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公司治理的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分析
信托业在当下的高速发展不是偶然现象,是在外界环境约束下的必然选择。信托业置身于市场环境和文化价值等构成的复杂背景中,战略制定与发展路径均受这些因素制约。当环境约束框架发生改变时,信托业的发展定位及治理体系也将应做出相应调整。因此,信托公司应基于所处的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依托各自的资源禀赋,通过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股权结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等在内的治理体系,着力于探索、打造符合各自业务领域,走差异化发展路径,打造自身独特优势。
市场环境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起着枢纽作用。信托行业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其发展又依赖于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状况。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情况下,信托行业经济环境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行业自身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但辩证来看,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信托公司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1.中国经济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
目前,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日益上升。一些国家仍在消化包括高负债、高失业率在内的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同时,由于劳动力人口老龄化、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导致全球经济潜在增速下降,投资率下降及实际利率下降,大多数经济体仍需将“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
从国内宏观经济情况来看,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即低增长、高就业、增长速度变低、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动能转化,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行业面临重大压力,企业发展存在较大变数。这些因素伴生的新矛盾和新风险,比如房地产的“压泡沫”、影子银行与地方债务的“去杠杆”、产能过剩“挤水分”等等,都会对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产生颠覆性影响,势必出现展业难度加大、存量资产风险增大的局面。另一方面,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高速发展的行业尚未出现,重大的商业机会较难捕捉。未来,实体经济的变化将通过各种渠道对金融基本面产生影响,中国金融的“新常态”将会逐步显现。
2.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快速推进
国务院批转的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通过增加供给和竞争改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金融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完善利率传导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不断加速,国内外资本融合显著加快,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将再上台阶。未来十年,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十年,也是我国金融格局深刻变化和全面提升国际资本话语权的十年,更是国际国内资本高度融合发展的十年。国内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格局正在经历颠覆性的变化,股权时代呼之欲出。信托公司只有坚定走为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之道,与企业共成长,才能在转型发展中提升自身在资本市场的话语权。
3.经济转型和市场化改革带来信托公司新机遇
经济新常态对信托公司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经济下行和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下,信托公司应主动围绕今后几年的转型发展和市场化改革,围绕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深入分析业务新机遇,制定全方位的转型发展规划。
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为信托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市场机遇。“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为信托行业基础设施信托业务提供大量机会,并将加快信托在基础设施全产业链的布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使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将呈现长期的繁荣,作为财富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因信托自身特殊的制度优势从中受益;信托公司作为最具创新潜力的金融机构,将在国家实现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实施中具备极大的发展潜力;国内外并购市场的繁荣以及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的实施,给信托公司通过资本输出实现跨行业跨国界的成产运营提供了机遇,由此也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信托传统的商业模式,带来了信托营销、风控、项目管理的全新变革,依托于技术的改进带来了企业经营的全面提升。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在以创新为根本驱动力、以金融改革释放改革红利的情况下,信托公司的治理体系需要根据经济及金融的发展趋势做一定的变革。
文化环境
信托历经百年,初看是金融,再看是法律安排,认真感悟,是人性。信托之所以能够存在,既是基于信任,是基于对人性善的一面的认知,又依赖于其与生俱来的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创新基因,决定着企业成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从本质上来看,真正的信托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根植于契约和信仰中的文化,诚信是信托业的立业之本,创新是信托业的发展之魂,市场化是信托业的生存之道,上述文化基因既是企业制度执行和企业战略决策实现的保障,又是约束员工行为的隐性因素和内在因素。
1.诚信是信托业的立业之本
信托本身“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性质,决定了诚信是信托文化的核心,是信托公司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立业之本。《信托法》开宗明义地指出,信托的根基在于“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故“信任”才是信托的基础所在,没有信任的基础,信托将失去其灵魂。
