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朵玫瑰,可你爱得不对——转自叶太美,微信公众号拇指阅读
故事发生的很多很多年以后,我们有幸找到了她的遗书。
遗书,我们姑且这么称呼它。事实上,这更像一篇声讨负心汉的檄文。这位当事人玫瑰小姐在字里行间展露出来的情绪颇有活力。其中的抱怨也好、控诉也罢,都透着她一贯那股子年轻的傲慢,让人心惊肉跳的同时,又不禁感到,执笔者并未、也永远不会老去——我们知道,她毕竟与那位知名的不老少年牵连甚深。
于是我们大胆将这篇泛黄的手稿公诸于众,希望它能够为读者提供另一个看故事的角度。
因为那些故去的事,总是发生在如今的。
——小玫瑰分割线——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抹黑——老娘才不是电影里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媳妇样。
“别这么磨蹭了。真烦人!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
直到最后的最后,我也只是这么喊着。亮出刺来,背过身去,把眼泪遮得如封似闭,固若金汤。
我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
即使只用眼睛而不用心去看,也能发现,这部电影把我搁到了一个多么尴尬的位置——我仅有的戏份被嵌套在一段大回忆里嵌套的另一段小回忆里,撑不足三两分钟,并且像被二向箔降了维,画风都变了。
大多数时候,我只是一株置身事外的空巢老花,在他们的台词里讨生活。
难道你们以为我不会画绵羊吗?!
好吧我的确不会。
可这难道就是轻视我的理由吗?!
我那么爱他呀。
有人提到爱情,就造出铺张的句子说:“全宇宙的爱和自太古至永劫的思。”而我,自信是可衬的。
他是我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我的初恋与终身伴侣。我没有其他选择,但即便有,我还是选他。
我喜欢他笑起来,声似清铃,眼如蜻蜓。我喜欢他苍白的额头和麦穗一样的乱发。我喜欢他暖洋洋的手心。我喜欢他深思的样子。我喜欢他的名字,亲切又尊贵,小王子。他的一切都恰好,一切都使我爱怜。
所以我允许他浇灌我,我则以精心的妆容和无伤大雅的小脾气回报他。
B216是一颗没有时间,没有光源的星球。他在的时候,我对这一点一无所察。我们彼此浪费时间,彼此照亮生命。
我输出我的二氧化碳,由他将之全部转为鲜活的氧气,回馈给我。我一遍又一遍的,把我全部的少得可怜的温柔用我的方式包裹好,压在他身上。我眼看着他的背越来越低,眼神越来越迷茫和忧悒。
终于他说,星空那么大,他要去看看。
一开始我是拒绝的。这片星空,人人都有自己的领地,互不相干。这颗是国王,这颗是商人,这颗是牛郎,这颗是天狼,看,那颗是姚贝娜。
可只有B216有我。宇宙里独一无二的玫瑰,他的玫瑰。这难道不够么?
