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回头望,这一个男孩子
再次见到孟知恒,是在元旦晚的社团聚会上,一家自助餐厅,华丽的装潢,廉价的菜肴,熙熙攘攘不是很熟悉的人群。我很少参加这样的聚会,与人的感情一般都很淡,不喜欢落单又不善于攀谈,生性古怪还有些矫情,往往作为一个微笑的摆设,尴尬又难为情。 可是当陈琳问我去不去的时候,我还是答应了,也许还是立刻答应的。 为什么呢?可能就是因为陈琳问我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孟知恒也去,你去吗?” “去。” 陈琳一副了然的模样。我想,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中毒已深的瘾君子,即使好不容易戒了瘾,身体也依旧记得那夺魂销骨的滋味。 其实,我只是很想见见他,哪怕不说一句话。我很少谈与孟的琐碎往事,不知从何说起,该怎么说,能怎么说。飞驰的回忆像涂了蜜的刀子,装载了我的软弱,顺从,容忍,热情,执着,和我柔肠百回的深情,羞于启齿的欲望。面对它们的心情,就跟我站在餐厅门口时是一样的,含羞忍辱或者惶惶不安。 说不清。 但我真的没法,像哪天随机播放时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曲,想起我曾经很喜欢过它,然后漫不经心地切掉。 这太丢人了。 一年了,我胖了,头发长了,戴了眼镜,黑眼圈深了,人也消沉了,懒散疲惫溢于言表,性格乖张又孤僻,双颊的红晕也留在了过往。二零一五年,我交到的朋友远没有失去的多,主动迎战生活的挑衅远没有得过且过的多,偶尔的激情也不过是灭亡前的回光返照,总会在某个瞬间分崩离析。 以前的我不是这样的。 一辆辆车从我身后奔驰而过,残留着落日余晖的天际,灌进衣服里瑟瑟的风,我看着玻璃墙上隐隐约约我的影子,突然觉得很悲伤。 时间在走,说一不二。无论我再怎么固守己见,最终还是被它拖拽着前行。 我想,自己表现得很孬种。 穿了新裙子,扑了两层粉,一大早起来把头发洗了,出门前狠狠在自己脸上刮了两巴掌全当腮红,踏着五厘米的小高跟,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摊开杂志偷偷地看他。 我本来应该勇敢一点,意气风发地站在他面前,坦然自若地说:“好久不见,我很好,你好吗?” 但是我没有。我和过往的很多个岁月一样,只会远远地看着他,然后在关键的时候逃避,该探个究竟时闭口不言,该理解宽容时喋喋不休,跑调地维系着感情。 后来我反思分开的原因:异地,交流少,个性冲突,我反复无常的脾性,他自以为是的付出。我们都有些以自我为中心,把爱情过分地看好,把彼此膨胀渲染。 可能是太年轻,可能是我不够好,可能是命运作梗。那时候,我明明那么用心的喜欢着那个男孩子,一旦面对裂缝时,还是斩钉截铁自暴自弃地断了。 我后悔了吗?我应该后悔吗?如果,如果再来一次,我会挽留吗?还是干脆一开始就不要相遇的好? 我不知道。 做作,顽固,自尊心,自卑感,一年的只影一人,内心翻江倒海雷霆万钧,通通化作恶语伤人。 大部分人的人生都是在做加法,可是我,一直加加减减停留在原地。 来之前,与颜凉谈及此事。 颜凉说:一只死蚱蜢你激动个啥! 我回吼了一句:蚱蜢很生猛啊怎么办! 可能有的人曾试过,有的人难理解——有一个人,远离时相安无事,靠近了坐立不安,三两句让你举手投降。我不是自诩痴情,也不算对他念念不忘,只是从前的那些隔阂和争执,让我们无可逃避地站在了对立的两端。 你知道的,如果水遇到了火,不能把他扑灭,就只有自己沸腾。 他好像变成熟了。 整洁的衬衫,隐约青色的胡荏,低调的皮包,似乎加重了的高低肩,剃掉鬓角的新发型。 他穿衬衫的确比穿蓝得像翔的校服外套或者京东三十元包邮的T-shirt好看。