以让人细思恐极,倒抽一口凉气!
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不好翻译,这一部尤其,上海译文的这版译文水准上佳,非情思细腻者难以为之。
活着为了讲述 马尔克斯
作为一个作家,马尔克斯的声名已极尽显赫。在到处都充斥着言过其实和过誉之毁的今天,对马尔克斯的大力褒扬显得名正而言顺,甚至还可以更大声些。马尔克斯就是我们这个“再无大师”的时代里的文学大师,只可惜,现在就连这个时代也过去了。
马尔克斯可能是我最钟爱的作家之一,他带给我的感受总是难以描述又无与伦比。以前看《圣经》时,总无法想象迦南之地的“流着奶与蜜”是怎样的情境,刚才回想读马尔克斯的经历,脑中就忽然浮现出这个形容来。马尔克斯小说的密度、黏度和感染力,就像让我掉进了“流着奶与蜜”的大河里一样,什么都不愿想,什么都想不成,就只是放任自己的脑细胞在他的文字里欢快地扑腾和随波逐流,直到被它一路冲去洒满了金色夕阳的魔幻之海。这也让我想到另一句话:让人流泪更多的,是得到应许的祈祷,而非未应许的祈祷。——或许马尔克斯就是我的应许之地。
《活着为了讲述》,作为马尔克斯未完成的遗作,读来令人恋恋不舍又不忍释卷,四百多页的篇幅,像一次总结回顾,又是一场久别重逢。传奇的童年、非凡的家世、动荡的乱世、纷纷的情欲,浓烈的爱情,神启般的天赋,令人艳羡的良师益友,浸染一切的文学之光,书中的这一切都令人沉迷,时而大笑时而感动不已,缪斯的眷顾不只是文字的天赋,还有这些无可替代的人生和际遇。成为一个作家并不难,但成为马尔克斯已经再无可能,因为那造就马尔克斯的神奇时空已经永远地逝去了。遗憾的是这本自传在他赴欧洲之前戛然而止,无法看到马尔克斯即将迎来的黄金时代,但又有什么关系呢?马尔克斯生命里所有的光芒都会在他的十七本作品里永久地闪耀着。
白噪音 唐•德里罗
美国老牌作家唐•德里罗今年已八十高龄,写过一堆晦涩难懂的小说,也收获了一堆难得的赞誉和奖项,近几年他也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
《白噪音》是他最受推崇的作品,小说写于1985年,这本并不新鲜的老书,今日读来,不仅毫不过时,甚至书中关于毒气泄露的情节,反而恰恰误打误撞,奇妙地契合了当下的中国。这本是我读过的后现代小说中最好看的一部。作者以极度的荒诞和幽默探讨了一个终极的悲哀命题——死亡。故事和叙述令人发笑,呼之欲出的言下之意却绝望地让人背脊发凉。在文字现代感十足的外衣之下,这本小说实则是个老派而又无比严肃的警世喻言。商标、消费、科技、电视、药品、污染、辐射波,这些无处不在而又视若无睹的现代玩意儿充斥着书中的和我们的生活,它们像听不见的噪音,一刻不停地磨蚀着人类的耳朵和大脑,科技和现代生活在有效屏蔽了人们对死亡的恐惧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消解着我们对生存的思考。
德里罗曾说:“如果写作是思考经过提炼浓缩的形式,那么提炼得最浓缩的写作,也许就会是关于死亡的思索。”《白噪音》一书正是他“关于死亡的思索”的产物。有人称此书为“美国的死亡之书”,但死亡岂有国别之分,他书中的“危言耸听”,绝非只为资|本|主义国家所特供,而是关乎所有陷入现代困境中的社会和人们。
自由 乔纳森•弗兰岑
能见识到乔纳森•弗兰岑实在是我的荣幸。
今年五十多岁的弗兰岑,只写了五六本书,就已拿到了美国国家图书奖,还登上了时代杂志封面,被毫无保留地誉为“伟大的美国作家”。封面上的弗兰岑戴着黑框眼镜,眉头紧锁,一幅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派头,这和他的小说所带给人的愉悦感不太匹配。或许忧国忧民是有的,但弗兰岑的小说首先是好读的,而且有趣,常常令人捧腹大笑,又会时不时让人不由咳嗽两声,正经地坐直身子。
弗兰岑是个现代意义上的传统作家,非常美国,非常知识分子,还有非常聪明,并且知道如何展示自己的聪明而又显得不自作聪明。他拒写短篇小说,每部长篇都写得像砖头一样厚,而且页数都神奇地接近。《纠正》633页,《自由》624页,即将推出的新作《纯真》页数也基本相当。如果觉得大部头太吃力,不妨先读读他的短文集《如何独处》(虽然这本书完全不是教人“如何独处”的),如果读完这本集子发现完全无法喜欢,那也就不必在《自由》上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即便是再好的作家也无法做到让所有人满意,这不是谁的错,只是不适合或时机未到。阅读、艺术,或是写作,都不应一味迎合时代的品味,而应尽可能地回归个体的私密性。如果是对的人,在阅读《自由》时,或许会找回久违的与自己内心对话的情境,弗兰岑试图向这些读者传达的,除了对自我的追寻,情感的忠贞,成长的责任,还有足以撬动麻木之心的执拗和坦诚,就像书中那句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善用汝之自由!有着瞬间击中人心的力量。