真的不够。
他还是牵着迁徙的群鸟飞走了,我只能忍着泪冷笑,不可追随。
不只是根茎绊住了我的脚步。也因为爱情和自尊的玻璃罩子,已经把我牢牢罩在了原地。
从此只能等等落日,想想他。偶尔有漂流瓶顺银河而下,捎来他的消息。
我听说他遇到过飞行员,沿着看不见的舱道走,一起去找风沙里的清泉。
听说他和一条蛇订下契约,用累赘的肉身换了回程航票。“他死了!”人们可笑地奔走相告。
甚至有那么一遭,他长成了无聊的大人。混迹在那些法令纹斜劈腮帮子发际线倒绷天灵盖的老头子里,眼神空洞,脚步虚浮,脑袋和肾腺都再荡不起一丁点热浪,像所有有心无力的男同胞一样,等待进步女青年的拯救。
这里经历里都没有我。
不不,这都没有什么。我相信他正在思念我,一如我思念他。
直到听说,他和一只名副其实的小狐媚子彼此驯养了。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跑累了就相拥着睡去,麦田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他懂得了我的珍贵,但这是同样珍贵的狐狸教给他的。
是时候凋谢了吧,我想。
既然不再独一无二。
你们知道圣埃克苏佩里吗?作为这片星空的缔造者,他的名字被刺了金,烙在星空的底幕上,傻乎乎地漾着波纹,几十亿年都没有消褪。
这当然是体面的待遇。然而顺着潮流,我也就知道更多关于这飞行员的故事了。
他在一个随随便便的夏季清晨,像要和太阳私奔一样,驾着飞机随随便便向东境飞,然后再也没有返航。那年他四十四岁,他生命里几个纠葛不清的女人,将为他随随便便的结局煎熬一生。
唉,我打从心底厌烦这个人。他实在不够成熟和忠贞。
可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为我深爱的那个人,正是一个小号的他。
一样的烂漫,一样的明亮,一样的单纯,一样还是个孩子,永远长不大。
我敬爱他这份单纯的无私,又不免畏惧他这份单纯的无知。
他不知道他聆听着我的沉默时,我却正盼他开口。
他不知道他有不老的一生,玫瑰的花期却只有六十天。
他不知道他可以踏上逃离我的旅程,却未必能回到我身边的终点。
他不知道“无聊”只是长大的副作用,大人真正会面对的病症叫做“责任感”。
他不知道有时候我在等他长大。
孩子啊,总是忙着做他们的梦。贪婪地探出好奇心的触角,设法拨动未知不未知的外界。用逃避武装自己,以抵御那些让他们困惑的风浪汹汹。他们随时随地撤离战场,撒着丫子越跑越偏。每占领一个新的标地,就不再记得已经俘获的敌军,已经到手的爱情。
也许在长久的征程之后,他们终于会恍然大悟,丢盔弃甲,狠狠回头。到这时,孩子才能褪去嘴角的绒毛,蜕变成真的战士。
可那时候,等着他们的是谁呢?
是我吗?是狐狸?蛇、飞行员,或是别的谁呢?
你们闪闪发光的小王子,是不是也贪玩不回家呢?
唯独这一次,真希望他们稍微一点点,一点点就好。
学着长大。
转自 叶太美
拇指阅读
遗书,我们姑且这么称呼它。事实上,这更像一篇声讨负心汉的檄文。这位当事人玫瑰小姐在字里行间展露出来的情绪颇有活力。其中的抱怨也好、控诉也罢,都透着她一贯那股子年轻的傲慢,让人心惊肉跳的同时,又不禁感到,执笔者并未、也永远不会老去——我们知道,她毕竟与那位知名的不老少年牵连甚深。
于是我们大胆将这篇泛黄的手稿公诸于众,希望它能够为读者提供另一个看故事的角度。
因为那些故去的事,总是发生在如今的。
——小玫瑰分割线——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抹黑——老娘才不是电影里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媳妇样。
“别这么磨蹭了。真烦人!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
直到最后的最后,我也只是这么喊着。亮出刺来,背过身去,把眼泪遮得如封似闭,固若金汤。
我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
即使只用眼睛而不用心去看,也能发现,这部电影把我搁到了一个多么尴尬的位置——我仅有的戏份被嵌套在一段大回忆里嵌套的另一段小回忆里,撑不足三两分钟,并且像被二向箔降了维,画风都变了。
大多数时候,我只是一株置身事外的空巢老花,在他们的台词里讨生活。
难道你们以为我不会画绵羊吗?!
好吧我的确不会。
可这难道就是轻视我的理由吗?!
