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
闲来无事,便看了小红红力荐的《十二公民》
的确是好片子,年度大片,真的,一个小房间里面,主要演员不过十二人,没有场景,大家只是辩论,但是给人的震撼绝对不是笑笑开心的电影所能比拟的,差太远。
主要故事是十二个人围绕富二代是否有罪进行投票,只要全票通过“有罪”或者“无罪”则辩论结束。
富二代是最大嫌疑人,有两位证人,一位是腿部残疾的七十四岁大爷听见楼上富二代与亲爹吵架并喊话要“我要杀了你”,一两秒之后听见倒地声音,并听见跑下楼梯的声音,而且大爷出门看见富二代逃跑。
第二位证人是对面楼的女人看见富二代杀死亲爹。
现场物证是一把曾经富二代时常放在座驾里的刀,并且刀不见了
案犯时间内,富二代说自己在家里开party,但是没有人在party上见到富二代,富二代解释说自己心情不好,然后把自己关在房子里面。
平时,富二代的亲爹时常找富二代要钱,同时他们见面经常吵架
似乎有动机、有作案工具、没有不在场证据、有人证,杀人犯就是富二代,也确实,一开始辩论的十二人有是一个人认为富二代是杀人犯,有罪。
这十二个人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共民,大多是该学校模拟法庭参与学生的亲属,所以他们并不想真正的讨论这个案子,他们只想快点结束。
故事是在这样一个背景开始的,一开始十一个人只是希望那个认为无罪的一个人快点改成有罪,可是当其中一个人发怒说为什么他们能这么马马虎虎的将决定一个人生死的问题看得这么儿戏,于是大家慢慢进入正题,开始说自己的观点以及原因。
天平开始动摇,第一个动摇的认为富二代无罪的人是一位大爷,这是故事的第一个起伏点。大爷在转变态度之后说了一段故事,他说他年少时期,因为家里是开工厂的,在57年国家打压资本主义的时候,他们家开始受到迫害,一夜之间,所有人都远离他们,大家都认为他们是右派,有罪,于是开始游街、扛牌子、扛刑。自己在那一会特别想死掉,然后有一天,他在扛牌子受刑的时候,有一个人帮他偷偷的提起那个非常沉重的铁牌子,并且松掉手上的刑罚,对他说别作甚声,那一刻,就这样一个举动,一句话,让他打消了自杀的念头。他希望在大家都认为富二代有罪的时候,有人能站在富二代那边支持他一下,就像曾经的那个人支持自己一样。
大爷转变态度是在几乎全场人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之后,有人认为富二代这样的孩子就是会闹事,这一带年轻的孩子心冷,所以他是杀人犯,有人认为河南人就是这样,在那种父亲不好的环境里面长大的孩子就是龙生龙凤生凤,所以他是杀人犯。有人把所有的证词,以及现在的情况说了一遍,认为就是有罪。
大爷其实是发现,多数人在判断是否有罪的时候,就想曾经自己被打成右派时候一样,那时候人们分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就像现在人们不会判断什么是有罪,不是人品是那样,家庭是那样就有罪,不是曾经自己是资本家,所有是右派有罪一样,于是他选择无罪。
辩论的第二个转机是出现在影片开始56分钟之后。他转变态度之后也开始讲了自己的一段故事,曾经他也被误判8年,坐牢一年零半个月的时候,法院告诉他,判错了,将他放出来,在牢里一年半时间,难熬,与外面隔绝一年半时间,珍贵,出来之后,被人不管你是否被冤枉,都对你有偏见,毕竟你是蹲过大牢的人,他觉得你人生你万分之一的那点点错误,可能会导致别人百分之百人生的痛点。
他这个转变之前,他们曾经讨论,如果不是这个富二代杀了他亲爹,还会有谁,我当时非常震惊,因为这个就是我们大多数中国人的思维,“不是他,还会有谁?”那不是别人就是他了,我们认为如果没有一个人比他嫌疑更大,那么他就是犯人,不管证明他是犯人的证据是否充足。我记得很多时候,人们认为谁拿了他的东西,做了什么事情,都是这个思维逻辑在推测谁是那个人,而不找证明那个人的充足证据,没有证据,只要没有人更可能,那就是这个人,这一直就是我们的思维,真的好可怕。
所以司法体系里面,证据不确凿、不充足,是绝对不会讲最大嫌疑人进行判定,或许中国司法体系是这样,这个我不是十分清楚,希望是这样。
而对于我们普通百姓而言,可能没有机会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但是我们会发现,我们在生活中却可以常常决定一个人的生活状态,或者人生走向,我们喜欢说“万人虐,活该”我们喜欢去虐那些我们认为有罪的人。
可是事情往往比司法上面证据更加不足,我们可能只是道听途书一些言论,或者某个观点,便认为某人怎样怎样,然后便开始虐待人肉,各种人生攻击,一旦事情澄清,我们或许会道歉,但大多数时候,我们选择沉默,仿佛那个事情并没有发生,可是那些虐待与攻击与误判坐牢有什么区别?
