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意义
人到底为什么活着?
说到这个话题,我们也许马上就能想起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保尔·柯察金所说的: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这算是对生命的最伟大的解读吧,至今读来仍然倍受鼓舞,但是生命很可能还有另外一些状态,在《活着》中,作者余华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在序言中说: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非常奇怪,作者为什么会这样说,明显是带有一种消极的意味。那或许就得从小说中寻求答案。
1. 福贵的一生
小说的主人公叫福贵,年轻时是个地地道道的富二代阔少爷,因为他父亲是地主,家里有一百多亩田地,属于纨绔子弟。福贵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结果在赌场上输光全部家产,成了穷光蛋,他爹被他气死,他娘年纪也大了,再加上生活苦,也生了病。
福贵去县里给他娘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结果一去就是两年,在经历了饥饿和差点被流弹打中后,福贵终于又回到了家里,但母亲却早已病死,只剩下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和因生病而导致又聋又哑的女儿凤霞了。
正当全家靠着劳动,日子稍微好过一些之时,妻子家珍却得了软骨病,病情一天天加重;儿子有庆在医院给县长夫人献血时竟被活活抽干而死,仅十几岁;后来凤霞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分娩时大出血而死,只留下了孩子苦根;接着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在工地干活被水泥板活活夹死;苦根因吃豆子而撑死。
只剩福贵一个人了……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这句唱词也许是对福贵一生最好的写照了。
2. 福贵的苦难
生活对于福贵是残酷的,他从腰缠万贯一夜之间变成穷光蛋,生活的落差使他一下便想到了死,但是他最终却没有死。
“我想拿根裤带吊死算啦,走过了一颗榆树,我只是看一眼,根本就没打算去解裤带。 我想着那一屁股债又不会和我一起吊死,就对自己说:算啦,别死啦。 被我爹揍死,总比在外面像野狗一样吊死强。”
或许这就是福贵活下去的理由,带着一丝苟活的想法,但谁又不是呢,在生存面前,人没有那么伟大!
接下来,每当生活有些起色时,灾难总会如期而至。他眼睁睁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他亲手埋葬了所有的人。苦难会伴随着人的一生,我们无法想象福贵心中的那道伤疤何时才能愈合,或许根本就没有愈合的机会!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这条撒满了盐的伤疤始终伴随着福贵,不断地撕裂,不断地流血。我们看到这些苦难在叠加,无限地叠加。
“《活着》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
余华如是说。
这些苦难并不是福贵一个人的,是整个那个年代的的缩影。 我们并不完美,但这个世界更不完美,在它面前,我们毫无还手之力。
我们在一些时候会说真希望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人在遇到难关时都会这样想,福贵肯定也这样想过。但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决定的是在这个时候该怎么做。
3. 荒谬的社会
在做壮丁的这段时间里,福贵认识了同样是被抓做壮丁的老全和春生。老全来的时间最长,他说当时他们成群结队的逃跑,但最终一次又一次地被抓回,所以后来也就不逃了。春生只有十五六岁,是个娃娃兵。
在国共战争后期,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有十来万人的国军全被包围在方圆只有二十来里的地方,其中就有福贵所在的连。当时,所有的粮食和弹药全靠空投,但人们全都弃弹药而去抢大米。根本没有人关心战争了,只想着填饱肚子活下去。到后来,煮米饭的柴越来越少,把所有树木砍光、把所有的枯草割光都不够,只能开始掘坟里的棺材板来烧火煮饭。可以想见这是一番怎样的景象!
