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社会治安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摘 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农民生活状况不容乐观,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因此,认真分析农村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把握特点,找准原因,增添措施,对于维护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治安 犯罪特点 误区成因 对策建议
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当前影响农村和谐的因素除干群关系、矛盾纠纷外,社会治安问题虽较以前有所缓解,但仍很严峻。仅以国家级贫困县宣汉县为例,该县辖54个乡镇,人口127万,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上世纪80年代中期修建四川江口湖电站,淹没区涉7个乡镇57个村220个社14万余人,其中库区移民1.8万人。由于涉及面宽,社会矛盾突出,维稳压力大。近三年来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仍居高不下,平均每年分别发案25起和5起。
一、主要特点
1、农村民事纠纷明显攀升。由于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个人利益严重,留守在家的大多数是妇女、未成年人和空巢老人,加上一些村民的心胸比较狭窄,往往因口角、争执、借款、邻里排水以及承包地的边界、浇水、收种农作物等发生矛盾冲突。
2、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欲望膨胀,为达到对金钱和物质的占有,有的人往往不择手段,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
3、黄赌毒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农村文化生活单调,一些“黄色”低俗的电影、录像、书画趁虚而入,导致意志不坚定的人沉湎于追求肉体的享受上不可自拔。“赌”是万恶之源。在农村赌博十分普遍,不论农忙还是农闲,可以说是随处可见。少数家庭因赌博而拆散,少数农民因赌博走上盗窃、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道路的也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大量刑事治安案件,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4、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目前,宗族势力的地位和作用已不可低估,宗族势力以其严密的组织、较强的凝聚力,取代了少数同宗同族群居地涣散的基层政权组织。个别宗族势力对基层干部执行公务横加干涉,企图以“族权”取而代之;有的宗族势力通过参与基层组织的选举向村级组织渗透,使宗族矛盾不能调和,逐渐激化;有的本是民间的一般性纠纷,由于宗族势力的介入反而会演变成一场血腥的宗族械斗;有的地痞无赖依靠本族的强大势力,欺负外姓群众,公开进行辱骂、斗殴、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成为危害一方的恶霸,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5、社会矛盾演变为治安问题。一是社会管理问题突出。随着中石油、中石化勘探开发的进入,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山林、水土纠纷中,往往涉及群体利益,由于利益一致、要求相似,易产生共同行动,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甚至酿成社会治安问题。二是库区移民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干群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误区成因
1、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原因。农村经济落后,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常为一些经济利益发生纷争,处理不当,便会造成矛盾激化。宣汉县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662元,远远低于全省的人均收入。“寸土不让,寸利必争”的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和私有观念,导致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时常因利益纷争激化矛盾。农村经济落后,一些农民受利益驱动,不惜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些农民一旦发生民间纠纷,嫌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法制观念淡薄,不愿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而是依仗家族势力、串联、聚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采取违法犯罪等极端手段。
2、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内在原因。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对自身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缺乏认识。
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极易被一些封建、腐朽、反动的思想侵蚀,在无知中掉进违法犯罪的泥潭;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他们思维简单,遇到矛盾纠纷不冷静、钻牛角尖,不能克制自己,不懂得寻求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农村治安 犯罪特点 误区成因 对策建议
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当前影响农村和谐的因素除干群关系、矛盾纠纷外,社会治安问题虽较以前有所缓解,但仍很严峻。仅以国家级贫困县宣汉县为例,该县辖54个乡镇,人口127万,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上世纪80年代中期修建四川江口湖电站,淹没区涉7个乡镇57个村220个社14万余人,其中库区移民1.8万人。由于涉及面宽,社会矛盾突出,维稳压力大。近三年来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仍居高不下,平均每年分别发案25起和5起。
一、主要特点
1、农村民事纠纷明显攀升。由于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个人利益严重,留守在家的大多数是妇女、未成年人和空巢老人,加上一些村民的心胸比较狭窄,往往因口角、争执、借款、邻里排水以及承包地的边界、浇水、收种农作物等发生矛盾冲突。
2、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欲望膨胀,为达到对金钱和物质的占有,有的人往往不择手段,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
3、黄赌毒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农村文化生活单调,一些“黄色”低俗的电影、录像、书画趁虚而入,导致意志不坚定的人沉湎于追求肉体的享受上不可自拔。“赌”是万恶之源。在农村赌博十分普遍,不论农忙还是农闲,可以说是随处可见。少数家庭因赌博而拆散,少数农民因赌博走上盗窃、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道路的也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大量刑事治安案件,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4、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目前,宗族势力的地位和作用已不可低估,宗族势力以其严密的组织、较强的凝聚力,取代了少数同宗同族群居地涣散的基层政权组织。个别宗族势力对基层干部执行公务横加干涉,企图以“族权”取而代之;有的宗族势力通过参与基层组织的选举向村级组织渗透,使宗族矛盾不能调和,逐渐激化;有的本是民间的一般性纠纷,由于宗族势力的介入反而会演变成一场血腥的宗族械斗;有的地痞无赖依靠本族的强大势力,欺负外姓群众,公开进行辱骂、斗殴、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成为危害一方的恶霸,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5、社会矛盾演变为治安问题。一是社会管理问题突出。随着中石油、中石化勘探开发的进入,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山林、水土纠纷中,往往涉及群体利益,由于利益一致、要求相似,易产生共同行动,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甚至酿成社会治安问题。二是库区移民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干群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误区成因
1、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原因。农村经济落后,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常为一些经济利益发生纷争,处理不当,便会造成矛盾激化。宣汉县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662元,远远低于全省的人均收入。“寸土不让,寸利必争”的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和私有观念,导致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时常因利益纷争激化矛盾。农村经济落后,一些农民受利益驱动,不惜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些农民一旦发生民间纠纷,嫌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法制观念淡薄,不愿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而是依仗家族势力、串联、聚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采取违法犯罪等极端手段。
2、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内在原因。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对自身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缺乏认识。
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极易被一些封建、腐朽、反动的思想侵蚀,在无知中掉进违法犯罪的泥潭;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他们思维简单,遇到矛盾纠纷不冷静、钻牛角尖,不能克制自己,不懂得寻求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