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的乐趣 答案在风中飘
“如果你想强壮,跑步吧!如果你想健美,跑步吧!如果你想聪明,跑步吧!”传是2500多年前,在古希腊埃拉多斯山岩上刻着的三句名言。本人没见过,不过,跑步可以锻炼一个人的意志力和耐力,协调身体机能,不是健美意义上的强壮,也就是肌肉男,主要是身体各项机能的协调,考验耐性和坚持,大多坚持的跑步客,都有10年以上的跑龄,至于能不能变聪明,见仁见智吧。
在国外的时候,经常在城市中心的公园、绿地,见到各式各样的跑步客,老外不怎么在乎穿着,或者说行头,奇形怪状,穿啥的都有,还有推着婴儿车跑步的,有快的,有慢的,有类似竞走的,还有喃喃自语的,老的少的,更多的当成了一种习惯或者爱好,或者日常生活中必有得一个环节,有名的大概包括纽约中央公园,柏林的Tiergarten,巴黎的卢森堡公园,从早到晚都有形形色色的跑步客,北京的天坛公园,以及元大都遗址等公园,画的有步道和距离标记,是好的去处,可惜帝都的天,经常造访的雾霾,让跑步在帝都成了No Zuo No Die的节奏。
开始跑步的心境是痛苦的,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没有乐趣、枯燥、折磨人的运动,想想上学时,最痛苦的达标就是1500或者3000,死了的心都有了,是夸张了一点,埋着头沿操场漫无目的绕圈的时候,感觉在周围看你的同学和老师是不是都和你有仇啊,“累死这头驴,哈哈哈!”看到终点的那种绝处逢生、喜极而泣,无异于钱老说的:狗看到家,日高人渴喝到茶!
所以啊,人是善变的,没想到自己后来会喜欢上这个运动并坚持下来,NIKE最新的一个和跑步相关的产品推广活动的口号是“跑了就懂”,其实跑步是最简单、最享受自我的运动,有人说是一种孤独的运动,是自我的调整,中间有不断挑战自我、想放弃的念头,如果你坚持了,跑到最后那种身心的轻盈和大汗淋漓的畅快,是一种很享受的体会,越过了这个极限,反而觉得轻松了,这个过程是很美的,当然,初始是要循序渐进的,也容易伤脚踝和膝关节,所以啊,要量力而行,结合自身的情况。只是回到北京后由于天气基本不跑了,不喜欢健身房里的跑步机,像困在一个小盒子里做无谓的挣扎,更喜欢在大自然里,跑着看身边变幻的人和景,然后又是自己和大自然的交集,又是一个完全自我的世界里的自由。
跑步界的名人,最先接触的应该是阿甘正传Forrest Gump,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的执着,跑出了自己的人生, “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之前你无法知道会吃到什么味道”。“我不知道是妈说的对,还是丹中尉说的对,不知是否命中注定,还是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我猜想,两者都有,也许两者同时发生。”
答案在风中飘,“人要走过多少路,才配称大丈夫;白鸽要救过多少种子,才得在沙滩上栖息;炮弹要发射过多少次,才永远地停火?朋友,答案随风飘去…… ”曾经去过新奥尔良的Bubba Gump Shrimp restaurant,服务员问你看过Forrest Gump吗?只是大多数国人知道阿甘正传,却不知道他的原名,我一开始也愣了一下,OK, 后来反应过来。
美国总统小布什是出名的“跑步痴”,跑步“生涯”始于1972年。他在接受《跑步爱好者》杂志采访时说:“那时,我还很年轻,但体型开始发胖,出于虚荣心,我在朋友的带领下,开始练习跑步。时间一长,我发现,跑步让我戒掉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跑步的确是锻炼人的好办法。”
他的最好成绩是6分钟45秒跑完1英里,连续跑步3英里,小布什唯一一次参加马拉松比赛是在1993年1月,当时他父亲在总统大选中败给克林顿才两个月,小布什显然是被他父亲的失利伤害很大,因此决意报名参加马拉松比赛来锤炼自己的意志,希望有朝一日子承父业。他报名参加了休斯顿马拉松比赛,最后以3小时44分钟的不错成绩跑完了全程。
小布什说到跑步的益处:“在我感到压力巨大的时候,跑步对我的益处就更为明显。我往往会把盘旋在头脑中的所有烦琐事统统忘掉,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到时间、距离和汗水上面来。这时候,跑步能帮我清除所有杂念”。
拿诺贝尔奖的村上春树的名言是“跑步比诺贝尔奖重要”。这哥们还专门写了一本跑步界的三字经《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跑步告诉我:我一定会跑到终点。跑步让我对自己的写作才能保持信心。通过跑步,我得以明了可以在多大限度内向自己索取,什么时候需要休息,什么时候休息过了头。我知道自己努力的极限在哪里”。
“跑步中含有一种我非常熟悉的东西。跑步时我身处宁静之地”。
“任何行为,只要你做得久了,就都会带上某种哲学意味。1995年我参加了一次100公里赛跑,花了11小时42分跑完全程,到了最后它变成一种宗教式的体验了。到55公里时我快要崩溃了,我的两条腿变得不听指挥,感觉好像两匹马正在撕裂我的身体。在大约75公里的时候,我突然又能够正常地跑下去了,疼痛已经消失了。我进入了“彼岸”,喜悦包裹着我,我在一种陶醉状态下冲过了终点线。我甚至还能继续跑下去。不过,我再也不会去跑超级马拉松了“。
台湾的马英九也是跑步的好手。
所以啊,时间是不等人的,有条件做的时候就去做吧,不要瞻前顾后啦,无论是跑步还是看海,去吧,大自然是属于你的!