忧郁的热带 列维•斯特劳斯
伟大的智慧有两种,一种是播种型,他们开山辟径,授人以渔,将后人引至一片肥沃的处女地前,然后欣然离去,深藏功与名;另一种是野火型,这些人的智识具有破坏性,走到哪里,就烧到哪里,他们的最高乐趣就是将原来的知识丛林烧毁殆尽,使所过之处,无不化为焦土,然后从这焦土之上,又会长出新的不一样的物种出来。
列维•斯特劳斯大概就属于第二种。当哲学、法律、语言、社会学都无法满足他炽焰燃烧的求知欲,他和人类学幸运地发现了彼此。一方面,斯特劳斯成了人类学界的权威,而作为可以无限延展的学科,人类学也充分满足了斯特劳斯的需求,让其他学科免于遭受他的“荼毒”。
在《忧郁的热带》中,斯特劳斯引用夏多布里昂的一句话深得我心:“每一个人身上都拖着一个世界,由他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看起来是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旅行、生活,他仍然不停地回到他身上所拖带着的那个世界去。”正是这种个人与世界之间的宿命感让斯特劳斯沉迷并想要去打破,于是他投身人类学,带着现代文明和智识奔赴巴西,在一个个残存着原始生命形态的荒蛮之地寻求真理,他的选择是亲自投身到一种历史横断面当中,从特性感受共性,从个体感受永恒,当人类学把整个人类的生命史和斯特劳斯的个人史这两个极端链接起来,他才可能从中寻求到自己想要的终极答案,即世界与自己得以存在的共同理由。
作为一本人类学著作,《忧郁的热带》的每一页都不乏新鲜的见闻和思想的闪光点,读来趣味盎然又有获取大量知识的快感。斯特劳斯很会总结归纳,立足点高,不止呈现新奇有趣的田野调查,还会与当时当下的社会文明相印证,从而追根溯源,通古今之变。除此之外,本书的文笔极好,堪比一流的文学作品,实在好看。
以上是年度十佳,当然还有二十佳、三十佳,在我每月的读书小结中所标记的,都是令我心怀感念的好书。
2017年的目标:读100本左右,每月打卡一本400页以上的大部头。多想,多写,多交流。
以上。
从14到16年,集中读外国文学,三年时间浸淫其中,未曾旁骛,不敢说小有所成,只算好歹推开一点点门缝。走得越远,不是越接近尽头,而是通向更大的未知。不抱功利之心去读,所有的未知就都是待拆封的礼物,想想都让人兴奋。纵然少年不再,幸而为时不晚,不如继续一路行来一路读,只求流年不虚度,任它书海本无边。
2016年共读书115种,以外国文学为主。以下是个人年度十佳,排名不分先后。
身为职业小说家 村上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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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67岁的村上桑——已经不再是村上君了——依然保持着他一贯的写作节奏,平均五年一长,三年一中,两年一短,一年一杂,以常人难以企及的勤奋程度,持续书写并出版着新作。
《身为职业小说家》并非村上的自传,且不说村上有没有写自传的打算,即便他要写,现在也为时尚早。要知道,村上除了是职业小说家,还是个职业的跑者,67岁的他,在前不久刚刚参加了火奴鲁鲁的马拉松比赛,虽然相较生涯最佳成绩3小时27分已经滑落到令人黯然的六个半小时,但仍能跑完全程42公里,仅此一项,恐怕在作家圈就难有敌手了。
《身为职业小说家》是村上对自己三十多年写作生涯的一次总回顾,相当于一本《当我谈写作时我在谈些什么》。除去开头部分的老生常谈,后半部分开诚布公,袒露私货,极有阅读价值。书中首次正面谈及“文学奖”,让人暗暗心疼又有点想笑,村上还将自己对长篇和短篇的创作体验,小说的人物设定,具体操作中的写作手法,甚至对读者的态度,等等,都以相当的直白向世人剖露。这是许多功成名就的作家迟早会写的一本书,已过耳顺之年的村上,终于放下自己大半生的谦逊和低调,大大方方,甚至不无高傲地,畅谈了一番自己三十五年来不间断的努力和取得的可观成就,拿这两点来说,无论和当今世上任何一位作家相比,村上春树都的的确确无愧于“职业小说家”的称号。
大师 科尔姆•托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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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宾无疑是今年阅读的一大收获。
随着阅读的深入,当你不再满足于被单纯的故事所吸引,转而寻求文字的雕琢和文学性本身,托宾会像个摆渡人一样早已在岸边等候多时。他将带你开启一段全新的旅程,深入雾气氤氲的纯文学湖心和心灵的幽暗之地。
