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就是失去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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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看了一部小说,是雷蒙德·钱德勒写的《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是一部不像侦探小说的侦探小说,作为一部侦探小说,它太文艺了,漂亮的句子充斥了整本书。据说村上春树年轻的时候看了二十多遍,每一次都欲罢不能。
读完小说,我特别想尝一尝那杯叫做螺丝起子的鸡尾酒,配方是伏特加或金酒加青柠汁,傍晚五六点,酒吧热闹之前,和好朋友一起点上两杯,喝完再两杯,每次都连喝好几杯,因此老板特意进了一瓶金酒。
小说情节发展到,主人公马洛的好友自杀不久,马洛收到一封信,信里夹了一张,貌似全美国只有7张的,5000美元面额的大钞,信里说没有什么遗愿,只想马洛替他去酒吧喝一杯螺丝起子。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特别想知道,那会是什么滋味。
在《漫长的告别》里有一句非常著名,被很多人引用的话,这句话就是——告别等于死去一点点。
这句话的所在的情景,整段内容是:
“早上我起来弄咖啡,她还在睡。我淋浴,刮胡子和更衣。这时候她才醒来。我们一起吃早餐。我叫了一辆出租车,把她的过夜行李提袋,拎下台阶。
我们道声再见。我目送出租车消失。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黑色长发。我的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法国人有一句话形容那种感觉,那些杂种们对任何事都有个说法,而且永远是对的。
告别等于死去一点点。”
前天,2016年2月的最后一天,4年才有的一天,我又辞职了,为什么说又呢。
对于很多在一家单位上班很多年,甚至一辈子的人来说,这是件大事,然而对我来说就像夏天来了,要脱去外套一样简单自然。很多事情在他发生的那一刻之前,真的很玄妙,在我辞职之前这段时期,我读的到东西里,类似于“人,应当去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这句话出现的频率及其的高。这句话说的太好了。
大后天,我又要去杭州了,在一切没有落实前,我和峰哥说好,我要去他那里蹭住一阵子,他的房间太小,床也太小,只能先打地铺,但是我已经足够了。作为回报,我要教他怎么去追女孩子,激励他一起跑步。一切又要重新开始了。
我在辞呈里写道,没什么特别的话可交代的,如果说这是一辆公交车,这时,我到站该下车了,如果这是一场恋爱,也到了要说分手的时候了。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仪征人,我却从未喜欢过这里,像是个持有本地身份证的异乡人。
人,应该在喜欢的地方做喜欢的事情,并且要趁早。
今晚我妈跟我说,你妈不是那种封建的人,你想去哪里就去吧,我们不可能把你栓在身边,一切只要你开心就好了,你这次又选择了杭州就不要再回来了。
这让我想到《天堂电影院》这部电影在1小时40分的时候,Alfred在火车站送别多多的时候说,不准回来,不准想到我们,不准回头,不准写信,想家时要熬住,忘了我们,要是你失败逃回来,就别想来见我,懂吗?要热爱你的工作,就像你小时候,热爱放映机。
虽然我这不是飘洋过海,只是决定去离家仅四个半小时车程的杭州工作定居,并且,继续和生活做斗争。但是心里依然有点奇怪的感觉,要与什么东西作别,不知道这次的告别,我生命里有没有什么,我并不察觉的东西死掉了。人啊,只有离开故乡才会拥有故乡。
我要时刻提醒自己,要去做你擅长的事情,并且坚持所你热爱的事情,就像小时候热爱心爱的玩具那样。
或许每次别离,都是为了更靠近你一点点。
晚安。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