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庸传 斯蒂文森
维 庸
François Villon
[英]斯蒂文森 著
隆尼翁先生对默默无闻的弗朗索瓦·维庸突然予以关注,这也许是文学史上最离奇的大事件之一。他的著作值得注意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是四个世纪之后发掘出的一部传记。对于这位诗人的读者来说,这部作品不无讽刺意味地让人回想起那一独具特色的段落,其中描写的是他将自己的眼镜留给了一家慈善机构的人称“十五分”的瞎乞丐,同时又幽默地将眼镜盒扣下了。这样,让瞎乞丐们戴着眼镜到无辜者的墓地去区分好人和坏人!诗人自己则看不出任何区别。死人也算够本了。即使他们睡过豪华的床,蛋糕和奶油曾将他们养得脑满肠肥,现在又有什么用!他们都埋在这里,被人踩在泥土里。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善人还是恶人,到头来都是同样下场。即便是戴上度数最大的眼镜,也看不出主教和灯夫有何区别。
这就是维庸的犬儒主义哲学。他去世四百年之后,可以说所有的风险都没有了,人们就戴上一副挑剔的眼镜来看他自己的遗体。他从一开始就名声不佳,但只是过了四百年之后,他的过错才得以查清,我们才能给他一个是好是坏的恰当评价。偷偷摸摸地探究死人和遥远的过去是个令人吃惊的想法,它说明人的所作所为是不朽的。我们并不像维庸想象的那样健忘。他死亡的时候,甚至连他的名字也没有被人记住,其遗体化为灰烬后随风飘散,也许埋葬他的墓穴和坟场也被遗忘、被糟踏、被掩埋在闹市之下;即便如此,只要一个古物收藏者遇见一页手稿,他的名字就会被人想起,其丑事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像从石缝中蹦出一只癞蛤蟆一样,其幽灵就会受到子孙的嘲笑。不久以前,维庸几乎被人忘得一干二净;后来,由于他的诗而又被人想起。现在,人们又想起他,是要找他的毛病。人的命运变幻无常。他可以湮没无闻好几个世纪,然后古物收藏者的几滴墨水就能使他重放光彩,让他的名字传之后世!人的这一荣枯盛衰,颇能使那些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这样的人为数不少)觉得理直气壮。
弗朗索瓦·德·蒙科比埃又名弗朗索瓦·德·洛热,也叫弗朗索瓦·维庸或米歇尔·穆通。他是巴黎大学的文学硕士,一四三一年夏天出生在巴黎。由于其他更重要的原因,那是一个令法兰西难忘的年份。在那个不幸的国家,一个勇敢的女孩最后一次公开露面,一个懦弱的男孩首次露面。五月三十日,贞德的骨灰被撒进塞纳河;十二月二日,我们的亨利六世郁郁寡欢地驾临心怀异志和人口日益减少的巴黎(1)。战争的硝烟仍然在旷野里弥漫。四月的一个星期六,除了儿童之外,有一千二百人逃出了贫困的首都。一四三一年,执行绞刑的人忙得不可开交,了解这一点与弗朗索瓦先生不无关系。仅仅在四月三十日和五月四日两天,就有六十二名歹徒在巴黎被绞死。再也难找一个更混乱的时代来作为生命的开始了。甚至一个人的国籍都成了问题。对巴黎人来说,没有所谓的法兰西人,英格兰人的确是英格兰人,而法兰西人只不过是阿马尼亚克人(2),贞德是他们的首领,一年多以前被英格兰人击退。人心都向着他们亲爱的勃艮第公爵,而这位公爵却巴不得离他们远一些……至少我们名声不佳的歌手生下来就是英格兰国王的臣民,不管他是否喜欢。
我们只知道维庸的父亲很穷,出身也低贱。他母亲很虔诚,这对于一位年老的法兰西妇女来说意义并不大,而且她还没有受过教育。他有个叔叔是昂热一座修道院的修士,肯定比一般人家要富裕,据说有价值五六百克朗的财产。关于他这位叔叔及其钱盒的事,下面还要再次提到。一四四八年,弗朗索瓦成为巴黎大学的学生,一四五〇年获得学士学位,一四五二年获文学硕士学位。他每个星期的伙食费是两个苏(3)。在艰苦的一四一七年,两个苏可买到大约一磅黄油。在更艰苦的一四一九年,只能买到半磅。到一四四四年,也就是维庸上大学之前四年,两个苏好像是干一天体力活的平均工钱。总之,让一个饥饿的小伙子在那漫长的七天里吃上早饭和晚饭,两个苏不会很宽裕。维庸一直津津乐道的糕点和好酒菜,肯定从一开始就分量不足。
在我们看来,巴黎大学的教学安排有些不健全。世俗课程和神学课程奇怪地混在一起,然后让学生们自己去梳理。如果学生有了学习艰深的神学的机会并喜欢参加正式辩论,那他就会沾染严重的恶习。教师的讲堂有时候和毫不相干的以及极不光彩的机构在同一幢房屋。学生享有特权,人们都说他们随意滥用。有些人几乎是避世隐居,其他的人则逃离了学校,“把大拇指插进腰带”招摇过市,彻夜狂欢,成为小说《巴黎圣母院》中让·佛罗洛的当之无愧的先驱。维庸自称是其中的一个逃学者,但我们几乎不需要他的供认。他那一曝十寒式的学习充其量不过学个一知半解,而他那一身流氓习气则是长期吊儿郎当的结果。不错,他通过了学位考试,但那些上过现代大学的人可以对考试质量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至于他的三个学生科兰·洛朗、吉拉尔·戈苏和让·马尔索——如果那正儿八经地是他的学生的话——我们只能说那全靠天主保佑他们了。毫无疑问,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们一个个全是蓬头垢面,又粗暴又无知,与他们那世上少有的老师毫无二致。
大约是在他上大学期间,或是在此之前,他由纪尧姆·德·维庸先生所收养,此人是巴黎大学附近的圣贝诺瓦修道院的教士。他随了这位保护人的姓,他就是以这个姓为后人所知的。他住的那座房子名叫“红门”,位于圣贝诺瓦修道院的花园里。在一四五六年圣诞节期间,弗朗索瓦先生很可能就是在这所房子里,听着巴黎大学的奉告祈祷钟完成了他的《小遗言集》。他对这位保护人感恩戴德,因而常受到赞扬。他那虚情假意的写作风格太容易使人相信了。他的情感的可靠程度和一个职业乞丐的差不多。在这件事上,以及其他很多事上,他都当面是人、背后是鬼。他称纪尧姆·德·维庸“比他父亲还要亲”,对他的多次帮助千恩万谢,并将自己的声誉遗赠给他。但一个毛贼的声誉(如果说他在写这份遗嘱的时候有任何声誉的话)肯定不适合满足一个慈善教士的自尊,也不能为他增光添彩。他不过写了一些有点庸俗下流的谣曲。他后来遗赠的藏书也是如此,尤其是其中的一件作品显然既不合体统,又不虔诚。
这样,我们就处于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如果这个教士是个虔诚慈善的人,想让这个放荡的养子学规矩,那么,这些嘲弄人的遗赠显然会伤他的心。养子与养父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一个人出借自己的名誉是需要重大补偿的。所以,维庸遗赠他的名誉不过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无赖的嘲弄,他在羞愧之中精明地找到了一个用起来最便利的武器来伤害一个平凡的恩人的感情。由此可以看出,弗朗索瓦先生的感恩十分险诈。另一方面,如果双方都不在乎这些嘲弄,他们就会堕落为一丘之貉,一个是下贱的老教士,另一个是玩世不恭的年轻学生。这样的话,那座带红门的房子可能回响过最世俗的歌谣;可能就是在这座房子里,维庸透过一个壁孔观看一个富裕教士的悠然自得,他曾提过这件事。
