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为喜欢的人去文身
(未经允许,谢绝转载)
那天下午,阳光好得恰如其分。
我宅在宿舍刷微博,突然看到L说想去文身,正中了我的下怀。当时,我身处西北小城,L是我认识的人里,第一个公开宣称想去文身的。我兴奋地给她留言说:“咱去吧!去吧!咱现在就去!”我们一拍即合。在此之前,我们从未关注过文身的相关知识。想好要纹的图案和位置,我和L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冲冲地杀去了文身店。
二十几年来,我始终都是个听老师话的平庸学生。除了在耳朵上打了几个耳洞,没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儿。走进文身店的瞬间,感到格格不入的羞怯、拘谨,仿佛我这种长相、打扮、性格都普通的人,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先锋、时尚而又略显堕落的地方。L是90后,比我要生猛得多,我不知道她是否有同样的感受。看到店中稀奇古怪的海报,男男女女在身体的各个部位穿环,我还是被人类的重口味审美趣味震惊了。老板穿得也很街头,像个跳街舞的清秀少年。事实上,他即是老板也是文身师,整家店只有他一个人,但这丝毫没能减弱我因平庸而生的羞怯、自卑以及毫无由来的孤傲。
谨慎地将衬衫领口扒开,露出左边锁骨下的皮肤。少年的脸凑得很近,温热的鼻息不断喷洒在皮肤上,我心慌意乱地屏住呼吸,想起电影《燕尾蝶》的画面。雅佳平静地躺在脏乱、狭窄的房间里,坦然地裸露着自己,任外国老头在胸前文一只振翅的燕尾蝶。金属细针在皮肤上游走,将黑色的油墨一针一针扎染进皮肤。日后,若想激光清洗,也是要留疤的,这印记怕是要永远烙在身体上了。
锁骨下方的肉相对较厚,所以疼痛感并不十分剧烈。比起我所经历过的其他身体疼痛而言,这点疼微不足道。可我却热血上涌,涨红了脸,空气里漂浮着浓浓的暧昧。即便疼得厉害时,也不敢发出任何痛楚的呻吟,怕扰乱少年的思绪,因为他的脸离我的胸口只有一掌远。
我文的是德语单词Existenz,义为存在、感官游戏。起初,L执意要将图案纹在颈后。我劝她说,那岂不是和黑社会大哥一样了?最终,L也选择了将图案文在锁骨下方。
现在想来,当初不该干涉L选择将图案文在颈后的。德语单词并非首选,我们最想文的其实都是一个人的名字。那时候,我们都陷在各自的情感泥潭里。促使我们文身的,当然是那个名字背后所指称的人。
上个世纪末,美国男演员约翰尼.德普将薇诺娜.赖德的名字纹在了手臂上。分手后,“永远的薇诺娜”(Winona Forever)终于被洗成了“永远的酒鬼”(Wino Forever)。庸常如我辈,又怎敢轻易将别人的名字纹进皮肉?
现在想来,当初的决定真是非常明智。当年喜欢的那个男人,如今再回头看,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在我有限的生命里,他和曾经出现的随便一个男人一样普通,一样寻常,一样适合遗忘。如果,当时文了他的名字在身上,现在的我一定恨不得将文身处的皮给揭了。
后来,为了得到某个体制内的工作,面试前独自一人去医院将文身洗掉。
替我洗文身的医生是个中年女人。她问我,为什么要文身,现在又为什么要洗,语气里透露出满满的嫌恶。躺在手术台上,激光烧得人皮肉灼痛难忍,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独自来流产的年轻姑娘,不得不受着医生的白眼。疼痛加上委屈,眼泪躲过我的心理防线,默默流了出来。虽然我并未伸手去擦,那位中年妇女医生还是看到了,用更加嫌恶的语气说:“来洗文身的人多了去了,头一次看到有人疼哭的。”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本不是擅长争论、说理、撒泼,为自己讨说法的人,只能以完全无视作为反击,下了手术台,无声离开。
三年后,Y看着我锁骨下的疤痕问:“这是一个男人的名字吗?”我怎么可能那么蠢,我反问他。再后来,我和Y也分道扬镳了。
最近,我又想重新文身,不为任何人,不因任何情绪,只是因为自己喜欢。
(未经允许,谢绝转载。)
那天下午,阳光好得恰如其分。
