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七史--台湾的六都(1)
台湾的六都是指2014年12月25日起在台湾地区的六个直辖市,在2010年12月25日部分县市改制直辖市至2014年12月24日期间(桃园市升格前)则称为「五都」。六都在行政上皆直辖于行政院,其市长(或副市长等市长指定代表)均得列席行政院会议并发言。
六都在组织人事和财政预算等层面均享有较其他县、市更多的权限与资源。以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为例,六都获得65%,其馀16县市则只分得35%,其中首都台北市获分配金额较其他五都高出约100亿至200亿元,也因而招来「分配不公」的批评。
六都首长之公民直选自2014年九合一大选起与各县市长选举同步举行。
六都在组织人事和财政预算等层面均享有较其他县、市更多的权限与资源。以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为例,六都获得65%,其馀16县市则只分得35%,其中首都台北市获分配金额较其他五都高出约100亿至200亿元,也因而招来「分配不公」的批评。
六都首长之公民直选自2014年九合一大选起与各县市长选举同步举行。