我以前跟他说,要是他以后娶了我,那我会每天给他熨好衣服,配好鞋袜,好让他人模狗样地上班去。然后他每次都会笑话我说:“你要是起得来才怪呢。” 他不知道,我现在开始试着六点钟起来,十分钟打理好自己,到小卖部买个包加热,一路叼着爬七层去教室,拿出MP3跟着音频练习口语,为没有他的未来死命奋斗着。 可是我想,不论我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与他,都走不成殊途同归。 陈琳给我打电话,问我到了没。 我说到了,在右边拐角的方桌上,别告诉他我在哪。 陈琳“哧”了一声,说:“你要不要这么没胆。” 我咬咬唇,没说话。抬头看见她朝我走来,气势汹汹、恨铁不成钢、无奈和有些嘲弄的模样。 我心里咯噔一下,觉得有什么东西就要原形毕露,张牙舞爪地把我剖开。 陈琳说:“去打个招呼呗。” 我没接话。 陈琳说:“别孬啊,你以为你来干嘛的?” 我呼了一口气。她说的没错。我原本安慰自己说,“如果感到不自在了,随时都可以回头嘛。”但现在,我挪不开脚,我不能做逃兵,我不应该还像一年前一样,没点长进。 我说:“我好看吗?” 陈琳鄙视了我一眼说:“没毛的孔雀一样。” 走向他,不自觉地屏气凝神,我一直搜肠刮肚想寻找一个最合适的开场白,身临其境才发觉,说什么都是欲盖弥彰。生命里有的东西叫做余孽,从来都不会因为天气的冷暖,或者场所的变更而轻易改变。 关乎他的点点滴滴流淌在血脉里,撑着血管隐隐作痛,用任何修饰来表述,都显得矫情虚作。 他在和老侯(副社/社团带我的前辈/我与孟认识的中间人)说着话,见我来,老侯用眼神暗示他往这儿瞟。 他站起来,我咧咧嘴,说了句:“嗨。” 嗨什么呢。从前高兴时喊“孟”玩闹时喊“老孟”,讨好时喊“高=恒哥”,警告时连名带姓地喊“孟知恒”。可是现在呢,我该用什么称谓才能恰到好处地彰显我们不深不浅的关系。 他笑笑说,“好久不见。” 我抿抿嘴,“的确很久了。” 我想气氛有点尴尬,所以只是看着他胸口的纽扣,手指忽然如坠千斤。往事太过调皮,惹我哭,逗我笑,喜欢跟我玩捉迷藏,又不合时宜的勾上我指头。 并没有准备好要同台吃饭,只是陈琳和老侯极力撺掇。借着寻食的理由在各色菜肴前走走停停,磨蹭着时间不愿回去。 我承认我是一个胆小的人,遇事躲避几乎成了一种本能,而且随着年岁的增加愈演愈烈,一直觉得自己的晚年会像张爱玲一样离群索居,也老是祈愿有人能将我从泥地里拉起。 孟知恒的回来,据说是要办签证,大学余下的两年去英国学习。我并不了解情况,只是听着很厉害。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选择这个非长假的日子回来,或许还有别的隐情。 一时间真觉得曾经触手可及的人事物如今都相隔天渊,他就要奔去他的云程万里,而我依旧晕头转向。 老侯说:“你们都太爱惜自己了,迟早得分。” 说起来,还真的挺多人不看好我的,而老侯却特别一针见血。孟知恒注定是要迎着光辉而去的人,他比我聪明,知道凡事要提前打算,上台退场都淡定自如,落落大方。我理解他,真的,如果换做是我,也许跟他的选择是一样的,道不同不相为谋,儿女情长不及前程似锦,就像老侯说的,我们都太爱惜自己,只是我总是比他慢上半拍。 谈不上伤害,也没有什么亏欠,顶多算得上一段比较难忘的经历。 后来,大家去了KTV。陈琳抱着麦蹂躏了一首《漂洋过海来看你》,老侯嘶吼了一首《红日》,难听至极,孟知恒中规中矩地把《葡萄成熟时》唱完。 老侯叫我去点首歌,我摆手拒绝,可是他坚持。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找个伴一块出丑,我不敢忤逆他,于是也不敢点太熟悉的歌,硬着头皮,点了近来听的《爱不可及》。 我是个不会唱歌的人,剩不上高音,找不着曲调,扯着嗓子拖沓地唱着。 王菲在歌里唱:“一辈子,三个字,说来容易。”在唇齿剪翻来覆去地咀嚼。 坐满人的压抑包间里,灯光晦明变化,我看见屏幕上逐渐染蓝的字条。