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蹭书生活
我经常会在脑袋里设计一些问答,比如现在我就在脑海里问自己:“为什么不去买书,偏要跑到书店里蹭书呢?”然后另一个我再拍拍一脸疑惑的自己,意味深长的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啊。”
我曾经妻书不少,深奥的黄帝内经、周易,浅显的蜡笔小新连环画,大大小小堆一桌子的书都是掏钱买来的,但是真正静下心来看的根本没几个。
而且我发现,矫情的我得带着书在除了家里以外的任何地方去看,在家里肯定看不下去,通常没几分钟就要喝水,如厕,翻手机,放音乐,看电视,诸如此类。
得幸于此,我在咖啡馆用两个下午看完了老残游记,用两个下午重温了挪威的森林,还将一套8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红楼梦》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如果是妻书(《红》是带到咖啡馆看的妻书),估计只能被打入冷宫。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大概始于人性的贪婪。不过我这种贪婪要比男人们的单纯多了。这句完整的说应该是这样: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你看看,一个男人为了满足性欲,想了多少法子?
不过我也不喜欢上公立的图书馆——这里比妻书更正经,更无趣,读起来一股之乎者也的腐朽味,要不就是东方红太阳升的伟光味。
你想,普通人眼里只有大知识分子才真正懂书会书,像我这样既不是学生又不是知识分子的人有什么资格跑到人民群众指定的高级知识分子圣地去?这不是假正经吗?我死要面子,最容不得人在我背后说我假正经。
这里就得澄清一下,我对偷人这种事情没什么兴趣——要么大大方方昭告天下我们之间情投意合要在一起了,要么保持一丈之距彼此不添麻烦,不然容易被扣生活作风的帽子——我虽然不屑于这些屎盆子,但我死要面子——屎盆子是会扣到两个人头上的,我才不会欠谁人情,让他觉得是因为跟着我才遭这种罪,因而记恨于我。
而且我现在自诩性冷淡患者,哼。
说回偷书。
我喜欢去书店看书,顶着售货员铁着的脸,讪讪的跨进安检门,迎面一叠叠大大小小的书,闻着奇异的墨香,就什么都顾不得了,挑一本念叨了一个世纪的书,找个角落席地而坐,欢欢喜喜看起来。
偷书的妙处就在于时间有限,地点有限,逼着你得认认真真逐行逐句去看,不然太亏了,被售货员臊的一脸红可不是白挨的!
我这个人就是这种小市民思想太严重,当不了高级知识分子。
窝在角落里偷书,就没人会说我在假正经,而是会不屑一顾:买不起书就蹭人家书了。这就比指责我假正经能让我抬起头来了。
所以穷蹭书是舒服的,假蹭书是低劣的。
我不仅喜欢穷蹭书,我还喜欢不正常。大多数的人都说我不正常——我说的不是最近抑郁倾向严重的事。
上次回家,接连下了好几天雨,又阴又冷。雨下疯的时候,我在街道里撑伞漫步,一位奶奶正好路过,她没有打伞,雨水在她的衣服上溅开了水花又渗进去,我估计捏一下她的衣服都能出水了,实在不忍心,就给她撑了伞,陪她回到家。我想反正我认识她,只是因为久不来往忘了她到底是谁的奶奶,但也算得上是熟人,应该不会被说是神经病吧,结果我妈还是笑我神经病,我只好耸耸肩,认了。
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当神经病,而且我发现有了这个称谓,我可以为所欲为的做任何事情。怎么理解呢,就是如果你和别人都一样,都是“他们”,那你就得按照他们的行为习惯做事,不能在不下雨的时候撑开雨伞,也不能在下雨的时候不撑开雨伞,公共场合不要说话又不要不说话,洒水车来了一定要像见了怪物一样跳一脚躲开,速度越快越好越能达到“他们”的境界。这就像王小波在《我的阴阳两界》里说的那样,他不阳痿了,就不是小神经了,就去和“他们”一样,到地面上去,开会,说话,分房。
但是神经病就不用这样,简单的说,我想感受清凛的水,就可以在洒水车来的时候走在它旁边,伸出胳膊和衣沐浴。
反正我已经是不正常的“神经病”,何不好好享受一些难得的东西呢——这些奇怪的名头可不能白挨!