我们其实也是需要理性的,去分析每件事关键的证据与证词。可是实际上是我们根本没有这个机会,很多时候,媒体的报道只有结论,没有推理过程,没有法律程序上面的任何人证物证,这时候其实是需要我们去要求给予的,如果没有,如果你认真推敲,发现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此人是这样,那你就没有权利去那样对待那个人。
但很多时候我们根本没有把万人虐这个事情和司法事情放在同一角度考虑,或者根本没有正视过这个问题。
然后他们讨论了列车经过时,时间是6秒左右,而这个期间,老人表示他听到了上面房间富二代对亲爹的吼叫“我要杀了你”列车与房子距离非常近,如果按照两位证人的证词的话, 也就是说老人并不能听到这句话。所以老人可能不是可靠的证人。
在这几个讨论之后,第二个转变的人于是改了之前认为有罪的申明。
期间有几个人也开始认为富二代没有罪。
比较大的转机是一位学校常常受压迫的小卖部老板。他在整个过程之中十分烦躁,只想快点结束整个辩论,然后回小卖部卖东西睡觉什么的,所以后来很多人转变成无罪之后,他想快点结束,就也转向了无罪,并且表示自己是觉得烦躁之后的无奈选择,于是学校保安特别生气的说,你怎么一点责任心的没有,之前投有罪,现在投无罪,都是跟着大流走,一点都不认真。这时候,小卖部老板发火了。
他说的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你们说我没有听你们的话,可是你们有何尝听进去了我的话”他描述了一下自己完全没有发言权的生活,每天为了生计,不得不忍受,不敢向欺压自己的学校发怒,端着泡好的面送去给学生遭到保安追赶不敢发怒,现在被逼到这儿来做这个讨论,而自己冰箱里的冰棒没电要化了不敢发怒发话。
其实说完之后,大家就知道他虽然之前是说是烦躁而无奈作出的无罪选择,其实在心里是真正的站在无罪这边的。他或许觉得我们应该站在富二代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而不是站在一个不相干人的角度,否则永远都不会听到他说了什么。
所以在我们认为他有罪的时候,我们永远只会选择性听见那些真的能证明他有罪的言论,或者从心里去排斥了其他各种可能。
辩论期间慢慢讲刀子向下向内,而儿子比父亲矮10厘米,从这一点证明可能亲爹不是富二代杀的,然后验证了腿脚不灵便的老人从里屋里走到门口拉开门的用时,根本不是老人所说的15秒。之后,从女人没有戴眼镜,推翻之前女人亲眼看到富二代杀死老人的这一供词。
这三个证词证物的陆续质疑,人群陆续专转向无罪。
电影快结束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坚持认为有罪,他一直觉得,儿子骂老子,嚷着要杀老子,就算没杀,或者没杀成功也是有罪。可是几乎所有证词、证物都无法充足的证明富二代是杀人犯,最后他哭着讲出了自己为什么坚持的那个点。
原来六年前,他儿子想去学摇滚,他反对,然后两人起了冲突,老子推着儿子结果却被儿子不小心推到,儿子害怕,然后跑出了家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并且从来没有联系家人,老婆也因此离婚,自己也因此觉得没有干劲与趣味。
在此之前他咆哮着说“曾经做错了事情、犯了罪就不该给人一次改正的机会吗”其实那个时候,他自己的态度是已经变了的,只是嘴硬不肯说。一方面是之前的辩论已经让他动摇。
另一方面,他将这个事情和自己的事情联系起来,他早已经原谅了自己离家出走的儿子,并且认为造成现在这种生活不全是儿子的错,所以或许他自己想到如果被害人的父亲也站在这里投票的话,可能也会投无罪吧,就算是儿子杀的自己,他会宽恕他的。
的确是好片子,年度大片,真的,一个小房间里面,主要演员不过十二人,没有场景,大家只是辩论,但是给人的震撼绝对不是笑笑开心的电影所能比拟的,差太远。
主要故事是十二个人围绕富二代是否有罪进行投票,只要全票通过“有罪”或者“无罪”则辩论结束。
富二代是最大嫌疑人,有两位证人,一位是腿部残疾的七十四岁大爷听见楼上富二代与亲爹吵架并喊话要“我要杀了你”,一两秒之后听见倒地声音,并听见跑下楼梯的声音,而且大爷出门看见富二代逃跑。