《大师》是一次双向之旅,不仅因为它是一部潜入文学大师亨利詹姆斯的精神传记,还可看作是一次窥探作者的隐秘邀请。这趟曲径通幽的情节流转,像一场引人入胜的水上幻影秀,只要肯花时间,投以足够耐心和细心的凝视,或许就可以穿越湖面上影影绰绰的亨利詹姆斯,抵达科尔姆•托宾的内心世界。
呈现人物的同时展现自己,任何小说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木偶戏。托宾写人手法高超,擅长灵魂附体。他与他笔下的亨利詹姆斯一样,都是人类心灵的猎手,摄人心魄于隐秘无形,女性般的敏感,细若游丝的拿捏,洞穿人性又不动声色的心理速写,这些本领,托宾从亨利詹姆斯手中继承了下来,书里书外的两人互为镜像,在《大师》中相映成趣,如同电影中的人物走入放置了多面镜子的房间,让观众一时虚实莫辨。
东晋门阀政治 田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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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业有专攻。对于通识级别以上的史学专著,没有史学功底的读者,往往很难得门而入,然而总有一些史学著作,既对学科外的读者敞开方便之门,同时又不失高水准的专业展示。譬如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譬如孔飞力的《叫魂》,又譬如这一本。
田余庆教授以丰富而引人入胜的史料,对魏晋南北朝独特的门阀政治进行了分析和探索,其考证之精细,观点之独到,论据之详实,论证之缜密,读来好看过瘾,脉络清晰,又极富说服力。纵然门外汉如我,竟也既能读懂,又激发起对魏晋南北朝众多历史细节的兴趣。
布里格手记 里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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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界的里尔克,犹如金星北斗,独特而闪耀。《布里格手记》是里尔克唯一一部可以勉强称之为小说的作品。作者在书中化身名为布里格的年轻主人公,将自己浪迹巴黎时的所闻所见,散落于思想中的吉光片羽,汇成几十篇碎片式的随笔,或短或长,不拘一格,微弱飘忽的情节,细若游丝的连接,纵使以小说的文体呈现,仍有一个诗人的灵魂贯穿其间。那些几乎发着光的句子和片段俯拾皆是,让全书的深沉阴郁,犹如暗夜之海,被不时浮游而过的闪着磷光的水母所点亮,令人惊叹于极致的文字之美所能带来的心灵震颤。
小说机杼 詹姆斯•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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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杼者,可引申为关键、要领、构思布局,这一书名翻译甚妙,也极为切题。这本薄薄的小书,就像一把打开小说黑匣子的秘钥,将小说这一复杂多变体的共同机杼拆解揉碎,将其零件一一定义解析,读来颇有攥住命门而掌控全身之感。作者的分析鞭辟入里,见解独到,常令人茅塞顿开,更为可贵的是,作为文学理论,本书却毫不枯燥,甚至妙趣横生,对文学史上的名家名作,也毫不隐藏个人偏见,尽情褒讽,洒脱酣畅。
本书适合重度的外国文学爱好者,对致力写作的朋友也极有帮助。但读本书有一定的门槛,需有相当的外国小说阅读量,尤其对20世纪的欧美作家要比较熟悉,否则就很难跟上书中频繁出现的示例和举证,同时也会丧失掉,在书中读到自己熟悉的作家时,那种会心一笑的愉悦感。
这本《小说机杼》可能是我读过的“最好看”的一本文学理论,它有趣又有用,像一把滑溜顺手的小斧子,帮你轻巧利索地劈开文体和理论的冰块。当获得一件顺手的工具时,你会忍不住跃跃欲试,在下一次阅读或写作时,都会多一种方法和乐趣。
螺丝在拧紧 亨利•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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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詹姆斯这个名字经常会出现在一些名作家的评论和访谈之中,虽然他并没有推崇他的作家们那么有名,至少在目前的中国是这样。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可能因为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太过“美式”,不具备容易代入的普世性;另一方面,他的小说不算好读,因为它们大多不以故事取胜,而是以大段大段的社会细节和心理描绘支撑着独特的亨氏迷宫。