但现在假正经的人越来越多,神经病和假正经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搞得我现在都不敢像神经病那样去扶一下过马路的老奶奶,保不住就有人说:她才不是神经病呢,她只是假正经。那简直太侮辱我了,我宁愿退居二线成为“他们”,到时候说我冷漠也罢,自私也罢,无情也罢,我都认,免得被说假正经。
所以现在我犯神经已经越来越“偷”了,得四下无人的时候,月黑风高最好,怎么犯神经都是乐趣。
就跟在书店里“偷”书看一样,比在正经图书馆要乐趣多了。
我曾经妻书不少,深奥的黄帝内经、周易,浅显的蜡笔小新连环画,大大小小堆一桌子的书都是掏钱买来的,但是真正静下心来看的根本没几个。
而且我发现,矫情的我得带着书在除了家里以外的任何地方去看,在家里肯定看不下去,通常没几分钟就要喝水,如厕,翻手机,放音乐,看电视,诸如此类。
得幸于此,我在咖啡馆用两个下午看完了老残游记,用两个下午重温了挪威的森林,还将一套8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红楼梦》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如果是妻书(《红》是带到咖啡馆看的妻书),估计只能被打入冷宫。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大概始于人性的贪婪。不过我这种贪婪要比男人们的单纯多了。这句完整的说应该是这样: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你看看,一个男人为了满足性欲,想了多少法子?
不过我也不喜欢上公立的图书馆——这里比妻书更正经,更无趣,读起来一股之乎者也的腐朽味,要不就是东方红太阳升的伟光味。
你想,普通人眼里只有大知识分子才真正懂书会书,像我这样既不是学生又不是知识分子的人有什么资格跑到人民群众指定的高级知识分子圣地去?这不是假正经吗?我死要面子,最容不得人在我背后说我假正经。
这里就得澄清一下,我对偷人这种事情没什么兴趣——要么大大方方昭告天下我们之间情投意合要在一起了,要么保持一丈之距彼此不添麻烦,不然容易被扣生活作风的帽子——我虽然不屑于这些屎盆子,但我死要面子——屎盆子是会扣到两个人头上的,我才不会欠谁人情,让他觉得是因为跟着我才遭这种罪,因而记恨于我。
而且我现在自诩性冷淡患者,哼。
说回偷书。
我喜欢去书店看书,顶着售货员铁着的脸,讪讪的跨进安检门,迎面一叠叠大大小小的书,闻着奇异的墨香,就什么都顾不得了,挑一本念叨了一个世纪的书,找个角落席地而坐,欢欢喜喜看起来。
偷书的妙处就在于时间有限,地点有限,逼着你得认认真真逐行逐句去看,不然太亏了,被售货员臊的一脸红可不是白挨的!
我这个人就是这种小市民思想太严重,当不了高级知识分子。
窝在角落里偷书,就没人会说我在假正经,而是会不屑一顾:买不起书就蹭人家书了。这就比指责我假正经能让我抬起头来了。
所以穷蹭书是舒服的,假蹭书是低劣的。
我不仅喜欢穷蹭书,我还喜欢不正常。大多数的人都说我不正常——我说的不是最近抑郁倾向严重的事。
上次回家,接连下了好几天雨,又阴又冷。雨下疯的时候,我在街道里撑伞漫步,一位奶奶正好路过,她没有打伞,雨水在她的衣服上溅开了水花又渗进去,我估计捏一下她的衣服都能出水了,实在不忍心,就给她撑了伞,陪她回到家。我想反正我认识她,只是因为久不来往忘了她到底是谁的奶奶,但也算得上是熟人,应该不会被说是神经病吧,结果我妈还是笑我神经病,我只好耸耸肩,认了。
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当神经病,而且我发现有了这个称谓,我可以为所欲为的做任何事情。怎么理解呢,就是如果你和别人都一样,都是“他们”,那你就得按照他们的行为习惯做事,不能在不下雨的时候撑开雨伞,也不能在下雨的时候不撑开雨伞,公共场合不要说话又不要不说话,洒水车来了一定要像见了怪物一样跳一脚躲开,速度越快越好越能达到“他们”的境界。这就像王小波在《我的阴阳两界》里说的那样,他不阳痿了,就不是小神经了,就去和“他们”一样,到地面上去,开会,说话,分房。
但是神经病就不用这样,简单的说,我想感受清凛的水,就可以在洒水车来的时候走在它旁边,伸出胳膊和衣沐浴。
反正我已经是不正常的“神经病”,何不好好享受一些难得的东西呢——这些奇怪的名头可不能白挨!
但现在假正经的人越来越多,神经病和假正经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搞得我现在都不敢像神经病那样去扶一下过马路的老奶奶,保不住就有人说:她才不是神经病呢,她只是假正经。那简直太侮辱我了,我宁愿退居二线成为“他们”,到时候说我冷漠也罢,自私也罢,无情也罢,我都认,免得被说假正经。
所以现在我犯神经已经越来越“偷”了,得四下无人的时候,月黑风高最好,怎么犯神经都是乐趣。
就跟在书店里“偷”书看一样,比在正经图书馆要乐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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