我宅在宿舍刷微博,突然看到L说想去文身,正中了我的下怀。当时,我身处西北小城,L是我认识的人里,第一个公开宣称想去文身的。我兴奋地给她留言说:“咱去吧!去吧!咱现在就去!”我们一拍即合。在此之前,我们从未关注过文身的相关知识。想好要纹的图案和位置,我和L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冲冲地杀去了文身店。
二十几年来,我始终都是个听老师话的平庸学生。除了在耳朵上打了几个耳洞,没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儿。走进文身店的瞬间,感到格格不入的羞怯、拘谨,仿佛我这种长相、打扮、性格都普通的人,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先锋、时尚而又略显堕落的地方。L是90后,比我要生猛得多,我不知道她是否有同样的感受。看到店中稀奇古怪的海报,男男女女在身体的各个部位穿环,我还是被人类的重口味审美趣味震惊了。老板穿得也很街头,像个跳街舞的清秀少年。事实上,他即是老板也是文身师,整家店只有他一个人,但这丝毫没能减弱我因平庸而生的羞怯、自卑以及毫无由来的孤傲。
![]() |
图片来自网络 |
谨慎地将衬衫领口扒开,露出左边锁骨下的皮肤。少年的脸凑得很近,温热的鼻息不断喷洒在皮肤上,我心慌意乱地屏住呼吸,想起电影《燕尾蝶》的画面。雅佳平静地躺在脏乱、狭窄的房间里,坦然地裸露着自己,任外国老头在胸前文一只振翅的燕尾蝶。金属细针在皮肤上游走,将黑色的油墨一针一针扎染进皮肤。日后,若想激光清洗,也是要留疤的,这印记怕是要永远烙在身体上了。
锁骨下方的肉相对较厚,所以疼痛感并不十分剧烈。比起我所经历过的其他身体疼痛而言,这点疼微不足道。可我却热血上涌,涨红了脸,空气里漂浮着浓浓的暧昧。即便疼得厉害时,也不敢发出任何痛楚的呻吟,怕扰乱少年的思绪,因为他的脸离我的胸口只有一掌远。
![]() |
图片来自网络 |
我文的是德语单词Existenz,义为存在、感官游戏。起初,L执意要将图案纹在颈后。我劝她说,那岂不是和黑社会大哥一样了?最终,L也选择了将图案文在锁骨下方。
现在想来,当初不该干涉L选择将图案文在颈后的。德语单词并非首选,我们最想文的其实都是一个人的名字。那时候,我们都陷在各自的情感泥潭里。促使我们文身的,当然是那个名字背后所指称的人。
上个世纪末,美国男演员约翰尼.德普将薇诺娜.赖德的名字纹在了手臂上。分手后,“永远的薇诺娜”(Winona Forever)终于被洗成了“永远的酒鬼”(Wino Forever)。庸常如我辈,又怎敢轻易将别人的名字纹进皮肉?
![]() |
“永远的酒鬼”文身 |
现在想来,当初的决定真是非常明智。当年喜欢的那个男人,如今再回头看,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在我有限的生命里,他和曾经出现的随便一个男人一样普通,一样寻常,一样适合遗忘。如果,当时文了他的名字在身上,现在的我一定恨不得将文身处的皮给揭了。
后来,为了得到某个体制内的工作,面试前独自一人去医院将文身洗掉。
替我洗文身的医生是个中年女人。她问我,为什么要文身,现在又为什么要洗,语气里透露出满满的嫌恶。躺在手术台上,激光烧得人皮肉灼痛难忍,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独自来流产的年轻姑娘,不得不受着医生的白眼。疼痛加上委屈,眼泪躲过我的心理防线,默默流了出来。虽然我并未伸手去擦,那位中年妇女医生还是看到了,用更加嫌恶的语气说:“来洗文身的人多了去了,头一次看到有人疼哭的。”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本不是擅长争论、说理、撒泼,为自己讨说法的人,只能以完全无视作为反击,下了手术台,无声离开。
三年后,Y看着我锁骨下的疤痕问:“这是一个男人的名字吗?”我怎么可能那么蠢,我反问他。再后来,我和Y也分道扬镳了。
最近,我又想重新文身,不为任何人,不因任何情绪,只是因为自己喜欢。
(未经允许,谢绝转载。)
来自 豆瓣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