信托首先是一项财产管理制度,一项与委托代理、公司、合伙等法律制度相平行的财产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在民事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中有特殊的功能价值,能极大地促进社会财富运用的多元、安全和高效。然而,信托的本质并不仅仅局限于一项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更是一种道德义务。信托成立的基础在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而信托履行的关键在于受托人对于委托人的“守信”。唯有将委托人的“信任”与受托人的“守信”相结合,才能使得委托人将其财产放心“托付”给受托人;唯有委托人真正放心将其财产“托付”给受托人,才能实现委托人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唯有委托人的财产所有权真正转移,才能形成信托财产,并最终成立信托关系。《信托法》将“信任”与“守信”的道德义务法律化了。信托不仅是一项法律制度的规定,更是一种道德义务的体现,一种“信任”与“守信”相结合的道德义务体现。
微观来说,每一份信托协议都是信托公司对委托人给予诚信承诺的表现,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增值服务,并帮助融资人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期、宏观政策调控的多变期,宏观经济变化的敏感期,信托业唯有以诚信经营为本,才能站在金融市场的最前沿,诠释信托业的社会价值,提升行业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创新是信托业的发展之魂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经济发展模式面临转型,信托行业与时俱进,业务创新的层出不穷,创新可谓层出不穷。创新关键是能够构建一套规则和机制,而创新文化则是这种规则和机制的灵魂。
信托创新的文化基因主要来自于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决策层对于创新的鼓励和包容。创新,是“勇敢者的游戏”。既为创新,便意味着不走寻常路,意味着成功的可能,更有失败的几率。“即使失败,也收获了经验”。只有决策层鼓励和包容的态度,才是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和土壤。二是以人为本的学习型团队。信托是名副其实的知识经济,在信息更新急剧加快的现代经济社会背景下,信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体现为持续开发和创造新业务、新模式,并迅速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只有通过积极开展学习并力求使自身成为学习型组织,才是实现快捷、灵活的市场创新的根本路径。三是合作精神。创新从来都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源于合作,对内,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协作,团队与团队之间的协作。对外,是与银行、保险等相关产业链企业的合作,甚至与互联网等跨界公司的合作。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期,经济发展模式面临转型,信托业正发挥着巨大的创新潜能,与时俱进地转变传统业务模式,业务创新的层出不穷,但从客观上也对信托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导着各公司形成多样化的治理模式,并成为了推动公司发展的重要力量。
3.市场化是信托业的生存之道
2007年信托新两规颁布实施,对信托公司以及信托业务、信托产品进行了再造,为促进我国信托行业的市场化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信托业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银行业相比较,可以发现其没有特定的专属经营领域,之所以能发展成为金融第二大子行业,万变不离其宗的核心经营模式是凭借的就是鲜明市场化特征:既在开放的市场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业务发展和创新几乎完全由市场确定,遵循市场规则和经济规律,通过资源充分合理配制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在市场化合作中获得发展与回报。
信托业的市场化特征体现着三个方面:首先是敏锐的市场意识;其次是果敢的行动作风;三是丰富的市场经验。未来信托行业还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确定和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这一原则,对信托业务和信托产品进行转型、升级和创新,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也将是引领信托公司未来发展转型的文化根基和动力之源。
市场环境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起着枢纽作用。信托行业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其发展又依赖于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状况。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情况下,信托行业经济环境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行业自身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但辩证来看,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信托公司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1.中国经济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
目前,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日益上升。一些国家仍在消化包括高负债、高失业率在内的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同时,由于劳动力人口老龄化、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导致全球经济潜在增速下降,投资率下降及实际利率下降,大多数经济体仍需将“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
从国内宏观经济情况来看,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即低增长、高就业、增长速度变低、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动能转化,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行业面临重大压力,企业发展存在较大变数。这些因素伴生的新矛盾和新风险,比如房地产的“压泡沫”、影子银行与地方债务的“去杠杆”、产能过剩“挤水分”等等,都会对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产生颠覆性影响,势必出现展业难度加大、存量资产风险增大的局面。另一方面,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高速发展的行业尚未出现,重大的商业机会较难捕捉。未来,实体经济的变化将通过各种渠道对金融基本面产生影响,中国金融的“新常态”将会逐步显现。
2.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快速推进
国务院批转的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通过增加供给和竞争改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金融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完善利率传导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不断加速,国内外资本融合显著加快,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将再上台阶。未来十年,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十年,也是我国金融格局深刻变化和全面提升国际资本话语权的十年,更是国际国内资本高度融合发展的十年。国内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格局正在经历颠覆性的变化,股权时代呼之欲出。信托公司只有坚定走为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之道,与企业共成长,才能在转型发展中提升自身在资本市场的话语权。