我问自己,我还能与谁奢求一辈子。 悠扬的曲调,冰冷的麦克风,暖气细小的运作声,陌生的人交头接耳。二零一六年的第一个晚上,我在KTV房里心灰意冷,什么“一辈子”“我爱你”的,别逗了,谁他妈真能一往情深,至死不渝。 后来,我走到紧急出口的楼道外透气,北风呼啸着,劈头盖脸地来,我四肢冰冷,头发凌乱,像七月十四上街游荡的女鬼,惨白着脸,粗喘着气。 我受不了那样的逼仄,匮乏的空气流转在每个人的肺里,声响翻江倒海似的冲击耳膜,满房流浪的光斑把五官照得狰狞不堪,暖气粘稠不已,我太阳穴突突地疼,好随时准备破裂。 我真的变了,变得愤世嫉俗,消极避世,变得自以为是,孤芳自赏,寂寞又无趣。 靠着墙壁像参加了一场异常漫长的马拉松,在终点前累得倒下。我有些心酸,还有些委屈,明明好不容易才见着他的。 “不舒服吗?”孟知恒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伫立在楼道上。 我忽地感到无所适从,想接口说“没有”,后来又咽了回去,低声说了句“我想回去了。” 他看了看表,说:“我送你。” 我家离这儿并不远,大约十五分钟的脚程,而他家离这儿有十五分钟的车程。于是我说:“不用了,我可以自己回去。” “晚上不安全,我送你。” “还早呢。”我估摸大约八点半,不算晚。 “年末了,不安全。”他坚持。 “我长得安全。”我反唇。 他伸手按了按我脑袋说:“听话啊。” 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作用,我火气忽的上来,一把拍开他的手,瞪眼说:“我干嘛要听你的话。” 是啊,我为什么总对你言听计从,为什么要接受你的所有决定,为什么死皮赖脸地出来见你,为什么在你眼里我依旧是那个傻里傻气爱耍性子的小姑娘,我又不是没有别的可以选择,为什么这些年你依旧是我遇见的最合心意。 他愣了愣,讪讪地收回手,说:“我再陪你走一段,好不好?” 我这个人比较贱,从来吃软不吃硬,他一开口,我气焰就短了半截,咬咬唇,最后也才吐出句:“好吧。” 回去道别的时候,老侯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一身鸡皮起,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我们比肩而行,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商铺橱映出我们的身影,也不算太违和。 我用余光悄悄看他,他那么近,近得好像可以一脚跨过一年的距离。 我脑袋被冷风和啤酒弄得混混沌沌,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刚和他一起时,周末一块去看电影,入场坐下了,才发现自己忘记带眼镜,有坐得比较靠后,看的是零零七,字幕蒙蒙看得辛苦,英文也听不懂,他跟我说:“要不算了,别看了。” 我说:“别浪费啊,你看,我陪你。” 他执意要走,但我知道他期待这部片挺久了。于是说:“我走得好累啊,刚好休息下,你借个肩膀给我靠靠呗。” 我顺势靠着他的肩,合着眼睛,听了半小时的电影。 其实我没有睡,也没有真的靠着他,我只是斜着身子歪着脑袋,轻轻地贴上他的肩胛,我只是像靠着喜欢的人,可是我怕压得他难受,怕放松下来会做出各种不雅的姿态,很多都时候,我都怕自己出乖现丑让他觉得为难。 我一直都很小心翼翼地去喜欢这个人。 即使后来我的脖子和肩臂都酸了,后来我也会冷暴力好斤斤计较,后来他也我让我灰心失望和无可奈何,后来我们也会有咄咄逼人和意气用事。见到他,还是像现在一样,整个人突然就软了下来。 关于电影院的事,一起后的两三个月后,他告诉我,那时他也紧张得要死,全身绷紧了不敢动,生怕我觉得不舒服。 我哑然失笑。 说真的,你说那时候我们不是相爱的,我打死都不信。 “冷吗?”他问。 我摇摇头。 “饿吗,你都没吃到什么。” 