他应该在圣贝诺瓦修道院里住过,这也许在他一生中很重要。他早年的熟人中有三个是最值得注意的。他短暂地喜爱过卡特琳·德·沃塞莱,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最没有男子汉气概的怨恨。雷尼埃·德·蒙蒂尼是个出身高贵的恶少。科兰·德·凯尤是个非常善于撬锁的家伙。我们不过是猜测,但至少感到奇怪:圣贝诺瓦的两个修士分别叫做皮埃尔·德·沃塞尔和艾蒂安·德·蒙蒂尼,在紧靠着修道院的一条街上(普瓦雷街),有个居民叫尼古拉·德·凯尤。隆尼翁先生几乎已经验明卡特琳是皮埃尔的侄女,雷尼埃是艾蒂安的侄子,科兰是尼古拉的儿子。即便是我们不这样确定,但也要承认这些名字的近似是意味深长的。如果我们继续观察这几个人在诗人那可怜的一生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就会感到它更加值得注意。克拉夫(4)不是说过,一切都在于并列吗?很多人的命运,显然主要是由街对面的一个漂亮脸蛋和拐角处的几个狐朋狗友决定的。
卡特琳·德·沃塞莱(或者是德·沃塞尔,这一改变不超出维庸允许的范围)显然很喜欢诗人的谈话。不管是不是近邻,他们常在一起。维庸不隐瞒对她的追求,认为他的爱情必有回报。这也许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或者是他后来的不端行为或鲁莽使她疏远了他。我们不难想象,维庸是个没有耐心的求爱者。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件事以弗朗索瓦先生蒙受了很大的羞辱而告终。当着他情人的面,或者是在她的窗下,而且肯定是得到她的默许,一个名叫诺埃·勒约里的人将他痛打一顿,据他自己说,打得就像在洗衣板上捶脏亚麻布一样。紧接着他就开始写《小遗言集》,五年以后又写《大遗言集》。在此期间,他的怨恨明显增加了。他写《大遗言集》的时候,无论怎样对待他的“歪鼻子女人”都不过分。他对她既旁敲侧击,又公开指责,并让为他送信的人在见了她以后拼命羞辱她。据认为,维庸描写这些事件的时候已经离开了巴黎,否则诺埃·勒约里大概又要挥舞他那铁拳了。两人的恋情就这样结束了,如果那可以被称为恋情的话。诗人的恋爱不一定幸运,但通常会更浪漫,他们能更坦然地面对失恋。
要说对他后来的影响,与他为邻的雷尼埃·德·蒙蒂尼和科兰·德·凯尤可能会超过看不起他的卡特琳。对于一个贪得无厌而又没有多少钱、更没有多少尊严的人来说,我们可以预料他肯定会很快地堕落下去。谦逊或者屈从在这个世界上可能不会引人注意,但只有那些轻视享乐的人才敢轻视人们的议论。像维庸这样生性倔强鲁莽的人则另有所好。他的目光贪婪地盯住一切能引起他兴趣的东西,一见到使他产生欲望的东西便热血沸腾。一切东西都能把他吸引住,无论是一副漂亮的面孔,还是饭馆橱窗里的一块蛋糕。他会喝酒杯里的剩酒,在宴会上待到最后。在他很不情愿地回家的路上,他会敲打露出光亮的窗户,随着别人唱歌的声音歌唱,让四邻八舍为他这个寻欢作乐者感到吃惊。他吝惜睡觉的每一刻钟,认为那是他无法玩乐的最无聊的时刻。
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尊严就会茫然不知所措。即便是没有尊严,至少也要有自豪,那是它的影子,在很多方面可以替代它。我认为,弗朗索瓦先生会恣意妄为而没有多少顾忌。我们很快就发现他心甘情愿地沦落为贼,与他遇到的名声最臭的人交往:在巴黎护城河上偷鸭子的人、刑事法庭的警卫官、巡夜队的弓箭手、夜里在肉摊下面睡觉的无赖(刚才提到的弓箭手提着灯到处仔细地找他们)、雷尼埃·德·蒙蒂尼、科兰·德·凯尤及其一帮注定要上绞刑架的人、目无法纪的波尔罗亚尔女修道院院长(逢集时她和士兵、小偷四处游荡,以最离奇的原则领导她的修道院)。最有可能和他交往的是佩雷特·莫热尔,她是巴黎的大窝赃犯。但这个可怜的女人没有想到,高等法院的死刑执行者亨利·库赞将会在她极不情愿的情况下,把她活埋在新建的蒙蒂尼绞刑架前。
不仅如此,我们的朋友很快就在这帮人中冒了尖儿。他会作诗,这总是个受人欢迎的才能,他还能在其他很多方面为人帮忙。这一帮放荡不羁的浪人,以及所有好逸恶劳的人,在当时的诗歌中都被称为“弗朗索瓦·维庸的臣民”。他是所有饥饿的无耻之徒的守护神,成为一系列酒馆骗子传奇故事中的主角。这充其量不过是可疑的轻浮行为,让小学生看起来像是偷盗,让小偷看起来像是闹着玩。但他并不想这样不伦不类地长期混下去。他肯定很快就和周围的人同流合污了。哪里有碰杯的声音他就往哪里去,根本不管谁付钱。在狼窝里吃食与和狼群一起出来猎食只是一步之遥。由于我在这里写的是他的堕落,我就把他生活中最阴暗的部分都说出来,以后就再也不提它了。
在那首肮脏的谣曲《胖饶舌妇》中,一些宽厚的批评家只不过看到了一种趣味游戏,一种美好而没有什么价值的想象。对于这一文雅的极端说法,我不能苟同。在维庸的全部作品中,唯有谣曲是写的活生生的事实,既粗俗又可怕,像是一阵作呕时写的东西。隆尼翁先生在他的著作中越来越清楚地向我们显示,我们要照词句本义去读维庸的诗,他在诗里写的都是真人真事。即便是批评的倾向倒过来,这首谣曲也能证实自己的真实性。我完全明白值得敬重的人在这件事上的为难之处,因为把一个有才华的人,看成是一个“连地狱里最可怕的恶魔也耻于和他交换位置”(玛丽娜对布尔说的话)的人当然是令人很不愉快的。但除了这一不情愿之外,整个问题就出在对生活的事实上的无知上。现在的巴黎和那时的巴黎差别并不大。放荡不羁的艺术家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写进米尔热(5)那令人愉快的田园诗里。在十五世纪,一个会写诗的年轻人以很不光彩的条件接受面包,是毫不令人奇怪的。这样做的人并没有绝迹,有些人还能写出最优美的诗来……之后,弗朗索瓦先生不可能再堕落了。不论是从神的观点还是人的观点来看,他自己出去偷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但他不是作为一个小偷,而是作为一个杀人犯第一次出现在愤怒的法官面前。一四五五年六月五日,当时他大约二十四岁,成为文学硕士已有三年了,这时我们才首次看清他的面目。愤怒的法官像是将他的杀人行为拍了照一样,隆尼翁先生从故纸堆中找出了底片,将它洗出来让我们看。维庸坐在圣贝诺瓦教堂前面的一条石凳上正在吃晚饭——我们可以想象那是大吃大喝,和他在一起的是吉尔神父和一个名叫伊莎博的妇女。当时是九点,已经很晚了,显然那是夏季的一个晴朗的夜晚。弗朗索瓦先生很谨慎地穿了件斗篷来挡露水,下面的腰带上吊着一把剑。这样,三个人就在圣贝诺瓦前面尽欢。
这时,突然来了一个神父。他叫菲力普·谢穆瓦或塞尔梅斯,也带着剑,穿着斗篷,和他同行的是让·勒马尔迪先生。据维庸的说法,因为那是我们唯一的依据,塞尔梅斯走上前来咆哮着否认天主。维庸站起来为他腾个座位,被他一下子推得又坐了下去,最后他拔出剑将维庸的下嘴唇割开,我可以想象那一剑割得非常笨拙。直到这时,维庸说他一直非常谦恭,甚至懦弱,两人之间的争吵读起来就像寓言里的狼和小羊一样。但后来小羊被激怒了,他拔出剑刺进塞尔梅斯的腹股沟,用一块大石头砸他的头,然后扔下他去找一位名叫弗凯的理发师(外科医生)去治嘴唇。有一种说法是,吉尔、伊莎博和勒马尔迪一听见争吵就跑了,他和塞尔梅斯是单打独斗的。另一个说法是,勒马尔迪回来后将维庸的剑夺走了。看官随便怎么想都可以。塞尔梅斯被抓走了,在圣贝诺瓦的监狱里躺了一夜,那里的一个官员盘问了他。他明确表示宽恕维庸,然后于星期六死于主宫医院(6)。
我已经说过,这是在六月。直到第二年的一月,维庸才从国王那里得到赦免。但他在狱中时得到两个赦免状。一个给“弗朗索瓦·德·洛热,又名维庸”,另一个写的名字是“弗朗索瓦·德·蒙科比埃”。不仅如此,还有一件麻烦事。第一个赦免状中提到,他以米歇尔·穆通的名义去找的那位理发师外科医生弗凯。隆尼翁先生认为,与塞尔梅斯的这一不幸事件是后来维庸变坏的原因,在此之前他一直规行矩步。但在我看来,这件事颇为可疑。一个赦免状给了德·洛热,另一个给了蒙科比埃?二者是同一个人吗?其中的一人或两人都是又名维庸?那是如何以诚实的手段得到的?最后,在争吵最激烈的时候,又冒出了有名有姓的第四个人?一艘打着好多面旗帜的船是不能信任的。这不是清白者的风度。不,这位年轻人已经踏上了弯曲的道路。他已经出发,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后又畏缩了,其神情就像我们所熟悉的贺加斯(7)的“无所事事的学徒”一样。他已经在沮丧中见到高等法院的死刑执行者亨利·库赞,在忧伤的队伍中走向蒙福孔,听见风和鸟在巴黎的绞刑架附近呼啸哀鸣。