一个成熟的读者,当不满足于单纯的故事所带来的刺激,而会进一步探究如何构建故事的手法和过程。这种从寻求“what”到“how”的转变,也标志着消遣阅读到严肃阅读的进阶。而在“如何构建一个故事”这一领域,亨利•詹姆斯可谓个中高手。
《螺丝在拧紧》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炫技之作。亨利詹姆斯在这部中篇当中,将惊悚、悬疑、结构、心理等各种元素玩得天花乱坠,令人如坠云雾又欲罢不能。百分之八十的人在读完后可能都会陷入困惑——“怎么回事?究竟发生了什么?”先不用急着下“故弄玄虚”的断语,如果肯带着疑问再读一遍,你会发现谜底可能就隐藏在前文的无数细节之中——也有可能产生更多的困惑,因为这本就是个可以多重解读的故事。
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并且接受亨利詹姆斯的咬文嚼字,才能顺利进入他精心布局的心理迷宫,本书篇幅的紧凑使得构思更加密不透风,叙述却充满陷阱,随着节奏一步步“拧紧”,读者的心也被一点点揪起,无需看书后的解析,即便是不明所以的结局,也足以让人细思恐极,倒抽一口凉气!
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不好翻译,这一部尤其,上海译文的这版译文水准上佳,非情思细腻者难以为之。
活着为了讲述 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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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作家,马尔克斯的声名已极尽显赫。在到处都充斥着言过其实和过誉之毁的今天,对马尔克斯的大力褒扬显得名正而言顺,甚至还可以更大声些。马尔克斯就是我们这个“再无大师”的时代里的文学大师,只可惜,现在就连这个时代也过去了。
马尔克斯可能是我最钟爱的作家之一,他带给我的感受总是难以描述又无与伦比。以前看《圣经》时,总无法想象迦南之地的“流着奶与蜜”是怎样的情境,刚才回想读马尔克斯的经历,脑中就忽然浮现出这个形容来。马尔克斯小说的密度、黏度和感染力,就像让我掉进了“流着奶与蜜”的大河里一样,什么都不愿想,什么都想不成,就只是放任自己的脑细胞在他的文字里欢快地扑腾和随波逐流,直到被它一路冲去洒满了金色夕阳的魔幻之海。这也让我想到另一句话:让人流泪更多的,是得到应许的祈祷,而非未应许的祈祷。——或许马尔克斯就是我的应许之地。
《活着为了讲述》,作为马尔克斯未完成的遗作,读来令人恋恋不舍又不忍释卷,四百多页的篇幅,像一次总结回顾,又是一场久别重逢。传奇的童年、非凡的家世、动荡的乱世、纷纷的情欲,浓烈的爱情,神启般的天赋,令人艳羡的良师益友,浸染一切的文学之光,书中的这一切都令人沉迷,时而大笑时而感动不已,缪斯的眷顾不只是文字的天赋,还有这些无可替代的人生和际遇。成为一个作家并不难,但成为马尔克斯已经再无可能,因为那造就马尔克斯的神奇时空已经永远地逝去了。遗憾的是这本自传在他赴欧洲之前戛然而止,无法看到马尔克斯即将迎来的黄金时代,但又有什么关系呢?马尔克斯生命里所有的光芒都会在他的十七本作品里永久地闪耀着。
白噪音 唐•德里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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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老牌作家唐•德里罗今年已八十高龄,写过一堆晦涩难懂的小说,也收获了一堆难得的赞誉和奖项,近几年他也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
《白噪音》是他最受推崇的作品,小说写于1985年,这本并不新鲜的老书,今日读来,不仅毫不过时,甚至书中关于毒气泄露的情节,反而恰恰误打误撞,奇妙地契合了当下的中国。这本是我读过的后现代小说中最好看的一部。作者以极度的荒诞和幽默探讨了一个终极的悲哀命题——死亡。故事和叙述令人发笑,呼之欲出的言下之意却绝望地让人背脊发凉。在文字现代感十足的外衣之下,这本小说实则是个老派而又无比严肃的警世喻言。商标、消费、科技、电视、药品、污染、辐射波,这些无处不在而又视若无睹的现代玩意儿充斥着书中的和我们的生活,它们像听不见的噪音,一刻不停地磨蚀着人类的耳朵和大脑,科技和现代生活在有效屏蔽了人们对死亡的恐惧的同时,也在无形中消解着我们对生存的思考。