第二位证人是对面楼的女人看见富二代杀死亲爹。
现场物证是一把曾经富二代时常放在座驾里的刀,并且刀不见了
案犯时间内,富二代说自己在家里开party,但是没有人在party上见到富二代,富二代解释说自己心情不好,然后把自己关在房子里面。
平时,富二代的亲爹时常找富二代要钱,同时他们见面经常吵架
似乎有动机、有作案工具、没有不在场证据、有人证,杀人犯就是富二代,也确实,一开始辩论的十二人有是一个人认为富二代是杀人犯,有罪。
这十二个人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共民,大多是该学校模拟法庭参与学生的亲属,所以他们并不想真正的讨论这个案子,他们只想快点结束。
故事是在这样一个背景开始的,一开始十一个人只是希望那个认为无罪的一个人快点改成有罪,可是当其中一个人发怒说为什么他们能这么马马虎虎的将决定一个人生死的问题看得这么儿戏,于是大家慢慢进入正题,开始说自己的观点以及原因。
天平开始动摇,第一个动摇的认为富二代无罪的人是一位大爷,这是故事的第一个起伏点。大爷在转变态度之后说了一段故事,他说他年少时期,因为家里是开工厂的,在57年国家打压资本主义的时候,他们家开始受到迫害,一夜之间,所有人都远离他们,大家都认为他们是右派,有罪,于是开始游街、扛牌子、扛刑。自己在那一会特别想死掉,然后有一天,他在扛牌子受刑的时候,有一个人帮他偷偷的提起那个非常沉重的铁牌子,并且松掉手上的刑罚,对他说别作甚声,那一刻,就这样一个举动,一句话,让他打消了自杀的念头。他希望在大家都认为富二代有罪的时候,有人能站在富二代那边支持他一下,就像曾经的那个人支持自己一样。
大爷转变态度是在几乎全场人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之后,有人认为富二代这样的孩子就是会闹事,这一带年轻的孩子心冷,所以他是杀人犯,有人认为河南人就是这样,在那种父亲不好的环境里面长大的孩子就是龙生龙凤生凤,所以他是杀人犯。有人把所有的证词,以及现在的情况说了一遍,认为就是有罪。
大爷其实是发现,多数人在判断是否有罪的时候,就想曾经自己被打成右派时候一样,那时候人们分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就像现在人们不会判断什么是有罪,不是人品是那样,家庭是那样就有罪,不是曾经自己是资本家,所有是右派有罪一样,于是他选择无罪。
辩论的第二个转机是出现在影片开始56分钟之后。他转变态度之后也开始讲了自己的一段故事,曾经他也被误判8年,坐牢一年零半个月的时候,法院告诉他,判错了,将他放出来,在牢里一年半时间,难熬,与外面隔绝一年半时间,珍贵,出来之后,被人不管你是否被冤枉,都对你有偏见,毕竟你是蹲过大牢的人,他觉得你人生你万分之一的那点点错误,可能会导致别人百分之百人生的痛点。
他这个转变之前,他们曾经讨论,如果不是这个富二代杀了他亲爹,还会有谁,我当时非常震惊,因为这个就是我们大多数中国人的思维,“不是他,还会有谁?”那不是别人就是他了,我们认为如果没有一个人比他嫌疑更大,那么他就是犯人,不管证明他是犯人的证据是否充足。我记得很多时候,人们认为谁拿了他的东西,做了什么事情,都是这个思维逻辑在推测谁是那个人,而不找证明那个人的充足证据,没有证据,只要没有人更可能,那就是这个人,这一直就是我们的思维,真的好可怕。
所以司法体系里面,证据不确凿、不充足,是绝对不会讲最大嫌疑人进行判定,或许中国司法体系是这样,这个我不是十分清楚,希望是这样。
而对于我们普通百姓而言,可能没有机会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但是我们会发现,我们在生活中却可以常常决定一个人的生活状态,或者人生走向,我们喜欢说“万人虐,活该”我们喜欢去虐那些我们认为有罪的人。
可是事情往往比司法上面证据更加不足,我们可能只是道听途书一些言论,或者某个观点,便认为某人怎样怎样,然后便开始虐待人肉,各种人生攻击,一旦事情澄清,我们或许会道歉,但大多数时候,我们选择沉默,仿佛那个事情并没有发生,可是那些虐待与攻击与误判坐牢有什么区别?