再到后来,阵地越来越小,每天都有大量的伤号,他们就把这些伤号像倒垃圾一样扔在地上就不管了,一批一批的伤号连成一片,哀嚎遍野,惨不忍睹。
“天一黑,又下起了雪。我们就听着躺在坑道外面几千没死的伤号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那是疼得受不了的声音,我这辈子就再没听到过这么怕人的声音了。“
只一夜,那些伤员全部死去。
战争是残酷的,对于那些即将死去的生命来说,活着又意味着什么,哪怕是前一秒钟,他们都还是鲜活的。
让我最震惊的莫过于有庆的死。有庆是因献血而死,献血的对象是县长的夫人。说起来也真是巧,这个县长就是和福贵在一个战壕里待过的春生。
我想这个抽血的医生并不是不知道如何抽血,也并不是不知道抽血的量,他熟知这些,但是却几乎把这个小孩的血抽干了。在这里,他分明是一个魔鬼,他出卖了灵魂,丧失了人性,充满了冷漠和趋炎附势。
4. 温情与善良
当然,在书中也充满了温情与善良,我想这是真正能吸引我们并且感动我们的东西。
温柔淳朴的家珍,不管在福贵年轻放荡时,还是在福贵被抓壮丁时,再到后来的种种苦难的折磨下,她始终都没有对自己的男人失望,要知道,家珍的父亲是以前商会的会长,家里也很有钱。
福贵一无所有时,她正怀着有庆,被她爹强行带走,但生下有庆后,却毅然带着孩子回来。我想她那时是想让肚子里的孩子健健康康地出生,所以不得不跟着父亲走。就是后来生病那会,还是坚持着去地里劳动。
有庆年纪小却非常懂事,母亲给他做了双新鞋上学穿,他却提着鞋光脚跑着去学校,等到学校门口,才穿上鞋,放学同样也是,光着脚跑回家。他养了两只小羊,每天除了上学,帮着家里做农活,还要割草喂羊,在他看来,小羊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但天真的有庆没想到,他的小羊却被公社用来庆祝荒诞可笑的炼钢成功煮着吃了。
又聋又哑的凤霞,在家里是充当着半个儿子的劳力,在父母生病期间,又要照顾他们,又要自己下地劳动,但从不把这些苦当回事,而且非常乐意帮助别人,我们看到凤霞嫁到城里时,经常帮周围的妇女们织毛衣,并且非常聪明,所以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同。
这些最真挚的温情和善良就像泉水一样,滋润着人们的内心,让他们更有勇气去面对苦难。 这也许就是支撑福贵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吧。
这本书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有苦难,有沉重,有荒谬,有无奈;也有善良,有温情,有宽容,有感动。
也许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内心不断地去追问活着的意义,让我们知道在饱经沧桑之后还有这么一种活着的态度。
说到这个话题,我们也许马上就能想起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保尔·柯察金所说的: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这算是对生命的最伟大的解读吧,至今读来仍然倍受鼓舞,但是生命很可能还有另外一些状态,在《活着》中,作者余华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在序言中说: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非常奇怪,作者为什么会这样说,明显是带有一种消极的意味。那或许就得从小说中寻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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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 |
1. 福贵的一生
小说的主人公叫福贵,年轻时是个地地道道的富二代阔少爷,因为他父亲是地主,家里有一百多亩田地,属于纨绔子弟。福贵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结果在赌场上输光全部家产,成了穷光蛋,他爹被他气死,他娘年纪也大了,再加上生活苦,也生了病。
福贵去县里给他娘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结果一去就是两年,在经历了饥饿和差点被流弹打中后,福贵终于又回到了家里,但母亲却早已病死,只剩下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和因生病而导致又聋又哑的女儿凤霞了。
正当全家靠着劳动,日子稍微好过一些之时,妻子家珍却得了软骨病,病情一天天加重;儿子有庆在医院给县长夫人献血时竟被活活抽干而死,仅十几岁;后来凤霞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分娩时大出血而死,只留下了孩子苦根;接着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在工地干活被水泥板活活夹死;苦根因吃豆子而撑死。
只剩福贵一个人了……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这句唱词也许是对福贵一生最好的写照了。
2. 福贵的苦难
生活对于福贵是残酷的,他从腰缠万贯一夜之间变成穷光蛋,生活的落差使他一下便想到了死,但是他最终却没有死。
“我想拿根裤带吊死算啦,走过了一颗榆树,我只是看一眼,根本就没打算去解裤带。 我想着那一屁股债又不会和我一起吊死,就对自己说:算啦,别死啦。 被我爹揍死,总比在外面像野狗一样吊死强。”
或许这就是福贵活下去的理由,带着一丝苟活的想法,但谁又不是呢,在生存面前,人没有那么伟大!