3.经济转型和市场化改革带来信托公司新机遇
经济新常态对信托公司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经济下行和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下,信托公司应主动围绕今后几年的转型发展和市场化改革,围绕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深入分析业务新机遇,制定全方位的转型发展规划。
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为信托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市场机遇。“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为信托行业基础设施信托业务提供大量机会,并将加快信托在基础设施全产业链的布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使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将呈现长期的繁荣,作为财富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因信托自身特殊的制度优势从中受益;信托公司作为最具创新潜力的金融机构,将在国家实现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实施中具备极大的发展潜力;国内外并购市场的繁荣以及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的实施,给信托公司通过资本输出实现跨行业跨国界的成产运营提供了机遇,由此也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信托传统的商业模式,带来了信托营销、风控、项目管理的全新变革,依托于技术的改进带来了企业经营的全面提升。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在以创新为根本驱动力、以金融改革释放改革红利的情况下,信托公司的治理体系需要根据经济及金融的发展趋势做一定的变革。
文化环境
信托历经百年,初看是金融,再看是法律安排,认真感悟,是人性。信托之所以能够存在,既是基于信任,是基于对人性善的一面的认知,又依赖于其与生俱来的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创新基因,决定着企业成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从本质上来看,真正的信托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根植于契约和信仰中的文化,诚信是信托业的立业之本,创新是信托业的发展之魂,市场化是信托业的生存之道,上述文化基因既是企业制度执行和企业战略决策实现的保障,又是约束员工行为的隐性因素和内在因素。
1.诚信是信托业的立业之本
信托本身“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性质,决定了诚信是信托文化的核心,是信托公司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立业之本。《信托法》开宗明义地指出,信托的根基在于“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故“信任”才是信托的基础所在,没有信任的基础,信托将失去其灵魂。
信托首先是一项财产管理制度,一项与委托代理、公司、合伙等法律制度相平行的财产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在民事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中有特殊的功能价值,能极大地促进社会财富运用的多元、安全和高效。然而,信托的本质并不仅仅局限于一项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更是一种道德义务。信托成立的基础在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而信托履行的关键在于受托人对于委托人的“守信”。唯有将委托人的“信任”与受托人的“守信”相结合,才能使得委托人将其财产放心“托付”给受托人;唯有委托人真正放心将其财产“托付”给受托人,才能实现委托人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唯有委托人的财产所有权真正转移,才能形成信托财产,并最终成立信托关系。《信托法》将“信任”与“守信”的道德义务法律化了。信托不仅是一项法律制度的规定,更是一种道德义务的体现,一种“信任”与“守信”相结合的道德义务体现。
微观来说,每一份信托协议都是信托公司对委托人给予诚信承诺的表现,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增值服务,并帮助融资人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期、宏观政策调控的多变期,宏观经济变化的敏感期,信托业唯有以诚信经营为本,才能站在金融市场的最前沿,诠释信托业的社会价值,提升行业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创新是信托业的发展之魂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经济发展模式面临转型,信托行业与时俱进,业务创新的层出不穷,创新可谓层出不穷。创新关键是能够构建一套规则和机制,而创新文化则是这种规则和机制的灵魂。
信托创新的文化基因主要来自于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决策层对于创新的鼓励和包容。创新,是“勇敢者的游戏”。既为创新,便意味着不走寻常路,意味着成功的可能,更有失败的几率。“即使失败,也收获了经验”。只有决策层鼓励和包容的态度,才是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和土壤。二是以人为本的学习型团队。信托是名副其实的知识经济,在信息更新急剧加快的现代经济社会背景下,信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体现为持续开发和创造新业务、新模式,并迅速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只有通过积极开展学习并力求使自身成为学习型组织,才是实现快捷、灵活的市场创新的根本路径。三是合作精神。创新从来都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源于合作,对内,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协作,团队与团队之间的协作。对外,是与银行、保险等相关产业链企业的合作,甚至与互联网等跨界公司的合作。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期,经济发展模式面临转型,信托业正发挥着巨大的创新潜能,与时俱进地转变传统业务模式,业务创新的层出不穷,但从客观上也对信托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导着各公司形成多样化的治理模式,并成为了推动公司发展的重要力量。
3.市场化是信托业的生存之道
2007年信托新两规颁布实施,对信托公司以及信托业务、信托产品进行了再造,为促进我国信托行业的市场化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信托业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银行业相比较,可以发现其没有特定的专属经营领域,之所以能发展成为金融第二大子行业,万变不离其宗的核心经营模式是凭借的就是鲜明市场化特征:既在开放的市场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业务发展和创新几乎完全由市场确定,遵循市场规则和经济规律,通过资源充分合理配制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在市场化合作中获得发展与回报。
信托业的市场化特征体现着三个方面:首先是敏锐的市场意识;其次是果敢的行动作风;三是丰富的市场经验。未来信托行业还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确定和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这一原则,对信托业务和信托产品进行转型、升级和创新,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也将是引领信托公司未来发展转型的文化根基和动力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