我们其实也是需要理性的,去分析每件事关键的证据与证词。可是实际上是我们根本没有这个机会,很多时候,媒体的报道只有结论,没有推理过程,没有法律程序上面的任何人证物证,这时候其实是需要我们去要求给予的,如果没有,如果你认真推敲,发现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此人是这样,那你就没有权利去那样对待那个人。
但很多时候我们根本没有把万人虐这个事情和司法事情放在同一角度考虑,或者根本没有正视过这个问题。
然后他们讨论了列车经过时,时间是6秒左右,而这个期间,老人表示他听到了上面房间富二代对亲爹的吼叫“我要杀了你”列车与房子距离非常近,如果按照两位证人的证词的话, 也就是说老人并不能听到这句话。所以老人可能不是可靠的证人。
在这几个讨论之后,第二个转变的人于是改了之前认为有罪的申明。
期间有几个人也开始认为富二代没有罪。
比较大的转机是一位学校常常受压迫的小卖部老板。他在整个过程之中十分烦躁,只想快点结束整个辩论,然后回小卖部卖东西睡觉什么的,所以后来很多人转变成无罪之后,他想快点结束,就也转向了无罪,并且表示自己是觉得烦躁之后的无奈选择,于是学校保安特别生气的说,你怎么一点责任心的没有,之前投有罪,现在投无罪,都是跟着大流走,一点都不认真。这时候,小卖部老板发火了。
他说的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你们说我没有听你们的话,可是你们有何尝听进去了我的话”他描述了一下自己完全没有发言权的生活,每天为了生计,不得不忍受,不敢向欺压自己的学校发怒,端着泡好的面送去给学生遭到保安追赶不敢发怒,现在被逼到这儿来做这个讨论,而自己冰箱里的冰棒没电要化了不敢发怒发话。
其实说完之后,大家就知道他虽然之前是说是烦躁而无奈作出的无罪选择,其实在心里是真正的站在无罪这边的。他或许觉得我们应该站在富二代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而不是站在一个不相干人的角度,否则永远都不会听到他说了什么。
所以在我们认为他有罪的时候,我们永远只会选择性听见那些真的能证明他有罪的言论,或者从心里去排斥了其他各种可能。
辩论期间慢慢讲刀子向下向内,而儿子比父亲矮10厘米,从这一点证明可能亲爹不是富二代杀的,然后验证了腿脚不灵便的老人从里屋里走到门口拉开门的用时,根本不是老人所说的15秒。之后,从女人没有戴眼镜,推翻之前女人亲眼看到富二代杀死老人的这一供词。
这三个证词证物的陆续质疑,人群陆续专转向无罪。
电影快结束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坚持认为有罪,他一直觉得,儿子骂老子,嚷着要杀老子,就算没杀,或者没杀成功也是有罪。可是几乎所有证词、证物都无法充足的证明富二代是杀人犯,最后他哭着讲出了自己为什么坚持的那个点。
原来六年前,他儿子想去学摇滚,他反对,然后两人起了冲突,老子推着儿子结果却被儿子不小心推到,儿子害怕,然后跑出了家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并且从来没有联系家人,老婆也因此离婚,自己也因此觉得没有干劲与趣味。
在此之前他咆哮着说“曾经做错了事情、犯了罪就不该给人一次改正的机会吗”其实那个时候,他自己的态度是已经变了的,只是嘴硬不肯说。一方面是之前的辩论已经让他动摇。
另一方面,他将这个事情和自己的事情联系起来,他早已经原谅了自己离家出走的儿子,并且认为造成现在这种生活不全是儿子的错,所以或许他自己想到如果被害人的父亲也站在这里投票的话,可能也会投无罪吧,就算是儿子杀的自己,他会宽恕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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