尽管有大批的人被绞死,十五世纪对于罪犯来说决不是一个倒霉的时代。派系之争和兵荒马乱,非常有利于盗贼和不声不响地在巴黎护城河上偷鸭子的人逃跑。监狱漏洞百出。我们将会看到,一个人只要口袋里有几克朗的钱,或者在官吏中有熟人,就能轻而易举地出狱,然后再次沦为强盗。只要不惹麻烦,他不缺隐匿的地方。同谋之间相互帮忙,多少都讲些义气。神职人员犯罪最为便利。除了怙恶不悛者之外,他们有权避开世俗法庭的严厉处罚而由自己的法庭审判。一四〇二年,两位巴黎大学的神职人员犯了偷盗罪,被巴黎市长判处死刑。在去蒙福孔的路上,他们不停地喊叫“冤枉”,要求维护教士的特权,但仍然被无情地绞死并悬在那里示众。他们的母校愤怒地到国王面前干预,结果巴黎市长被剥夺一切职务,并判他归还遗体,在巴黎至刑场的路上竖起一个很大的石十字架,上面刻上这两个神圣的殉教者的肖像。我们还可以听到更多的教士的特权,这样看官在遇到披着教士、甚至神父和僧侣外衣的盗贼时,就不会感到吃惊了。
我们的诗人肯定是这样一个有学问的小偷。再看几张隆尼翁先生拍摄的底片,我们对这些人的性格和所作所为就会有一个清晰的印象。蒙蒂尼和德·凯尤这两个名字我们已经知道了。居伊·塔巴里、珀蒂·让、多·尼古拉和既是神职人员又是金匠的小蒂博(他为自己和同伴制作撬锁工具并熔化金银餐具),——这些名字看官仍需要熟悉。珀蒂·让和德·凯尤的手很灵巧,以善于制作撬锁工具而著称。塔巴里的审问录上说:“被称为凯尤的人是个大胆的撬锁工具制造者,而他的伙伴珀蒂·让则是个更大胆的制造者。”(8)但这帮人中最突出的是小蒂博。据说没有他撬不开的锁,他的手非常能干;还是让我们赞美才能吧。我们把就要描述的这些人称为“一帮人”也许不太合适。他们实际上是独立的犯罪分子,交往很密切,偶尔联手作一些大案,就像现在的股票经纪人为了一笔重要的贷款而结成团伙一样。他们也决不是专干一种坏事。他们并不是严格地限于一种偷盗方式,和我听说的现代小偷不一样。他们什么事都干,从投硬币游戏(9)到杀人。比如说蒙蒂尼就是这样,我们发现他一方面被指控在掷骰子游戏中作弊,另一方面又被指控在圣约翰公墓附近的一座房子里杀死了一个名叫泰韦南·庞塞特的人。如果岁月给我们留下了一些详细情况的话,这件事不是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恐怖的冬季故事吗?
一四五六年的圣诞节,维庸的读者会记得他正忙着创作《小遗言集》。大约在同一时期,他在圣马蒂兰教堂前面的“骡子酒店”里吃了一顿令人难忘的饭。饭是由塔巴里在下午吩咐做的。这个人就像是维庸的走卒一般,他曾遇到过麻烦,由于有撬锁嫌疑蹲过巴黎主教的监狱。他信任人,喜爱吃喝,不太精明,亲手抄写过一部不体面的传奇故事。这次晚宴将是他首次正式会见德·凯尤和珀蒂·让,这件事在这个头脑糊涂的家伙看来大概非同小可。至少在后来,他说起那两个人来毫不掩饰其敬意,因为他在撬锁技术上逊人一筹。庇卡底的修士多·尼古拉是宴席上的第五个和最后一个人。他们匆匆地吃喝完毕,我们可以猜测,他们喝的是巴尼埃尔白葡萄酒或博恩红葡萄酒,那是他们喜欢喝的酒。然后,塔巴里庄严起誓,要对当夜的所作所为守口如瓶。
一行人离开了酒店,来到一所属于罗贝尔·德·圣西蒙的空房子。他们跨过一堵矮墙,不费劲地就进去了。除了塔巴里之外,其余的人都脱掉了上衣。他们找到一架梯子,把它靠在圣西蒙的房子和纳瓦拉学院之间的一堵高墙上。四个脱掉外衣只穿衬衫的家伙(我们可以这么说)眨眼光景就爬过去了,居伊·塔巴里先生一个人留在外衣旁边。几个夜贼从院子里来到教堂的法衣室,在那里找到一个大箱子,箱子外面用铁箍带加固,并锁上了四把锁。他们撬开其中的一把,然后撬起箱子的包角,将其他三把也弄开了。里面有一个小保险箱,是胡桃木做的,也用铁箍带捆着,但只上三把锁,结果从钥匙孔里被轻而易举地撬开了。几个贼提着灯一看,顿时心花怒放:胡桃木箱子里有五百金克朗。有人提出要打开橱柜,要是他们知道的话,可以轻易得到里面放的钱,这要比胡桃木箱子里的多八九倍,可惜其中的一个人催着他们走了(我说句玩笑话:那人可能是庇卡底的修士多·尼古拉)。
他们爬上梯子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一直到大约半夜时分,塔巴里才看到他们回来。他们给了他十克朗,并答应第二天用两克朗请他吃顿饭,我们可以想象,他一听这话便馋涎欲滴。后来,他听说了他们窃得的真实数目,知道自己受到了愚弄,但好像并没有记恨。他怎么能记恨像珀蒂·让和德·凯尤这样精明的骗子呢?怎能记恨像维庸这样的人呢?维庸会用脑子创作一个新的不光彩的传奇故事,而不是用手去抄写一个旧的。
对这帮人来说,那一冬的其余时间也不是平淡无奇。首先,他们去偷圣马蒂兰教堂的圣餐杯,但被狂叫的狗灰溜溜地赶跑了。接着是塔巴里与卡森·肖莱闹翻。肖莱是在巴黎护城河上偷鸭子的一个家伙,后来成为巴黎城堡的一个军士,由于行为不端而出了名,在路易十一发动的战争中遭到监禁和鞭打示众。两人不顾社会治安进行争吵,在公开场合大打出手,直到治安人员插手干预为止,塔巴里先生被再次投入主教的监狱。
他在坐牢期间,那帮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奥古斯丁修道院里干了一件利索活。纪尧姆·夸费尔修士被一个同谋骗到圣马蒂兰教堂去主持弥撒。他走后,有人进入他的房间,偷走了五六百克朗的钱和一些银餐具。夸费尔回来以后好不难过!偷走的这笔钱中,有八克朗经小蒂博转交给狱中的塔巴里。塔巴里用它买通了监狱看守,然后又出现在巴黎的酒馆。
在此之前或之后不久,维庸动身到昂热去了,就像他在《小遗言集》里承诺的那样。他这次外出不仅是要躲开他那狠心的情人或诺埃·勒约里的铁拳,而且还要精心策划抢劫他那当修士的叔叔。他刚观察好场地,其他的人就从巴黎蜂拥而至,包括撬锁贼等各色人物,然后就带着他叔叔的坚固的箱子扬长而去。令人可笑的是,他曾指责他的亲戚“忘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说他们因为他穷而不认他这个亲戚了。一个穷亲戚充其量不过是令人不愉快而已,但一个精心策划抢劫其亲人财物、长途跋涉数百里格(10)去作案的穷亲戚,则肯定令人无法容忍了。那位昂热的叔叔可能极不负责任,而那个巴黎的侄子和他则是半斤八两。
四月二十三日,令人尊敬的细心人、夏特勒教区帕雷勒莫尼亚尔隐修院的院长和助理牧师皮埃尔·马尔尚先生来到了巴黎,住在了于谢特路一个标有“三只吊灯”的地方。第二天或第三天,他在一个标有“扶手椅”的地方吃早饭时和两位顾客谈了起来,一位是神父,另一位就是我们的朋友塔巴里。愚蠢的塔巴里对他过去的经历毫不隐瞒。皮埃尔·马尔尚与纪尧姆·夸费尔相识,对他的损失十分同情。他一听说撬锁工具的事就警觉起来,然后就诱使那位不光彩的传奇故事抄写员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地讲下去,结果两人成为知己。帕雷的那位院长对撬锁工具表现出强烈的好奇,而塔巴里则由于后怕,已经把他所有的工具都扔到塞纳河里了。不过那不会成为问题,小蒂博能给他们制作各种形状和型号的工具。塔巴里物色到一个同谋,当然太愿意将这位新相识引见给他了。