接下来,每当生活有些起色时,灾难总会如期而至。他眼睁睁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他亲手埋葬了所有的人。苦难会伴随着人的一生,我们无法想象福贵心中的那道伤疤何时才能愈合,或许根本就没有愈合的机会!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这条撒满了盐的伤疤始终伴随着福贵,不断地撕裂,不断地流血。我们看到这些苦难在叠加,无限地叠加。
“《活着》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
余华如是说。
这些苦难并不是福贵一个人的,是整个那个年代的的缩影。 我们并不完美,但这个世界更不完美,在它面前,我们毫无还手之力。
我们在一些时候会说真希望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人在遇到难关时都会这样想,福贵肯定也这样想过。但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决定的是在这个时候该怎么做。
3. 荒谬的社会
在做壮丁的这段时间里,福贵认识了同样是被抓做壮丁的老全和春生。老全来的时间最长,他说当时他们成群结队的逃跑,但最终一次又一次地被抓回,所以后来也就不逃了。春生只有十五六岁,是个娃娃兵。
在国共战争后期,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有十来万人的国军全被包围在方圆只有二十来里的地方,其中就有福贵所在的连。当时,所有的粮食和弹药全靠空投,但人们全都弃弹药而去抢大米。根本没有人关心战争了,只想着填饱肚子活下去。到后来,煮米饭的柴越来越少,把所有树木砍光、把所有的枯草割光都不够,只能开始掘坟里的棺材板来烧火煮饭。可以想见这是一番怎样的景象!
再到后来,阵地越来越小,每天都有大量的伤号,他们就把这些伤号像倒垃圾一样扔在地上就不管了,一批一批的伤号连成一片,哀嚎遍野,惨不忍睹。
“天一黑,又下起了雪。我们就听着躺在坑道外面几千没死的伤号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那是疼得受不了的声音,我这辈子就再没听到过这么怕人的声音了。“
只一夜,那些伤员全部死去。
战争是残酷的,对于那些即将死去的生命来说,活着又意味着什么,哪怕是前一秒钟,他们都还是鲜活的。
让我最震惊的莫过于有庆的死。有庆是因献血而死,献血的对象是县长的夫人。说起来也真是巧,这个县长就是和福贵在一个战壕里待过的春生。
我想这个抽血的医生并不是不知道如何抽血,也并不是不知道抽血的量,他熟知这些,但是却几乎把这个小孩的血抽干了。在这里,他分明是一个魔鬼,他出卖了灵魂,丧失了人性,充满了冷漠和趋炎附势。
4. 温情与善良
当然,在书中也充满了温情与善良,我想这是真正能吸引我们并且感动我们的东西。
温柔淳朴的家珍,不管在福贵年轻放荡时,还是在福贵被抓壮丁时,再到后来的种种苦难的折磨下,她始终都没有对自己的男人失望,要知道,家珍的父亲是以前商会的会长,家里也很有钱。
福贵一无所有时,她正怀着有庆,被她爹强行带走,但生下有庆后,却毅然带着孩子回来。我想她那时是想让肚子里的孩子健健康康地出生,所以不得不跟着父亲走。就是后来生病那会,还是坚持着去地里劳动。
有庆年纪小却非常懂事,母亲给他做了双新鞋上学穿,他却提着鞋光脚跑着去学校,等到学校门口,才穿上鞋,放学同样也是,光着脚跑回家。他养了两只小羊,每天除了上学,帮着家里做农活,还要割草喂羊,在他看来,小羊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但天真的有庆没想到,他的小羊却被公社用来庆祝荒诞可笑的炼钢成功煮着吃了。
又聋又哑的凤霞,在家里是充当着半个儿子的劳力,在父母生病期间,又要照顾他们,又要自己下地劳动,但从不把这些苦当回事,而且非常乐意帮助别人,我们看到凤霞嫁到城里时,经常帮周围的妇女们织毛衣,并且非常聪明,所以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同。
这些最真挚的温情和善良就像泉水一样,滋润着人们的内心,让他们更有勇气去面对苦难。 这也许就是支撑福贵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吧。
这本书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有苦难,有沉重,有荒谬,有无奈;也有善良,有温情,有宽容,有感动。
也许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内心不断地去追问活着的意义,让我们知道在饱经沧桑之后还有这么一种活着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