我摇摇头。 “怎么都不说话,不开心?” 我摇摇头。 我想,可能是月华太暖,夜色太美,破碎的星空在我头顶飞驰,树底绿色的聚光灯打亮每一根叶脉,元旦的气息若有似无的飘浮在空气中,地精灵从泥土里探出头来歌唱,风穿过我的睫毛流入我的眼睛,有些涩涩的疼,他独一无二的嗓音灌进我的耳朵,挑拨着大脑的每一条神经。 我缄口结舌,怕声带颤抖,暴露我讳莫如深的旧情往事。 “鸡蛋仔吃吗?在这等我,我去卖。” 我们走到了旧城区,马路对面是一个卖鸡蛋仔的小推车还有卖各种小物件的露天摊子,大约因为在元旦,所以经营的比较晚。 孟没有等我回答,径自穿过马路。我站在十字路口,直走五分钟是我的家,左拐是去他家的方向,右拐是车站,好多次,我都在那儿等待来自广州机场的班车,等到他,一块去吃个饭,再各回各家。直到有一次,他说很累,不跟我吃饭了,之后就再没有,提着行李箱,到处找饭馆的情景。 他回来,带了一包热腾腾的鸡蛋仔,还有一双粉红色的棉拖鞋,“换拖鞋吧,可能会有点冷,但是比较舒服。” 我本来想说没事,可鞋头顶的我的确有些疼,想着也没什么好矫情的,就换上了。 柔软的鞋垫,还有手中温热的鸡蛋仔,我不得不承认,孟知恒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如果他愿意,对你好。 我们家住在小区里,他坚持要送到底,我们家住的比较偏,小区里也很安静。 我低着头,看我们的影子从长变短,从身后跑到身前,他突然停下来,从皮包里拿出一个袋子,递给我。 “虽然晚了点,但是生日快乐。”他微笑说。 我愣住,12月21日,他还记得。 那时我的农历生日,在十一月十一,以前我说我是在农历光棍节出生的,他接话:“没事,以后绝不让你单着。” 但他食言了,今天不是我生日。 过了就是过了,这跟收到礼物与否没有关系,他不是言情男主,不会兜兜转转又回到我身边。 拿着袋子,我突然明白了,其实命运只给了我们一句话都时间,无论我们往里面加多少顿号,逗号和分好,也只打着嗝的结结巴巴,显得冗长又俗套。 但我欠了他。 “你现在过得好不好?”他问。 ——孟知恒,可能你不知道。 “学习很紧张吧。”他说。 ——我希望你留下。 “对英语还是一头雾水吗?” ——也不怪你离开。 “有没有好好练琴?” ——不轻易付出。 “要到夏达签名了吗?” ——但待人接物从不虚假。 “有没有谈新的对象?” ——我想,我的确很喜欢你。 “以前的感情,都放下了吗?” ——只是一直没有好好告诉你。 “我呢?你是不是也开始淡忘了?” 我深吸一口气,抬起头,看着他,坦言说:“孟知恒,我没有忘记你,也不算放下,有时甚至特别怀念你,可并不是不能没有你。虽然开始的时候有些不习惯,但后来也品尝到了独来独往的好处,我不再像以前想得那么多了,反而对很多事情都变得无所谓,不抱太多希望,也不会乱发脾气,不要问我过得好不好,生活里的好坏都太难界定,它们都是货真价实的,就好。” 真的,这些都是真的,只是不是全部。 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个依赖的人,只是改不了念旧的坏毛病。 你的离开摧毁我对自己的信心,像房梁被猝不及防地抽走,金宫玉殿也成了废墟,日子过得颠三倒四,诚惶诚恐。 说来真的很丢脸,我竟然开始害怕生活中神态各异的人们,一切友好背后似乎都有许些的不怀好意,可能我是惊弓之鸟,又更觉得自己像是一只不小心流出渔网的游鱼,看着同伴们其乐融融,彼此贴近,迷茫地吐着咸涩的海水,梦见七零八落的旧事,醒来时空落落地难受。 你会明白那种孤独感吗? 掺和着嫉妒,自持,暴戾,情欲和日益膨胀的乞待——我希望有一个人,主动地,明确的,认真地,诚挚地告诉我:这条路,他会一直陪我。 但是没有。 于是,终于,终于,我一个人独立地站在这里,用我自己的脚,挺直腰杆,一字一顿,告诉你,我真的可以,自己勇敢地应对生活的善恶意。 