于是他们在第二天见了面。院长先请塔巴里喝酒,然后塔巴里把他领到圣母院,把他引见给四五个“小伙计”,这些人正在那里避难。他们都是神职人员,像塔巴里一样刚从主教的监狱里逃出来。其中我们可以见到骗子蒂博,他是个二十六岁的小个子,留着很长的头发。院长通过塔巴里表示,他很想和他们一起干。他们表现得很客气,对他说了很多好听话。但尽管如此,也许是因为他们比塔巴里更有远见,也许是因为不太容易哄骗一群人,他们始终是不着边际地光说套话,只字不提他们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所作所为。
我猜想,塔巴里对他们的谨言慎行非常不满。他和院长一走出教堂,他就将以前干的很多可能招来死罪的事情和盘托出,还说明了一帮人以后的打算,眼下的计划是抢劫奥古斯丁修道院的另一个修士罗贝尔。院长装出很贪婪的样子,同意参与这件事。就这样,在两天的时间里,院长就将愚蠢的塔巴里摸了个透。
这出戏又继续演了一阵子。院长被介绍给珀蒂·让,据他说这是个三十岁的小精明人,留着黑胡子,穿件短外衣。在罗贝尔事件中,先约会好又失了约。院长又请塔巴里吃了顿饭,在酒和友情的作用之下,他又透露了更多的秘密。五月十七日,大难突然临头。院长拿起他的衣服悄悄地到城堡作证,一帮人急忙溜出巴黎,从治安人员的视野中消失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他们早晚都会在作案时被抓获,然后灰溜溜地被押送回家。蒙蒂尼在当年的八月第一个被捕,后来上了绞架。大约一年以后,塔巴里被拿获。科兰·德·凯尤最后在一四六〇年秋天被捕,和很多人一起被判处绞刑。
帕雷的院长在那一帮人中安放了一枚炸弹的时候,维庸还在昂热没有回来,而且他回来的日期和被捕的日期还不得而知。康波先生认为应是一四五七年秋天,这也有些道理。由于院长的告发,蒙蒂尼第一个落网,维庸很可能紧步了他的后尘。至少我们可以推测,那是在蒙蒂尼落网后不久;世俗法庭和教会法庭很可能争着要他;他辩护时很可能一会儿厚颜无耻、一会儿低三下四。
但猜测之后,我们还有一些有价值的事实。首先,是用水对他进行拷问的。他以前喝了那么多的巴尼埃尔白葡萄酒或博恩红葡萄酒,这时却透过折叠起来的亚麻布喝水,直喝得满肚子都是水,连心脏都不跳了。喝了那么多的酒,装模作样地喊了那么长时间的渴之后,这里的水终于够他受用一辈子了。确实,神会惩罚我们寻欢作乐的邪恶。其次,他被判处绞刑。一个人可以多年等待着一场灾难,但灾难真的来到时却感到措手不及。当然,对于他生涯的这一合理结局,维庸感到十分震惊。他说,每个畜生都拼命要保留一张整皮。如果一切都丧失了,甚至包括荣誉,但还留下一条命,那是最为宝贵的。
最高法院还是将对他的判决改为流放,地点是多菲内的鲁西荣,我们的诗人毫不迟延地将他的不幸带到了那里。在里昂和马赛之间旅行的人会记得,在维恩的南面有一个驿站,罗讷河从那里穿过葡萄树覆盖的山丘向地中海流去。这就是维庸的流放地。那个通风的山谷位于两大片山地之间,也许夏天有点热,冬天有点冷。但因为那里的山、奔腾的河和罗讷的烈酒,他流放后的状况并不值得同情。在一首一气呵成的很糟糕的谣曲中,维庸衷心地感谢并令人作呕地吹捧了最高法院。它的结尾诗节就像众所周知的女士信件中的附言一样,请求延迟三天,以便料理他的事情并向朋友们告别。大概没有人把他送出巴黎,不像几年以后另一个被流放的人那样,有大批的人哭着为他送行。那是安托万·弗拉丹,一个有名的传道士。但我敢说,他认识的一两个无赖会在南下的路上陪他一程,和他喝上一瓶后再回来。当时被流放的人好像是自行上路,自己看管自己,自己支付费用。在十五世纪,一个人身无分文地从巴黎到鲁西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维庸说,他在每一片灌木丛上都留下一个从衣服上撕下的布条。实际上他肯定走得疲惫不堪,经常食不果腹,不断和狂暴的治安队长们争吵。
但我们可以想象,他那双灵巧的手既可以拿出,也可以拿进。对于每一个布条,他会设法用人们的食物、酒和哗哗响的银钱来补偿。他走过的一路之上像蝗虫一样留下了可查出的踪迹,法兰西和勃艮第的家庭主妇和旅馆老板为他们被偷窃的小东小西感到伤心。在善良的乡下人看来,他肯定是个怪人:这个衣着褴褛、庸俗下贱的城市诗人既有点像巴黎的学者,又有点像巴黎街头的流浪汉,急匆匆地走在公路上,出没于绿色的田野和葡萄园,不论是雨天或是晴天。他对乡村的美景不感兴趣,对绿野和葡萄园视若无睹。但他会时常挖苦容易受骗的乡下人。在城门口,他可能停下来呆呆地望着吊着死人的绞刑架,暗自庆幸自己能免于一死。
尽管隆尼翁先生在故纸堆里不停地翻找,我们仍然不知道维庸在鲁西荣待多久,波旁家族对他的保护程度如何,那个城镇属谁,以及他什么时候参加的奥尔良的查理主持的诗歌比赛。一四六一年夏天我们再次找到他的时候,他又蹲了监!这次是在默恩索卢瓦,奥尔良主教蒂博·奥西尼的监狱。他被一个篮子吊进一个恶臭的地坑里,整个夏天都躺在那里啃干面包,抱怨自己的命运。他说,他的牙就像钉耙齿一样,这样描绘他的过度和滑稽更加真实,描绘他自己的惨相更加合适。他的眼睛“被厚壁包着”。他的头上可能刮起飓风,天上可能打闪,但他在臭坑中对这些一概不知。最使他忌恨和愤怒的是别人的自由。他一想起蒂博·奥西尼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行走、伸出手向人们祝福就在心里咒骂。所以,我们发现他的很多诗都言辞激烈。他为何再次入狱,又怎样大难不死,我们不得而知,而且由于权威资料的丧失,我们将来也不可能知道了。
但在一四六一年十月二日,或紧挨着这一天的前面一天,新任国王路易十一巡幸默恩。在这种场合,新任国王要按照礼仪释放一些囚犯。于是篮子又吊到维庸的坑里,他急忙爬进去,欣喜若狂地被拉了上来。他一下跳出篮子,踉跄着眨眨眼,他又自由了,又见到了天日。这时不写诗更待何时!如此时来运转能使一个织袜工忘乎所以,使他也作起诗来。于是他先回到巴黎,发现蒙蒂尼和德·凯尤正吊在绞架上,他的三个学生“把大拇指插进腰带”在巴黎大街上招摇。然后他就坐下来写他的《大遗言集》,在一种光荣的耻辱中使自己名垂青史。
《大遗言集》的写作日期是诗人传记的最后日期。做完这件令人赞美而又令人鄙视的事之后,他便消失在黑暗之中,可谓是来无踪去无影。他是如何死的,何时死的,是体面地死在床上还是吊死在绞架上,这对那些鲁莽的评论家来说仍是个谜。他在默恩的地坑里时,好像健康受到了损害。他三十岁,秃头,下嘴唇上有塞尔梅斯用剑划的豁口,还有看官可以想象的皱纹。由于没有他的画像,我只能将他这样刻画,甚至秃头也应被看作他的穷酸相。他很像一条恶狗,但双眼有神,一张嘴既能言善辩又贪得无厌。他肯定是名人录上最可悲的人物。(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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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格兰国王亨利六世在继承其父亨利五世王位后又成为法兰西国王(1422年),他首次到法兰西时只有十岁,由英国的温切斯特主教在巴黎为他“加冕”。
(2) 阿马尼亚克人,指奥尔良公爵的支持者。自15世纪初(1407年)勃艮第公爵派人暗杀了奥尔良公爵以后,两派势力一直在打内战。勃艮第人于一四一八年将阿马尼亚克人赶出巴黎,之后长期盘踞在法兰西北部地区,并与英国结盟。
(3) 以前法国的辅币,二十苏为一法郎。
(4) 克拉夫(1819—1861),英国诗人,作品表现对维多利亚时代道德和宗教的怀疑。
(5) 米尔热(1822—1861),第一个描绘放荡不羁生活的法国小说家,早年也写诗,在巴黎过着放荡的生活。
(6) 巴黎的主要医院。
(7) 贺加斯(1697—1764),英国画家,作品讽刺贵族,同情下层人民。
(8) 原文为拉丁语。
(9) 此游戏是数人用硬币投向目标,投币离目标最近者可将所投的所有硬币捡起上抛,落地时正面向上的归其所有。
(10) 里格,长度单位,一里格约合五点五公里。
(11) 译者略去了原文中一些与维庸生平无关的段落。
