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的多中心协同治理:困境与现实
与以“区中心化”为根本特征的互联网架构设计相一致,“去国家化”是互联网发展与互联网治理初期的主导声音。然而,最近20多年的互联网治理历程却显示,“没有政府的互联网治理”模式并没有实现,相反,国家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高:全球互联网治理机构中的国家力量上升、以主权为国家为单位的国际互联网治理竞争加剧、国家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的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加大。在互联网商业话背景下, 互联网应用范围的扩大引发了大量公共问题,以去国家化为核心的互联网自制模式失灵,因而需要国家积极干预和应对,而且国家也具备干预和应对的偏好和能力。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所涉工作组在2005年吧互联网治理定义为“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团体各司其职,形成并应用一致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和规划来影响互联网的使用和演进”。这一广为接受的定义明确了参与互联网治理的行为主体,也被视为当今“多利益相关方”治理模式的理论起源。关于互联网对国家的影响,第一类观点包括“网络无政府主义”和“网络自由主义”,其主张是“区国家化”,认为互联网的兴起即便不能终结国家,也将极大地削弱国家的作用。当然,网络空间,不接受政府管制不等于缺乏管制,有互联网技术专家和用户组成的共同体将对互联网进行“没有政府的治理”已提供秩序,而且这一秩序相比政府致力提供的秩序更为民主与合法。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所涉工作组在2005年吧互联网治理定义为“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团体各司其职,形成并应用一致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和规划来影响互联网的使用和演进”。这一广为接受的定义明确了参与互联网治理的行为主体,也被视为当今“多利益相关方”治理模式的理论起源。关于互联网对国家的影响,第一类观点包括“网络无政府主义”和“网络自由主义”,其主张是“区国家化”,认为互联网的兴起即便不能终结国家,也将极大地削弱国家的作用。当然,网络空间,不接受政府管制不等于缺乏管制,有互联网技术专家和用户组成的共同体将对互联网进行“没有政府的治理”已提供秩序,而且这一秩序相比政府致力提供的秩序更为民主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