在国外的时候,经常在城市中心的公园、绿地,见到各式各样的跑步客,老外不怎么在乎穿着,或者说行头,奇形怪状,穿啥的都有,还有推着婴儿车跑步的,有快的,有慢的,有类似竞走的,还有喃喃自语的,老的少的,更多的当成了一种习惯或者爱好,或者日常生活中必有得一个环节,有名的大概包括纽约中央公园,柏林的Tiergarten,巴黎的卢森堡公园,从早到晚都有形形色色的跑步客,北京的天坛公园,以及元大都遗址等公园,画的有步道和距离标记,是好的去处,可惜帝都的天,经常造访的雾霾,让跑步在帝都成了No Zuo No Die的节奏。
开始跑步的心境是痛苦的,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没有乐趣、枯燥、折磨人的运动,想想上学时,最痛苦的达标就是1500或者3000,死了的心都有了,是夸张了一点,埋着头沿操场漫无目的绕圈的时候,感觉在周围看你的同学和老师是不是都和你有仇啊,“累死这头驴,哈哈哈!”看到终点的那种绝处逢生、喜极而泣,无异于钱老说的:狗看到家,日高人渴喝到茶!
所以啊,人是善变的,没想到自己后来会喜欢上这个运动并坚持下来,NIKE最新的一个和跑步相关的产品推广活动的口号是“跑了就懂”,其实跑步是最简单、最享受自我的运动,有人说是一种孤独的运动,是自我的调整,中间有不断挑战自我、想放弃的念头,如果你坚持了,跑到最后那种身心的轻盈和大汗淋漓的畅快,是一种很享受的体会,越过了这个极限,反而觉得轻松了,这个过程是很美的,当然,初始是要循序渐进的,也容易伤脚踝和膝关节,所以啊,要量力而行,结合自身的情况。只是回到北京后由于天气基本不跑了,不喜欢健身房里的跑步机,像困在一个小盒子里做无谓的挣扎,更喜欢在大自然里,跑着看身边变幻的人和景,然后又是自己和大自然的交集,又是一个完全自我的世界里的自由。
跑步界的名人,最先接触的应该是阿甘正传Forrest Gump,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的执着,跑出了自己的人生, “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之前你无法知道会吃到什么味道”。“我不知道是妈说的对,还是丹中尉说的对,不知是否命中注定,还是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我猜想,两者都有,也许两者同时发生。”
答案在风中飘,“人要走过多少路,才配称大丈夫;白鸽要救过多少种子,才得在沙滩上栖息;炮弹要发射过多少次,才永远地停火?朋友,答案随风飘去…… ”曾经去过新奥尔良的Bubba Gump Shrimp restaurant,服务员问你看过Forrest Gump吗?只是大多数国人知道阿甘正传,却不知道他的原名,我一开始也愣了一下,OK, 后来反应过来。
美国总统小布什是出名的“跑步痴”,跑步“生涯”始于1972年。他在接受《跑步爱好者》杂志采访时说:“那时,我还很年轻,但体型开始发胖,出于虚荣心,我在朋友的带领下,开始练习跑步。时间一长,我发现,跑步让我戒掉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跑步的确是锻炼人的好办法。”
他的最好成绩是6分钟45秒跑完1英里,连续跑步3英里,小布什唯一一次参加马拉松比赛是在1993年1月,当时他父亲在总统大选中败给克林顿才两个月,小布什显然是被他父亲的失利伤害很大,因此决意报名参加马拉松比赛来锤炼自己的意志,希望有朝一日子承父业。他报名参加了休斯顿马拉松比赛,最后以3小时44分钟的不错成绩跑完了全程。
小布什说到跑步的益处:“在我感到压力巨大的时候,跑步对我的益处就更为明显。我往往会把盘旋在头脑中的所有烦琐事统统忘掉,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到时间、距离和汗水上面来。这时候,跑步能帮我清除所有杂念”。
拿诺贝尔奖的村上春树的名言是“跑步比诺贝尔奖重要”。这哥们还专门写了一本跑步界的三字经《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跑步告诉我:我一定会跑到终点。跑步让我对自己的写作才能保持信心。通过跑步,我得以明了可以在多大限度内向自己索取,什么时候需要休息,什么时候休息过了头。我知道自己努力的极限在哪里”。
“跑步中含有一种我非常熟悉的东西。跑步时我身处宁静之地”。
“任何行为,只要你做得久了,就都会带上某种哲学意味。1995年我参加了一次100公里赛跑,花了11小时42分跑完全程,到了最后它变成一种宗教式的体验了。到55公里时我快要崩溃了,我的两条腿变得不听指挥,感觉好像两匹马正在撕裂我的身体。在大约75公里的时候,我突然又能够正常地跑下去了,疼痛已经消失了。我进入了“彼岸”,喜悦包裹着我,我在一种陶醉状态下冲过了终点线。我甚至还能继续跑下去。不过,我再也不会去跑超级马拉松了“。
台湾的马英九也是跑步的好手。
所以啊,时间是不等人的,有条件做的时候就去做吧,不要瞻前顾后啦,无论是跑步还是看海,去吧,大自然是属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