François Villon
[英]斯蒂文森 著
隆尼翁先生对默默无闻的弗朗索瓦·维庸突然予以关注,这也许是文学史上最离奇的大事件之一。他的著作值得注意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是四个世纪之后发掘出的一部传记。对于这位诗人的读者来说,这部作品不无讽刺意味地让人回想起那一独具特色的段落,其中描写的是他将自己的眼镜留给了一家慈善机构的人称“十五分”的瞎乞丐,同时又幽默地将眼镜盒扣下了。这样,让瞎乞丐们戴着眼镜到无辜者的墓地去区分好人和坏人!诗人自己则看不出任何区别。死人也算够本了。即使他们睡过豪华的床,蛋糕和奶油曾将他们养得脑满肠肥,现在又有什么用!他们都埋在这里,被人踩在泥土里。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善人还是恶人,到头来都是同样下场。即便是戴上度数最大的眼镜,也看不出主教和灯夫有何区别。
这就是维庸的犬儒主义哲学。他去世四百年之后,可以说所有的风险都没有了,人们就戴上一副挑剔的眼镜来看他自己的遗体。他从一开始就名声不佳,但只是过了四百年之后,他的过错才得以查清,我们才能给他一个是好是坏的恰当评价。偷偷摸摸地探究死人和遥远的过去是个令人吃惊的想法,它说明人的所作所为是不朽的。我们并不像维庸想象的那样健忘。他死亡的时候,甚至连他的名字也没有被人记住,其遗体化为灰烬后随风飘散,也许埋葬他的墓穴和坟场也被遗忘、被糟踏、被掩埋在闹市之下;即便如此,只要一个古物收藏者遇见一页手稿,他的名字就会被人想起,其丑事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像从石缝中蹦出一只癞蛤蟆一样,其幽灵就会受到子孙的嘲笑。不久以前,维庸几乎被人忘得一干二净;后来,由于他的诗而又被人想起。现在,人们又想起他,是要找他的毛病。人的命运变幻无常。他可以湮没无闻好几个世纪,然后古物收藏者的几滴墨水就能使他重放光彩,让他的名字传之后世!人的这一荣枯盛衰,颇能使那些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这样的人为数不少)觉得理直气壮。
弗朗索瓦·德·蒙科比埃又名弗朗索瓦·德·洛热,也叫弗朗索瓦·维庸或米歇尔·穆通。他是巴黎大学的文学硕士,一四三一年夏天出生在巴黎。由于其他更重要的原因,那是一个令法兰西难忘的年份。在那个不幸的国家,一个勇敢的女孩最后一次公开露面,一个懦弱的男孩首次露面。五月三十日,贞德的骨灰被撒进塞纳河;十二月二日,我们的亨利六世郁郁寡欢地驾临心怀异志和人口日益减少的巴黎(1)。战争的硝烟仍然在旷野里弥漫。四月的一个星期六,除了儿童之外,有一千二百人逃出了贫困的首都。一四三一年,执行绞刑的人忙得不可开交,了解这一点与弗朗索瓦先生不无关系。仅仅在四月三十日和五月四日两天,就有六十二名歹徒在巴黎被绞死。再也难找一个更混乱的时代来作为生命的开始了。甚至一个人的国籍都成了问题。对巴黎人来说,没有所谓的法兰西人,英格兰人的确是英格兰人,而法兰西人只不过是阿马尼亚克人(2),贞德是他们的首领,一年多以前被英格兰人击退。人心都向着他们亲爱的勃艮第公爵,而这位公爵却巴不得离他们远一些……至少我们名声不佳的歌手生下来就是英格兰国王的臣民,不管他是否喜欢。
我们只知道维庸的父亲很穷,出身也低贱。他母亲很虔诚,这对于一位年老的法兰西妇女来说意义并不大,而且她还没有受过教育。他有个叔叔是昂热一座修道院的修士,肯定比一般人家要富裕,据说有价值五六百克朗的财产。关于他这位叔叔及其钱盒的事,下面还要再次提到。一四四八年,弗朗索瓦成为巴黎大学的学生,一四五〇年获得学士学位,一四五二年获文学硕士学位。他每个星期的伙食费是两个苏(3)。在艰苦的一四一七年,两个苏可买到大约一磅黄油。在更艰苦的一四一九年,只能买到半磅。到一四四四年,也就是维庸上大学之前四年,两个苏好像是干一天体力活的平均工钱。总之,让一个饥饿的小伙子在那漫长的七天里吃上早饭和晚饭,两个苏不会很宽裕。维庸一直津津乐道的糕点和好酒菜,肯定从一开始就分量不足。
在我们看来,巴黎大学的教学安排有些不健全。世俗课程和神学课程奇怪地混在一起,然后让学生们自己去梳理。如果学生有了学习艰深的神学的机会并喜欢参加正式辩论,那他就会沾染严重的恶习。教师的讲堂有时候和毫不相干的以及极不光彩的机构在同一幢房屋。学生享有特权,人们都说他们随意滥用。有些人几乎是避世隐居,其他的人则逃离了学校,“把大拇指插进腰带”招摇过市,彻夜狂欢,成为小说《巴黎圣母院》中让·佛罗洛的当之无愧的先驱。维庸自称是其中的一个逃学者,但我们几乎不需要他的供认。他那一曝十寒式的学习充其量不过学个一知半解,而他那一身流氓习气则是长期吊儿郎当的结果。不错,他通过了学位考试,但那些上过现代大学的人可以对考试质量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至于他的三个学生科兰·洛朗、吉拉尔·戈苏和让·马尔索——如果那正儿八经地是他的学生的话——我们只能说那全靠天主保佑他们了。毫无疑问,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们一个个全是蓬头垢面,又粗暴又无知,与他们那世上少有的老师毫无二致。
大约是在他上大学期间,或是在此之前,他由纪尧姆·德·维庸先生所收养,此人是巴黎大学附近的圣贝诺瓦修道院的教士。他随了这位保护人的姓,他就是以这个姓为后人所知的。他住的那座房子名叫“红门”,位于圣贝诺瓦修道院的花园里。在一四五六年圣诞节期间,弗朗索瓦先生很可能就是在这所房子里,听着巴黎大学的奉告祈祷钟完成了他的《小遗言集》。他对这位保护人感恩戴德,因而常受到赞扬。他那虚情假意的写作风格太容易使人相信了。他的情感的可靠程度和一个职业乞丐的差不多。在这件事上,以及其他很多事上,他都当面是人、背后是鬼。他称纪尧姆·德·维庸“比他父亲还要亲”,对他的多次帮助千恩万谢,并将自己的声誉遗赠给他。但一个毛贼的声誉(如果说他在写这份遗嘱的时候有任何声誉的话)肯定不适合满足一个慈善教士的自尊,也不能为他增光添彩。他不过写了一些有点庸俗下流的谣曲。他后来遗赠的藏书也是如此,尤其是其中的一件作品显然既不合体统,又不虔诚。
这样,我们就处于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如果这个教士是个虔诚慈善的人,想让这个放荡的养子学规矩,那么,这些嘲弄人的遗赠显然会伤他的心。养子与养父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一个人出借自己的名誉是需要重大补偿的。所以,维庸遗赠他的名誉不过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无赖的嘲弄,他在羞愧之中精明地找到了一个用起来最便利的武器来伤害一个平凡的恩人的感情。由此可以看出,弗朗索瓦先生的感恩十分险诈。另一方面,如果双方都不在乎这些嘲弄,他们就会堕落为一丘之貉,一个是下贱的老教士,另一个是玩世不恭的年轻学生。这样的话,那座带红门的房子可能回响过最世俗的歌谣;可能就是在这座房子里,维庸透过一个壁孔观看一个富裕教士的悠然自得,他曾提过这件事。