孟知恒说:“你总是这样,装出一副看得明白的样子,还喜欢以自己的思维方式价定别人,然后给自己催眠,其实心里纠结又悭吝,总以为自己在谅解别人,都只是自欺欺人,你太虚伪了,懦弱不敢认,自我为中心。谁会理解你啊?” 我眼眶一湿。 不是因为他说的难听,而是因为他说的都是实话,的确,的确我胆小怕事又顽固执拗,觉得不争不抢是好的,其实只是害怕争不过别人,怕丢脸怕失败,吵架时喜欢说“你不懂”,那多伤人,他走的时候,我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说,可能是我在乎自己多过爱他。 原来他早就看透了我。 他继续说:“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方式,但我不希望你选择逃避,也不希望你老是怕这怕那的,过得如履薄冰,所以,你要敢于去面对困难,嘲讽,冷漠,或者更多不好的东西。” 我眼泪忽的掉了下来,揪住他的衣服,狠狠地瞪着他,我说:“你凭什么,你凭什么跟我说这些话!” 他没有说话,也没有扯开我的手,就这么看着我,而我没用地败下阵来,抽泣着反复说:“凭什么,凭什么……” 他伸手把我搂进怀里,在我耳边说:“对不起,以后,你要好好过。” 我最终不争气地哭得像个傻逼。 好多藏在心里的感情喷薄而出,破竹建瓴,分开后一直以为他是我讳莫如深的镂冰雕朽,一意孤行的丑态百出,如今方才领悟到,他是我年岁无知的黄粱美梦,电石火花的春光乍泄。 抽丝剥茧,时过境迁才明白,原来他,那么了解我。 我现在很讨厌分隔,很讨厌对不起,很讨厌出国,那些都代表了离去。 但是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在我迷惘又憧憬时,给我美好的眼泪,力量和温暖,驱逐内心的负能量和阴暗面,学会包容和谅解,尝试认错和讨好,放弃自以为是的执拗,真心诚意地替自己和他人打算,最喜欢的东西也知道了要分享,宽慰自己不要对鸡毛蒜皮的小事耿耿于怀,收敛自己的脾气口无遮拦,真性情地大哭大笑,脚踏实地又飘飘然地行走。 虽然坏毛病在你走了以后又卷土重来,虽然依旧没能如愿以偿地成为理想中的自己,虽然我与你的距离越发遥不可及,还是感谢你亲自为这段感情画下完整的句点。 爱恋和祝福这一刻都给了你。 再喋喋不休自己都觉得可耻。 所以,所以请你一路风雨无阻地走在自己的人生大道上,不要瞻前顾后,不要念念不忘,不要半途而废,偶尔想起我,也不要觉得负累。 我站在楼阶前,看着他一步步远去,倒映在视网膜上的景象一片模糊,他的背影与三年前的少年重叠在一起。 那时我们都简单,直率,想说什么脱口而出,合则聚不合散,来去如风;那时我们喜欢一个人,藏在心里,害羞腼腆,遥遥相望;那时寒潮和暴雨都是暖的,我们牵着梦想,以为拥有了整个世界。 然后我们都渐渐明白了,有得必有失,追求其实就是失去。年轻的躯壳里高涨的荷尔蒙,耗不尽的热情,填不满的渴望,余生漫长的时间,那些东西蚕食鲸吞着我们的初衷和自大,又不断分泌出新的支撑与信念。我们终究要摆脱旧日的皮囊,所以有太多的人和事物都被留在了过往。 从前喜欢他,现在还是在乎他,镌刻在生命线上永久不变的少年模样。 往后那个高飞远举或者白首空归的男人可能都与我无关,我所拥有的,只是那个会耐心纠正我不标准的英语,忍受我时不时的河东狮吼,送礼时旁敲侧击我的切实需要的男孩子。 约摸五十步的距离,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如遭雷击,呆愣了好久,脑子里闪烁四个字“山河邈远”,我想扯个微笑给他,但那么远,他应该看不到,于是挥挥手。 也许,一切都像歌里唱的那样: 与你相遇好幸运,但我已失去为你泪流满面的权利,但愿在我看不见的天际,你张开了双翼,遇见你的注定-- 但愿她比我幸运。 但愿你多些欢笑,少些烦恼。 但愿我终也能获得自己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