我那么爱他呀。
有人提到爱情,就造出铺张的句子说:“全宇宙的爱和自太古至永劫的思。”而我,自信是可衬的。
他是我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我的初恋与终身伴侣。我没有其他选择,但即便有,我还是选他。
我喜欢他笑起来,声似清铃,眼如蜻蜓。我喜欢他苍白的额头和麦穗一样的乱发。我喜欢他暖洋洋的手心。我喜欢他深思的样子。我喜欢他的名字,亲切又尊贵,小王子。他的一切都恰好,一切都使我爱怜。
所以我允许他浇灌我,我则以精心的妆容和无伤大雅的小脾气回报他。
B216是一颗没有时间,没有光源的星球。他在的时候,我对这一点一无所察。我们彼此浪费时间,彼此照亮生命。
我输出我的二氧化碳,由他将之全部转为鲜活的氧气,回馈给我。我一遍又一遍的,把我全部的少得可怜的温柔用我的方式包裹好,压在他身上。我眼看着他的背越来越低,眼神越来越迷茫和忧悒。
终于他说,星空那么大,他要去看看。
一开始我是拒绝的。这片星空,人人都有自己的领地,互不相干。这颗是国王,这颗是商人,这颗是牛郎,这颗是天狼,看,那颗是姚贝娜。
可只有B216有我。宇宙里独一无二的玫瑰,他的玫瑰。这难道不够么?
真的不够。
他还是牵着迁徙的群鸟飞走了,我只能忍着泪冷笑,不可追随。
不只是根茎绊住了我的脚步。也因为爱情和自尊的玻璃罩子,已经把我牢牢罩在了原地。
从此只能等等落日,想想他。偶尔有漂流瓶顺银河而下,捎来他的消息。
我听说他遇到过飞行员,沿着看不见的舱道走,一起去找风沙里的清泉。
听说他和一条蛇订下契约,用累赘的肉身换了回程航票。“他死了!”人们可笑地奔走相告。
甚至有那么一遭,他长成了无聊的大人。混迹在那些法令纹斜劈腮帮子发际线倒绷天灵盖的老头子里,眼神空洞,脚步虚浮,脑袋和肾腺都再荡不起一丁点热浪,像所有有心无力的男同胞一样,等待进步女青年的拯救。
这里经历里都没有我。
不不,这都没有什么。我相信他正在思念我,一如我思念他。
直到听说,他和一只名副其实的小狐媚子彼此驯养了。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跑累了就相拥着睡去,麦田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他懂得了我的珍贵,但这是同样珍贵的狐狸教给他的。
是时候凋谢了吧,我想。
既然不再独一无二。
你们知道圣埃克苏佩里吗?作为这片星空的缔造者,他的名字被刺了金,烙在星空的底幕上,傻乎乎地漾着波纹,几十亿年都没有消褪。
这当然是体面的待遇。然而顺着潮流,我也就知道更多关于这飞行员的故事了。
他在一个随随便便的夏季清晨,像要和太阳私奔一样,驾着飞机随随便便向东境飞,然后再也没有返航。那年他四十四岁,他生命里几个纠葛不清的女人,将为他随随便便的结局煎熬一生。
唉,我打从心底厌烦这个人。他实在不够成熟和忠贞。
可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为我深爱的那个人,正是一个小号的他。
一样的烂漫,一样的明亮,一样的单纯,一样还是个孩子,永远长不大。
我敬爱他这份单纯的无私,又不免畏惧他这份单纯的无知。
他不知道他聆听着我的沉默时,我却正盼他开口。
他不知道他有不老的一生,玫瑰的花期却只有六十天。
他不知道他可以踏上逃离我的旅程,却未必能回到我身边的终点。
他不知道“无聊”只是长大的副作用,大人真正会面对的病症叫做“责任感”。
他不知道有时候我在等他长大。
孩子啊,总是忙着做他们的梦。贪婪地探出好奇心的触角,设法拨动未知不未知的外界。用逃避武装自己,以抵御那些让他们困惑的风浪汹汹。他们随时随地撤离战场,撒着丫子越跑越偏。每占领一个新的标地,就不再记得已经俘获的敌军,已经到手的爱情。
也许在长久的征程之后,他们终于会恍然大悟,丢盔弃甲,狠狠回头。到这时,孩子才能褪去嘴角的绒毛,蜕变成真的战士。
可那时候,等着他们的是谁呢?
是我吗?是狐狸?蛇、飞行员,或是别的谁呢?
你们闪闪发光的小王子,是不是也贪玩不回家呢?
唯独这一次,真希望他们稍微一点点,一点点就好。
学着长大。
转自 叶太美
拇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