他应该在圣贝诺瓦修道院里住过,这也许在他一生中很重要。他早年的熟人中有三个是最值得注意的。他短暂地喜爱过卡特琳·德·沃塞莱,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最没有男子汉气概的怨恨。雷尼埃·德·蒙蒂尼是个出身高贵的恶少。科兰·德·凯尤是个非常善于撬锁的家伙。我们不过是猜测,但至少感到奇怪:圣贝诺瓦的两个修士分别叫做皮埃尔·德·沃塞尔和艾蒂安·德·蒙蒂尼,在紧靠着修道院的一条街上(普瓦雷街),有个居民叫尼古拉·德·凯尤。隆尼翁先生几乎已经验明卡特琳是皮埃尔的侄女,雷尼埃是艾蒂安的侄子,科兰是尼古拉的儿子。即便是我们不这样确定,但也要承认这些名字的近似是意味深长的。如果我们继续观察这几个人在诗人那可怜的一生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就会感到它更加值得注意。克拉夫(4)不是说过,一切都在于并列吗?很多人的命运,显然主要是由街对面的一个漂亮脸蛋和拐角处的几个狐朋狗友决定的。
卡特琳·德·沃塞莱(或者是德·沃塞尔,这一改变不超出维庸允许的范围)显然很喜欢诗人的谈话。不管是不是近邻,他们常在一起。维庸不隐瞒对她的追求,认为他的爱情必有回报。这也许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或者是他后来的不端行为或鲁莽使她疏远了他。我们不难想象,维庸是个没有耐心的求爱者。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件事以弗朗索瓦先生蒙受了很大的羞辱而告终。当着他情人的面,或者是在她的窗下,而且肯定是得到她的默许,一个名叫诺埃·勒约里的人将他痛打一顿,据他自己说,打得就像在洗衣板上捶脏亚麻布一样。紧接着他就开始写《小遗言集》,五年以后又写《大遗言集》。在此期间,他的怨恨明显增加了。他写《大遗言集》的时候,无论怎样对待他的“歪鼻子女人”都不过分。他对她既旁敲侧击,又公开指责,并让为他送信的人在见了她以后拼命羞辱她。据认为,维庸描写这些事件的时候已经离开了巴黎,否则诺埃·勒约里大概又要挥舞他那铁拳了。两人的恋情就这样结束了,如果那可以被称为恋情的话。诗人的恋爱不一定幸运,但通常会更浪漫,他们能更坦然地面对失恋。
要说对他后来的影响,与他为邻的雷尼埃·德·蒙蒂尼和科兰·德·凯尤可能会超过看不起他的卡特琳。对于一个贪得无厌而又没有多少钱、更没有多少尊严的人来说,我们可以预料他肯定会很快地堕落下去。谦逊或者屈从在这个世界上可能不会引人注意,但只有那些轻视享乐的人才敢轻视人们的议论。像维庸这样生性倔强鲁莽的人则另有所好。他的目光贪婪地盯住一切能引起他兴趣的东西,一见到使他产生欲望的东西便热血沸腾。一切东西都能把他吸引住,无论是一副漂亮的面孔,还是饭馆橱窗里的一块蛋糕。他会喝酒杯里的剩酒,在宴会上待到最后。在他很不情愿地回家的路上,他会敲打露出光亮的窗户,随着别人唱歌的声音歌唱,让四邻八舍为他这个寻欢作乐者感到吃惊。他吝惜睡觉的每一刻钟,认为那是他无法玩乐的最无聊的时刻。
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尊严就会茫然不知所措。即便是没有尊严,至少也要有自豪,那是它的影子,在很多方面可以替代它。我认为,弗朗索瓦先生会恣意妄为而没有多少顾忌。我们很快就发现他心甘情愿地沦落为贼,与他遇到的名声最臭的人交往:在巴黎护城河上偷鸭子的人、刑事法庭的警卫官、巡夜队的弓箭手、夜里在肉摊下面睡觉的无赖(刚才提到的弓箭手提着灯到处仔细地找他们)、雷尼埃·德·蒙蒂尼、科兰·德·凯尤及其一帮注定要上绞刑架的人、目无法纪的波尔罗亚尔女修道院院长(逢集时她和士兵、小偷四处游荡,以最离奇的原则领导她的修道院)。最有可能和他交往的是佩雷特·莫热尔,她是巴黎的大窝赃犯。但这个可怜的女人没有想到,高等法院的死刑执行者亨利·库赞将会在她极不情愿的情况下,把她活埋在新建的蒙蒂尼绞刑架前。
不仅如此,我们的朋友很快就在这帮人中冒了尖儿。他会作诗,这总是个受人欢迎的才能,他还能在其他很多方面为人帮忙。这一帮放荡不羁的浪人,以及所有好逸恶劳的人,在当时的诗歌中都被称为“弗朗索瓦·维庸的臣民”。他是所有饥饿的无耻之徒的守护神,成为一系列酒馆骗子传奇故事中的主角。这充其量不过是可疑的轻浮行为,让小学生看起来像是偷盗,让小偷看起来像是闹着玩。但他并不想这样不伦不类地长期混下去。他肯定很快就和周围的人同流合污了。哪里有碰杯的声音他就往哪里去,根本不管谁付钱。在狼窝里吃食与和狼群一起出来猎食只是一步之遥。由于我在这里写的是他的堕落,我就把他生活中最阴暗的部分都说出来,以后就再也不提它了。
在那首肮脏的谣曲《胖饶舌妇》中,一些宽厚的批评家只不过看到了一种趣味游戏,一种美好而没有什么价值的想象。对于这一文雅的极端说法,我不能苟同。在维庸的全部作品中,唯有谣曲是写的活生生的事实,既粗俗又可怕,像是一阵作呕时写的东西。隆尼翁先生在他的著作中越来越清楚地向我们显示,我们要照词句本义去读维庸的诗,他在诗里写的都是真人真事。即便是批评的倾向倒过来,这首谣曲也能证实自己的真实性。我完全明白值得敬重的人在这件事上的为难之处,因为把一个有才华的人,看成是一个“连地狱里最可怕的恶魔也耻于和他交换位置”(玛丽娜对布尔说的话)的人当然是令人很不愉快的。但除了这一不情愿之外,整个问题就出在对生活的事实上的无知上。现在的巴黎和那时的巴黎差别并不大。放荡不羁的艺术家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写进米尔热(5)那令人愉快的田园诗里。在十五世纪,一个会写诗的年轻人以很不光彩的条件接受面包,是毫不令人奇怪的。这样做的人并没有绝迹,有些人还能写出最优美的诗来……之后,弗朗索瓦先生不可能再堕落了。不论是从神的观点还是人的观点来看,他自己出去偷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但他不是作为一个小偷,而是作为一个杀人犯第一次出现在愤怒的法官面前。一四五五年六月五日,当时他大约二十四岁,成为文学硕士已有三年了,这时我们才首次看清他的面目。愤怒的法官像是将他的杀人行为拍了照一样,隆尼翁先生从故纸堆中找出了底片,将它洗出来让我们看。维庸坐在圣贝诺瓦教堂前面的一条石凳上正在吃晚饭——我们可以想象那是大吃大喝,和他在一起的是吉尔神父和一个名叫伊莎博的妇女。当时是九点,已经很晚了,显然那是夏季的一个晴朗的夜晚。弗朗索瓦先生很谨慎地穿了件斗篷来挡露水,下面的腰带上吊着一把剑。这样,三个人就在圣贝诺瓦前面尽欢。
这时,突然来了一个神父。他叫菲力普·谢穆瓦或塞尔梅斯,也带着剑,穿着斗篷,和他同行的是让·勒马尔迪先生。据维庸的说法,因为那是我们唯一的依据,塞尔梅斯走上前来咆哮着否认天主。维庸站起来为他腾个座位,被他一下子推得又坐了下去,最后他拔出剑将维庸的下嘴唇割开,我可以想象那一剑割得非常笨拙。直到这时,维庸说他一直非常谦恭,甚至懦弱,两人之间的争吵读起来就像寓言里的狼和小羊一样。但后来小羊被激怒了,他拔出剑刺进塞尔梅斯的腹股沟,用一块大石头砸他的头,然后扔下他去找一位名叫弗凯的理发师(外科医生)去治嘴唇。有一种说法是,吉尔、伊莎博和勒马尔迪一听见争吵就跑了,他和塞尔梅斯是单打独斗的。另一个说法是,勒马尔迪回来后将维庸的剑夺走了。看官随便怎么想都可以。塞尔梅斯被抓走了,在圣贝诺瓦的监狱里躺了一夜,那里的一个官员盘问了他。他明确表示宽恕维庸,然后于星期六死于主宫医院(6)。
我已经说过,这是在六月。直到第二年的一月,维庸才从国王那里得到赦免。但他在狱中时得到两个赦免状。一个给“弗朗索瓦·德·洛热,又名维庸”,另一个写的名字是“弗朗索瓦·德·蒙科比埃”。不仅如此,还有一件麻烦事。第一个赦免状中提到,他以米歇尔·穆通的名义去找的那位理发师外科医生弗凯。隆尼翁先生认为,与塞尔梅斯的这一不幸事件是后来维庸变坏的原因,在此之前他一直规行矩步。但在我看来,这件事颇为可疑。一个赦免状给了德·洛热,另一个给了蒙科比埃?二者是同一个人吗?其中的一人或两人都是又名维庸?那是如何以诚实的手段得到的?最后,在争吵最激烈的时候,又冒出了有名有姓的第四个人?一艘打着好多面旗帜的船是不能信任的。这不是清白者的风度。不,这位年轻人已经踏上了弯曲的道路。他已经出发,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后又畏缩了,其神情就像我们所熟悉的贺加斯(7)的“无所事事的学徒”一样。他已经在沮丧中见到高等法院的死刑执行者亨利·库赞,在忧伤的队伍中走向蒙福孔,听见风和鸟在巴黎的绞刑架附近呼啸哀鸣。