德里罗曾说:“如果写作是思考经过提炼浓缩的形式,那么提炼得最浓缩的写作,也许就会是关于死亡的思索。”《白噪音》一书正是他“关于死亡的思索”的产物。有人称此书为“美国的死亡之书”,但死亡岂有国别之分,他书中的“危言耸听”,绝非只为资|本|主义国家所特供,而是关乎所有陷入现代困境中的社会和人们。
自由 乔纳森•弗兰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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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识到乔纳森•弗兰岑实在是我的荣幸。
今年五十多岁的弗兰岑,只写了五六本书,就已拿到了美国国家图书奖,还登上了时代杂志封面,被毫无保留地誉为“伟大的美国作家”。封面上的弗兰岑戴着黑框眼镜,眉头紧锁,一幅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派头,这和他的小说所带给人的愉悦感不太匹配。或许忧国忧民是有的,但弗兰岑的小说首先是好读的,而且有趣,常常令人捧腹大笑,又会时不时让人不由咳嗽两声,正经地坐直身子。
弗兰岑是个现代意义上的传统作家,非常美国,非常知识分子,还有非常聪明,并且知道如何展示自己的聪明而又显得不自作聪明。他拒写短篇小说,每部长篇都写得像砖头一样厚,而且页数都神奇地接近。《纠正》633页,《自由》624页,即将推出的新作《纯真》页数也基本相当。如果觉得大部头太吃力,不妨先读读他的短文集《如何独处》(虽然这本书完全不是教人“如何独处”的),如果读完这本集子发现完全无法喜欢,那也就不必在《自由》上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即便是再好的作家也无法做到让所有人满意,这不是谁的错,只是不适合或时机未到。阅读、艺术,或是写作,都不应一味迎合时代的品味,而应尽可能地回归个体的私密性。如果是对的人,在阅读《自由》时,或许会找回久违的与自己内心对话的情境,弗兰岑试图向这些读者传达的,除了对自我的追寻,情感的忠贞,成长的责任,还有足以撬动麻木之心的执拗和坦诚,就像书中那句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善用汝之自由!有着瞬间击中人心的力量。
忧郁的热带 列维•斯特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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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智慧有两种,一种是播种型,他们开山辟径,授人以渔,将后人引至一片肥沃的处女地前,然后欣然离去,深藏功与名;另一种是野火型,这些人的智识具有破坏性,走到哪里,就烧到哪里,他们的最高乐趣就是将原来的知识丛林烧毁殆尽,使所过之处,无不化为焦土,然后从这焦土之上,又会长出新的不一样的物种出来。
列维•斯特劳斯大概就属于第二种。当哲学、法律、语言、社会学都无法满足他炽焰燃烧的求知欲,他和人类学幸运地发现了彼此。一方面,斯特劳斯成了人类学界的权威,而作为可以无限延展的学科,人类学也充分满足了斯特劳斯的需求,让其他学科免于遭受他的“荼毒”。
在《忧郁的热带》中,斯特劳斯引用夏多布里昂的一句话深得我心:“每一个人身上都拖着一个世界,由他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看起来是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旅行、生活,他仍然不停地回到他身上所拖带着的那个世界去。”正是这种个人与世界之间的宿命感让斯特劳斯沉迷并想要去打破,于是他投身人类学,带着现代文明和智识奔赴巴西,在一个个残存着原始生命形态的荒蛮之地寻求真理,他的选择是亲自投身到一种历史横断面当中,从特性感受共性,从个体感受永恒,当人类学把整个人类的生命史和斯特劳斯的个人史这两个极端链接起来,他才可能从中寻求到自己想要的终极答案,即世界与自己得以存在的共同理由。
作为一本人类学著作,《忧郁的热带》的每一页都不乏新鲜的见闻和思想的闪光点,读来趣味盎然又有获取大量知识的快感。斯特劳斯很会总结归纳,立足点高,不止呈现新奇有趣的田野调查,还会与当时当下的社会文明相印证,从而追根溯源,通古今之变。除此之外,本书的文笔极好,堪比一流的文学作品,实在好看。
以上是年度十佳,当然还有二十佳、三十佳,在我每月的读书小结中所标记的,都是令我心怀感念的好书。
2017年的目标:读100本左右,每月打卡一本400页以上的大部头。多想,多写,多交流。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