尽管有大批的人被绞死,十五世纪对于罪犯来说决不是一个倒霉的时代。派系之争和兵荒马乱,非常有利于盗贼和不声不响地在巴黎护城河上偷鸭子的人逃跑。监狱漏洞百出。我们将会看到,一个人只要口袋里有几克朗的钱,或者在官吏中有熟人,就能轻而易举地出狱,然后再次沦为强盗。只要不惹麻烦,他不缺隐匿的地方。同谋之间相互帮忙,多少都讲些义气。神职人员犯罪最为便利。除了怙恶不悛者之外,他们有权避开世俗法庭的严厉处罚而由自己的法庭审判。一四〇二年,两位巴黎大学的神职人员犯了偷盗罪,被巴黎市长判处死刑。在去蒙福孔的路上,他们不停地喊叫“冤枉”,要求维护教士的特权,但仍然被无情地绞死并悬在那里示众。他们的母校愤怒地到国王面前干预,结果巴黎市长被剥夺一切职务,并判他归还遗体,在巴黎至刑场的路上竖起一个很大的石十字架,上面刻上这两个神圣的殉教者的肖像。我们还可以听到更多的教士的特权,这样看官在遇到披着教士、甚至神父和僧侣外衣的盗贼时,就不会感到吃惊了。
我们的诗人肯定是这样一个有学问的小偷。再看几张隆尼翁先生拍摄的底片,我们对这些人的性格和所作所为就会有一个清晰的印象。蒙蒂尼和德·凯尤这两个名字我们已经知道了。居伊·塔巴里、珀蒂·让、多·尼古拉和既是神职人员又是金匠的小蒂博(他为自己和同伴制作撬锁工具并熔化金银餐具),——这些名字看官仍需要熟悉。珀蒂·让和德·凯尤的手很灵巧,以善于制作撬锁工具而著称。塔巴里的审问录上说:“被称为凯尤的人是个大胆的撬锁工具制造者,而他的伙伴珀蒂·让则是个更大胆的制造者。”(8)但这帮人中最突出的是小蒂博。据说没有他撬不开的锁,他的手非常能干;还是让我们赞美才能吧。我们把就要描述的这些人称为“一帮人”也许不太合适。他们实际上是独立的犯罪分子,交往很密切,偶尔联手作一些大案,就像现在的股票经纪人为了一笔重要的贷款而结成团伙一样。他们也决不是专干一种坏事。他们并不是严格地限于一种偷盗方式,和我听说的现代小偷不一样。他们什么事都干,从投硬币游戏(9)到杀人。比如说蒙蒂尼就是这样,我们发现他一方面被指控在掷骰子游戏中作弊,另一方面又被指控在圣约翰公墓附近的一座房子里杀死了一个名叫泰韦南·庞塞特的人。如果岁月给我们留下了一些详细情况的话,这件事不是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恐怖的冬季故事吗?
一四五六年的圣诞节,维庸的读者会记得他正忙着创作《小遗言集》。大约在同一时期,他在圣马蒂兰教堂前面的“骡子酒店”里吃了一顿令人难忘的饭。饭是由塔巴里在下午吩咐做的。这个人就像是维庸的走卒一般,他曾遇到过麻烦,由于有撬锁嫌疑蹲过巴黎主教的监狱。他信任人,喜爱吃喝,不太精明,亲手抄写过一部不体面的传奇故事。这次晚宴将是他首次正式会见德·凯尤和珀蒂·让,这件事在这个头脑糊涂的家伙看来大概非同小可。至少在后来,他说起那两个人来毫不掩饰其敬意,因为他在撬锁技术上逊人一筹。庇卡底的修士多·尼古拉是宴席上的第五个和最后一个人。他们匆匆地吃喝完毕,我们可以猜测,他们喝的是巴尼埃尔白葡萄酒或博恩红葡萄酒,那是他们喜欢喝的酒。然后,塔巴里庄严起誓,要对当夜的所作所为守口如瓶。
一行人离开了酒店,来到一所属于罗贝尔·德·圣西蒙的空房子。他们跨过一堵矮墙,不费劲地就进去了。除了塔巴里之外,其余的人都脱掉了上衣。他们找到一架梯子,把它靠在圣西蒙的房子和纳瓦拉学院之间的一堵高墙上。四个脱掉外衣只穿衬衫的家伙(我们可以这么说)眨眼光景就爬过去了,居伊·塔巴里先生一个人留在外衣旁边。几个夜贼从院子里来到教堂的法衣室,在那里找到一个大箱子,箱子外面用铁箍带加固,并锁上了四把锁。他们撬开其中的一把,然后撬起箱子的包角,将其他三把也弄开了。里面有一个小保险箱,是胡桃木做的,也用铁箍带捆着,但只上三把锁,结果从钥匙孔里被轻而易举地撬开了。几个贼提着灯一看,顿时心花怒放:胡桃木箱子里有五百金克朗。有人提出要打开橱柜,要是他们知道的话,可以轻易得到里面放的钱,这要比胡桃木箱子里的多八九倍,可惜其中的一个人催着他们走了(我说句玩笑话:那人可能是庇卡底的修士多·尼古拉)。
他们爬上梯子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一直到大约半夜时分,塔巴里才看到他们回来。他们给了他十克朗,并答应第二天用两克朗请他吃顿饭,我们可以想象,他一听这话便馋涎欲滴。后来,他听说了他们窃得的真实数目,知道自己受到了愚弄,但好像并没有记恨。他怎么能记恨像珀蒂·让和德·凯尤这样精明的骗子呢?怎能记恨像维庸这样的人呢?维庸会用脑子创作一个新的不光彩的传奇故事,而不是用手去抄写一个旧的。
对这帮人来说,那一冬的其余时间也不是平淡无奇。首先,他们去偷圣马蒂兰教堂的圣餐杯,但被狂叫的狗灰溜溜地赶跑了。接着是塔巴里与卡森·肖莱闹翻。肖莱是在巴黎护城河上偷鸭子的一个家伙,后来成为巴黎城堡的一个军士,由于行为不端而出了名,在路易十一发动的战争中遭到监禁和鞭打示众。两人不顾社会治安进行争吵,在公开场合大打出手,直到治安人员插手干预为止,塔巴里先生被再次投入主教的监狱。
他在坐牢期间,那帮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奥古斯丁修道院里干了一件利索活。纪尧姆·夸费尔修士被一个同谋骗到圣马蒂兰教堂去主持弥撒。他走后,有人进入他的房间,偷走了五六百克朗的钱和一些银餐具。夸费尔回来以后好不难过!偷走的这笔钱中,有八克朗经小蒂博转交给狱中的塔巴里。塔巴里用它买通了监狱看守,然后又出现在巴黎的酒馆。
在此之前或之后不久,维庸动身到昂热去了,就像他在《小遗言集》里承诺的那样。他这次外出不仅是要躲开他那狠心的情人或诺埃·勒约里的铁拳,而且还要精心策划抢劫他那当修士的叔叔。他刚观察好场地,其他的人就从巴黎蜂拥而至,包括撬锁贼等各色人物,然后就带着他叔叔的坚固的箱子扬长而去。令人可笑的是,他曾指责他的亲戚“忘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说他们因为他穷而不认他这个亲戚了。一个穷亲戚充其量不过是令人不愉快而已,但一个精心策划抢劫其亲人财物、长途跋涉数百里格(10)去作案的穷亲戚,则肯定令人无法容忍了。那位昂热的叔叔可能极不负责任,而那个巴黎的侄子和他则是半斤八两。
四月二十三日,令人尊敬的细心人、夏特勒教区帕雷勒莫尼亚尔隐修院的院长和助理牧师皮埃尔·马尔尚先生来到了巴黎,住在了于谢特路一个标有“三只吊灯”的地方。第二天或第三天,他在一个标有“扶手椅”的地方吃早饭时和两位顾客谈了起来,一位是神父,另一位就是我们的朋友塔巴里。愚蠢的塔巴里对他过去的经历毫不隐瞒。皮埃尔·马尔尚与纪尧姆·夸费尔相识,对他的损失十分同情。他一听说撬锁工具的事就警觉起来,然后就诱使那位不光彩的传奇故事抄写员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地讲下去,结果两人成为知己。帕雷的那位院长对撬锁工具表现出强烈的好奇,而塔巴里则由于后怕,已经把他所有的工具都扔到塞纳河里了。不过那不会成为问题,小蒂博能给他们制作各种形状和型号的工具。塔巴里物色到一个同谋,当然太愿意将这位新相识引见给他了。
于是他们在第二天见了面。院长先请塔巴里喝酒,然后塔巴里把他领到圣母院,把他引见给四五个“小伙计”,这些人正在那里避难。他们都是神职人员,像塔巴里一样刚从主教的监狱里逃出来。其中我们可以见到骗子蒂博,他是个二十六岁的小个子,留着很长的头发。院长通过塔巴里表示,他很想和他们一起干。他们表现得很客气,对他说了很多好听话。但尽管如此,也许是因为他们比塔巴里更有远见,也许是因为不太容易哄骗一群人,他们始终是不着边际地光说套话,只字不提他们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所作所为。
我猜想,塔巴里对他们的谨言慎行非常不满。他和院长一走出教堂,他就将以前干的很多可能招来死罪的事情和盘托出,还说明了一帮人以后的打算,眼下的计划是抢劫奥古斯丁修道院的另一个修士罗贝尔。院长装出很贪婪的样子,同意参与这件事。就这样,在两天的时间里,院长就将愚蠢的塔巴里摸了个透。
这出戏又继续演了一阵子。院长被介绍给珀蒂·让,据他说这是个三十岁的小精明人,留着黑胡子,穿件短外衣。在罗贝尔事件中,先约会好又失了约。院长又请塔巴里吃了顿饭,在酒和友情的作用之下,他又透露了更多的秘密。五月十七日,大难突然临头。院长拿起他的衣服悄悄地到城堡作证,一帮人急忙溜出巴黎,从治安人员的视野中消失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他们早晚都会在作案时被抓获,然后灰溜溜地被押送回家。蒙蒂尼在当年的八月第一个被捕,后来上了绞架。大约一年以后,塔巴里被拿获。科兰·德·凯尤最后在一四六〇年秋天被捕,和很多人一起被判处绞刑。
帕雷的院长在那一帮人中安放了一枚炸弹的时候,维庸还在昂热没有回来,而且他回来的日期和被捕的日期还不得而知。康波先生认为应是一四五七年秋天,这也有些道理。由于院长的告发,蒙蒂尼第一个落网,维庸很可能紧步了他的后尘。至少我们可以推测,那是在蒙蒂尼落网后不久;世俗法庭和教会法庭很可能争着要他;他辩护时很可能一会儿厚颜无耻、一会儿低三下四。
但猜测之后,我们还有一些有价值的事实。首先,是用水对他进行拷问的。他以前喝了那么多的巴尼埃尔白葡萄酒或博恩红葡萄酒,这时却透过折叠起来的亚麻布喝水,直喝得满肚子都是水,连心脏都不跳了。喝了那么多的酒,装模作样地喊了那么长时间的渴之后,这里的水终于够他受用一辈子了。确实,神会惩罚我们寻欢作乐的邪恶。其次,他被判处绞刑。一个人可以多年等待着一场灾难,但灾难真的来到时却感到措手不及。当然,对于他生涯的这一合理结局,维庸感到十分震惊。他说,每个畜生都拼命要保留一张整皮。如果一切都丧失了,甚至包括荣誉,但还留下一条命,那是最为宝贵的。
最高法院还是将对他的判决改为流放,地点是多菲内的鲁西荣,我们的诗人毫不迟延地将他的不幸带到了那里。在里昂和马赛之间旅行的人会记得,在维恩的南面有一个驿站,罗讷河从那里穿过葡萄树覆盖的山丘向地中海流去。这就是维庸的流放地。那个通风的山谷位于两大片山地之间,也许夏天有点热,冬天有点冷。但因为那里的山、奔腾的河和罗讷的烈酒,他流放后的状况并不值得同情。在一首一气呵成的很糟糕的谣曲中,维庸衷心地感谢并令人作呕地吹捧了最高法院。它的结尾诗节就像众所周知的女士信件中的附言一样,请求延迟三天,以便料理他的事情并向朋友们告别。大概没有人把他送出巴黎,不像几年以后另一个被流放的人那样,有大批的人哭着为他送行。那是安托万·弗拉丹,一个有名的传道士。但我敢说,他认识的一两个无赖会在南下的路上陪他一程,和他喝上一瓶后再回来。当时被流放的人好像是自行上路,自己看管自己,自己支付费用。在十五世纪,一个人身无分文地从巴黎到鲁西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维庸说,他在每一片灌木丛上都留下一个从衣服上撕下的布条。实际上他肯定走得疲惫不堪,经常食不果腹,不断和狂暴的治安队长们争吵。
但我们可以想象,他那双灵巧的手既可以拿出,也可以拿进。对于每一个布条,他会设法用人们的食物、酒和哗哗响的银钱来补偿。他走过的一路之上像蝗虫一样留下了可查出的踪迹,法兰西和勃艮第的家庭主妇和旅馆老板为他们被偷窃的小东小西感到伤心。在善良的乡下人看来,他肯定是个怪人:这个衣着褴褛、庸俗下贱的城市诗人既有点像巴黎的学者,又有点像巴黎街头的流浪汉,急匆匆地走在公路上,出没于绿色的田野和葡萄园,不论是雨天或是晴天。他对乡村的美景不感兴趣,对绿野和葡萄园视若无睹。但他会时常挖苦容易受骗的乡下人。在城门口,他可能停下来呆呆地望着吊着死人的绞刑架,暗自庆幸自己能免于一死。
尽管隆尼翁先生在故纸堆里不停地翻找,我们仍然不知道维庸在鲁西荣待多久,波旁家族对他的保护程度如何,那个城镇属谁,以及他什么时候参加的奥尔良的查理主持的诗歌比赛。一四六一年夏天我们再次找到他的时候,他又蹲了监!这次是在默恩索卢瓦,奥尔良主教蒂博·奥西尼的监狱。他被一个篮子吊进一个恶臭的地坑里,整个夏天都躺在那里啃干面包,抱怨自己的命运。他说,他的牙就像钉耙齿一样,这样描绘他的过度和滑稽更加真实,描绘他自己的惨相更加合适。他的眼睛“被厚壁包着”。他的头上可能刮起飓风,天上可能打闪,但他在臭坑中对这些一概不知。最使他忌恨和愤怒的是别人的自由。他一想起蒂博·奥西尼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行走、伸出手向人们祝福就在心里咒骂。所以,我们发现他的很多诗都言辞激烈。他为何再次入狱,又怎样大难不死,我们不得而知,而且由于权威资料的丧失,我们将来也不可能知道了。
但在一四六一年十月二日,或紧挨着这一天的前面一天,新任国王路易十一巡幸默恩。在这种场合,新任国王要按照礼仪释放一些囚犯。于是篮子又吊到维庸的坑里,他急忙爬进去,欣喜若狂地被拉了上来。他一下跳出篮子,踉跄着眨眨眼,他又自由了,又见到了天日。这时不写诗更待何时!如此时来运转能使一个织袜工忘乎所以,使他也作起诗来。于是他先回到巴黎,发现蒙蒂尼和德·凯尤正吊在绞架上,他的三个学生“把大拇指插进腰带”在巴黎大街上招摇。然后他就坐下来写他的《大遗言集》,在一种光荣的耻辱中使自己名垂青史。
《大遗言集》的写作日期是诗人传记的最后日期。做完这件令人赞美而又令人鄙视的事之后,他便消失在黑暗之中,可谓是来无踪去无影。他是如何死的,何时死的,是体面地死在床上还是吊死在绞架上,这对那些鲁莽的评论家来说仍是个谜。他在默恩的地坑里时,好像健康受到了损害。他三十岁,秃头,下嘴唇上有塞尔梅斯用剑划的豁口,还有看官可以想象的皱纹。由于没有他的画像,我只能将他这样刻画,甚至秃头也应被看作他的穷酸相。他很像一条恶狗,但双眼有神,一张嘴既能言善辩又贪得无厌。他肯定是名人录上最可悲的人物。(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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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格兰国王亨利六世在继承其父亨利五世王位后又成为法兰西国王(1422年),他首次到法兰西时只有十岁,由英国的温切斯特主教在巴黎为他“加冕”。
(2) 阿马尼亚克人,指奥尔良公爵的支持者。自15世纪初(1407年)勃艮第公爵派人暗杀了奥尔良公爵以后,两派势力一直在打内战。勃艮第人于一四一八年将阿马尼亚克人赶出巴黎,之后长期盘踞在法兰西北部地区,并与英国结盟。
(3) 以前法国的辅币,二十苏为一法郎。
(4) 克拉夫(1819—1861),英国诗人,作品表现对维多利亚时代道德和宗教的怀疑。
(5) 米尔热(1822—1861),第一个描绘放荡不羁生活的法国小说家,早年也写诗,在巴黎过着放荡的生活。
(6) 巴黎的主要医院。
(7) 贺加斯(1697—1764),英国画家,作品讽刺贵族,同情下层人民。
(8) 原文为拉丁语。
(9) 此游戏是数人用硬币投向目标,投币离目标最近者可将所投的所有硬币捡起上抛,落地时正面向上的归其所有。
(10) 里格,长度单位,一里格约合五点五公里。
(11) 译者略去了原文中一些与维庸生平无关的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